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大美食家_分卷阅读_47
叶姝很快重新忙活好一份儿,放在檀木托盘上,不过这一次没有兰花了,叶虎当然不配她格外用心。
叶姝端着饭菜来到叶虎院子门口,先要等在外头候命,使人去通报才能入内。可见她这个的便宜女儿,地位也不过如此。
等了片刻之后,才小厮来请叶姝入内。叶姝走上石阶的时候,看到叶虎身边的贴身侍从叫弑影的,手里捏着一根草,茎粗如小拇指一般粗,叶片戟形边缘锯齿状,正面为绿色,背面为紫红色。
弑影见到叶姝后,马上点了头行礼,随即目光在叶姝所端的饭菜上停滞了下,然后匆匆带上人走了。
叶姝收回目光后,心里还在琢磨弑影手里拿的那根草。那草很像是书中描述的雾英,在书里万花山庄部分的剧情中出现过,这是一种成片生长、遇火便释放毒雾、可令人当场暴毙的毒草。这种毒草的解药很简单,用其根部熬水,提前服下即可预防;但如果在中了毒雾后去服用,却毫无作用。
叶姝注意到弑影手里的那株草很新鲜,叶片上还带有水渍,显然刚采摘不久。这说明凌云堡内就种植着雾英,而雾英是成片生长的,一般都被用来种在领地外围御敌而用。武林中识得此草的人极少,书中男女主查到这东西后,特意前往万花山庄询问神医林枫,才得知情况。
没想到凌云堡会有这种草。
如果凌云堡外围也种着这种雾英,用以防范意外来敌,是不是也同时说明了,凌云堡内也暗中设置了其它防御敌人的手段?
叶姝忽然想到昨天宋清辞对凌云堡的评价,他说凌云堡不简单,或许暗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叶姝记得宋清辞从进了凌云堡后,很喜欢四处看。即便是昨晚他们在兰花园散步的时候,宋清辞还曾指着东方,询问她情况。
叶虎后期在书中出场的时候,早已经离开了凌云堡了,所以书里对凌云堡的防御功能并没有介绍太细致,只是形容它无坚不摧,一般人不得擅入,入了必死。
叶姝本还以为这是因为凌云堡杀手众多的缘故,现在看来,叶虎早已经在这里做足了物理防御和人为防御。他在这深居简出二十年,自然有很多时间布置这里的一切。若有暗伏机关,必定十分隐秘厉害,不好攻破。怪不得大魔头的影卫没有跟进来,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还愣在外头作甚?”
屋内传来叶虎的质问,叶姝才回了神儿,忙端着托盘进屋。
叶虎正坐在乌亮的黑檀木桌案后拭剑,他穿着一身玄色劲装,领口和袖口皆有银线绣制的回纹。叶姝注意到他的白帕擦过剑刃后的便染上了红色的血迹。
一大早就杀人?
叶姝心惊了一下,差点手抖地直接掀翻了手里粥菜。叶姝马上加重手劲儿,端稳了手里的东西。
叶虎这时候似乎察觉到叶姝的异常,马上抬眼看他。
“父亲,女儿来给您送早饭。”叶姝对叶虎笑了下,便飞快地转身把饭菜放在桌上。
叶虎放下剑,踱步过来,看了眼饭菜,笑了一声。
叶姝并不觉得他的笑有多开心。
“独我一份,还是有别人的?”叶虎坐下来后,先拿起匙在粥内搅和了两下,看起来就像是要吃饭的样子。
“宋公子也有。”
叶姝话音一落,叶虎握着匙搅粥的手就停顿住了,随即他就松手,汤匙柄打在了碗沿儿,发出‘嗒’的一声。
“你二人倒是郎情妾意,情在浓时。”叶虎又笑了,这一次的笑比上次更灿烂。
叶姝看得出,这是他要发火的前兆。之前她还觉得什么态度无所谓,有大魔头罩着自己肯定安全。但现在叶姝意识到了,在这凌云堡内,还是不要得罪她那只变态爹更为安全。
“父亲觉得他可用么?”叶姝反问。
叶虎立刻敛住笑,瞥向叶姝。
“宋公子虽博才多学,敏于常人,但在感情的事上比任何人都单纯。我若用他,自然要拉拢他的心为我掌控才行。不然就算费心培养了出来了,也是给别人作嫁衣裳。”叶姝解释罢了,便轻声问叶虎是不是这个道理。
叶虎眯起眼睛默默看了叶姝半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我的乖女儿,你如今总算变聪明了。之前瞧你办事粗鲁莽撞,为父还担心你在驭人方面不行,却怎么突然开窍了?”
