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和我男友都重生了_分卷阅读_34
没等大家回答完,她们宿舍的门就被敲响了。
隔壁宿舍的几个女生涌了进来,好奇问,“你们宿舍定了什么节目?我们想半天都没想出来能表演什么....”
吴晓君朝宿舍里几个女生看了看,见大家都摇头表示没有异议,便回答道:“我们定了合唱《希望》。”
“要不,我们宿舍和你们一起吧?”隔壁宿舍的女生提议道。
胡教官也没说不让两个宿舍合在一起准备节目,大家一合计,便决定干脆搞个十六人合唱,效果估计比八个人还要好一些。
不过人多,就需要选个领唱。
吴晓君说,“咱们这也不用搞得多正式,到时候领唱拿着话筒唱大点声带带大家就行。干脆大家一人唱一遍《希望》,谁唱的最好谁当领唱呗?”
这个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
十六个女生便按现在坐着的顺时针顺序,挨个唱歌。
除了几个觉得自己五音不全,直接放弃的,剩下的女生都唱了一遍《希望》这首歌。康茜和阮棠是这一屋子女生里唱得最好的两个。
吴晓君认为,两个人几乎不相上下,有些纠结地问大家,“那选谁领唱?”
“你们看着选吧。”康茜语气清冷,似乎对这样的选举很是不屑。
周佳怡却敏锐地注意到康茜眼底那一闪而过的不虞,她想,像康茜这么高傲的女生,肯定不愿意在投票时落后别人。
“还是选康茜领唱吧?”周佳怡率先打破宿舍里的沉默,解释道:“《希望》这首歌基调是比较活泼的,阮棠唱歌也很好听,可康茜唱得比阮棠更有活力,更适合在晚会上领唱。”
王娅楠皱了皱眉,低声说,“阮棠声音很空灵,更接近原唱啊....”
康茜在宿舍里人缘并不算好,这两个宿舍里,有几个女生都挺看不惯她那副优越感极佳的样子,当即符合起王娅楠的话,说要选阮棠当领唱。
都说三个女人等于一百只鸭子,十六个女生聚在一起吵起来,威力堪比灾难现场。
“咳....”
阮棠咳了一声,打断大家的争执,“我们还缺一个伴奏,基地大礼堂那边应该有钢琴或者电子琴。就让康茜领唱,我来给大家弹琴伴奏吧?”
“这样好,那就这么定了!”吴晓君立马赞同道。
第二天一早,各个宿舍就将准备的节目当着全班的面分别表演了一遍。
许是占据人数优势,这个十六人合唱节目被胡教官选中,作为班级推上去的两个节目之一。
现在已经是军训第六天了,大家只有两个晚上的排练时间。
时间紧迫,阮棠还没有练习过《希望》的伴奏,便跟胡教官申请能不能中午去大礼堂练一会儿钢琴。胡教官这回倒是额外开恩,同意了阮棠和康茜这两个伴奏与领唱,每天中午吃完饭后使用半小时大礼堂的钢琴。
中午在食堂,阮棠又和宋书瑜碰上了。
同坐一桌吃饭,阮棠却没顾上和宋书瑜多聊几句。
“我和康茜等下还要去大礼堂排练。”总共就半小时的时间,她还得找辅导员帮忙下载琴谱,匆匆解释了一句,阮棠就往大礼堂赶去。
许是经历过上一世,见证过阮家的巨变。宋书瑜对‘康茜’这个名字总多了几分敏感,听到阮棠和康茜一起,他便忍不住皱起眉。
见他这样,路嘉豪纳闷儿道,“老大,你咋没跟着嫂子一块儿去大礼堂啊?”
宋书瑜闻言一愣,随即露出个高深莫测的笑。
“这你就不懂了。”
“情侣也要给彼此留出适当的个人空间。”
真·单身狗·路嘉豪:.....
是的,我不懂。
第42章
军训基地的大礼堂很空旷,整个大礼堂的座位可以容纳上千人。
阮棠她们刚到军训基地的那一天, 就是统一来大礼堂这里开的军训动员大会。
阮棠班上的辅导员带着她和康茜到了大礼堂, 在礼堂台子上,放着一台蒙着布的三角钢琴。
“你们就在这练, 琴谱我去打印室印了, 等下给你们送来。”辅导员看了眼手表,补充道:“现在十二点半,你们差不多能练到一点一刻,抓紧时间啊。”
说完, 辅导员就匆匆离开了大礼堂。
偌大的空荡空间内,就只剩下了阮棠和康茜两个人。
她俩都不是爱说话的性子, 一个是有些害羞腼腆,另一个则是习惯了独来独往、以高冷的态度待人。
“那个....康茜。”阮棠轻声开口, 细声细语地问:“要不你先唱一遍, 我试试合伴奏吧?”
