重回九零年代_分卷阅读_5
跟家人断了联系以后,朱秋月曾经用手机拍了一些家里的照片给他看,那时候的母亲,头发都半白了……
“妈妈不要吃……你是不是吃多了零食不想吃饭?”姜月秀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儿子。
“才没有!”用茄子豇豆空心菜下饭,朱云轩没一会儿就把满满的一碗饭吃光了,惹得姜月秀抱着他亲了好几口,说了他好几次乖巧。
这本来该是让成年人抗拒的亲昵行为,朱云轩却只感到高兴,能再次被母亲宠着,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姜月秀自己没有吃肉,说是要留着给朱云轩等会儿吃,不过想了想,又问:“轩轩愿不愿意把肉给爸爸吃一块?”
“全部给爸爸吃好了!”朱云轩马上开口,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每天都很早就会去镇上支起自己的修车铺子,直到晚上才会回来,而中午的时候,姜月秀就会拿个饭盒装了饭给他送去。
“有三块呢!爸爸吃一块就好了!”姜月秀拿了个有些
变形的铝饭盒,塞上满满的饭,又用个搪瓷杯子装了菜和一块肉。
朱成才也许是小时候饿坏了,饭量很大,一次吃饭至少两大碗,也许就是这样再加上遗传,朱云轩读高中的时候他就被查出了糖尿病,而糖尿病和高血压,不管是朱成功朱成才两兄弟还是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每个人都得了,要不是有这两样毛病,朱阿大也不会在朱云轩摊牌以后突然中风……
朱云轩很想让父亲少吃点,可是朱成才后来都得了糖尿病还不肯少吃,他这个时候去跟对方说,估计只会被训一顿吧?
“妈妈,我跟你一起去送饭!”朱云轩看到姜月秀从隔壁的奶奶那里拿了同样的一个饭盒一个杯子,然后跨上了自行车,马上开口。
朱成才白天一整天在镇上,朱阿大也一样,中午都是姜月秀送饭的。
明明母亲骑得很稳,坐在后座上,朱云轩却觉得非常不适应,自行车在小路上骑着,确实很颠簸。
如今的文德镇,跟后来是完全不一样的,没有那么多的店更没有那么多的人,朱云轩来到菜场门口,就看到了正在帮人补自行车轮胎的父亲。
朱成才没有租店面,而是自己搭了个小棚子,整个人弄得脏兮兮的。
曾经的朱云轩在小的时候,很为父母的工作自豪,因为他的爸爸妈妈赚的钱比乡下的其他人多多了,现在却觉得有些心酸。
“爸爸!”朱云轩响亮地叫了一声。
“轩轩!”朱成才笑眯了眼,可是手上脏兮兮的,还有活没干完,也就只能继续干活。
自行车的内胎已经取出来了,然后打足气,放到一个水盆里慢慢挪位置,什么时候有气泡泛出来了,那里就是有破洞的地方。
找到破洞,用个擦子磨几下,然后沾上四四方方的一块,轮胎就补好了。
“饿死我了!今天轩轩怎么也来了?”朱成才拿出一个塑料小盒子,从里面捏出一小撮的洗衣粉洗手,不过因为常年接触油污的缘故,他的手怎么都洗不干净,总是黑乎乎的。
“这孩子要跟着来的,他这次还省下来一块肉给你吃!”姜月秀笑眯眯地开口,看着朱成才已经吃起来了,又去给公公送饭。
爷爷……想到那个疼爱自己的爷爷,朱云轩心里一跳:“妈妈,我也去!”