“不瞒父亲,法华寺一行,令女儿所受教训颇多。在石阡基差点弄死我那一刻,我好像七窍都通了,想明白很多,更懊恼自己从前的蠢笨。所以从那之后,见周三姐的陷害,朱高熙的威胁,还有白秀秀讥讽……女儿的看这些问题的时候,都变得跟以前不同了。”
叶姝主旨想要跟叶虎表达的含义就是:她突然开窍了,这种事虽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也想到了父亲的不容易,所以归家之后,便是再累,我也要为父亲做这些,孝敬父亲。”叶姝最后不忘再来一段煽情。
“很好。”叶虎用匙舀了一口粥放进嘴里,随即俊眉一挑,略有些惊讶地看一眼叶姝。他再然后他尝了一口山药,就点点头。
“这是什么东西?”叶虎问叶姝山药泥上头的酱料。
“野酸梅酱,野酸梅碾碎了加点作料熬一下就成了。这其实这东西味儿也就如此,唯独跟山药配在一起,就味道极好了。”叶姝解释道。
“的确如此。”叶虎欣慰一笑,眸中含着宠爱之意,他扬首打量一番叶姝,“想不到我的姝儿说懂事就懂事了。”
“爹,我都这么大了,早该懂事了。只恨女儿懂事晚了,让您操心这么多年。”叶姝陪笑道。
叶虎挑唇又笑一声,他示意叶姝坐,又叫人添了碗筷,令叶姝同他一起吃早饭。
面对变态爹,叶姝当然没啥胃口,就低头一口一口机械地往嘴里送,时不时地还要用余光注意观察叶虎。
叶虎夹了一颗卤鹌鹑蛋,送到叶姝的碗里,接着又夹了南瓜片给她送过来。
叶姝惊悚地把这些都吃完,然后就笑着放下来筷子。
“都这么大了,还这样。”叶虎看她一眼,直接用手擦掉了叶姝嘴边的饭粒。
叶姝:“……”
这些杀人狂魔,超级大变态,是不是都喜欢给人擦嘴?
“谢谢爹。”叶姝口是心非道。
“这姓宋的书生,可用或不可用,要看他自己是否过人的本领了。”叶虎忽然和叶姝说起了宋清辞。
叶姝端正态度听着,适时附和地点头。
“机会只有一次,他若不成,你再如何为他求情也无用。”叶虎接着道。
“请爹放心,我也不喜欢无用的人。”叶姝觉得自己要是渣起来,真没别人什么事儿了。
叶虎满意地点头,“极好,三日后你们便启程,去华山派。今秋华山派会举行武林后辈比剑,赢者可得三春剑谱。为父不管你能不能赢,或者怎么赢,总之你们只要能把三春剑谱原本带回来即可。”
华山派武林后辈比剑,这事儿叶姝当然知道。前段时间封礼禾曾提过,她还答应过封礼禾,保证不会去捣乱。如今怕是要打脸了。
叶姝犹豫之际,又听叶虎补充了两句。
“这一次只准你带着庄飞和他一起去,凌云堡不会再给你们添人手,也不会在暗中助你们。”
叶虎告诉叶姝,这既然是考验,自然要有些难度,才能证明宋清辞的机敏和能耐。如果他连这点‘谋略’都没有,将来在朝廷也难堪大用,那他断然不会没有兴趣举荐他。
叶姝心里又一次哔了狗了,考验可以,为什么非要选择在剧情核心的华山派。当然她也明白,叶虎跟华山派有仇,他自然是喜欢在华山派捣乱。
跟叶虎打商量换地方是不可能的,反正没得选,叶姝就不犹豫地先答应下来。
“这事儿你若办成了,爹以后便不会管你的亲事,你愿意和那书生在一起就在一起。”叶虎目光深邃审视着叶姝,嘴角挂着似是而非的笑容。
叶姝挑起眉毛,马上正色跟叶虎道:“女儿不想和他一起!女儿从没有喜欢过他!”
