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族嫡妇之玉面玲珑_分卷阅读_6
林珑与绿姨娘一道走向回家的路,沿途自然去了别家药房买下需要的药材,只是两人的表情都十分凝重。
林珑没吭声。
绿姨娘一脸的懊恼,几度瞄了瞄林珑的神色,“珑姐儿……”
“二娘,我不希望有下一次。”林珑停下步子正色地看向她,把话说清楚。她不是嫌绿姨娘多管闲事,只是有些事她思虑欠周。
“哎,我明白。”绿姨娘也没有推卸责任,若不是她那个提议,林珑是绝不会被曹周氏当街辱骂,更重要的是往后与曹大夫必定要断绝关系,再换一个大夫来给林栋看病,肯定不会如曹大夫那般细心周到。
“二娘别怪我语气重。”林珑还是多说了一句,就怕绿姨娘多想。
“我明白的。”绿姨娘再度点头。
一路上两人没再吭声,这条道竟是比往日走时多花了些时间,回到林家祖宅的时候,门口停了一辆华丽的马车。
林珑一看急忙加快脚步,马车的踏板也才刚放下,只见上面下来一个身着桃花颜色春衣的少女,同样也是十五六岁的年纪,瓜子脸上两颊红粉绯绯,被侍女扶下来的时候,头上戴的珠钗发出一阵响声。
少女刚下马车,自然就瞧见了林珑,不禁皱紧一双秀气的柳眉,明亮的眼里有些不满,“我不是跟你说我会送药材过来的?你这死脾气就不能改改?”
这少女是苏州最大盐商贝聿的女儿贝明绯,早些年贝聿没发迹的时候,借着同乡情谊的份上,倒是有段时间寄居在林大学士的府上,而贝明绯与林珑颇为投缘,分开后,两人的书信没断过,这情谊也就延续下来了。
“长贫难顾,我又怎好要你时时资助?”林珑推开残破的大门,也没有汗颜地邀请客人进来,“再说古语有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尤其是经过了今天曹周氏的事情,她更是明白要想人看得起就得自己有本事,不然其他都是假的。贝家是得到过林家当年的帮助,如今先人已去,贝聿就算能帮又能帮得多少?不过是寄人篱下罢了。
贝明绯也没有推辞,对于这破烂屋子她已经见惯不怪了,倒是身边的小厮丫鬟面有微词,这林家老宅看来风一吹就要倒。
“你这宅子真的要修一修。”贝明绯再度拢起柳眉。
林珑也看了看那斑驳的外墙,晚上看尚好,白日一看确实寒碜人,“嗯,等有余钱了我自会找人来修。”反正一时半会儿也塌不了,钱都得用在刀刃上才做数。
又是这句话,贝明绯都想要翻白眼。
进了屋子,找出两张还算完好无缺的椅子出来,绿姨娘就下去煮茶水准备待客。
贝明绯忙唤住绿姨娘不用去忙,对于林家飘着茶渣子的茶水,真个喝不惯,唤出身后戴着面纱的女子,“你且上来吧。”
☆、第十三章 玲珑巧手理红妆
林珑瞟了眼贝明绯,朝绿姨娘吩咐道:“她好茶喝多了,给她来碗净水吧,正好清清肠胃。”
贝明绯顿时脸上一红,“我肠胃好着呢。”
“对哦,好着呢。”林珑略嘲讽地看她一眼,“阿绯,你又没听我的,对不对?我不是说叫你少吃点肉,你那肠胃不适合,饮食尽量清淡,最后这些都会反馈到你的脸上,你别是不信?”
贝明绯一听到林珑这话,急忙掏出随身携带的镜子照了起来,紧张地问,“我的痘痘又长出来了?在哪,在哪?阿珑,你快给我想想办法?”
