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翻身记:嫁个将军好种田_分卷阅读_321
  孟彤是有心救人、帮人不错。
  四川府是她的封邑,那十万大山等梯田造好了,拨多少给靠山村的村民们种都没问题,但她可也不会全无条件的养着这些人。
  要真强迫着这些人迁徒去了四川府,到时候要是有人吵着闹着要白吃白喝她的,孟彤肯定是会气到爆走的。
  “我们活到这么大,这些道理还是懂的。”孟鸣白了孟彤一眼,扶着拐杖单脚站起来,“你自去忙你的事情,靠山村由我们这些大老爷们来就成了。”
  刘康乐也对孟彤道,“你这丫头也是个操劳的命,年纪都不还没我们大呢,自己一人在外,可要注意着些。”
  孟彤闻言只觉得心中温暖,正想张嘴说些什么,就听孟鸣抢白道,“这丫头鬼精鬼精的,装上尾巴就能充猴子了,还用你担心她?”
  刘康乐吐槽道,“你不担心她,还把村里的事给一肩揽了?”见孟鸣做势要走,刘康乐很无奈的道:“喂,你不能只管自己走啊,你那条腿能动,我这条边可还不能动弹呢。”
  ☆、736闷气
  孟鸣吃力的拄着拐杖,一边蜗牛般的往外挪,一边道,“不动不行啊,不然一会儿又要被拎着后衣领提溜出去了。”
  孟彤听了不由轻笑出声,道:“就你那腿还是让我的侍卫提溜着回去的好,不然要是磕着碰着了,回头骨头长歪还得再敲碎了重来一次,那可就受罪了。”
  孟鸣听的身子一下僵住了,僵尸般的扭过头看了孟彤一眼,见她一脸笑盈盈的幸灾乐祸模样,想了想就慢吞吞的退了回来,然后把拐杖一扔就坐在椅子上不动了。
  孟彤和刘康乐见状不由哈哈大笑,三人笑过一阵,孟彤就扬声叫来了侍卫,“护送”孟鸣和刘康乐回了村子。
  眼见时辰已经不早,一会儿还得上山把那些试验的药材和器皿都收拾起来搬上马车,孟彤没先去看春二娘,而是出了院子去了林子边上清风的帐篷。
  清风正在帐篷里看帐,见孟彤进来,连忙起身给孟彤搬椅子倒茶,一边笑道:“我还以为阿姐要先安抚了干娘才会过来我这边呢,没想到你倒是先往我这边来了。”
  “娘那边我一会儿再去。”孟彤没跟清风客气,在他搬来的椅子上坐下,接过他递来的茶捧在手里,就开门见山的道:“洛阳那边出事了,这次我自己回洛阳,你护着娘去四川府找你姐夫。”
  清风一听这话眉头就拧了起来,盯着孟彤道,“会有危险吗?”
  孟彤也不瞒清风,道,“危险是肯定会有的,不然我也不会让你和娘先去四川府。不过我有药物防身,又随身带着青海他们,那么多人只护着我一人,若是遇到危险,他们要护着我脱身还是很容易的。”
  清风一听这话,还真就没那么担心了。青海等人是凌一亲自挑选,亲手指点训练出来的孟彤近卫,一般的高手他们能一个打十个,身手自是没的说的。
  清风知道孟彤自己也有点儿不错的轻功底子,再加上她那些层出不穷的药物,想要抓她?就是派个千人围堵都不一定能擒住她。
  “阿姐放心,我会照顾好干娘的。”他能为孟彤分担的也只有这些了。
  “把娘交给你,我也就能专心的去做我的事情了。”孟彤笑了笑,又叮咛道:“我会告诉娘靠山村的村民们和孟家的一部分族人要迁徒去四川府发展,我有事要回洛阳,就由你跟娘先行一步去四川府为大家打点安排。
  这事儿你可得记牢了,到时候可别在娘面前说漏嘴了。”
  清风笑着应下,“放心吧阿姐,我记性好着呢。”
  孟彤看着清风,感觉时间当真是过的飞快。转眼当年那个在漆黑的长街上无声悲泣的男孩,也既将要长成了。
  “明年你就要满十五了,我曾答应过你,等你有能力的时候就让你自己去报仇。只是今年洛阳的情势有些不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平息,若是到了明年时局还不稳定的话,你那仇可能就要再等等了。”
  清风闻言只是温润的一笑,道,“君子报仇十年未晚,这事儿不急。”
  这些年来,孟彤和凌一一直在利用手里的权力,暗中打压陶天佑和程家人,这些事情清风知道的一清二楚。
  以前他还会心心念念着要尽快长大,然后找陶天佑和程家报仇,但这几年看着陶天佑和那个程范因为官途不顺而郁郁不得志,清风觉得其实这样可能会更有意思一些。