请相信,这后一句确实是实话!
反正现在是凌云堡,她不管说什么,大魔头的暗卫们都不在,所以都听不到,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叶虎随便说。
“哦?”叶虎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那你想和谁在一起?”
叶姝果然没猜错,叶虎刚才在故意试探自己。
“我不嫁人,就在爹爹膝下孝顺。”叶姝虚伪地表忠心。
“糊涂。”叶虎嘴上如此骂,脸上却流露出了很满意的表情。
叶姝终于通过‘考试’,合格地从叶虎的房间出来的时候,掌心已经冒了很多汗。
叶姝匆匆直奔宋清辞那里,到的时候,她发现宋清辞居然还在继续用早饭。
瞧瞧他这用饭速度!
她和叶虎不仅吃完了早饭,还进行完了一场早间考试了,而且她从叶虎那里到这来,还走一炷香的路,这货居然还没有吃完。
叶姝好想拜服地跪下,请宋清辞收下她的膝盖。
宋清辞抬眸瞧了一眼,依旧默默吃饭,等把碗里最后一口粥文绉绉地喝完之后,他又去漱口,擦干嘴,才折返过来。
人过来的时候,带来一阵清风,叶姝闻到他身上淡淡地冷梅香,心情大好。
“告诉你一个坏消息。”
叶姝简单讲了叶虎刚才的要求。她手托着下巴,眼巴巴地看着宋清辞,问他怎么想。
如果宋清辞说出去之后,不必理会这些,跟他回昇阳宫,她要不要去?
如果大魔头一直是这样安安静静的好脾气,不会发生什么诡变的话,叶姝倒是愿意跟着大魔头混。
凌云堡情况复杂,堡内固若金汤,堡外百晓堂的眼线无处不在,她几乎无处遁逃。如果只靠自己混出头的话,她要按部就班地筹谋很久才行,而且最后事情能不能成都很难确定。
但如果有昇阳宫罩着,这些步骤都可以省了。
“好。”宋清辞干脆应承。
叶姝怔了下,诧异问他:“你真打算和我去华山派抢剑谱?”
“我们可以不抢,靠正经手段拿。”宋清辞解释道。
叶姝:“……”
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你一个大魔头,难道真的要这么无聊,去华山派浪费时间寻一个什么三春剑谱?三春剑谱真的很一般,完全没必要去华山派白惹得一身骚。我保证你昇阳宫的九灵剑法一定比三春剑谱好百倍!
“怎么了?你不愿意去?”宋清辞发现叶姝情绪不对,便问她何故。
“公子身体不好,还要公子远行,我觉得并不太合适,”叶姝看看左右,压低声音暗示宋清辞道,“我爹这招太狠了,公子若不愿去就不去,我便也不去了。”
“你不必为我担心,我说过不会拖累你,便绝不会拖累。”宋清辞淡淡道。
大魔头看来是铁了心了决定去华山派。
她早就已经跟大魔头表明过了,叶虎只是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一直在利用她。按照正常的逻辑来想,大魔头如果真的喜欢她,理应在这种时候表明身份,挺身而出,带她远走高飞。
想来想去,大概只有一种可能:大魔头愿意执行叶虎的命令,任由叶虎摆布,是因为有他自己的事情要去做,他需要继续维持现状。
由此可知,大魔头并非全然奔着她而来。他之所以选择跟着她回到凌云堡,其实是有别的目的。或许跟他当初在庐州劫持皇太孙的事有关。
既然大魔头所谓的喜欢,是浅淡的,或者只是利用,她便当守好本心,不要有任何贪墨,更不要泥足深陷。
这个结果其实对叶姝来说并不算什么,昨天她已经把所有的可能性都想到了。所以不管发生哪一种情况,她都早有预料,她都能接受。
宋清辞见叶姝还在出神,便问她到底怎么了,“你若心事,便和我说。”
叶姝摇头:“没有。”万万不敢有!