女子皆爱美,贝明绯也不例外,哪怕她的性子大大咧咧的。
在林珑没回苏州之前,她的脸上满是见不得人的痘痘,甭管你五官长得有多好,肤色有多白皙,一旦长满痘痘,那就是一场悲剧。当时的她怕别人耻笑,买了最上等的胭脂水粉擦在脸上想要遮掩住这些痘痘,哪知脸上受到胭脂水粉的刺激,痘痘更是严重,越严重她用的胭脂水粉就更多。
本来如果这样也就算了,反正有东西遮挡着,也没人看得真切,但人算不如天算,天天在贵女圈中打滚的人,她的性子又略微张扬,看不惯她的人多了去。
俗语有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贝明绯就被人暗算推到水里,那还是春游之时,从水中被救起的时候,脸上的胭脂水粉全部脱落,一张满是痘痘的脸暴露在人前,惊呆一群人。
她被人笑谑的名声不胫而走,从此都缩在家里不敢出门。
这一段几乎是贝明绯最不愿意被人提及的经历。
变美后,她高调出现,狠狠地扇那个当初推她落水出丑的女子一巴掌,反正美人做什么都会有人歌颂,摆脱了痘痘,她就是活脱脱的大美人一个。
现在被林珑这么一吓,她哪有不紧张的?
林珑收起她的小镜子,“阿绯,你怎么还是这么没自信?它没长出来,不过你再不注意,只怕它又要出来骚扰你。”
贝明绯仍是抢过镜子照了又照,发现没有半颗痘痘的痕迹,这才放心地收起小镜子,白了林珑一眼,娇嗔了一句,“你就会吓我?坏透了。”手却是朝戴面纱的女子轻轻招了招。
那个女子见状,迈着小步走上前来,素手就将面纱取下,露出一张颇为清秀的脸庞,略有几分感激地看着林珑,微敛眉屈膝行礼:“月儿见过林姑娘。”
林珑当即站起,仔细看她的脸,令人惊喜的是之前看起来十分可怕的斑点都渐渐变淡,这张脸算是可看了,看得越仔细脸上的笑容越大。
贝明绯也笑着走近两人,“你这方子配得好,不过用了一段时间就能有这效果,只要坚持下去,我这丫头只怕脸好了就要被我哥讨去当通房。”
月儿听到自家姑娘打趣的话,瞬间红了双颊,想到大爷的俊美,心里渐渐有了想法,不过这些都要多谢眼前的林姑娘,没有她,她这一辈子怕是连嫁个小厮也困难,那一脸的褐色斑点能吓退不少人。
林珑脸上的笑容慢慢变淡,收回查看月儿脸上情况的手,转而摸起她的脉象,眉间轻皱,“月儿的体质与巡抚家的千金不同,所以给她用的方子未必适合巡抚家的千金,还须再改改才好。”
月儿的体质是中性的,也就是并不偏向寒热哪一边,所以才能令药效发挥得更好,这效果也就很快体现。巡抚家的千金却偏偏是一个内热较甚的人,这个方子直接给她用,效果要大打折扣。
贝明绯看到林珑脸上思索的表情,撇了撇嘴道:“你呀就爱吹毛求疵,你可知那巡抚千金郑南珠天天遣人来看月儿的脸,这两天就像中邪一般,说是要我将月儿用来擦脸的东西拿去给她用。我好不容易才拒了她,说是你会给她配更好的,我这侍女不过是代她试方子罢了……”
看到林珑似没在听一般,她可不干了,哪有留她一人在那儿唱独脚戏?声音渐渐加大,“诶,林氏阿珑,你回魂没有?”
林珑被她这大声一嚷,刚才的思绪都飞到了爪哇国,用手掩了掩耳,“听到了,那么大声做甚?”
“我怕你听不到。”贝明绯收起自己的恶作剧,“我跟你说真的,郑南珠似乎等不及,你也知道她都十八了,这婚事没着落,她能不急吗?哪怕是巡抚千金,也没人想要娶张麻子脸……”
“说她麻子脸夸张了些。”林珑厚道地说了一句。
贝明绯挥了挥手,“差不多了,反正她现在是热锅上的蚂蚁,她几次要派人来都被我拦下了,你可要加快速度才行。”毕竟是商家的女儿,她拉住林珑的手,“郑南珠告诉我,只要你能救她的脸,她愿付这个价。”用手比了比。
正正因为有贝明绯这个活广告在,林珑方才渐渐能打入贵女圈中,只是之前找她的人问题都不严重,赚到的钱也有限,给林栋看病就是一大支出,前几天实在是银钱不够使,这才气不过去新宅找二叔父要银子。
此时林珑看了看贝明绯比的手指,眼睛一亮,“五两银子?”
