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王祭_分卷阅读_92
“可是……”潘向天还想再说什么,但是,他看到了安启明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满含着自信、坚毅和果敢,还有慈祥的父爱。
“好吧,随你。”潘向天握住安启明的手,“那我就告辞了。孩子们的事要你费心了。你也要多加小心,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联系我。”
“老潘,吃完早点再走嘛!”伊琳娜挽留道。
“算了,让他去吧,出了这么大的事,他还能吃得下吗?”安启明目送着潘向天的背影,眼神黯淡下来。现在,岂止是潘向天吃不下,安启明两夫妇也同样吃不下。
第一百四十九章 美洲海岸
“呼呼呼”,海风拂过耳畔,贴近脸庞,轻轻柔柔,温温软软,就像一只暖暖的手。
“刷刷刷”,海浪涌上沙滩。雪白的浪花飞扑过来,吻上脚掌,冰冰的,凉凉的,那种感觉就像儿时光着小脚丫踩在王宫的地板上。
“累,真的好累!”洛克呢喃着,他的脸上含着惬意的微笑,他倒在沙滩上睡着了。
洛克做了一个梦,一个好长好长的梦。
在梦里,洛克坐在母亲的怀里,听母亲用极其温柔、动听的声音哼唱歌谣。然后,洛克看到了冲天的火光,倾倒的宫殿,还有横七竖八的尸体。那些尸体的样子好恐怖,他们都是体型庞大的魔兽……
洛克看到了戴着黄金面具的女王,她忽然化身成一个美少年,少年的名字叫修罗。他穿着一袭冰蓝色的长袍,坐在石桥上弹凤尾琴,唱“凤琴鸟之歌”。他用琴音和歌声向自己述说他的孤独和惆怅……然后,他决绝地对自己说:“你走,你走,我不想再见到你!”最后,他倒在自己的怀里,胸口上插着一把金剑……
洛克还看到了身穿黄金铠甲的少年,他骑在高头大马上,眨着狡黠的大眼睛对自己说:“怎么样,跟我的马赛跑吧?我很想知道,究竟是你的脚程快,还是我的马速快!”……
洛克也看到了有着一头粉红色长发和碧绿色眸子的少女。她的眼睛里蓄满了哀伤,她对自己说:“洛克哥哥,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爱我吗?……我好想为你跳一支舞,你知道吗?从前,人们都说我的玫瑰花舞跳得最美,可是,你从来都没有看过我跳的舞,我现在为你跳一支舞好吗?”那张娇俏的脸庞惨笑着,那个粉红色的身影在火焰里翩跹地舞着。最后,她化成了滴泪的玫瑰花瓣。
洛克看到了在沙漠里牵着手飞奔的两个少年,他们跪在茫茫的大漠里,对着满天的星光还有那轮盈盈的满月,他们许下了誓言: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
洛克还看到了有一对黑色眸子的少女,她的瞳孔幽深得就像千年的古潭。她穿着紫红色的衣裙,坐在一株雪白的花树下弹七弦琴,那些花朵飘落在她水墨一般的长发上,肩膀上,她是那么美。她在寻找自己,而自己却只能躲在黑暗中窥视着她……
洛克也看到了身披雪色长髦,驾驭双首龙的少年。他的眸子就像红色晶莹的琉璃。他的眼神凌厉、冷冽,就像一把利剑一样,仿佛能把人的心脏都给穿透了。可是,那双冰冷的眼神里,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悲伤和寂寥,令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洛克还看到飞溅着血液的琥珀,透明的琥珀里冰封着一位金发女郎,女郎的周身都被利刃和曼陀罗花藤给刺穿了……
洛克看到了堕下峭壁的大鹏鸟,还有一个又一个倒下去的身体……然后,在满天的血光里,洛克看到绝望的自己把手探进胸腔,挖出自己的心脏。自己把心献祭给了冥王,那个十几年来一直出现在梦里的身影,他的心破碎了,不得不睡在曼殊莎华的花瓣下,他的名字叫哈迪斯,他是人人惧怕的冥界之王,他有一张美奂绝伦的脸孔,这张脸孔与那个叫修罗的少年一样……
明亮的阳光好晃眼。洛克用手遮挡住阳光,他醒了过来。洛克的脸上淌满了泪水,那是在睡梦中流出来的泪水。
那一世,也可以说是两世的经历,留下太深太深的伤痛。那些充满血腥和杀戮的画面总在自己的眼前晃动。虽然它缥缈得如同云烟,遥远得就像一场梦,可是,它又明明存在过,并且真真实实的发生在自己的生命里。它留在自己的记忆里,并且刻在心上,成为心口上的一道伤。一经回眸,就会牵扯到伤口,就会流血,就会疼痛。
“米勒、枭、若茜、科隆、绮儿,米迦哥哥,你们在哪里?我好想你们!”洛克喃喃着。他擦了擦眼泪,爬身起来,每走一步,周身都是一阵钻心的疼痛。
唉,看来自己伤得可真不轻!洛克叹着气,一瘸一拐地往海水里走来。他想洗一下脸。碧蓝色的海水特别澄澈,清晰得能看到成群结队的小鱼。海水倒映出了洛克的影子。洛克看到了自己的样子,自己有一头金色的长发,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的袍子,长长的,就像是中世纪人们穿的长袍。自己又恢复了从前读大学时的样子,可是,这张脸……
洛克看到自己左边脸颊上有一道斜斜的伤口,几乎延伸到了眼角。它好难看!洛克抬手抚上自己的脸,自言自语着:“这张脸这么难看,怎么再去见绮儿?唉,试试看吧,看能不能为自己疗伤。”
洛克想起了从前,自己曾经汲取过地母该亚的力量。洛克盘膝坐下来,试着运行魔力。可是,他连一点儿魔力都施展不出来。唉,自己失去了神力,变成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可是,为什么又保留了我所有的记忆,为什么不连同我的记忆也一起夺走?