“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宋清辞问。
“三日后便要出发了,所以这三日我们要好生休息,好好玩一玩才成。”提到玩儿,叶姝便忘了反有,立刻高兴起来,提议带宋清辞去堡内热闹的地方转一转,寻一些地道的小吃品尝最好。
宋清辞赞同,正好他也想看看这凌云堡到底有多大。
俩人带上庄飞和赵凌,便徒步去街上遛跶。
整个凌云堡的大小大概和一座繁荣的县城差不多,有南北城门,皆由堡内的护卫们严密把守,出入凌云堡都需要出示腰牌。在堡内生活的百姓,多数都是凌云堡的护卫和杀手、探子们的家眷,也跟普通县城里的百姓一样,会做生意、种地种菜。
叶姝和宋清辞而今正逛的一条街就十分繁荣,道路两旁有很多商贩叫卖,卖什么的都有,菜、水果、首饰、酒肉等等。叶姝特别注意到这里卖牛肉的特别多,大概是‘法外之地’就比较嚣张,大家可以肆无忌惮地吃。
叶姝端着饭菜来到叶虎院子门口,先要等在外头候命,使人去通报才能入内。可见她这个的便宜女儿,地位也不过如此。
等了片刻之后,才小厮来请叶姝入内。叶姝走上石阶的时候,看到叶虎身边的贴身侍从叫弑影的,手里捏着一根草,茎粗如小拇指一般粗,叶片戟形边缘锯齿状,正面为绿色,背面为紫红色。
弑影见到叶姝后,马上点了头行礼,随即目光在叶姝所端的饭菜上停滞了下,然后匆匆带上人走了。
叶姝收回目光后,心里还在琢磨弑影手里拿的那根草。那草很像是书中描述的雾英,在书里万花山庄部分的剧情中出现过,这是一种成片生长、遇火便释放毒雾、可令人当场暴毙的毒草。这种毒草的解药很简单,用其根部熬水,提前服下即可预防;但如果在中了毒雾后去服用,却毫无作用。
叶姝注意到弑影手里的那株草很新鲜,叶片上还带有水渍,显然刚采摘不久。这说明凌云堡内就种植着雾英,而雾英是成片生长的,一般都被用来种在领地外围御敌而用。武林中识得此草的人极少,书中男女主查到这东西后,特意前往万花山庄询问神医林枫,才得知情况。
没想到凌云堡会有这种草。
如果凌云堡外围也种着这种雾英,用以防范意外来敌,是不是也同时说明了,凌云堡内也暗中设置了其它防御敌人的手段?
叶姝忽然想到昨天宋清辞对凌云堡的评价,他说凌云堡不简单,或许暗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叶姝记得宋清辞从进了凌云堡后,很喜欢四处看。即便是昨晚他们在兰花园散步的时候,宋清辞还曾指着东方,询问她情况。
叶虎后期在书中出场的时候,早已经离开了凌云堡了,所以书里对凌云堡的防御功能并没有介绍太细致,只是形容它无坚不摧,一般人不得擅入,入了必死。
叶姝本还以为这是因为凌云堡杀手众多的缘故,现在看来,叶虎早已经在这里做足了物理防御和人为防御。他在这深居简出二十年,自然有很多时间布置这里的一切。若有暗伏机关,必定十分隐秘厉害,不好攻破。怪不得大魔头的影卫没有跟进来,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还愣在外头作甚?”
屋内传来叶虎的质问,叶姝才回了神儿,忙端着托盘进屋。
叶虎正坐在乌亮的黑檀木桌案后拭剑,他穿着一身玄色劲装,领口和袖口皆有银线绣制的回纹。叶姝注意到他的白帕擦过剑刃后的便染上了红色的血迹。
一大早就杀人?