这对于她而言已是一笔巨款了,如果省点够她一家子用三个月了,林栋入学的事情也算是可以解决。
贝明绯只差又要翻白眼,得意地宣布,“是五十两银子。”
林珑的眼睛不禁睁大,早就知道做成巡抚千金这桩生意,可以赚进更多的钱,却没想到是多得有点吓人。
她现在缺的是银子,不用点手指,她也知道样样都要花钱,思忖一番,最后拍板道:“你跟我约她七日后相见。”
贝明绯自然乐得跑腿,急忙点头。
☆、第十四章 制胭脂姐妹说和
临走前,贝明绯将她带来的药材留下,看到林珑要拒绝,赶紧堵住她的嘴,“你再说些拒绝的话,就是不拿我当朋友看,阿珑,我知道你要骨气,不过这些我可不是给你的,我也把栋弟当弟弟看,姐姐给弟弟的东西,轮不到你这个长姐来辞。”
林珑对她的歪理哭笑不得,转思一想,这也确是贝明绯这个朋友的心意,没再拒绝,赶紧催她上马车,别在她这儿阻了她去调粉。
贝明绯跺了跺脚,由侍女扶着上了马车离去。
林珑关上残破的大门往回走,经过斑驳的回廊,到了厨房,见到里面有人正在走动,看样子竟像是妹妹林琦,忙加快脚步进去。
听到脚步声,正在将茉莉花仁磨粉的林琦别扭地回头看着林珑,仍有几分气恼,抿着唇不说话。
林珑哪能真生她的气,到底是一母同胞的妹妹,“怎么?还生我的气啊?”
林琦口气有点冲地道:“我来帮你磨粉,可不是白干的,你拿到钱后要付我工钱,我可是连络子也没打,你知道我打那个一天也有几文钱收入。”说白了小姑娘就是想和好,又不想失了颜面,所以找了个蹩脚的借口。
“行,到时候我一定给。”林珑这回大方道,反正这世上只得姐弟仨相依为命,以前是没法子满足,现在想到巡抚千金那儿的生意,她也不想小妹失望。
林琦好奇地睁大眼睛看着长姐,她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说那话她可是没指望林珑会答应,可现在她答得如此爽快,“莫不是诓我的吧?”
“我什么时候诓过你?”林珑一面将绿姨娘泡好的药材放到小罐里面,这些都是花了真金白银买来的,动作小心又小心,把隔蒸气的纱布盖上,弄妥了就将它们放到蒸笼里面。
她坐下来拉着风箱让火烧得旺一点。
林琦也没停下手中的活计,虽没到那破烂大厅去,但不妨碍她听到贝明绯的话,五十两银子啊,听得她也大流口水,这时候哪还顾得上与长姐呕气,赚银子才是王道。
家中本来人手就不够,绿姨娘去侍弄红蓝花等做胭脂的花朵,苏嬷嬷人又老眼睛不好使,栋弟身子弱只会读书,惟有她还算是一个劳动力。
不过一听到长姐的话,她又使劲儿地撇嘴,“你明明答应过的。”
“什么时候的事?”林珑回头看她一眼,“你把时辰说出来,我分辩分辩。”
林琦的眼珠子转了转,最后把心一横,“就是那天睡觉之时,我问你,你说嗯的,这不就是答应了吗?”
林珑不禁想要翻白眼,这都行?她算是服了这妹妹,看到火侯差不多,这才停下不再拉风箱,上前给了个粟子妹妹吃,听到她呼痛,半玩笑半警告地道:“别再东想西想钻我的空子。”
林琦敢怒不敢言,只得更用力地磨茉莉花仁,把气都撒在上面。
林珑坐下来拈了拈妹妹磨好的粉,粘度比新米磨的粉要强,而且粘在手上十分的贴,这次的花粉不错,看来做出的胭脂品质会很令人期待。
随便用了午膳,各人各司其职,林栋想帮忙,被林珑一瞪眼,就乖乖地回去读书。
林珑看了看绿姨娘新调配的红蓝花,因为加入了蔷薇花,这次的色泽更自然鲜亮,拿手沾了些许拈了拈,眉眼满是笑意,“二娘,这次的品质倒是好了不少,我瞅着可能会更持久些。”
“嗯,如果我们有余钱使用珍珠粉,可能效果会更好。”绿姨娘笑道,这次做出来的东西她也极满意,“对了,巡抚家的千金,你都想好怎么为她调理了?”