洛克痛苦万分。他坐在沙滩上,呆呆地望着海面,就像一尊雕塑一样。
太阳已经转过头顶。海面上风平浪静,海鸥时而贴着水面飞翔,时而冲上高空,还时不时地发出长一声短一声的“嘎嘎”的鸣叫。
“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废人,我该怎么办?冥王,你在哪里?你说过要帮助我的,你为什么不帮我?”洛克一边嘶声吼叫着,一边抓起沙石贝壳之类的向海水里掷去。一对栖息在礁石上的海鸟被惊吓得扑楞楞地扇着翅膀飞走了。
洛克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发泄了一阵子,忽然又想起自己回来的目的。自己之所以不怕失去神力,坚持要回来就是为了拯救自己的先祖。“唉!”洛克长叹一声,心想:为了拯救先祖,即便困难再大也得咬紧牙关挺住,如果自己失败了,人类历史就会改变,到那时,自己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洛克望向天空,海水太蓝了,天空反而变成了灰色,那种让人的心都变得沉重起来的灰色。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呢?难道是海岛?我怎么会来到这种地方?
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眼前是辽阔的海域,远方有一些小的岛屿。海岸特别险峻,有林立的礁岩,高大的棕桐树,还有郁郁葱葱的红树林。
洛克突然想起来了,自己穿越时空后,跌在一艘船上,还被手持枪械的水手羞辱和讥笑过。洛克急忙低下头,看向自己的身体。自己赤着脚,靴子也不知道哪里去了,袍子已经完全敞开了。胸前,呃,胸前有个东西,是一朵黑色的曼殊莎华。它隐藏在自己的皮肤里,若隐若现地闪着金色,这是死神的印记。可是,自己已经成了凡人,怎么还会有死神的印记?洛克百思不得其解。
洛克继续向下看去,自己的皮肤被海水浸泡得已经成了青白色,好在裤子好好的,洛克总算放了心。他看到了自己的腰带,黑色的,宽宽的,却不知道是什么面料,上面镶嵌着一颗硕大的冥石,它闪着黑幽幽的光泽。洛克又看向自己的袍子,袍子也是黑色的,上面缀有小巧的稀稀落落的花朵,它们若隐若现,也是黑色的曼殊莎华,并且闪着金色。洛克用手摸了摸袍子,不知道是什么面料,却感觉很柔软、很舒服。这是自己身为死神时的穿着。这身装束陪伴自己一万三千多年了。看来,自己周身上下除了这件袍子和腰带,已经身无长物。
“咕咕咕”,肚子提出了抗议。
“唉!”洛克长叹一声,“不知道这种地方有什么东西可吃,先看看再说吧。”
洛克整理好自己的袍子,爬身起来,他发现自己的脚踝已经於青肿胀起来。洛克向大海里眺望了一会儿,心想:如果有船经过就好了,自己可以搭船回到佛罗里达州。
抬头看了看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已经偏向了海平面。洛克暗暗叫苦,心想:如果天黑麻烦可就大了,应该先找个栖身的地方。唉,真倒霉!难不成像鲁宾逊一样流落荒岛?等到有船经过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长满胡子的大叔?