她没有弹过《希望》, 但对这首歌还是很熟悉的,稍微配合着伴奏一下,问题不大。
“行。”康茜也没扭捏,见阮棠掀开琴盖, 试好音朝她点头,便直接开唱。
康茜的音域很高, 演唱技巧也显得十分娴熟, 哪怕是高音部分听上去也游刃有余。
一首歌唱完, 阮棠忍不住夸赞道, “你唱歌真好听,肯定学过声乐吧?”
阮棠语气真诚,眼底都带着显而易见的欣赏。
被她那双纯稚的眼睛盯着,康茜也不自觉软化了态度,点点头回应道,“嗯,我从很小就学,还考了声乐特长。”
“真厉害!你高音唱得特别棒,我就唱不了那么高。”阮棠说。
康茜被阮棠夸得有点脸红,紧抿着的唇角微微上翘了几分,说道:“你弹琴也很厉害,没有看过谱子都能弹得这么好,功底比好些音乐学院的学生都强。”
“我也是从小就学,我妈妈是教钢琴的,是她教的我弹琴。”阮棠是从五岁那年开始学的钢琴,她的琴声比起妈妈唐曼来说,却多了几分匠气。
显然,她在音乐上的创造力远不如文字。这也是为什么,她从没考虑过去学音乐的原因。
辅导员拿着琴谱回来的时候,阮棠和康茜已经练了三次。
辅导员走进大礼堂的时候,康茜正在唱第四遍,两人配合的十分默契。
两个颜值颇高的女生,一个坐在那弹琴,一个站在琴旁放声歌唱,画面竟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
就在这边阮棠认真练琴的同时,阮经海也下了飞机,紧赶慢赶地回到家中。
周阿姨给他开了门,接过行李箱后说,“阮先生回来了,太太等您半天了,说要等您回来再用午饭。”
“诶,这都几点了!”阮经海赶忙换上拖鞋,一边朝屋里走,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
唐曼正坐在客厅里看着杂志,阮经海一进来,她就将手中的杂志放下。
“回来啦?锰矿那边事情办得还顺利吗?”
阮经海将手中的文件包往茶几上一放,就坐到了妻子身旁,“顺利,这以后和政府合作,锰矿的事就不用我多操心了。哪怕让出些利润,也好比天天守着这个金鸡提心吊胆的强。”
“那就好,三号那场地震可把我吓坏了.....我就担心你在那边....”
唐曼话还没说完,就被阮经海打断道,“放心放心,这不是没出意外吗?我还有你跟棠棠呢,可舍不得让自己出事儿。”
两人说话的功夫,周阿姨已经将菜热好端上来桌,“阮先生,太太,可以吃饭了。”
将餐具也摆好后,周阿姨就又进了厨房,将外面的空间完全留给这对久别重逢的夫妻。
“先喝个汤暖暖胃。”阮经海拿起汤碗,帮妻子盛了碗乌鸡汤,还不忘数落道:“这都快一点半了,你还不吃午饭。现在可还在养身体呢,怎么能这么折腾自己的胃?”
唐曼虚心听着丈夫难得的说教,等阮经海都说完后,点了点头,笑着说:“我记住了。可是你不在,我一个人吃饭也吃不香呀。”
这话似乎带着几分撒娇的口吻,阮经海这下连脸都板不住了,立马投降于妻子的温柔攻势下。
“诶,那我以后早点回家陪你吃饭....”
说着,他见妻子已经拿起汤匙,便夹了一筷子番茄大虾,开始剥起虾壳,剥好后蘸了蘸番茄汤汁,放到妻子面前的饭碗中。
如果阮棠此时在这,一定会惊讶的发现,父亲和母亲吃饭时的表现,简直和宋书瑜与她一起吃饭时的样子如出一辙。
“对了。”阮经海又夹起一只虾,边剥壳边问,“阿曼,你喜欢什么品种的猫或者狗啊?我记得咱爸原先是不是养过一只?”