“这个我已有眉目。”林珑回道,有了月儿这个案例,对于改善巡抚家千金的皮肤,自然有了更大的把握。
绿姨娘见状也没再细问,反正医理这东西她知道的不多。
林珑是姑娘家,昔日林家也是官宦人家,自然也不会让她去学医术,不过她自个儿看了些许医书,又缠着昔日的府医问长问短,在医理上也就略通了皮毛。
贝明绯带来的都是好药材,尤其是这次要给巡抚家千金使用的当归,更是上等中的上等,绿姨娘看了后不禁啧啧出声,“这贝姑娘就是豪气。”
“她钱多烧身。”林珑戏谑了一句,心下自然是少不了要感激的,回苏州若是没有贝明绯,怕是要艰难得多。
绿姨娘知道她们感情好得很,笑了笑将药材拿下去清理。
几道药材经过反复蒸煮拧汁,直到过滤出澄静的部分来,这才算是制成半成品。
一旁的苏嬷嬷正在熬制牛脂,在小锅子里,水一沸,就会扔进牛脂,往反数次,先用武火,再慢慢改用文火去熬,调入青油,慢慢搅拌至其浓稠透明。
停火后,林珑即将药材的澄清部分加入进去,然后掺进清香扑鼻的桂花露,慢慢顺着一个方向搅拌,不过是初春时节,她的额头仍布满了细细地汗珠,阳光一照,更显得肌肤晶莹剔透。
费了大半天功夫,这才得出一瓷盒淡黄色的膏状体来,闻起来略带桂花香,其他药材的味道都被掩盖了去。
“好香。”林琦伸出小指舀了一点尝了尝,还带着桂花的清香,也不难吃。
林珑轻拍她的手,“别吃了,就你爱吃这些个玩意儿。”丰盛德的胭脂,她不知道吃了多少。
林琦收回手,朝林珑吐了吐舌头。
林珑不管她,收好刚做好的东西,再去看看绿姨娘的胭脂,倒是没有一个工序出问题,品质卖相上佳。
制作胭脂比林珑做脂膏要复杂得多,须得将最基本的红蓝花摘下、碾碎、捣汁、过滤、分解色素,再慢慢将其阴干,若是一个步骤不得当,等于是白做了。
绿姨娘的手艺一向是没得说的,林珑颇为满意这一次的出品。
剩下的时间她没外出,在家里研读一些医书,想着适合那郑南珠使用的调理方子,不停地在纸上写着画着。
绿姨娘与林琦不敢去吵她,就连林栋读书的声音都小了些许。
林珑没吭声。
绿姨娘一脸的懊恼,几度瞄了瞄林珑的神色,“珑姐儿……”
“二娘,我不希望有下一次。”林珑停下步子正色地看向她,把话说清楚。她不是嫌绿姨娘多管闲事,只是有些事她思虑欠周。
“哎,我明白。”绿姨娘也没有推卸责任,若不是她那个提议,林珑是绝不会被曹周氏当街辱骂,更重要的是往后与曹大夫必定要断绝关系,再换一个大夫来给林栋看病,肯定不会如曹大夫那般细心周到。
“二娘别怪我语气重。”林珑还是多说了一句,就怕绿姨娘多想。
“我明白的。”绿姨娘再度点头。
一路上两人没再吭声,这条道竟是比往日走时多花了些时间,回到林家祖宅的时候,门口停了一辆华丽的马车。
林珑一看急忙加快脚步,马车的踏板也才刚放下,只见上面下来一个身着桃花颜色春衣的少女,同样也是十五六岁的年纪,瓜子脸上两颊红粉绯绯,被侍女扶下来的时候,头上戴的珠钗发出一阵响声。
少女刚下马车,自然就瞧见了林珑,不禁皱紧一双秀气的柳眉,明亮的眼里有些不满,“我不是跟你说我会送药材过来的?你这死脾气就不能改改?”