“行啊,不过,轩轩你要是觉得难闻就快点出去吧。”姜月秀笑着揉了揉儿子的脑袋,菜场里面的味道不好闻,以前
朱云轩都是不愿意进去的。
现在的菜场,跟朱云轩记忆里的完全不同。
在他的记忆里,菜场是用砖头砌了,然后贴上白瓷砖,一个摊位一个摊位整整齐齐的,可是这会儿,菜场却有些乱七八糟的。
而且,以前菜场光卖猪肉的,应该就有五六十个摊位,可是现在,却只有十来个。
地上湿湿的,扔着烂菜叶子也扔着一些小块的肉皮什么的,让习惯了干净整洁的环境的朱云轩觉得无处下脚,怪不得自己以前都不肯来……
如今是夏天,朱云轩穿的是拖鞋,一个不小心,脚趾就湿了,他觉得非常不自在,可是想到即将见到爷爷,他又不在乎了。
朱云轩的父母这辈,正好是流行晚婚晚育的时候,计划生育也抓得严,男女结婚要分别满24周岁和22周岁,所以朱云轩出生的时候,他父亲已经二十六了,可是,朱云轩的爷爷却是十九岁就娶了十六岁的奶奶的,所以,朱阿大如今也不过五十三岁,卖肉以后身体富态了一点,看着也就比在田地里讨生活的同龄人看着年轻。
“哎呦,是轩轩啊!”朱阿大看到朱云轩,擦了一把手就出来讲朱云轩抱了起来,百多斤的猪他都能提得动,瘦小的朱云轩,都能被他甩着玩儿。
汗味混着一股子难闻的味道冲进鼻孔,朱云轩却完全不在乎,反而伸手就搂住了自己的爷爷。
十多年后,还不到七十岁的爷爷,是被他气死的……
这辈子,他不会再忤逆亲人,他希望他们每个人都能健康长寿!因为,在那些没了亲人支持的日子里,他辗转反侧,一遍遍地回想儿时的经历,每一次都会泪流满面。
上辈子,他没办法再走回头路,更回不了家了,可是这辈子,他不会再做那个仗着有长辈的宠爱任性自私的朱云轩了,他会做一个乖孩子,他会让每个人都过上好日子!
6、偏心
朱云轩哭了。
在菜场里,他很没骨气地哭了。
朱阿大搂着他问他是不是不想上学,他一边摇头一边哭,顾不得周围那些看热闹的人,后来还是姜月秀将他抱了回来才让他止住哭声。
不过,也是这么一场大哭,让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现在的生活了,这辈子,他会为了家人,为了自己,好好地活着!
缓了口气,朱云轩就挤到了朱阿大身边,看着他吃饭。
朱云轩的爸爸饭盒里有三样新鲜蔬菜,朱阿大的碗里却只有好几块红烧肉,然后浇了一些咸菜汤。
不管是爷爷还是奶奶,吃菜都重油重盐,饭量又大,这样下去,怪不得爷爷会又是高血压又是糖尿病的……
朱云轩倒是很想赖在镇上不回去,可是姜月秀可不放心把他交给两个大男人,所以多逗留了一会儿,收好了饭盒,朱云轩就跟着姜月秀回家了。
大夏天的,下午日头很毒,偏偏这时候又没有空调什么的,朱云轩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就留在屋子里,想找点东西打发时间。
可是如今整个朱家,除了乡下有个红白喜事包红包白包用的一张大红纸以外,根本连纸都找不出一张来,更别说书本什么的了。
倒是那张红纸……朱云轩看着跳完皮筋回来,一脸心满意足,然后找了一张红纸,在用口水舔湿了自己的嘴唇,然后照着那张红纸一抿嘴,让嘴唇染上红色的臭美的堂姐,朱云轩沉默了。
在他印象里,这个堂姐虽然比他只大了几天,可是因为生活艰辛的缘故一直都是比他成熟稳重的,可是现在,这小屁孩给他当女儿还差不多!
不过,这种红纸,确实很容易掉色……朱云轩翻来覆去看了看,他们这里很多事情都要用上红包,要是办白事就用反面包起来——反面是白色的。
朱秋月可不知道朱云轩的想法,她拿了个镜子照来照去的看,又问:“电视里她们一抿,就染得又红又好看,我染出来的怎么只有中间有?”