洛克在心里苦笑着。他的脚踝还很疼痛。他蹒跚着,一步三晃地往海岸上行来。沙滩是白色的。由珊瑚风化而成的细沙,柔如毯、白如玉,上面还分布着褐色或者绿色的海草,以及一些色彩斑斓的石头和贝壳,想来是夜里海水涨潮时把它们冲上了岸边吧。这是一处风景优美的海岸。可是,洛克却没有心情欣赏美景,他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填饱肚子,然后再好好地休息一下。
在距离海岸还有七八米远的地方,红树林里突然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而且声音越来越大。洛克猛地收住脚步。难道有人?可是,这里看上去并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难道是野兽?洛克紧张起来。
“呼”,从红树林里跃出来一个庞然大物。洛克看到了扑向自己的一个极其丑陋的头颅。“啊!”洛克惊叫一声,扑倒在沙滩上……
第一百五十章 枫琦号
绮儿、叶枫、潘娜雅,还有潘瑞斯,四个年轻人坐在游艇里,一边品尝美食,一边畅饮起红酒来。
这是一艘超豪华的大型游艇,价值1.2亿美金。它叫“枫琦号”,是安启明根据安琦和叶枫两个人名字命名的。
由于安琦喜欢在海上旅行,安启明便准备了这艘游艇,他本打算等安琦大学毕业后就给两个年轻人订婚。如果把订婚仪式安排在游艇上举行,安琦一定会很高兴的。
谁知,安琦突然遭遇飞机失事,变成了植物人。为了避免睹物伤情,安启明本来打算把游艇卖掉的。当叶枫说:“即便安琦一辈子都不醒来,我也要娶她为妻。而且我们的婚礼一定要在安琦最喜欢的大海上举行。”安启明深受感动,便留下了游艇。最后,他干脆把游艇送给了叶枫,因为在他的心里,早已经当叶枫是安家的女婿。
“枫琦号”不仅外形美观,各种设施的配备也相当齐全。它是由挪威阿克尔造船长制造的。但是,“枫琦号”悬挂的旗帜却是巴拿马国旗,就像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所有船舶一样,它们出海都悬挂巴拿马国旗,因为安启明的船舶都是在巴拿马注册的。凡是干海上营运这一行的商人没有不知道的,在巴拿马注册船舶不仅时间短、手续简便,而且还可以免税。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安启明绝对是一个精明的商人。
由于“枫琦号”既豪华又特别,一旦出海,就极有可能成为海盗袭击的目标。为了防止万一,安启明为“枫琦号”加派了武装护卫。这些武装护卫多数是从前安启明的手下,他们不仅持有最先进的武器,而且个个都会功夫。他们对安启明也都是忠心耿耿。
四个年轻人一边嘻嘻哈哈地说笑着,一边频频地碰杯。渐渐的,绯红色的云霞飞上他们的脸颊。叶枫本来就不喜饮酒,再加上身体有伤,他只喝了一点点。其他三个年轻人就不同了,特别是潘娜雅两姐弟,由于他们经常和黑道上的人物混在一起,他们的酒量相当大。绮儿更不用说了,她可是哈比星球上的特级调酒师。于是,三个年轻人拼起酒来。叶枫看着绮儿左一杯又一杯的豪饮,他震惊了。安琦从前饮酒没有超过一杯的,现在的安琦看起来就像被酒神附体了一样。
叶枫只得劝说绮儿:“安琦,不要饮多了,你会头晕的。”
“枫哥哥没事了,我好高兴。这得要感谢娜雅姐姐和瑞斯哥哥,来,绮儿再敬你们一杯!”绮儿推开叶枫的手,又和两姐弟碰起杯来。
无奈,叶枫只得坐在沙发里,痴痴地凝望着绮儿娇俏的脸庞。
当十几瓶红酒见底之后,除了叶枫是清醒的,其他人都醉熏熏的了。潘娜雅两姐弟歪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绮儿也躺倒在了叶枫的怀里。被女孩淡雅的体香萦绕着,叶枫陶醉了,渐渐的,他也瞌上了眼帘。
“嘭嘭嘭”,急剧的敲门声把叶枫给吵醒了。叶枫抬起头来,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多钟了。
叶枫在绮儿光洁的额头上印了一个吻,他把绮儿轻轻地抱上床,然后才去开门。敲门的是游艇上的武装护卫统领——怒水蛟。
“枫少爷,情况有些不妙,我们遇上了海警。看样子他们是让我们停船接受检查,你看怎么办?”怒水蛟望向叶枫的眼睛里有睿智、有冷静,还有深沉。
“有海警?哪个国家的?”叶枫相当沉着,语气里没有丝毫的慌乱。这让怒水蛟深感诧异,他以为现如今的富二代都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哪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一遇到点儿事还不得跟个缩头乌龟似的藏身起来。怒水蛟不禁对叶枫心生敬意。
“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没有挂旗帜,甚至连国际信号通用旗都没有挂。但是,他们穿着海军制服,并且还都持有枪械。我担心他们会发射鱼雷。少爷应该及早布署,以免吃亏。”
其实,怒水蛟之所以这样说是在讨令牌呢。毕竟他是第一次为这个年轻的老板服务,他担心眼前的年轻人没有经验,因此提醒叶枫。叶枫是什么人啊?新生代商业奇才,他能听不出来吗?
