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你很了解我吗?别再自以为是了!”潇潇仰着头,执拗地盯着林朔,林朔步步逼近,捏住她的下巴,她被迫退后,绊倒在身后的摇椅上,林朔干脆弯下身子,紧紧跟她贴在一起,埋首在她的颈窝,他深深吸了口气,沐浴后的香气蛊惑人心。
  她的心跳不自觉加快了,满脑子都是那晚的欢愉情景,而就在她的意志渐渐瓦解之后,林朔把着扶手,居高临下俯视着她,余光扫过角落摔坏的摇椅,森冷地说:“我的东西,不许别人染指。”
  直到他离开很久,她依旧躺在摇椅上,发梢滴落的水滑进脖颈,凉透了,瞥见那把摇椅,他的警告,更凉。
  十分不确定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他让她深深感到恐惧,更可怕的是每次蹂躏完她的身心之后,都能让她猝不及防地想起那些努力葬在心底的旧事。
  当年他们拘在图书馆一隅看书写报告,阳光倾泻在木质书桌上,照着字里行间的淡淡墨香,静到只听得见钢笔在纸页上行走的沙沙声。
  潇潇尤其喜欢看林朔沉浸书海的样子,仿佛连他都打着精神食粮的标签,她总是拄着下巴偏头瞧他,阳光勾勒出他硬朗的眉骨,纤长的睫毛泛着太阳赋予的金黄高光,每颤动一下都令她心驰神往。
  “看书。”林朔不动声色地提醒她,她仍旧贪婪地欣赏他的轮廓,然后在心中酝酿一个甜蜜的谎言。
  “看,我的手指好奇怪呀!”她故意假装肌肉痉挛,飞快抖动手指,成功引起林朔的注意。她娇嗔道:“一定是写了太久的字,它抗议了。”
  林朔轻轻捉住她的手,把着躁动不安的手指,覆上自己柔软的唇,手指被绵长的吻降服得很安分,一同被安抚的还有她那颗蠢蠢欲动的心。那一刻,林朔的眸子含着比阳光更暖的炽爱。
  时至今日,过往的小甜蜜她都还记得。于是,强烈鲜明的对比之下,她越发惧怕和林朔的每一次交集。
  她试图修补坏了的摇椅,也不知是他下手太重还是她太无能,总之摇椅最后依旧以药石罔效的姿态躺在原处,只是早上出门时它竟然蒸发了,究其原因,大概他夜里又回来过,对于厌弃的东西,他处理起来照旧干净利落。
  自从成功拉到林朔入伙,黄经理对潇潇的态度好了许多,从起初的呼来喝去变得有几分另眼相待,甚至在部门大会上对她寄予厚望, 而同事们也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待她,好像她有朝一日将会扶摇直上摇身变凤凰,言语间还透露出隐隐的巴结。
  第三十五章 我想尝尝
  事实上,她很想把黄经理目空一切颐指气使的样子当着他的面情景再现一次,也想把同事们背地里对她的议论和嘲笑搬到台面上畅谈一次,可是席旻棠总结了一句话:“我相信以你的教养做不出那种事。”很对,她骨子里寄生的是浓重的安分,而她谨慎维系的安分时常在夜里扎得她无法入眠,她讨厌自己懦弱至此。
  又是绣球花开的时节,她喜欢亲手把种子埋进泥土里,然后浇透水,封上薄膜,静静等着一抹嫩绿破土而出。那时候的她是感动的,生的感动,遇见的感动,得偿所愿的感动。只不过这样的情绪,十次里面能实现两三次,因为她本身就不是个能伺弄花草的人,尽管家里在斗南还有一亩三分地。因而这次的花期来的让她无比兴奋,她极爱绣球花,不香不招摇,却团团簇簇得很热闹。
  电话响的时候,她正一门心思扑在粉白的花朵上,听出是林朔也并未表现出抗拒,他极为平淡地通知她自己即将驾临,她淡淡唔了一声,挂电话之前鬼使神差地嘱咐道:“路过巷口药店帮我带盒阿司匹林。”口气平常得像是嘱咐马上要回家吃饭的丈夫。
  不多时林朔就到了,同来的还有两个搬运工,林朔指挥他们把新摇椅搁在阳台上,给了小费打发他们去了。潇潇坐在窗边,尽收眼底却不发一言,手上依旧拿着剪刀侍弄绣球花,林朔走到窗外,将药放在窗台上,难得的关切:“病了?”