叶姝心惊了一下,差点手抖地直接掀翻了手里粥菜。叶姝马上加重手劲儿,端稳了手里的东西。
叶虎这时候似乎察觉到叶姝的异常,马上抬眼看他。
“父亲,女儿来给您送早饭。”叶姝对叶虎笑了下,便飞快地转身把饭菜放在桌上。
叶虎放下剑,踱步过来,看了眼饭菜,笑了一声。
叶姝并不觉得他的笑有多开心。
“独我一份,还是有别人的?”叶虎坐下来后,先拿起匙在粥内搅和了两下,看起来就像是要吃饭的样子。
“宋公子也有。”
叶姝话音一落,叶虎握着匙搅粥的手就停顿住了,随即他就松手,汤匙柄打在了碗沿儿,发出‘嗒’的一声。
“你二人倒是郎情妾意,情在浓时。”叶虎又笑了,这一次的笑比上次更灿烂。
叶姝看得出,这是他要发火的前兆。之前她还觉得什么态度无所谓,有大魔头罩着自己肯定安全。但现在叶姝意识到了,在这凌云堡内,还是不要得罪她那只变态爹更为安全。
“父亲觉得他可用么?”叶姝反问。
叶虎立刻敛住笑,瞥向叶姝。
“宋公子虽博才多学,敏于常人,但在感情的事上比任何人都单纯。我若用他,自然要拉拢他的心为我掌控才行。不然就算费心培养了出来了,也是给别人作嫁衣裳。”叶姝解释罢了,便轻声问叶虎是不是这个道理。
叶虎眯起眼睛默默看了叶姝半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我的乖女儿,你如今总算变聪明了。之前瞧你办事粗鲁莽撞,为父还担心你在驭人方面不行,却怎么突然开窍了?”
“不瞒父亲,法华寺一行,令女儿所受教训颇多。在石阡基差点弄死我那一刻,我好像七窍都通了,想明白很多,更懊恼自己从前的蠢笨。所以从那之后,见周三姐的陷害,朱高熙的威胁,还有白秀秀讥讽……女儿的看这些问题的时候,都变得跟以前不同了。”
叶姝主旨想要跟叶虎表达的含义就是:她突然开窍了,这种事虽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也想到了父亲的不容易,所以归家之后,便是再累,我也要为父亲做这些,孝敬父亲。”叶姝最后不忘再来一段煽情。
“很好。”叶虎用匙舀了一口粥放进嘴里,随即俊眉一挑,略有些惊讶地看一眼叶姝。他再然后他尝了一口山药,就点点头。
“这是什么东西?”叶虎问叶姝山药泥上头的酱料。
“野酸梅酱,野酸梅碾碎了加点作料熬一下就成了。这其实这东西味儿也就如此,唯独跟山药配在一起,就味道极好了。”叶姝解释道。
“的确如此。”叶虎欣慰一笑,眸中含着宠爱之意,他扬首打量一番叶姝,“想不到我的姝儿说懂事就懂事了。”
“爹,我都这么大了,早该懂事了。只恨女儿懂事晚了,让您操心这么多年。”叶姝陪笑道。
叶虎挑唇又笑一声,他示意叶姝坐,又叫人添了碗筷,令叶姝同他一起吃早饭。
面对变态爹,叶姝当然没啥胃口,就低头一口一口机械地往嘴里送,时不时地还要用余光注意观察叶虎。
叶虎夹了一颗卤鹌鹑蛋,送到叶姝的碗里,接着又夹了南瓜片给她送过来。
叶姝惊悚地把这些都吃完,然后就笑着放下来筷子。
“都这么大了,还这样。”叶虎看她一眼,直接用手擦掉了叶姝嘴边的饭粒。
叶姝:“……”
这些杀人狂魔,超级大变态,是不是都喜欢给人擦嘴?
“谢谢爹。”叶姝口是心非道。
“这姓宋的书生,可用或不可用,要看他自己是否过人的本领了。”叶虎忽然和叶姝说起了宋清辞。
叶姝端正态度听着,适时附和地点头。
“机会只有一次,他若不成,你再如何为他求情也无用。”叶虎接着道。
“请爹放心,我也不喜欢无用的人。”叶姝觉得自己要是渣起来,真没别人什么事儿了。
叶虎满意地点头,“极好,三日后你们便启程,去华山派。今秋华山派会举行武林后辈比剑,赢者可得三春剑谱。为父不管你能不能赢,或者怎么赢,总之你们只要能把三春剑谱原本带回来即可。”
华山派武林后辈比剑,这事儿叶姝当然知道。前段时间封礼禾曾提过,她还答应过封礼禾,保证不会去捣乱。如今怕是要打脸了。
叶姝犹豫之际,又听叶虎补充了两句。
“这一次只准你带着庄飞和他一起去,凌云堡不会再给你们添人手,也不会在暗中助你们。”
叶虎告诉叶姝,这既然是考验,自然要有些难度,才能证明宋清辞的机敏和能耐。如果他连这点‘谋略’都没有,将来在朝廷也难堪大用,那他断然不会没有兴趣举荐他。
叶姝心里又一次哔了狗了,考验可以,为什么非要选择在剧情核心的华山派。当然她也明白,叶虎跟华山派有仇,他自然是喜欢在华山派捣乱。
跟叶虎打商量换地方是不可能的,反正没得选,叶姝就不犹豫地先答应下来。
“这事儿你若办成了,爹以后便不会管你的亲事,你愿意和那书生在一起就在一起。”叶虎目光深邃审视着叶姝,嘴角挂着似是而非的笑容。
叶姝挑起眉毛,马上正色跟叶虎道:“女儿不想和他一起!女儿从没有喜欢过他!”
