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_分卷阅读_32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女人。
  孟昶青沉吟,眼中凌厉的光一闪而过,却又倏忽散去。他垂下眼,唯有唇角微微勾起:“我真想看看,她到底能够走到哪一步。”
  “主子……”
  唐七欲言又止。
  “当然,我也得想点自保的手段。”
  见属下满脸的不认同,孟昶青用指节敲了敲桌面,忽然轻笑起来,用一种仿佛揶揄,又仿佛十足认真的语气说道:“唐七,你觉得以色事人如何?”
  唐七:…………
  大人物有大人物的想法,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日子。
  李飞收拾了包裹,离开了自己乱得如狗窝一般的房子,就要前往小谢府。只是到街上没走几步,他就看到先前击败自己的小子正冲他招手。
  败给林可,李飞心中不服。只是他乃云府中签了卖身契的下仆,地位低下,唐国既然发话定下了调子,他就再不敢唱反调,只好把这份不服深埋心底。此时见到林可,他皱了皱眉,走上前随意地拱了拱手道:“见过柯公子。”
  这态度颇为无理,林可却不在意。她冲着李飞飒然一笑,从腰上解下一把刀来递过去,开口说道:“你是条好汉子,我若没有穿软甲,决计打不过你。好刀佩英雄,你若不嫌弃,我就将这把跟随我多日的刀送给你。”
  李飞一愣,接过刀来,从刀鞘中拔出一段,便觉刀光如雪般耀人。他是个耿直的粗汉,别人敬他一尺,他便愿意还人一丈。回想起自己的态度,他不觉有些赧然,当下便道:“果然是好刀。蒙柯公子看重,我没别的本事,愿意鞍前马后,替公子效犬马之劳,从此就是公子的人了!”
  这身高九尺的壮汉星星眼的望过来,杀伤力十足。林可干咳一声,方才接着说道:“你不要叫我柯公子了,不知唐国跟你说过没有,其实我就是林可,你日后叫我林哥便是。”
  “这……”李飞吃了一惊:“柯公……林哥为何隐瞒身份,报名当一个普通的小兵?”
  “我自有道理。”林可笑了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道:“离天黑还早,我想去城外看一看,你且陪我去一趟吧。”
  城外只有荒山野地,如今又不是赏景的好时候,若是无事,没有谁会特意出城“看一看”。
  在李飞看来,林可行事越发捉摸不定。不过林可是主,他不好多说什么,只好点头应了。
  林可牵来两匹马,二人出了城门后一路疾驰,等到了一处高地才停下脚步。
  风声飒飒,林可拨转马头,远远望向天水城池。平原之上,古城雄伟依旧,再见时她却已不复当日心境。
  孟昶青曾道:天水有虎踞龙盘之象,钟山毓秀之美,乃是大楚极为重要的经济腹地,可惜山防为低矮丘陵,水防则防线过长,若有强敌来攻,只凭坚城恐怕难以防守。大楚对漕运依赖过深,一旦天水覆灭,交通体系随之崩溃,只怕大势一去,顷刻间便是灭国之祸。因此改漕归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这相当于让大楚多了一条大动脉,哪怕战事不利一时失血,也可以依靠海运勉强缓过来。
  这些天来,林可读了不少兵书,对古代城防也有了一些了解。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对大楚有些感情,对皇权却没有半点敬畏。所谓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大楚的漏洞,对她来说就是机会。因此离开天水之前,林可便特意出城,举目观察城外的地势,思考若是自己,将要如何做才能攻下这座防守严密的雄城。
  她看了一会,便举起马鞭,遥遥指着天水道:“此地一马平川,全赖山南淮县一带层层防御体系保护。若是长池失守,天水危矣。且城中守军不过三千,平民却有几万之众,一旦城池被围,人人自危,若是守将乱了阵脚弹压不住,城内定然生乱,恐怕天水难逃覆灭的下场。”
  林可神色淡淡,言语间却自有一股令人信服的昂扬之气。李飞在她身侧,见她气度不类常人,分析大势又头头是道,心中已有六分臣服,不由说道:“我大楚有林哥这等英豪,北齐鞑子打不到天水来。”
  “五年。”
  林可却转头看向他,肃然说道:“五年之内,大楚与北齐之间必有一战。到那时,便是我云阳战兵保家卫国、扬名立万之时。”
  说完,她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来。李飞定睛看去,发现那正是自己的卖身契,一愣之下正想说什么,便听到嘶拉一声,林可竟将文书撕成了碎片。
  “林某身边,只留兄弟,不留奴仆。”林可道:“大丈夫不能九鼎食,那便九鼎烹。李飞,你若不愿大可就此离去,你若愿意随我左右,那便跟我一同去云阳,随我一道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
  ☆、第56章 美貌
  林可撕掉卖身契震慑人心,随即先是展示实力,后是展现远景,等到回城路上,李飞已对林可五体投地,乃至有了效死之心。
  但这对林可来说,只是开始。两日转瞬即过,三百丁壮招收齐了,林可叫密卫十一代她行使职务,自己却跟李飞一起混在兵士之中,穿着粗布麻衣,随身只带一柄短刀,看上去与普通纤夫无异。
  这些人的家眷财物都已先行随船运往云阳,林可有心锻炼这支新军,因而事先下令,叫所有人步行前往云阳,全当一次远程拉练。
  “林可”的名字在军中暂时没有多少威信,路途遥远,众人私下里不由抱怨连连。
  “唉,坐船不行吗?”三子把绑腿一圈圈解下来,揉了揉长满老茧的脚丫子,不满地说道:“这姓林的小子就是花巧多,他娘的走个路还要列队,什么左右前后的,反正老子是分不清,也不想分!”