“好,谢谢你的提醒。你去准备吧,我马上就来。”
“是,少爷。”怒水蛟的脸红了,他应声退了出去。
叶枫急忙唤醒两姐弟。绮儿也已经醒了,方才叶枫抱起她时,她就已经醒了,只不过她不好意思睁开眼睛。
“什么?遇到海警了?”两姐弟霍地跳了起来,伸手就去捞“ump45”。
绮儿翻身跳下床,对叶枫和两姐弟说道:“目前我们还不了解情况,这样吧,你们不要出去,我一个人出去看看。”
“不行,安琦,太危险了,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出去呢?”叶枫挡在绮儿的面前。
“枫哥哥,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警方只知道是娜雅和瑞斯劫持了你。而我应该还没有被人看到,极有可能不在警方抓捕的范围内。我出去再合适不过了。你放心,我还穿着军警服装呢,不会有危险的。”
叶枫这才发现,大家还穿着军警的服装,想来是昨夜饮酒饮多了,都没有洗澡换衣服。叶枫的脸红了,他有洁癖。
“不!”叶枫摇了摇头,“我是游艇上的负责人,我有义务保护所有的人。除非我和你一起去,否则你也不能出去。”叶枫相当固执。
“唉,好吧。那我陪枫哥哥一起上去。”绮儿叹息一声,她心里很清楚,叶枫是不放心让自己一个人上去。
“你们躲在舱里,不要出来。”走到门口时,绮儿不放心,又回头叮嘱两姐弟。
“我们这俩保镖是怎么当的?居然躲在老板身后,让老板保护我们,这算是什么屌事?”潘瑞斯最忌讳的就是这档子事儿。
“不想当缩头乌龟是吧?”最了解弟弟的莫过于潘娜雅了,她诡异地一笑,随即使了一个眼色。两姐弟操起“ump45”。
叶枫拉着绮儿的手,站到了甲板上。两个年轻人朝四周一望,发现“枫琦号”已经被军警包围了。那些持枪的军警都坐在摩托艇上,并且还架起了火炮(其实是重型机枪)。不远处的海面上,游弋着一艘更大型的舰艇,上面同样站立着全副武装的军警。该舰艇国籍不祥,因为舰艇上既没有挂国旗,也没有什么明显的标志。
叶枫用对讲机询问舰长,“枫琦号”目前所处的位置。
舰长回复说:“枫琦号于上午九时三十五分就已经驶进公海,目前是在大西洋上。”
既然是在公海,他们为什么不挂国旗?叶枫心里感觉怪怪的。
“枫哥哥,他们是什么人呢?”绮儿问道。
“我们要例行公事,请你们停船,接受我们的检查。”摩托艇上传来了喊话声。听声音似乎是从扩音器里传出来的。
“不太清楚。但是,我随船队在大西洋上跑过百十个来回了,还从来没见过不挂国旗的军舰。”
“枫哥哥,他们讲的是e国语言。”绮儿突然说道,“他们是来抓捕你的。”
“我觉得他们有问题,我们不能停船。”叶枫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当机立断,“不要停船,加速前进,冲出包围圈。”叶枫用对讲机向船长下达了命令。
“枫琦号”劈波斩浪,就像一头银灰色的巨鲨猛地朝前扑去。它接连撞翻几艘摩托艇后,开足马立冲出了包围圈。
“呯呯呯”“轰”,响起密集的枪炮声。当对方的武器喷出火舌的时候,“枫琦号”上的武装护卫亦开始了射击。
怒水蛟今年三十五岁,他在海洋上闯荡了二十多年。此人不仅有着过人的本领,而且还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航海经验。他早已经让手下人架起重机枪,扛起火箭筒。怒水蛟在心里直嘀咕:二当家的(从前安启明的手下对安启明的称呼。)就这么一个宝贝千金,可不能让她在自己的手上出事儿。
“哒哒哒”,怒水蛟手上的重机枪毫不客气地咆哮起来。“嗵嗵嗵”,火箭筒也发威了。
叶枫一把将绮儿按在甲板上,子弹擦着两个年轻人的头发飞了过去。叶枫就势拥着绮儿滚向角落。好险!叶枫惊出了一身冷汗。他不怕死,他只是担心安琦。
“啪啪”两声,潘娜雅两姐弟将两把“ump45”抛了过来。叶枫一伸胳膊捞在手里,随手又塞给绮儿一把。
“快,穿上防弹衣!”潘娜雅又丢了两件防弹衣过来。叶枫急急忙忙地帮绮儿套了一件,他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套另外一件,密集的子弹射了过来。叶枫只好放弃穿防弹衣。
“保护好自己,千万小心!”叶枫一边射击,一边叮嘱绮儿。四个年轻人趴在甲板上,和军警交上了火。
“呯呯呯……”“轰轰……”“哒哒哒……”“嗵……”,密集的枪炮声响成一片。两姐弟兴奋地扫射着,许多艘摩托艇被揍得人仰马翻。那些军警多数都跌进了海里。
“好吧,随你。”潘向天握住安启明的手,“那我就告辞了。孩子们的事要你费心了。你也要多加小心,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联系我。”
“老潘,吃完早点再走嘛!”伊琳娜挽留道。
“算了,让他去吧,出了这么大的事,他还能吃得下吗?”安启明目送着潘向天的背影,眼神黯淡下来。现在,岂止是潘向天吃不下,安启明两夫妇也同样吃不下。