因为人家擦的是口红。朱云轩没说话,然后很快,这红纸就被姜月秀收起来了:“你们要玩别拿这个玩,要不然秋月再去缝个荷包?”
朱秋月高高兴兴地去了,朱云轩则开始看母亲干的伙计。
现在,很多人都会扯几尺布让母亲做衣服,可是再过十几年,除了一些老人就不会找人做衣服了,她的母亲也只好再去工厂上班,而附近所有的工厂,都是三班倒的……
这辈子,他绝不希望年纪已经不
小的母亲再晚上十二点爬起来去上班!
“妈,你怎么所有的衣服一个式样啊?”朱云轩看了看几件成衣,都是最普通的款式……他妈如果能换几个款式来做衣服,估计会好卖很多。
“衣服都是这样做的,还能怎么样?”姜月秀笑了笑,还是她脾气好,才跟儿子这么说,要是是哪个脾气差点的女人,恐怕一拳头就敲到朱云轩头上去了!
朱云轩无奈,看着母亲把两块布料一缝合就弄成了一件宽大的衣服,模样实在难看,唯一的好处也许是凉快?
如果她的母亲可以做点样式好看的衣服……抓了抓自己的脑袋,朱云轩他确实很会穿衣服,本身也能把衣服穿得好看,可是那些款式什么的他还真弄不出来。
不过,都已经重来一次了,就算他不记得彩票中奖号码也不知道哪个股票能一路上涨,可是他至少知道在几年后他们这里会成为全国最大的羊毛衫的生产基地,附近还会建起来一个很大的批发市场,市场刚建起来的时候,一个店面卖五千,可是到了十多年后,一个店面一年的租金……他不知道具体的数字,不过十万总是要的。
到时候只要凑钱去买两个店面,以后他妈就不用日班浅夜班深夜班三班倒,生活作息紊乱然后一个月挣一千多块钱了!
至于自己……朱云轩一点也不想浪费重生的机会,上辈子他没好好上学,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这辈子,总要努力一把,看看能走到哪一步!
“妈妈不要吃……你是不是吃多了零食不想吃饭?”姜月秀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儿子。
“才没有!”用茄子豇豆空心菜下饭,朱云轩没一会儿就把满满的一碗饭吃光了,惹得姜月秀抱着他亲了好几口,说了他好几次乖巧。
这本来该是让成年人抗拒的亲昵行为,朱云轩却只感到高兴,能再次被母亲宠着,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姜月秀自己没有吃肉,说是要留着给朱云轩等会儿吃,不过想了想,又问:“轩轩愿不愿意把肉给爸爸吃一块?”
“全部给爸爸吃好了!”朱云轩马上开口,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每天都很早就会去镇上支起自己的修车铺子,直到晚上才会回来,而中午的时候,姜月秀就会拿个饭盒装了饭给他送去。
“有三块呢!爸爸吃一块就好了!”姜月秀拿了个有些
变形的铝饭盒,塞上满满的饭,又用个搪瓷杯子装了菜和一块肉。
朱成才也许是小时候饿坏了,饭量很大,一次吃饭至少两大碗,也许就是这样再加上遗传,朱云轩读高中的时候他就被查出了糖尿病,而糖尿病和高血压,不管是朱成功朱成才两兄弟还是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每个人都得了,要不是有这两样毛病,朱阿大也不会在朱云轩摊牌以后突然中风……
朱云轩很想让父亲少吃点,可是朱成才后来都得了糖尿病还不肯少吃,他这个时候去跟对方说,估计只会被训一顿吧?