  她低头把花枝末端剪成斜口,嘴角噙着淡淡的笑,从他的高度望下去,刘海刚好遮住了眼睑,露出如蝶翼般轻盈的长睫。
  “帮我接点水。”她捧起天蓝色的大釉罐递给他,示意他阳台角落里有自来水管。他揪着釉罐的耳朵,灌了七分满,小心翼翼放到窗台上,隔着齐腰的墙壁,肆意欣赏她侍弄花草。
  “有打火机吗?”
  “有。”林朔一时之间不知怎么,有点手忙脚乱,摸遍了身上的口袋才找到打火机,明明每次都放在同一处,今天偏就搞忘了。
  精致的打火机在她并不熟练的动作下打出一簇小火苗,慢慢凑近花枝末端刚被剪好的斜口,熏烤出淡淡青烟。
  他觉得稀奇:“不会烧死吗?”
  “我也不知道。”精心烧好每一枝花,倒了两片阿司匹林扔进水里,沉落之前冒起几个小小的气泡,眨眼就不见了,她把花仔细插进釉罐里,天蓝色的罐子搭配粉白的花簇,有种牛仔裤搭配白衬衫的利落。他双手拄着窗台,似是在研究这个新方法,她满意地笑笑:“听说这样能延长花期,也不知道行不行,试试。”
  “你知道的还挺多。”
  “电视上说的,还有个美食节目教做西湖醋鱼,后来我试了试,可能手艺不好,都不能吃。”她耸耸肩,在厨艺上她一直都无能为力。
  不过就算如此也让林朔觉得惊喜:“你还会做饭?”
  “不可思议吧,起初我也不信,之后就是真的不信了。”
  林朔听着,饶有兴趣,脱口而出:“我想尝尝。”
  第三十六章 昨日重现
  她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浑身不自在,今天是怎么了?这不是她跟林朔的现状。显然,林朔也意识到此刻的反常,收起调侃的模样,直起身子,窗里窗外,相顾无言。
  “我走了,以后别让不三不四的人再上来。”他双手插进裤兜,恢复如常脸色,好似刚才开玩笑的人根本不是他。
  “你晚上有应酬吗?”
  “嗯?”林朔怔了怔,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不露情绪地说:“客观上有。”
  她会意地笑笑。
  这个四年后的周六下午,两人出现在她家附近的超市,他推着购物车,她在货架间细心挑选,她也不懂自己为什么要挽留他,只知道刚才的言笑晏晏太过熟悉,想要回味久一点。
  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
  waitin' for my f**orite songs
  when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
  it made me **ile.