第一百四十九章 美洲海岸
“呼呼呼”,海风拂过耳畔,贴近脸庞,轻轻柔柔,温温软软,就像一只暖暖的手。
“刷刷刷”,海浪涌上沙滩。雪白的浪花飞扑过来,吻上脚掌,冰冰的,凉凉的,那种感觉就像儿时光着小脚丫踩在王宫的地板上。
“累,真的好累!”洛克呢喃着,他的脸上含着惬意的微笑,他倒在沙滩上睡着了。
洛克做了一个梦,一个好长好长的梦。
在梦里,洛克坐在母亲的怀里,听母亲用极其温柔、动听的声音哼唱歌谣。然后,洛克看到了冲天的火光,倾倒的宫殿,还有横七竖八的尸体。那些尸体的样子好恐怖,他们都是体型庞大的魔兽……
洛克看到了戴着黄金面具的女王,她忽然化身成一个美少年,少年的名字叫修罗。他穿着一袭冰蓝色的长袍,坐在石桥上弹凤尾琴,唱“凤琴鸟之歌”。他用琴音和歌声向自己述说他的孤独和惆怅……然后,他决绝地对自己说:“你走,你走,我不想再见到你!”最后,他倒在自己的怀里,胸口上插着一把金剑……
洛克还看到了身穿黄金铠甲的少年,他骑在高头大马上,眨着狡黠的大眼睛对自己说:“怎么样,跟我的马赛跑吧?我很想知道,究竟是你的脚程快,还是我的马速快!”……
洛克也看到了有着一头粉红色长发和碧绿色眸子的少女。她的眼睛里蓄满了哀伤,她对自己说:“洛克哥哥,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爱我吗?……我好想为你跳一支舞,你知道吗?从前,人们都说我的玫瑰花舞跳得最美,可是,你从来都没有看过我跳的舞,我现在为你跳一支舞好吗?”那张娇俏的脸庞惨笑着,那个粉红色的身影在火焰里翩跹地舞着。最后,她化成了滴泪的玫瑰花瓣。
洛克看到了在沙漠里牵着手飞奔的两个少年,他们跪在茫茫的大漠里,对着满天的星光还有那轮盈盈的满月,他们许下了誓言: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
洛克还看到了有一对黑色眸子的少女,她的瞳孔幽深得就像千年的古潭。她穿着紫红色的衣裙,坐在一株雪白的花树下弹七弦琴,那些花朵飘落在她水墨一般的长发上,肩膀上,她是那么美。她在寻找自己,而自己却只能躲在黑暗中窥视着她……
洛克也看到了身披雪色长髦,驾驭双首龙的少年。他的眸子就像红色晶莹的琉璃。他的眼神凌厉、冷冽,就像一把利剑一样,仿佛能把人的心脏都给穿透了。可是,那双冰冷的眼神里,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悲伤和寂寥,令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洛克还看到飞溅着血液的琥珀,透明的琥珀里冰封着一位金发女郎,女郎的周身都被利刃和曼陀罗花藤给刺穿了……
洛克看到了堕下峭壁的大鹏鸟,还有一个又一个倒下去的身体……然后,在满天的血光里,洛克看到绝望的自己把手探进胸腔,挖出自己的心脏。自己把心献祭给了冥王,那个十几年来一直出现在梦里的身影,他的心破碎了,不得不睡在曼殊莎华的花瓣下,他的名字叫哈迪斯,他是人人惧怕的冥界之王,他有一张美奂绝伦的脸孔,这张脸孔与那个叫修罗的少年一样……
明亮的阳光好晃眼。洛克用手遮挡住阳光,他醒了过来。洛克的脸上淌满了泪水,那是在睡梦中流出来的泪水。
那一世,也可以说是两世的经历,留下太深太深的伤痛。那些充满血腥和杀戮的画面总在自己的眼前晃动。虽然它缥缈得如同云烟,遥远得就像一场梦,可是,它又明明存在过,并且真真实实的发生在自己的生命里。它留在自己的记忆里,并且刻在心上,成为心口上的一道伤。一经回眸,就会牵扯到伤口,就会流血,就会疼痛。
“米勒、枭、若茜、科隆、绮儿,米迦哥哥,你们在哪里?我好想你们!”洛克喃喃着。他擦了擦眼泪,爬身起来,每走一步,周身都是一阵钻心的疼痛。
唉,看来自己伤得可真不轻!洛克叹着气,一瘸一拐地往海水里走来。他想洗一下脸。碧蓝色的海水特别澄澈,清晰得能看到成群结队的小鱼。海水倒映出了洛克的影子。洛克看到了自己的样子,自己有一头金色的长发,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的袍子,长长的,就像是中世纪人们穿的长袍。自己又恢复了从前读大学时的样子,可是,这张脸……
洛克看到自己左边脸颊上有一道斜斜的伤口,几乎延伸到了眼角。它好难看!洛克抬手抚上自己的脸,自言自语着:“这张脸这么难看,怎么再去见绮儿?唉,试试看吧,看能不能为自己疗伤。”
洛克想起了从前,自己曾经汲取过地母该亚的力量。洛克盘膝坐下来,试着运行魔力。可是,他连一点儿魔力都施展不出来。唉,自己失去了神力,变成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可是,为什么又保留了我所有的记忆,为什么不连同我的记忆也一起夺走?