他口中的“爸”是指唐曼的父亲,唐鸿义老先生。唐家以前确实养过狗,是条京巴,那还是唐曼小学时候就养的,没等到唐曼结婚离开家,就先一步离开了人世。
“我更喜欢狗吧,狗比较粘人,让人有种被依赖的感觉。品种倒是无所谓吧,我看有的小土狗也很可爱呢。”唐曼享受着丈夫的贴心服务,回答道:“爸以前养过个京巴,叫东东。你忘啦?你第一次上门的时候,还挺怕它的呢。”
提到这,阮经海不禁尴尬了一下。
他小时候被狗咬过,有阴影,对狗有着心理性过敏....
不过重活一世,他心态发生了不少改变,至于说怕狗的问题。他觉得,他能克服。
“阿曼,要不咱养只狗吧?”
“啊?”唐曼还以为丈夫就是聊着玩的,万万没想到,竟会突然提出这样的提议。
阮经海没有忽略妻子眼底一闪而过的兴奋,看来阿曼和棠棠这母女俩,都很喜欢小动物,可惜他上辈子没有早点发现。
又或许,上辈子的他发现了,却不愿为了母女俩的喜好而自我牺牲。
阮经海心底自嘲地笑了下,轻轻摇了摇头,将那些过往的负面情绪从脑海中甩掉。
“我这次去矿区,看见两只黑背,可帅了!看得我也想养狗了,这要是拉出去遛狗,肯定特拉风。”阮经海这么解释道。
“大狗就算了吧....我怕养不来。”唐曼迟疑道。
阮经海接着便说,“所以咱们养个小点的,正好你喜欢,棠棠也喜欢。回头我去公司不在家的时候,它也能在家替我陪陪你。”
“你不怕狗了?”唐曼不太确定地看着丈夫问道。
都是一家人。
她虽然挺期待养狗,但可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丈夫的痛苦上。
阮经海十分坚定地点点头,甚至掏出手机给妻子看上面的照片,“你看,我还跟这个黑背合照了!”
“那就养吧!”唐曼终于被丈夫说服。
说实话,当初刚和阮经海组成自己的小家庭时,她就想过养个小动物,不过担心丈夫不能接受,便一直将这个想法压在心底,没有提起。
现在丈夫主动松口,唐曼也不禁开始期待起来。
想到女儿这时还在军训,唐曼便问:“要不等棠棠军训回来,咱们问问她的意见?”
“不用!”阮经海赶忙摇摇头。
问了还有啥惊喜?
隔壁宿舍的几个女生涌了进来,好奇问,“你们宿舍定了什么节目?我们想半天都没想出来能表演什么....”
吴晓君朝宿舍里几个女生看了看,见大家都摇头表示没有异议,便回答道:“我们定了合唱《希望》。”
“要不,我们宿舍和你们一起吧?”隔壁宿舍的女生提议道。
胡教官也没说不让两个宿舍合在一起准备节目,大家一合计,便决定干脆搞个十六人合唱,效果估计比八个人还要好一些。
不过人多,就需要选个领唱。
吴晓君说,“咱们这也不用搞得多正式,到时候领唱拿着话筒唱大点声带带大家就行。干脆大家一人唱一遍《希望》,谁唱的最好谁当领唱呗?”
这个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
十六个女生便按现在坐着的顺时针顺序,挨个唱歌。
除了几个觉得自己五音不全,直接放弃的,剩下的女生都唱了一遍《希望》这首歌。康茜和阮棠是这一屋子女生里唱得最好的两个。
吴晓君认为,两个人几乎不相上下,有些纠结地问大家,“那选谁领唱?”
“你们看着选吧。”康茜语气清冷,似乎对这样的选举很是不屑。
周佳怡却敏锐地注意到康茜眼底那一闪而过的不虞,她想,像康茜这么高傲的女生,肯定不愿意在投票时落后别人。
“还是选康茜领唱吧?”周佳怡率先打破宿舍里的沉默,解释道:“《希望》这首歌基调是比较活泼的,阮棠唱歌也很好听,可康茜唱得比阮棠更有活力,更适合在晚会上领唱。”
王娅楠皱了皱眉,低声说,“阮棠声音很空灵,更接近原唱啊....”
康茜在宿舍里人缘并不算好,这两个宿舍里,有几个女生都挺看不惯她那副优越感极佳的样子,当即符合起王娅楠的话,说要选阮棠当领唱。
都说三个女人等于一百只鸭子,十六个女生聚在一起吵起来,威力堪比灾难现场。
“咳....”
阮棠咳了一声,打断大家的争执,“我们还缺一个伴奏,基地大礼堂那边应该有钢琴或者电子琴。就让康茜领唱,我来给大家弹琴伴奏吧?”