  ……
  超市里响起卡朋特的歌声,一首《yesterday once more》潇潇早已烂熟于心。
  事情要追溯到很久以前,秋风乍起的时候林朔正在打工,每个没课的日子都要外出工作十多个小时,他走时会打电话提醒她去上课,不能因为天凉就赖床,她每次都奉为圣旨,交往之后,她成了全班出勤率最高的学生,而她也愿意饿着肚子等他回到学校再一起吃晚饭。
  她不理解林朔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可林朔却甘之如饴地说:“我还要挣大钱养活你呢!”换做其他任何时刻,她都会觉得说话的人好高骛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然而她当时只剩下感动,不管他说什么,她都相信,且深信不疑。
  秋雨来的毫无先兆,昆明再次陷入排水欠妥的尴尬,林朔被堵在路上,打电话劝她先去吃饭,不要等了,越是这样,她越要忍着饿等他。终于,她等到了,可是学校食堂却打烊了,肚子虽然空空如也,然而看见林朔出现在校门口,她比吃了大餐还要高兴。
  拽着他的胳膊问长问短,也跟他说今天学校里发生的新鲜事,说话间不知是谁的肚子咕咕抗议起来,两人相视一笑,他牵着她的手,踩着落叶和积水绕到学校后面的巷子,卖烧烤的人家在摊位上头挑起一盏昏黄的灯,伴着呛人的烟和火烧的滋滋声,引得人食指大动。
  幸好雨停了,老板在露天地下支起桌椅,夜里没有多少行人,只有几个和他们一样的穷学生就着烤串频频举杯,兴许是年轻的力气无处发泄,碰杯的时候格外用力,溅起白色泡沫撒了一桌。
  他夹起泛着香味的五花肉放进她的蘸料里,她嫌太肥,怒了努嘴,他只好佯怒命令她全部吃完,其实她在这一刻眼光不经意滑过他清瘦的身量,差点压制不住自己骤然泛起的心疼。
  昆明无论是什么季节,外人只知道四季如春,却不知一雨即冬,更不了解极大的昼夜温差,夜风带着雨后特有泥土清香,穿过巷弄的时候似是有只无形的手,把着灯泡,在地面投下摇曳的光。
  “好吃吗?”他的手掌下意识磨蹭起只着单衣的手臂,微微缩了缩脖子,眼球浮着几笔血丝,神情极为宠爱。
  第三十七章 又重来
  说实话,老板的手艺欠佳,难吃的要死,只因林朔又冷又饿,她很怕辜负他,便毫不犹豫地甜甜笑着:“好吃死了。”可能是她说谎的技术炉火纯青,他瞬时高兴得无以复加。
  摊子上搁着台老式收音机,常年烟熏火燎,机身早已布满黄黑污垢,电台里放的就是这首《yesterday once more》,也是在那晚,她头一次晚归。
  all my best memories
  come back clearly to me
  some can even make me cry.
  just like before
  it's yesterday once more.
  所有我最美好的回忆
  清晰地浮现眼前
  有些甚至让我泪流满面
  就像从前一样
  昔日又重来
  歌声拉她回到当下,唱完最后一段,她也挑好了所有物品,他推着满满一车东西,唇角勾起浅笑。
  经过房东太太门外,她正和刚来的几个牌搭子咬耳朵,彼此皆是会心一笑,房东太太对这桩突发事件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注。
  他玩笑道:“你的房东看起来很喜欢你。”
  她摇头:“她是喜欢八卦。”
  屋子本来没有厨房,房东太太为了出租时抬高价格,自己拉砖砌起矮墙做隔断,也就有了这个半开放式的厨房,潇潇搬进来之后又在矮墙上加了两边通透的柜子,用来存放碗碟和调料。
  她像模像样系上围裙对着电脑百度菜谱,林朔挽起袖子立在水池边上认真洗菜。潺潺水声、鼠标点击声,楼下太太们的洗牌声,以及时不时飘上来的几句笑语,都在这个昏黄的傍晚融洽得宛如天衣。
  促狭的空间没有给她多少发挥的余地,连转身都怕挤到对方,最终端上桌的除了几个家常菜,就是她口中极为失败的西湖醋鱼,两人在窗边的桌子坐下,窗台上是那瓶粉白绣球花,投影在桌上拉得很长。林朔放下袖子,拿着竹筷忽然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潇潇夹了块鱼腩,细嗅之下酸味有些呛,他盯着她把鱼腩塞进嘴里,随即就皱起了眉头。
  电视上说西湖醋鱼要切成公母两片,总共下七刀,开水焯熟,捞起装盘,再用醋、糖、料酒加水淀粉勾芡,芡汁淋在鱼身上,撒姜葱末提味,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定得用筷子把鱼眼挑出,谓之点睛。
  完全按照电视上演示的步骤来做,最后依然跟想象相去甚远,她伸手要端盘子,他赶忙阻止。
  “别吃了,太酸。”
  他干脆把盘子挪到自己面前,驳回她的提议:“我先尝尝看。”
  果然太酸,幸而回味还是甜的,他以前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能吃到她的手艺,心里某个地方渐渐放下冰冷的常态,又夹了一大块吃起来。
  “不酸吗?”她狐疑地问,难道是自己味觉出了问题?