洛克痛苦万分。他坐在沙滩上,呆呆地望着海面,就像一尊雕塑一样。
太阳已经转过头顶。海面上风平浪静,海鸥时而贴着水面飞翔,时而冲上高空,还时不时地发出长一声短一声的“嘎嘎”的鸣叫。
“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废人,我该怎么办?冥王,你在哪里?你说过要帮助我的,你为什么不帮我?”洛克一边嘶声吼叫着,一边抓起沙石贝壳之类的向海水里掷去。一对栖息在礁石上的海鸟被惊吓得扑楞楞地扇着翅膀飞走了。
洛克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他发泄了一阵子,忽然又想起自己回来的目的。自己之所以不怕失去神力,坚持要回来就是为了拯救自己的先祖。“唉!”洛克长叹一声,心想:为了拯救先祖,即便困难再大也得咬紧牙关挺住,如果自己失败了,人类历史就会改变,到那时,自己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洛克望向天空,海水太蓝了,天空反而变成了灰色,那种让人的心都变得沉重起来的灰色。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呢?难道是海岛?我怎么会来到这种地方?
洛克环顾了一下四周:眼前是辽阔的海域,远方有一些小的岛屿。海岸特别险峻,有林立的礁岩,高大的棕桐树,还有郁郁葱葱的红树林。
洛克突然想起来了,自己穿越时空后,跌在一艘船上,还被手持枪械的水手羞辱和讥笑过。洛克急忙低下头,看向自己的身体。自己赤着脚,靴子也不知道哪里去了,袍子已经完全敞开了。胸前,呃,胸前有个东西,是一朵黑色的曼殊莎华。它隐藏在自己的皮肤里,若隐若现地闪着金色,这是死神的印记。可是,自己已经成了凡人,怎么还会有死神的印记?洛克百思不得其解。
洛克继续向下看去,自己的皮肤被海水浸泡得已经成了青白色,好在裤子好好的,洛克总算放了心。他看到了自己的腰带,黑色的,宽宽的,却不知道是什么面料,上面镶嵌着一颗硕大的冥石,它闪着黑幽幽的光泽。洛克又看向自己的袍子,袍子也是黑色的,上面缀有小巧的稀稀落落的花朵,它们若隐若现,也是黑色的曼殊莎华,并且闪着金色。洛克用手摸了摸袍子,不知道是什么面料,却感觉很柔软、很舒服。这是自己身为死神时的穿着。这身装束陪伴自己一万三千多年了。看来,自己周身上下除了这件袍子和腰带,已经身无长物。
“咕咕咕”,肚子提出了抗议。
“唉!”洛克长叹一声,“不知道这种地方有什么东西可吃,先看看再说吧。”
洛克整理好自己的袍子,爬身起来,他发现自己的脚踝已经於青肿胀起来。洛克向大海里眺望了一会儿,心想:如果有船经过就好了,自己可以搭船回到佛罗里达州。
抬头看了看天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已经偏向了海平面。洛克暗暗叫苦,心想:如果天黑麻烦可就大了,应该先找个栖身的地方。唉,真倒霉!难不成像鲁宾逊一样流落荒岛?等到有船经过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长满胡子的大叔?