“妈妈,我跟你一起去送饭!”朱云轩看到姜月秀从隔壁的奶奶那里拿了同样的一个饭盒一个杯子,然后跨上了自行车,马上开口。
朱成才白天一整天在镇上,朱阿大也一样,中午都是姜月秀送饭的。
明明母亲骑得很稳,坐在后座上,朱云轩却觉得非常不适应,自行车在小路上骑着,确实很颠簸。
如今的文德镇,跟后来是完全不一样的,没有那么多的店更没有那么多的人,朱云轩来到菜场门口,就看到了正在帮人补自行车轮胎的父亲。
朱成才没有租店面,而是自己搭了个小棚子,整个人弄得脏兮兮的。
曾经的朱云轩在小的时候,很为父母的工作自豪,因为他的爸爸妈妈赚的钱比乡下的其他人多多了,现在却觉得有些心酸。
“爸爸!”朱云轩响亮地叫了一声。
“轩轩!”朱成才笑眯了眼,可是手上脏兮兮的,还有活没干完,也就只能继续干活。
自行车的内胎已经取出来了,然后打足气,放到一个水盆里慢慢挪位置,什么时候有气泡泛出来了,那里就是有破洞的地方。
找到破洞,用个擦子磨几下,然后沾上四四方方的一块,轮胎就补好了。
“饿死我了!今天轩轩怎么也来了?”朱成才拿出一个塑料小盒子,从里面捏出一小撮的洗衣粉洗手,不过因为常年接触油污的缘故,他的手怎么都洗不干净,总是黑乎乎的。
“这孩子要跟着来的,他这次还省下来一块肉给你吃!”姜月秀笑眯眯地开口,看着朱成才已经吃起来了,又去给公公送饭。
爷爷……想到那个疼爱自己的爷爷,朱云轩心里一跳:“妈妈,我也去!”
“行啊,不过,轩轩你要是觉得难闻就快点出去吧。”姜月秀笑着揉了揉儿子的脑袋,菜场里面的味道不好闻,以前
朱云轩都是不愿意进去的。
现在的菜场,跟朱云轩记忆里的完全不同。
在他的记忆里,菜场是用砖头砌了,然后贴上白瓷砖,一个摊位一个摊位整整齐齐的,可是这会儿,菜场却有些乱七八糟的。
而且,以前菜场光卖猪肉的,应该就有五六十个摊位,可是现在,却只有十来个。
地上湿湿的,扔着烂菜叶子也扔着一些小块的肉皮什么的,让习惯了干净整洁的环境的朱云轩觉得无处下脚,怪不得自己以前都不肯来……
如今是夏天,朱云轩穿的是拖鞋,一个不小心,脚趾就湿了,他觉得非常不自在,可是想到即将见到爷爷,他又不在乎了。
朱云轩的父母这辈,正好是流行晚婚晚育的时候,计划生育也抓得严,男女结婚要分别满24周岁和22周岁,所以朱云轩出生的时候,他父亲已经二十六了,可是,朱云轩的爷爷却是十九岁就娶了十六岁的奶奶的,所以,朱阿大如今也不过五十三岁,卖肉以后身体富态了一点,看着也就比在田地里讨生活的同龄人看着年轻。
“哎呦,是轩轩啊!”朱阿大看到朱云轩,擦了一把手就出来讲朱云轩抱了起来,百多斤的猪他都能提得动,瘦小的朱云轩,都能被他甩着玩儿。
汗味混着一股子难闻的味道冲进鼻孔,朱云轩却完全不在乎,反而伸手就搂住了自己的爷爷。
十多年后,还不到七十岁的爷爷,是被他气死的……
这辈子,他不会再忤逆亲人,他希望他们每个人都能健康长寿!因为,在那些没了亲人支持的日子里,他辗转反侧,一遍遍地回想儿时的经历,每一次都会泪流满面。
上辈子,他没办法再走回头路,更回不了家了,可是这辈子,他不会再做那个仗着有长辈的宠爱任性自私的朱云轩了,他会做一个乖孩子,他会让每个人都过上好日子!
6、偏心
朱云轩哭了。
在菜场里,他很没骨气地哭了。
朱阿大搂着他问他是不是不想上学,他一边摇头一边哭,顾不得周围那些看热闹的人,后来还是姜月秀将他抱了回来才让他止住哭声。
不过,也是这么一场大哭,让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现在的生活了,这辈子,他会为了家人,为了自己,好好地活着!