  “一盘散沙顶什么用,练队列是为了能把大家的力量拧成一股,自然是有好处的。”
  林可在旁笑骂道:“三子,你自个笨还说别人,今天又出了多少错?凭白丢了我这队率的脸面!明天我盯着你,你可不许再扯咱们一队的后腿了。”
  她化名“柯林”混在队中,因为在陶然居出过风头,身手好又识得字,被选进一队成了个小官。他们这三百人被分成七个小队,其余小队均是五十人左右,唯有一队只有十余人,皆为军中精英,将来用以充当林可的亲卫,队中不设什长,只有她一个队率。
  李飞将林可一拳打翻他的事迹反复宣传,因此林可年纪虽小,其他人对她却都挺服气。
  三子被她骂了一句,不仅不恼,反而凑上来高兴道:“我就知道林哥不会看着我挨罚不管的,你可得好好教教我,这些东西,我是真有些弄不懂。”
  “吃饭时拿碗的是左手,拿筷子的是右手。”林可耐心地说道:“再不行,你就在手上做个记号,久了自然便记熟了。”
  荒郊野岭,三百多人也不可能投店居住,只能扎营过夜。不轮守的士兵三三两两的围坐在篝火旁,时间尚早也不忙着睡觉,便都过来听林可说话,不时提问几句。
  林可不厌其烦地又讲了些列队的诀窍,有人叹道:“不愧是林哥,就是厉害,什么都能讲出个道道来。”
  “那是,林哥可是念过书的,秀才公呢。”另外一个人满脸崇敬地说道:“哪是你小子能比的!”
  林可压根没参加过考举,可解释过几次压根说不清,也就只好由得他们误会。她这些天来有时间便教这些士兵认字读书,或者讲一些古往今来的经典战例,人人都将她当作身怀大才的读书种子,一队自然对她死心塌地,其他队里的人也都对她敬仰有加。
  一问一答间废了许多时间。过了大概半个多时辰,该问的差不多都问完了,于是有人嚷嚷道:“林哥,林哥,你再给俺们将一段三国演义吧!”
  这时市民文化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街头小巷不乏说书人,三国演义也已经有了雏形,但论精彩程度,如何能跟现代情节完善的全本三国相比?何况林可小说看了不少,对怎么放扣子、留悬念自有心得,一段火烧赤壁讲得是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叫人意犹未尽,对吴蜀政权结局如何当真是牵肠挂肚。
  林可也不矫情,当下又讲了诸葛亮空城计退司马懿,旁人听得如痴如醉,她却是一边讲,一边开始分心盘算云阳那边经营得如何了。
  她正想着,便听得周围有人问道:“林哥,三国之内,你最喜欢哪个人物?”
  这些人刚刚已经讨论过一次了,林可方才没注意到,这时闻言也没有多想,脱口而出道:“自然是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卧龙先生委实令人敬佩。”
  说完众人却全都面色古怪。
  林可疑惑道:“怎么了?”
  有人戳了三子一下。三子左右看看,挠了挠后脑勺说道:“这个……嘿嘿,咱们都喜欢大小乔……”
  李飞在一旁反驳:“谁说的,我就喜欢貂蝉。”
  林可:…………
  总有一种误入了男生宿舍卧谈会的感觉,这些日子来这帮大老爷们憋得久了,隔着夜色连眼睛都是绿油油的,林可一眼看过去,总觉得瞧见了一大窝的色狼。
  她干咳几声,正想说点什么补救一二,却听一人小声说道:“其实我觉得,谁都没有林哥来得好看。”
  此言一出,大家的视线就都集中到了林可的脸上,气氛一下就变得微妙起来。
  林可轮廓分明,眉眼中带着一股英气,若是平时,很少有人会怀疑她是女子。可凡事都怕比较,军中全是五大三粗的汉子,便凸显出林可五官精致、皮肤细腻,她才十五,本就是雌雄莫辨的年纪,橙红色的火光跳跃,映得她容貌愈发柔和,一时之间,竟当真有人起了邪念。
  见势不妙,第一队立刻就有人站了出来,怒骂道:“钟大头,你看什么看!林哥是什么人,你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林可的人缘毕竟不错,钟大头不敢犯众怒,连忙低头认错道:“我没别的意思。先说林哥好看的又不是我!”
  李飞忽地一声站了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道:“你再说一句!”