这少女是苏州最大盐商贝聿的女儿贝明绯,早些年贝聿没发迹的时候,借着同乡情谊的份上,倒是有段时间寄居在林大学士的府上,而贝明绯与林珑颇为投缘,分开后,两人的书信没断过,这情谊也就延续下来了。
“长贫难顾,我又怎好要你时时资助?”林珑推开残破的大门,也没有汗颜地邀请客人进来,“再说古语有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尤其是经过了今天曹周氏的事情,她更是明白要想人看得起就得自己有本事,不然其他都是假的。贝家是得到过林家当年的帮助,如今先人已去,贝聿就算能帮又能帮得多少?不过是寄人篱下罢了。
贝明绯也没有推辞,对于这破烂屋子她已经见惯不怪了,倒是身边的小厮丫鬟面有微词,这林家老宅看来风一吹就要倒。
“你这宅子真的要修一修。”贝明绯再度拢起柳眉。
林珑也看了看那斑驳的外墙,晚上看尚好,白日一看确实寒碜人,“嗯,等有余钱了我自会找人来修。”反正一时半会儿也塌不了,钱都得用在刀刃上才做数。
又是这句话,贝明绯都想要翻白眼。
进了屋子,找出两张还算完好无缺的椅子出来,绿姨娘就下去煮茶水准备待客。
贝明绯忙唤住绿姨娘不用去忙,对于林家飘着茶渣子的茶水,真个喝不惯,唤出身后戴着面纱的女子,“你且上来吧。”
☆、第十三章 玲珑巧手理红妆
林珑瞟了眼贝明绯,朝绿姨娘吩咐道:“她好茶喝多了,给她来碗净水吧,正好清清肠胃。”
贝明绯顿时脸上一红,“我肠胃好着呢。”
“对哦,好着呢。”林珑略嘲讽地看她一眼,“阿绯,你又没听我的,对不对?我不是说叫你少吃点肉,你那肠胃不适合,饮食尽量清淡,最后这些都会反馈到你的脸上,你别是不信?”
贝明绯一听到林珑这话,急忙掏出随身携带的镜子照了起来,紧张地问,“我的痘痘又长出来了?在哪,在哪?阿珑,你快给我想想办法?”
女子皆爱美,贝明绯也不例外,哪怕她的性子大大咧咧的。
在林珑没回苏州之前,她的脸上满是见不得人的痘痘,甭管你五官长得有多好,肤色有多白皙,一旦长满痘痘,那就是一场悲剧。当时的她怕别人耻笑,买了最上等的胭脂水粉擦在脸上想要遮掩住这些痘痘,哪知脸上受到胭脂水粉的刺激,痘痘更是严重,越严重她用的胭脂水粉就更多。
本来如果这样也就算了,反正有东西遮挡着,也没人看得真切,但人算不如天算,天天在贵女圈中打滚的人,她的性子又略微张扬,看不惯她的人多了去。
俗语有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贝明绯就被人暗算推到水里,那还是春游之时,从水中被救起的时候,脸上的胭脂水粉全部脱落,一张满是痘痘的脸暴露在人前,惊呆一群人。
她被人笑谑的名声不胫而走,从此都缩在家里不敢出门。
这一段几乎是贝明绯最不愿意被人提及的经历。
变美后,她高调出现,狠狠地扇那个当初推她落水出丑的女子一巴掌,反正美人做什么都会有人歌颂,摆脱了痘痘,她就是活脱脱的大美人一个。
现在被林珑这么一吓,她哪有不紧张的?
林珑收起她的小镜子,“阿绯,你怎么还是这么没自信?它没长出来,不过你再不注意,只怕它又要出来骚扰你。”
贝明绯仍是抢过镜子照了又照,发现没有半颗痘痘的痕迹,这才放心地收起小镜子,白了林珑一眼,娇嗔了一句,“你就会吓我?坏透了。”手却是朝戴面纱的女子轻轻招了招。
那个女子见状,迈着小步走上前来,素手就将面纱取下,露出一张颇为清秀的脸庞,略有几分感激地看着林珑,微敛眉屈膝行礼:“月儿见过林姑娘。”
林珑当即站起,仔细看她的脸,令人惊喜的是之前看起来十分可怕的斑点都渐渐变淡,这张脸算是可看了,看得越仔细脸上的笑容越大。
贝明绯也笑着走近两人,“你这方子配得好,不过用了一段时间就能有这效果,只要坚持下去,我这丫头只怕脸好了就要被我哥讨去当通房。”
月儿听到自家姑娘打趣的话,瞬间红了双颊,想到大爷的俊美,心里渐渐有了想法,不过这些都要多谢眼前的林姑娘,没有她,她这一辈子怕是连嫁个小厮也困难,那一脸的褐色斑点能吓退不少人。
林珑脸上的笑容慢慢变淡,收回查看月儿脸上情况的手,转而摸起她的脉象,眉间轻皱,“月儿的体质与巡抚家的千金不同,所以给她用的方子未必适合巡抚家的千金,还须再改改才好。”
月儿的体质是中性的,也就是并不偏向寒热哪一边,所以才能令药效发挥得更好,这效果也就很快体现。巡抚家的千金却偏偏是一个内热较甚的人,这个方子直接给她用,效果要大打折扣。
贝明绯看到林珑脸上思索的表情,撇了撇嘴道:“你呀就爱吹毛求疵,你可知那巡抚千金郑南珠天天遣人来看月儿的脸,这两天就像中邪一般,说是要我将月儿用来擦脸的东西拿去给她用。我好不容易才拒了她,说是你会给她配更好的,我这侍女不过是代她试方子罢了……”
看到林珑似没在听一般,她可不干了,哪有留她一人在那儿唱独脚戏?声音渐渐加大,“诶,林氏阿珑,你回魂没有?”