缓了口气,朱云轩就挤到了朱阿大身边,看着他吃饭。
朱云轩的爸爸饭盒里有三样新鲜蔬菜,朱阿大的碗里却只有好几块红烧肉,然后浇了一些咸菜汤。
不管是爷爷还是奶奶,吃菜都重油重盐,饭量又大,这样下去,怪不得爷爷会又是高血压又是糖尿病的……
朱云轩倒是很想赖在镇上不回去,可是姜月秀可不放心把他交给两个大男人,所以多逗留了一会儿,收好了饭盒,朱云轩就跟着姜月秀回家了。
大夏天的,下午日头很毒,偏偏这时候又没有空调什么的,朱云轩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就留在屋子里,想找点东西打发时间。
可是如今整个朱家,除了乡下有个红白喜事包红包白包用的一张大红纸以外,根本连纸都找不出一张来,更别说书本什么的了。
倒是那张红纸……朱云轩看着跳完皮筋回来,一脸心满意足,然后找了一张红纸,在用口水舔湿了自己的嘴唇,然后照着那张红纸一抿嘴,让嘴唇染上红色的臭美的堂姐,朱云轩沉默了。
在他印象里,这个堂姐虽然比他只大了几天,可是因为生活艰辛的缘故一直都是比他成熟稳重的,可是现在,这小屁孩给他当女儿还差不多!
不过,这种红纸,确实很容易掉色……朱云轩翻来覆去看了看,他们这里很多事情都要用上红包,要是办白事就用反面包起来——反面是白色的。
朱秋月可不知道朱云轩的想法,她拿了个镜子照来照去的看,又问:“电视里她们一抿,就染得又红又好看,我染出来的怎么只有中间有?”
因为人家擦的是口红。朱云轩没说话,然后很快,这红纸就被姜月秀收起来了:“你们要玩别拿这个玩,要不然秋月再去缝个荷包?”
朱秋月高高兴兴地去了,朱云轩则开始看母亲干的伙计。
现在,很多人都会扯几尺布让母亲做衣服,可是再过十几年,除了一些老人就不会找人做衣服了,她的母亲也只好再去工厂上班,而附近所有的工厂,都是三班倒的……
这辈子,他绝不希望年纪已经不
小的母亲再晚上十二点爬起来去上班!
“妈,你怎么所有的衣服一个式样啊?”朱云轩看了看几件成衣,都是最普通的款式……他妈如果能换几个款式来做衣服,估计会好卖很多。
“衣服都是这样做的,还能怎么样?”姜月秀笑了笑,还是她脾气好,才跟儿子这么说,要是是哪个脾气差点的女人,恐怕一拳头就敲到朱云轩头上去了!
朱云轩无奈,看着母亲把两块布料一缝合就弄成了一件宽大的衣服,模样实在难看,唯一的好处也许是凉快?
如果她的母亲可以做点样式好看的衣服……抓了抓自己的脑袋,朱云轩他确实很会穿衣服,本身也能把衣服穿得好看,可是那些款式什么的他还真弄不出来。
不过,都已经重来一次了,就算他不记得彩票中奖号码也不知道哪个股票能一路上涨,可是他至少知道在几年后他们这里会成为全国最大的羊毛衫的生产基地,附近还会建起来一个很大的批发市场,市场刚建起来的时候,一个店面卖五千,可是到了十多年后,一个店面一年的租金……他不知道具体的数字,不过十万总是要的。
到时候只要凑钱去买两个店面,以后他妈就不用日班浅夜班深夜班三班倒,生活作息紊乱然后一个月挣一千多块钱了!
至于自己……朱云轩一点也不想浪费重生的机会,上辈子他没好好上学,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这辈子,总要努力一把,看看能走到哪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