  钟大头哼哼几句,不敢出声了,脸色却不大好看。
  李飞和三子几步上前,抓着他的后颈就想打人,林可却挥手止住他们的动作,不在意地笑了笑:“以前别人跟我说,在军中待上一年,老母猪都能当成美人,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算了,钟大头也没做什么。大家兄弟之间,没必要闹得这么难看。”
  摇了摇头,她揶揄道:“我还挺高兴的,看来老子还挺好看的,至少比你们这帮连老母猪的比不上的要强。”
  这话说得俏皮,大家都笑起来,一场冲突就此消弭无形。
  事情仿佛顺利过去了,连钟大头,事后也因自己一时的鬼迷心窍而惭愧不已。
  然而林可明白,冰山从来都只露出一角,钟大头代表的绝不仅仅是他一人。容貌在军中并不是一个加分项,史载兰陵王容颜俊美,每上战场时都要佩戴恶鬼面具遮掩面容,并非没有理由。
  危机已经萌芽,她必须想出办法,真正赢得军心。
  ☆、第57章 毒蛇
  隐患毕竟还深藏在水面之下,除去这个插曲,一路行来却是平淡无奇。
  ——试想一下,三百只鸡浩浩荡荡而来也是声势惊人,何况三百青年壮丁。有哪个傻子,会来撩拨这么一支既扎手还没有半点油水的军队?
  然而进入山北境内又过两三天后,事情发生了变化。
  这天下午,有巨石拦在必经之路上。石头像是从旁边的崖壁上滚下来的,哪怕人手充足,要挖通也需要两三天时间。更重要的是,再往前走是一条窄道,两边都是相连的山崖,万一出现类似的山体滑坡,极有可能造成惨重的伤亡。
  带队的十一选择绕路。
  这意味着他们必须离开大道,冒险从山路前行。这一带盗匪横行,野兽肆虐,林可从前运粮时,就曾在附近遭遇过老鹰山悍匪。队伍中开始弥漫不祥的氛围,但士兵们经过多日的训练,已经习惯服从命令。整支队伍的情绪还算稳定,林可、李飞、三子几人充当斥候上前探路,其他人跟随在后。
  草丛中的小路时有时无,只能大致判断方向。三子用腰刀劈砍杂木枝杈,勉强开出一条路来,林可稍落后几步,手中持弓守住他的侧翼,李飞负责殿后。几人走了一段路,空中飞舞的小虫忽然多了起来。三子挥手赶走撞到脸上的蚊蝇,苦笑着说道:“林哥,要我说就该让三队那帮兔崽子上,你说你抢这苦差事干什么?”
  “这里土匪多,不太平。我听说林大人曾跟这边的山大王结过仇,谁知道会不会出事?”林可道:“我常在外行走,还算有些经验。若是三队的来探路,我怕他们要吃亏。”
  “林哥就是心太善。”三子摇摇头:“不过我看是不至于出什么事,咱们这么多人,土匪又不是傻的,往刀口上撞。”
  “那可未必……”林可说到一半,忽然停下脚步,嘘了一声道:“有点不对,我好像闻到了血腥味。”
  李飞跟着嗅了嗅,赞同道:“不错,似乎是从左边传过来的。”
  “真的假的。”
  三子唬了一跳,随即觉得自己反应太大有些丢脸,便装作不在乎的样子,一马当先地朝路左边走了过去:“林哥你们等着,我先去瞧瞧。”
  但他走进林子里,却半天没了声响。林可皱了皱眉,与李飞对视一眼,两人分别从双侧包抄过去,却看到里面在三子身前影影绰绰站着十多人。
  情势危急,林可没有犹豫,立刻连发数箭。在她的掩护下,李飞揉身而上,举刀便要劈砍,就听得三子叫了一声:“等等!”
  “那、那不是人!”三子颤声道:“都是死人,是人头!”
  林可与李飞俱是一惊,举目看去,前方那些果然不是敌人,而是一个个摆在石头木桩上的人头。这些人头有新有旧,部分已经化为白骨,有些却刚刚开始腐烂,尤能分辨面目。
  “怪不得有这许多虫子。”三子咽了口唾沫,小声说道:“杀了人还不算,还将头摆在这里,是什么道理?”
  “咱们怕是误入哪个大寨的地盘了,人头放在这里是为了威慑。”李飞上前仔细打量了一番,沉声回答:“至少有五个人头是新的,这伙人刚做过一笔大买卖。没必要和他们起冲突,我们的人还是绕过去比较好。”
  “怕是我们想要相让也不成。”林可思考片刻,猜测道:“之前那块石头出现得实在蹊跷,若是弄得不好,恐怕我们已经落到别人的陷阱里了…………”
  但现在没有细想的余地,她下达命令:“立刻回去,让队里加强警戒。”
  他们带回了一个坏消息,却没有想到,更坏的消息正在等着他们。
  “钱大人不见了?”
  孟昶青手下直属的密卫从初一到三十,以日期为名。十一被派到林可身边后,就恢复了本姓,对外自称钱十一。他代替林可掌管这支军队,一旦失踪,事关重大。
  面对三子的质问,几个队率面面相觑,神色全都有些惊惶。
  “天色有些晚了,钱大人就让我们扎营,自己进了帐篷。才一炷香的时间,吴全有进去就发现大人不见了。”
  “会不会是山妖狐魅一类的精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