  他没有答话,直接用行动证明,整顿饭基本是被他吃光的。饭后她在厨房里洗碗,隐隐听见他在阳台上打电话推掉晚上的安排,客观上有事不代表主观上也有,大约就是人最灵活的地方。
  洗碗水都还没干,她便接到客户的电话,说是相亲对象擅自把时间更到明天,今晚必须要她陪同置办行头,她微微把余光投向林朔,他此时正背对着她。鉴于是老客户介绍来的,她权衡左右,答应了。
  第三十八章 奇怪的缘分
  “去哪里,我送你。”林朔听见她最后对着电话说了‘好’,在她下逐客令之前识趣地为彼此找了台阶。
  她不敢弗了他的好意,他也言出必行把她送到地方,临下车前,她问:“那你呢,去哪儿?”话说出口才觉得不妥,赶紧解释,“我不是想打探你的隐私,你别误会。”
  他没有自作多情,拉起手刹,说道:“反正也推掉应酬了,不如回家休息。”
  她下了车,弓着身子诚恳地说:“谢谢,再见。”那句‘路上小心’犹豫间还来不及说出口,他已经飞快消失在车流里。
  商场人头攒动,琳琅满目的商品足够人挑花眼,潇潇傻傻站在门口等,客户说路上堵车,可能要再等一会儿,潇潇站得双腿发直,决定自己先进去打个头阵,等她来了也能省下好些时间。
  逛了将近一个小时,客户还不见踪影,却等来了瓢泼大雨,还是一样毫无预兆的疾风骤雨。
  女人天生爱逛街爱购物,有人说女人幼年时要天真,青年时要活泼,中年时要端庄,晚年时要大气,一辈子要可爱,可这是个缺少前提的说法,先敬罗衣后敬人,如若没有好的头面,凭什么吸引别人来关注你的气质,任你性格多可爱,只要没有美丽的外表先声夺人,其他都是空谈。
  在爱情中,亦是如此。以前看过一句话,谁敢说一见钟情跟外表无关?速食社会,相亲也讲求效率。很多男人不理解女人为什么要花大量时间金钱在扮装上,事实上,女人这样做除了想取悦男人,更重要的是取悦自己,只有我爱我,才能我爱你。潇潇很享受陪客户做造型购物的过程,女人总能在其中寻找到那个被忽略的自己,那个更美丽更自信的自己。
  “喂,倪小姐,不好意思,我老板临时打电话叫我回去加班,真对不住。”
  接到客户的电话,潇潇只有体谅,有趣的是她被叫来加班,结果叫她来的人也遭遇了同样的尴尬。
  路过某家店的橱窗,这一季主打校园风,白衬衫搭配英伦格子短裙,再配上双肩背包,好像一下子就把人打回十七八岁的年纪。她忽然心生感慨,那些年真是单纯,真是可爱,校服衬衣的下摆一定要塞到裤子里,马尾上的蝴蝶结一定不能绑歪,帆布鞋一定要纤尘不染,寄信的时候一定不忘在信封背面写上‘谢谢邮递员叔叔阿姨’,可是现在,谁还写信?连手机都能发电子邮件了,却还舍不得扔掉那年的情书,更舍不得忘掉背着人偷偷看情书的雀跃悸动。
  “想起你的年方十八了?”
  听见席旻棠的声音,潇潇略微惊讶了,扭头见他也凑在玻璃橱窗前,顿生调侃之心,顺嘴把《霸王别姬》里的台词回了过去:“幸好没有师父剃了我的头发。”
  “一个人逛商场吗?”
  “不是,约了个客户,可惜被放鸽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