  陶天佑不是想借程家的权势,一步登天吗?那他偏就要让陶天佑做一辈子被人差使的小书吏。
  那程范不过一个五品官,却妄自尊大的以为能够成为陶天佑的登天梯,那他就偏要让这梯子报废了,让他们谁都不好过。
  清风很清楚孟彤对四川府的野望,等到四川府出了成绩,他再以解忧公主义弟的名头风光的重临洛阳,到时候就是皇亲国戚都要争相巴结他。
  而程范和陶天佑若是在那时得知道了他的身份,也不知道他们会有何种表情。
  清风只要一想到那两人到时候可能会开始狗咬狗,陶天佑可能会跑到他面前痛哭流涕,忏悔自己的过错,就觉得特别的有意思。
  孟彤见清风是确实不急着报仇了,也就放心了。她又交代了他几句到了四川府该如何行事的话,就出门叫上青黛和青薇几个回了半山腰的小木屋。
  这几天,春二娘已经过了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时候,都已经有好些天不召陈大娘她们过来说话了。
  前阵子暗七等人闹着要新衣裳,春二娘好脾气,也愿意顺着他们,这几天正忙着给那群家伙做夏裳,把暗七几个高兴的都跟得了宝贝似的,走路都似带着风。
  等孟彤将小木屋里一应器具都收拾好,装上了马车,天色也渐渐的暗了下来。
  孟彤回屋重新梳洗过后,就去了春二娘的屋子。
  趁着陪春二娘用晚饭的功夫,就把自己要回洛阳,让她和清风先一步去四川府为村民们安排打点的事情跟她说了。
  为了让春二娘安心去四川府,孟彤的话说的极有技巧。
  她也不直接说让春二娘和清风去四川府,而是抱歉的口吻说自己有急事要回洛阳一趟,然后以着征询的口气,问春二娘能不能先带清风去四川府,为村民们打点迁徒过去后的安置事宜。
  春二娘见女儿没时间又如此信任自己,虽然心里挺虚的,不过想着有王嬷嬷和宫嬷嬷等人在身边帮她,四川府那这又有万能的女婿在,便很是痛快的满口答应了。
  吃过了晚饭,孟彤写了封书信,让灰鹰带给凌一,便告别了春二娘,带着青海、暗七等人以及他们挑出来的一百名高手,连夜启程回洛阳了。
  凌一接到信时,气的差点儿想把灰鹰给烤了。
  “这丫头,怎么哪儿有危险偏爱往哪儿蹿呢?”四川府不管离洛阳还是离河北府都远的行,凌一鞭长莫及,也只能捏着小纸条生闷气。
  ☆、737形象与鸡爪
  有个这么不安份又喜欢四处蹦达的小娇妻,凌一感觉自己要是不够强大,可能就护不住了。
  孟彤简直就在以自己不断提升的作死指数,鞭策着他不得不一步一步强大起来,否则他的小娇妻要是闯出祸来,他就罩不住啦。
  凌一现在无比庆幸这些年他没有懈怠,洛阳那块地方经过他这几年的努力,已经尽在他的掌握中了。
  就算他本人不在洛阳,孟彤在洛阳地界上出了什么事,也不至于会让她被人欺负了去。
  凌一丝毫没有自己的小娇妻其实靠山很硬,一手医药之术很可怕的自觉,就跟个老妈子一样的各种操心。
  为了让小娇妻能够在洛阳城里“玩”的愉快,凌一伏案奋笔疾书,带着各种指令的小纸条一张接一张的写,末了交给暗卫拿去发出去。
  府衙后院一时间飞鹰四散而飞,鹰啸阵阵,引得全府城的百姓仰头争相观看,一时被谓为奇观。
  孟彤要看到这满天的飞鹰,八成得怀疑凌一是不是把人家老鹰的全家老小都给一窝端了。
  要说这夫妻俩也真是够够的了,一个喜欢养狼,一个喜欢养鹰。养狼的养一只引一群,养鹰的干脆一养就是一整群,要不是这夫妻俩还有点儿赚钱的手段,光是养这些东西就能让他们俩穷的喝西北风了。
  再说孟彤为了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洛阳,又要兼顾手里剧毒版迷药的解药研究,直接就把作息给弄颠倒了。
  白天她给自己吸一口迷药,倒在马车上睡得昏天黑地,晚上等大家歇下了,她就拿出药材和器具,专心自己的研究。
  如此刻苦勤奋的付出,最终还是在离洛阳尚有两天路程的某天晚上,给她研究出了完整版的解药。
  解药研究出来了,孟彤心头的一颗大石头也终于可以放下了。她给自己解压的方式就是直接吸进一大口迷药,然后一路睡到了洛阳城。