洛克在心里苦笑着。他的脚踝还很疼痛。他蹒跚着,一步三晃地往海岸上行来。沙滩是白色的。由珊瑚风化而成的细沙,柔如毯、白如玉,上面还分布着褐色或者绿色的海草,以及一些色彩斑斓的石头和贝壳,想来是夜里海水涨潮时把它们冲上了岸边吧。这是一处风景优美的海岸。可是,洛克却没有心情欣赏美景,他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填饱肚子,然后再好好地休息一下。
在距离海岸还有七八米远的地方,红树林里突然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而且声音越来越大。洛克猛地收住脚步。难道有人?可是,这里看上去并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难道是野兽?洛克紧张起来。
“呼”,从红树林里跃出来一个庞然大物。洛克看到了扑向自己的一个极其丑陋的头颅。“啊!”洛克惊叫一声,扑倒在沙滩上……
第一百五十章 枫琦号
绮儿、叶枫、潘娜雅,还有潘瑞斯,四个年轻人坐在游艇里,一边品尝美食,一边畅饮起红酒来。
这是一艘超豪华的大型游艇,价值1.2亿美金。它叫“枫琦号”,是安启明根据安琦和叶枫两个人名字命名的。
由于安琦喜欢在海上旅行,安启明便准备了这艘游艇,他本打算等安琦大学毕业后就给两个年轻人订婚。如果把订婚仪式安排在游艇上举行,安琦一定会很高兴的。
谁知,安琦突然遭遇飞机失事,变成了植物人。为了避免睹物伤情,安启明本来打算把游艇卖掉的。当叶枫说:“即便安琦一辈子都不醒来,我也要娶她为妻。而且我们的婚礼一定要在安琦最喜欢的大海上举行。”安启明深受感动,便留下了游艇。最后,他干脆把游艇送给了叶枫,因为在他的心里,早已经当叶枫是安家的女婿。
“枫琦号”不仅外形美观,各种设施的配备也相当齐全。它是由挪威阿克尔造船长制造的。但是,“枫琦号”悬挂的旗帜却是巴拿马国旗,就像安氏船务集团公司的所有船舶一样,它们出海都悬挂巴拿马国旗,因为安启明的船舶都是在巴拿马注册的。凡是干海上营运这一行的商人没有不知道的,在巴拿马注册船舶不仅时间短、手续简便,而且还可以免税。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安启明绝对是一个精明的商人。
由于“枫琦号”既豪华又特别,一旦出海,就极有可能成为海盗袭击的目标。为了防止万一,安启明为“枫琦号”加派了武装护卫。这些武装护卫多数是从前安启明的手下,他们不仅持有最先进的武器,而且个个都会功夫。他们对安启明也都是忠心耿耿。
四个年轻人一边嘻嘻哈哈地说笑着,一边频频地碰杯。渐渐的,绯红色的云霞飞上他们的脸颊。叶枫本来就不喜饮酒,再加上身体有伤,他只喝了一点点。其他三个年轻人就不同了,特别是潘娜雅两姐弟,由于他们经常和黑道上的人物混在一起,他们的酒量相当大。绮儿更不用说了,她可是哈比星球上的特级调酒师。于是,三个年轻人拼起酒来。叶枫看着绮儿左一杯又一杯的豪饮,他震惊了。安琦从前饮酒没有超过一杯的,现在的安琦看起来就像被酒神附体了一样。
叶枫只得劝说绮儿:“安琦,不要饮多了,你会头晕的。”
“枫哥哥没事了,我好高兴。这得要感谢娜雅姐姐和瑞斯哥哥,来,绮儿再敬你们一杯!”绮儿推开叶枫的手,又和两姐弟碰起杯来。
无奈,叶枫只得坐在沙发里,痴痴地凝望着绮儿娇俏的脸庞。
当十几瓶红酒见底之后,除了叶枫是清醒的,其他人都醉熏熏的了。潘娜雅两姐弟歪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绮儿也躺倒在了叶枫的怀里。被女孩淡雅的体香萦绕着,叶枫陶醉了,渐渐的,他也瞌上了眼帘。
“嘭嘭嘭”,急剧的敲门声把叶枫给吵醒了。叶枫抬起头来,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多钟了。
叶枫在绮儿光洁的额头上印了一个吻,他把绮儿轻轻地抱上床,然后才去开门。敲门的是游艇上的武装护卫统领——怒水蛟。
“枫少爷,情况有些不妙,我们遇上了海警。看样子他们是让我们停船接受检查,你看怎么办?”怒水蛟望向叶枫的眼睛里有睿智、有冷静,还有深沉。
“有海警?哪个国家的?”叶枫相当沉着,语气里没有丝毫的慌乱。这让怒水蛟深感诧异,他以为现如今的富二代都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哪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一遇到点儿事还不得跟个缩头乌龟似的藏身起来。怒水蛟不禁对叶枫心生敬意。
“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没有挂旗帜,甚至连国际信号通用旗都没有挂。但是,他们穿着海军制服,并且还都持有枪械。我担心他们会发射鱼雷。少爷应该及早布署,以免吃亏。”
其实,怒水蛟之所以这样说是在讨令牌呢。毕竟他是第一次为这个年轻的老板服务,他担心眼前的年轻人没有经验,因此提醒叶枫。叶枫是什么人啊?新生代商业奇才,他能听不出来吗?