林珑被她这大声一嚷,刚才的思绪都飞到了爪哇国,用手掩了掩耳,“听到了,那么大声做甚?”
“我怕你听不到。”贝明绯收起自己的恶作剧,“我跟你说真的,郑南珠似乎等不及,你也知道她都十八了,这婚事没着落,她能不急吗?哪怕是巡抚千金,也没人想要娶张麻子脸……”
“说她麻子脸夸张了些。”林珑厚道地说了一句。
贝明绯挥了挥手,“差不多了,反正她现在是热锅上的蚂蚁,她几次要派人来都被我拦下了,你可要加快速度才行。”毕竟是商家的女儿,她拉住林珑的手,“郑南珠告诉我,只要你能救她的脸,她愿付这个价。”用手比了比。
正正因为有贝明绯这个活广告在,林珑方才渐渐能打入贵女圈中,只是之前找她的人问题都不严重,赚到的钱也有限,给林栋看病就是一大支出,前几天实在是银钱不够使,这才气不过去新宅找二叔父要银子。
此时林珑看了看贝明绯比的手指,眼睛一亮,“五两银子?”
这对于她而言已是一笔巨款了,如果省点够她一家子用三个月了,林栋入学的事情也算是可以解决。
贝明绯只差又要翻白眼,得意地宣布,“是五十两银子。”
林珑的眼睛不禁睁大,早就知道做成巡抚千金这桩生意,可以赚进更多的钱,却没想到是多得有点吓人。
她现在缺的是银子,不用点手指,她也知道样样都要花钱,思忖一番,最后拍板道:“你跟我约她七日后相见。”
贝明绯自然乐得跑腿,急忙点头。
☆、第十四章 制胭脂姐妹说和
临走前,贝明绯将她带来的药材留下,看到林珑要拒绝,赶紧堵住她的嘴,“你再说些拒绝的话,就是不拿我当朋友看,阿珑,我知道你要骨气,不过这些我可不是给你的,我也把栋弟当弟弟看,姐姐给弟弟的东西,轮不到你这个长姐来辞。”
林珑对她的歪理哭笑不得,转思一想,这也确是贝明绯这个朋友的心意,没再拒绝,赶紧催她上马车,别在她这儿阻了她去调粉。
贝明绯跺了跺脚,由侍女扶着上了马车离去。
林珑关上残破的大门往回走,经过斑驳的回廊,到了厨房,见到里面有人正在走动,看样子竟像是妹妹林琦,忙加快脚步进去。
听到脚步声,正在将茉莉花仁磨粉的林琦别扭地回头看着林珑,仍有几分气恼,抿着唇不说话。
林珑哪能真生她的气,到底是一母同胞的妹妹,“怎么?还生我的气啊?”
林琦口气有点冲地道:“我来帮你磨粉,可不是白干的,你拿到钱后要付我工钱,我可是连络子也没打,你知道我打那个一天也有几文钱收入。”说白了小姑娘就是想和好,又不想失了颜面,所以找了个蹩脚的借口。
“行,到时候我一定给。”林珑这回大方道,反正这世上只得姐弟仨相依为命,以前是没法子满足,现在想到巡抚千金那儿的生意,她也不想小妹失望。
林琦好奇地睁大眼睛看着长姐,她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说那话她可是没指望林珑会答应,可现在她答得如此爽快,“莫不是诓我的吧?”