“这样好,那就这么定了!”吴晓君立马赞同道。
第二天一早,各个宿舍就将准备的节目当着全班的面分别表演了一遍。
许是占据人数优势,这个十六人合唱节目被胡教官选中,作为班级推上去的两个节目之一。
现在已经是军训第六天了,大家只有两个晚上的排练时间。
时间紧迫,阮棠还没有练习过《希望》的伴奏,便跟胡教官申请能不能中午去大礼堂练一会儿钢琴。胡教官这回倒是额外开恩,同意了阮棠和康茜这两个伴奏与领唱,每天中午吃完饭后使用半小时大礼堂的钢琴。
中午在食堂,阮棠又和宋书瑜碰上了。
同坐一桌吃饭,阮棠却没顾上和宋书瑜多聊几句。
“我和康茜等下还要去大礼堂排练。”总共就半小时的时间,她还得找辅导员帮忙下载琴谱,匆匆解释了一句,阮棠就往大礼堂赶去。
许是经历过上一世,见证过阮家的巨变。宋书瑜对‘康茜’这个名字总多了几分敏感,听到阮棠和康茜一起,他便忍不住皱起眉。
见他这样,路嘉豪纳闷儿道,“老大,你咋没跟着嫂子一块儿去大礼堂啊?”
宋书瑜闻言一愣,随即露出个高深莫测的笑。
“这你就不懂了。”
“情侣也要给彼此留出适当的个人空间。”
真·单身狗·路嘉豪:.....
是的,我不懂。
第42章
军训基地的大礼堂很空旷,整个大礼堂的座位可以容纳上千人。
阮棠她们刚到军训基地的那一天, 就是统一来大礼堂这里开的军训动员大会。
阮棠班上的辅导员带着她和康茜到了大礼堂, 在礼堂台子上,放着一台蒙着布的三角钢琴。
“你们就在这练, 琴谱我去打印室印了, 等下给你们送来。”辅导员看了眼手表,补充道:“现在十二点半,你们差不多能练到一点一刻,抓紧时间啊。”
说完, 辅导员就匆匆离开了大礼堂。
偌大的空荡空间内,就只剩下了阮棠和康茜两个人。
她俩都不是爱说话的性子, 一个是有些害羞腼腆,另一个则是习惯了独来独往、以高冷的态度待人。
“那个....康茜。”阮棠轻声开口, 细声细语地问:“要不你先唱一遍, 我试试合伴奏吧?”
她没有弹过《希望》, 但对这首歌还是很熟悉的,稍微配合着伴奏一下,问题不大。
“行。”康茜也没扭捏,见阮棠掀开琴盖, 试好音朝她点头,便直接开唱。
康茜的音域很高, 演唱技巧也显得十分娴熟, 哪怕是高音部分听上去也游刃有余。
一首歌唱完, 阮棠忍不住夸赞道, “你唱歌真好听,肯定学过声乐吧?”
阮棠语气真诚,眼底都带着显而易见的欣赏。
被她那双纯稚的眼睛盯着,康茜也不自觉软化了态度,点点头回应道,“嗯,我从很小就学,还考了声乐特长。”
“真厉害!你高音唱得特别棒,我就唱不了那么高。”阮棠说。
康茜被阮棠夸得有点脸红,紧抿着的唇角微微上翘了几分,说道:“你弹琴也很厉害,没有看过谱子都能弹得这么好,功底比好些音乐学院的学生都强。”
“我也是从小就学,我妈妈是教钢琴的,是她教的我弹琴。”阮棠是从五岁那年开始学的钢琴,她的琴声比起妈妈唐曼来说,却多了几分匠气。
显然,她在音乐上的创造力远不如文字。这也是为什么,她从没考虑过去学音乐的原因。
辅导员拿着琴谱回来的时候,阮棠和康茜已经练了三次。
辅导员走进大礼堂的时候,康茜正在唱第四遍,两人配合的十分默契。
两个颜值颇高的女生,一个坐在那弹琴,一个站在琴旁放声歌唱,画面竟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
就在这边阮棠认真练琴的同时,阮经海也下了飞机,紧赶慢赶地回到家中。
周阿姨给他开了门,接过行李箱后说,“阮先生回来了,太太等您半天了,说要等您回来再用午饭。”
“诶,这都几点了!”阮经海赶忙换上拖鞋,一边朝屋里走,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
唐曼正坐在客厅里看着杂志,阮经海一进来,她就将手中的杂志放下。
“回来啦?锰矿那边事情办得还顺利吗?”