“好,谢谢你的提醒。你去准备吧,我马上就来。”
“是,少爷。”怒水蛟的脸红了,他应声退了出去。
叶枫急忙唤醒两姐弟。绮儿也已经醒了,方才叶枫抱起她时,她就已经醒了,只不过她不好意思睁开眼睛。
“什么?遇到海警了?”两姐弟霍地跳了起来,伸手就去捞“ump45”。
绮儿翻身跳下床,对叶枫和两姐弟说道:“目前我们还不了解情况,这样吧,你们不要出去,我一个人出去看看。”
“不行,安琦,太危险了,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出去呢?”叶枫挡在绮儿的面前。
“枫哥哥,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警方只知道是娜雅和瑞斯劫持了你。而我应该还没有被人看到,极有可能不在警方抓捕的范围内。我出去再合适不过了。你放心,我还穿着军警服装呢,不会有危险的。”
叶枫这才发现,大家还穿着军警的服装,想来是昨夜饮酒饮多了,都没有洗澡换衣服。叶枫的脸红了,他有洁癖。
“不!”叶枫摇了摇头,“我是游艇上的负责人,我有义务保护所有的人。除非我和你一起去,否则你也不能出去。”叶枫相当固执。
“唉,好吧。那我陪枫哥哥一起上去。”绮儿叹息一声,她心里很清楚,叶枫是不放心让自己一个人上去。
“你们躲在舱里,不要出来。”走到门口时,绮儿不放心,又回头叮嘱两姐弟。
“我们这俩保镖是怎么当的?居然躲在老板身后,让老板保护我们,这算是什么屌事?”潘瑞斯最忌讳的就是这档子事儿。
“不想当缩头乌龟是吧?”最了解弟弟的莫过于潘娜雅了,她诡异地一笑,随即使了一个眼色。两姐弟操起“ump45”。
叶枫拉着绮儿的手,站到了甲板上。两个年轻人朝四周一望,发现“枫琦号”已经被军警包围了。那些持枪的军警都坐在摩托艇上,并且还架起了火炮(其实是重型机枪)。不远处的海面上,游弋着一艘更大型的舰艇,上面同样站立着全副武装的军警。该舰艇国籍不祥,因为舰艇上既没有挂国旗,也没有什么明显的标志。
叶枫用对讲机询问舰长,“枫琦号”目前所处的位置。
舰长回复说:“枫琦号于上午九时三十五分就已经驶进公海,目前是在大西洋上。”
既然是在公海,他们为什么不挂国旗?叶枫心里感觉怪怪的。
“枫哥哥,他们是什么人呢?”绮儿问道。
“我们要例行公事,请你们停船,接受我们的检查。”摩托艇上传来了喊话声。听声音似乎是从扩音器里传出来的。
“不太清楚。但是,我随船队在大西洋上跑过百十个来回了,还从来没见过不挂国旗的军舰。”
“枫哥哥,他们讲的是e国语言。”绮儿突然说道,“他们是来抓捕你的。”
“我觉得他们有问题,我们不能停船。”叶枫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当机立断,“不要停船,加速前进,冲出包围圈。”叶枫用对讲机向船长下达了命令。
“枫琦号”劈波斩浪,就像一头银灰色的巨鲨猛地朝前扑去。它接连撞翻几艘摩托艇后,开足马立冲出了包围圈。
“呯呯呯”“轰”,响起密集的枪炮声。当对方的武器喷出火舌的时候,“枫琦号”上的武装护卫亦开始了射击。
怒水蛟今年三十五岁,他在海洋上闯荡了二十多年。此人不仅有着过人的本领,而且还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航海经验。他早已经让手下人架起重机枪,扛起火箭筒。怒水蛟在心里直嘀咕:二当家的(从前安启明的手下对安启明的称呼。)就这么一个宝贝千金,可不能让她在自己的手上出事儿。
“哒哒哒”,怒水蛟手上的重机枪毫不客气地咆哮起来。“嗵嗵嗵”,火箭筒也发威了。
叶枫一把将绮儿按在甲板上,子弹擦着两个年轻人的头发飞了过去。叶枫就势拥着绮儿滚向角落。好险!叶枫惊出了一身冷汗。他不怕死,他只是担心安琦。
“啪啪”两声,潘娜雅两姐弟将两把“ump45”抛了过来。叶枫一伸胳膊捞在手里,随手又塞给绮儿一把。
“快,穿上防弹衣!”潘娜雅又丢了两件防弹衣过来。叶枫急急忙忙地帮绮儿套了一件,他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套另外一件,密集的子弹射了过来。叶枫只好放弃穿防弹衣。
“保护好自己,千万小心!”叶枫一边射击,一边叮嘱绮儿。四个年轻人趴在甲板上,和军警交上了火。
“呯呯呯……”“轰轰……”“哒哒哒……”“嗵……”,密集的枪炮声响成一片。两姐弟兴奋地扫射着,许多艘摩托艇被揍得人仰马翻。那些军警多数都跌进了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