“我什么时候诓过你?”林珑一面将绿姨娘泡好的药材放到小罐里面,这些都是花了真金白银买来的,动作小心又小心,把隔蒸气的纱布盖上,弄妥了就将它们放到蒸笼里面。
她坐下来拉着风箱让火烧得旺一点。
林琦也没停下手中的活计,虽没到那破烂大厅去,但不妨碍她听到贝明绯的话,五十两银子啊,听得她也大流口水,这时候哪还顾得上与长姐呕气,赚银子才是王道。
家中本来人手就不够,绿姨娘去侍弄红蓝花等做胭脂的花朵,苏嬷嬷人又老眼睛不好使,栋弟身子弱只会读书,惟有她还算是一个劳动力。
不过一听到长姐的话,她又使劲儿地撇嘴,“你明明答应过的。”
“什么时候的事?”林珑回头看她一眼,“你把时辰说出来,我分辩分辩。”
林琦的眼珠子转了转,最后把心一横,“就是那天睡觉之时,我问你,你说嗯的,这不就是答应了吗?”
林珑不禁想要翻白眼,这都行?她算是服了这妹妹,看到火侯差不多,这才停下不再拉风箱,上前给了个粟子妹妹吃,听到她呼痛,半玩笑半警告地道:“别再东想西想钻我的空子。”
林琦敢怒不敢言,只得更用力地磨茉莉花仁,把气都撒在上面。
林珑坐下来拈了拈妹妹磨好的粉,粘度比新米磨的粉要强,而且粘在手上十分的贴,这次的花粉不错,看来做出的胭脂品质会很令人期待。
随便用了午膳,各人各司其职,林栋想帮忙,被林珑一瞪眼,就乖乖地回去读书。
林珑看了看绿姨娘新调配的红蓝花,因为加入了蔷薇花,这次的色泽更自然鲜亮,拿手沾了些许拈了拈,眉眼满是笑意,“二娘,这次的品质倒是好了不少,我瞅着可能会更持久些。”
“嗯,如果我们有余钱使用珍珠粉,可能效果会更好。”绿姨娘笑道,这次做出来的东西她也极满意,“对了,巡抚家的千金,你都想好怎么为她调理了?”
“这个我已有眉目。”林珑回道,有了月儿这个案例,对于改善巡抚家千金的皮肤,自然有了更大的把握。
绿姨娘见状也没再细问,反正医理这东西她知道的不多。
林珑是姑娘家,昔日林家也是官宦人家,自然也不会让她去学医术,不过她自个儿看了些许医书,又缠着昔日的府医问长问短,在医理上也就略通了皮毛。
贝明绯带来的都是好药材,尤其是这次要给巡抚家千金使用的当归,更是上等中的上等,绿姨娘看了后不禁啧啧出声,“这贝姑娘就是豪气。”
“她钱多烧身。”林珑戏谑了一句,心下自然是少不了要感激的,回苏州若是没有贝明绯,怕是要艰难得多。
绿姨娘知道她们感情好得很,笑了笑将药材拿下去清理。
几道药材经过反复蒸煮拧汁,直到过滤出澄静的部分来,这才算是制成半成品。
一旁的苏嬷嬷正在熬制牛脂,在小锅子里,水一沸,就会扔进牛脂,往反数次,先用武火,再慢慢改用文火去熬,调入青油,慢慢搅拌至其浓稠透明。
停火后,林珑即将药材的澄清部分加入进去,然后掺进清香扑鼻的桂花露,慢慢顺着一个方向搅拌,不过是初春时节,她的额头仍布满了细细地汗珠,阳光一照,更显得肌肤晶莹剔透。
费了大半天功夫,这才得出一瓷盒淡黄色的膏状体来,闻起来略带桂花香,其他药材的味道都被掩盖了去。
“好香。”林琦伸出小指舀了一点尝了尝,还带着桂花的清香,也不难吃。
林珑轻拍她的手,“别吃了,就你爱吃这些个玩意儿。”丰盛德的胭脂,她不知道吃了多少。
林琦收回手,朝林珑吐了吐舌头。
林珑不管她,收好刚做好的东西,再去看看绿姨娘的胭脂,倒是没有一个工序出问题,品质卖相上佳。
制作胭脂比林珑做脂膏要复杂得多,须得将最基本的红蓝花摘下、碾碎、捣汁、过滤、分解色素,再慢慢将其阴干,若是一个步骤不得当,等于是白做了。
绿姨娘的手艺一向是没得说的,林珑颇为满意这一次的出品。
剩下的时间她没外出,在家里研读一些医书,想着适合那郑南珠使用的调理方子,不停地在纸上写着画着。
绿姨娘与林琦不敢去吵她,就连林栋读书的声音都小了些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