阮经海将手中的文件包往茶几上一放,就坐到了妻子身旁,“顺利,这以后和政府合作,锰矿的事就不用我多操心了。哪怕让出些利润,也好比天天守着这个金鸡提心吊胆的强。”
“那就好,三号那场地震可把我吓坏了.....我就担心你在那边....”
唐曼话还没说完,就被阮经海打断道,“放心放心,这不是没出意外吗?我还有你跟棠棠呢,可舍不得让自己出事儿。”
两人说话的功夫,周阿姨已经将菜热好端上来桌,“阮先生,太太,可以吃饭了。”
将餐具也摆好后,周阿姨就又进了厨房,将外面的空间完全留给这对久别重逢的夫妻。
“先喝个汤暖暖胃。”阮经海拿起汤碗,帮妻子盛了碗乌鸡汤,还不忘数落道:“这都快一点半了,你还不吃午饭。现在可还在养身体呢,怎么能这么折腾自己的胃?”
唐曼虚心听着丈夫难得的说教,等阮经海都说完后,点了点头,笑着说:“我记住了。可是你不在,我一个人吃饭也吃不香呀。”
这话似乎带着几分撒娇的口吻,阮经海这下连脸都板不住了,立马投降于妻子的温柔攻势下。
“诶,那我以后早点回家陪你吃饭....”
说着,他见妻子已经拿起汤匙,便夹了一筷子番茄大虾,开始剥起虾壳,剥好后蘸了蘸番茄汤汁,放到妻子面前的饭碗中。
如果阮棠此时在这,一定会惊讶的发现,父亲和母亲吃饭时的表现,简直和宋书瑜与她一起吃饭时的样子如出一辙。
“对了。”阮经海又夹起一只虾,边剥壳边问,“阿曼,你喜欢什么品种的猫或者狗啊?我记得咱爸原先是不是养过一只?”
他口中的“爸”是指唐曼的父亲,唐鸿义老先生。唐家以前确实养过狗,是条京巴,那还是唐曼小学时候就养的,没等到唐曼结婚离开家,就先一步离开了人世。
“我更喜欢狗吧,狗比较粘人,让人有种被依赖的感觉。品种倒是无所谓吧,我看有的小土狗也很可爱呢。”唐曼享受着丈夫的贴心服务,回答道:“爸以前养过个京巴,叫东东。你忘啦?你第一次上门的时候,还挺怕它的呢。”
提到这,阮经海不禁尴尬了一下。
他小时候被狗咬过,有阴影,对狗有着心理性过敏....
不过重活一世,他心态发生了不少改变,至于说怕狗的问题。他觉得,他能克服。
“阿曼,要不咱养只狗吧?”
“啊?”唐曼还以为丈夫就是聊着玩的,万万没想到,竟会突然提出这样的提议。
阮经海没有忽略妻子眼底一闪而过的兴奋,看来阿曼和棠棠这母女俩,都很喜欢小动物,可惜他上辈子没有早点发现。
又或许,上辈子的他发现了,却不愿为了母女俩的喜好而自我牺牲。
阮经海心底自嘲地笑了下,轻轻摇了摇头,将那些过往的负面情绪从脑海中甩掉。
“我这次去矿区,看见两只黑背,可帅了!看得我也想养狗了,这要是拉出去遛狗,肯定特拉风。”阮经海这么解释道。
“大狗就算了吧....我怕养不来。”唐曼迟疑道。
阮经海接着便说,“所以咱们养个小点的,正好你喜欢,棠棠也喜欢。回头我去公司不在家的时候,它也能在家替我陪陪你。”
“你不怕狗了?”唐曼不太确定地看着丈夫问道。
都是一家人。
她虽然挺期待养狗,但可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丈夫的痛苦上。
阮经海十分坚定地点点头,甚至掏出手机给妻子看上面的照片,“你看,我还跟这个黑背合照了!”
“那就养吧!”唐曼终于被丈夫说服。
说实话,当初刚和阮经海组成自己的小家庭时,她就想过养个小动物,不过担心丈夫不能接受,便一直将这个想法压在心底,没有提起。
现在丈夫主动松口,唐曼也不禁开始期待起来。
想到女儿这时还在军训,唐曼便问:“要不等棠棠军训回来,咱们问问她的意见?”
“不用!”阮经海赶忙摇摇头。
问了还有啥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