  因为皇帝的情况不稳定,胡清云自打到了洛阳,就没再回开封府。
  孟彤在离洛阳尚还有数十里地时,就让那一百侍卫脱下侍卫服,化整为零先一步混进洛阳城,然后才让青海等人直接驱车去了胡清云在洛阳的府坻。
  胡府上的看门人跟青海等人熟的就跟一家人似的,见是青海敲门,根本都不问他身后的几辆马车里都有谁,直接先开门让他们一行人进去了,才去后院回报胡清云。
  孟彤为了掩人耳目,一路上与青薇等人都是做的男装打扮,胡府的管家胡伯迎上来时,一时都没认出她来,直到孟彤在马车里笑着开腔低低唤了声“胡伯”,管家胡伯才惊觉来人竟是孟彤。
  “老爷今儿才在念叨您也不知道到哪儿了,没想到您这会儿竟然就到了。”胡伯又是激动又是高兴,他是胡家被抄之后仅存的一个老仆,也是知道孟彤与胡清云是师兄妹关系的可信之人。
  胡伯虽然对宫里出了什么事知之寥寥,但他从胡清云最近一系列的反常举动中感觉到了不寻常。
  特别是胡清云最近会时不时的低声念叨孟彤不知道何时能回来,所以胡伯才知道孟彤最近会赶回洛阳来。
  “胡伯,您把一路上的下人都遣开吧,我自己去后院。”现在是非常时期,孟彤不知道这胡府里有没有别方势力的眼线,虽然她的行程迟早是会被人知晓的,不过现在能小心还是要尽量小心些。
  她最主要的还是怕给皇帝下毒的二皇子党一行人会阻止她见皇帝,所以在她见到皇帝之前,她的行踪还是能瞒则瞒的好。
  等她弄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后,她的踪迹暴不暴露就不重要了。
  胡伯领命而去,不久之后便领着几个年长的婆子从后院出来,打孟彤等人的马车前经过,则胡伯领着往另一侧的厨房去了。
  等人都过去了孟彤才从马车上下来,熟门熟路的进了后院,直接就往胡清云的书房摸去。
  彼时胡清云正蹲在书房门口的台阶上,一边盯着垂花门的方向,一边啃着一只鸡爪。
  啧!就这形象!说实话,说出去都没人相信这人会是个二品大员。
  “师兄,你这日子过的挺逍遥的嘛!还有鸡爪可啃。”孟彤乍然见到这么一盘鸡爪,也挺惊喜的。毕竟一只鸡就两只爪子,这么一大盘鸡爪,不杀个十来只鸡,可弄不到这么多鸡爪子。
  而且在大周朝的富贵人家里,摆在饭桌上的鸡一般是见不着鸡爪的。因为照大周人的习惯,觉得鸡爪是腌臜物,吃鸡之前都是要先去了爪子的。
  就连在穷人家里,在这个以肉为贵的时代,人家吃鸡的重点是鸡翅、鸡腿、鸡胸、鸡背,就连鸡屁股都被认为是美味,可就没谁是特别喜欢鸡爪子的。
  孟彤身影一闪,伸手就往台阶上放着的那盘卤鸡爪抓去。
  胡清云压根儿没想到孟彤会来的这么快,所以一听到她的声音,还被吓了一跳。
  不过他一惊之后立即眼明手快的端起盘子往自己怀里藏去,一边还试图大叫着吸引孟彤的注意力,“哎哟,师妹,你可算来了,为兄都等你大半个月了。”
  孟彤眼睁睁的看着那盘卤鸡爪与自己的指尖,只差了一公分不到的距离就失之前臂了,这让武力不如人的她不由插腰嗔道:“我已经来了,你也不必等了,快把你怀里的鸡爪贡献出来,我正好还没吃饭,快先给我垫垫肚子。”
  这哪能贡献出去?一贡献出去就连骨头渣子都回不来了。
  胡清云一副誓死保护鸡爪的模样,冲着孟彤弯腰讪笑道,“师妹,鸡爪可填不饱肚子,师兄这就让人给你做吃的去。”
  说着就想从孟彤的身边溜过去,却被孟彤突然踹来的一记重脚给踢的又蹦了回去,“我去,你往哪儿踢呢?为兄怎么说也是你大师兄啊,你竟敢对我使断子绝孙脚?你这是想要我的命啊?”
  孟彤不为所动的插腰挡在他的必经之路上,冷笑:“交鸡爪不杀。”
  ☆、738落日黄昏
  胡清云还试图跟孟彤讲“道理”,“师妹,鸡爪是腌臜物,不好吃的。”
  孟彤哼道,“我不嫌弃!”
  胡清云:……
  师兄妹俩僵持了数息之后,胡清云就败下了阵来。
  于是画面骤然一变,师兄妹俩就相亲相爱的一起坐在书房门前的台阶上,一边啃着鸡爪,一边开始谈起正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