请相信,这后一句确实是实话!
反正现在是凌云堡,她不管说什么,大魔头的暗卫们都不在,所以都听不到,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叶虎随便说。
“哦?”叶虎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那你想和谁在一起?”
叶姝果然没猜错,叶虎刚才在故意试探自己。
“我不嫁人,就在爹爹膝下孝顺。”叶姝虚伪地表忠心。
“糊涂。”叶虎嘴上如此骂,脸上却流露出了很满意的表情。
叶姝终于通过‘考试’,合格地从叶虎的房间出来的时候,掌心已经冒了很多汗。
叶姝匆匆直奔宋清辞那里,到的时候,她发现宋清辞居然还在继续用早饭。
瞧瞧他这用饭速度!
她和叶虎不仅吃完了早饭,还进行完了一场早间考试了,而且她从叶虎那里到这来,还走一炷香的路,这货居然还没有吃完。
叶姝好想拜服地跪下,请宋清辞收下她的膝盖。
宋清辞抬眸瞧了一眼,依旧默默吃饭,等把碗里最后一口粥文绉绉地喝完之后,他又去漱口,擦干嘴,才折返过来。
人过来的时候,带来一阵清风,叶姝闻到他身上淡淡地冷梅香,心情大好。
“告诉你一个坏消息。”
叶姝简单讲了叶虎刚才的要求。她手托着下巴,眼巴巴地看着宋清辞,问他怎么想。
如果宋清辞说出去之后,不必理会这些,跟他回昇阳宫,她要不要去?
如果大魔头一直是这样安安静静的好脾气,不会发生什么诡变的话,叶姝倒是愿意跟着大魔头混。
凌云堡情况复杂,堡内固若金汤,堡外百晓堂的眼线无处不在,她几乎无处遁逃。如果只靠自己混出头的话,她要按部就班地筹谋很久才行,而且最后事情能不能成都很难确定。
但如果有昇阳宫罩着,这些步骤都可以省了。
“好。”宋清辞干脆应承。
叶姝怔了下,诧异问他:“你真打算和我去华山派抢剑谱?”
“我们可以不抢,靠正经手段拿。”宋清辞解释道。
叶姝:“……”
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你一个大魔头,难道真的要这么无聊,去华山派浪费时间寻一个什么三春剑谱?三春剑谱真的很一般,完全没必要去华山派白惹得一身骚。我保证你昇阳宫的九灵剑法一定比三春剑谱好百倍!
“怎么了?你不愿意去?”宋清辞发现叶姝情绪不对,便问她何故。
“公子身体不好,还要公子远行,我觉得并不太合适,”叶姝看看左右,压低声音暗示宋清辞道,“我爹这招太狠了,公子若不愿去就不去,我便也不去了。”
“你不必为我担心,我说过不会拖累你,便绝不会拖累。”宋清辞淡淡道。
大魔头看来是铁了心了决定去华山派。
她早就已经跟大魔头表明过了,叶虎只是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一直在利用她。按照正常的逻辑来想,大魔头如果真的喜欢她,理应在这种时候表明身份,挺身而出,带她远走高飞。
想来想去,大概只有一种可能:大魔头愿意执行叶虎的命令,任由叶虎摆布,是因为有他自己的事情要去做,他需要继续维持现状。
由此可知,大魔头并非全然奔着她而来。他之所以选择跟着她回到凌云堡,其实是有别的目的。或许跟他当初在庐州劫持皇太孙的事有关。
既然大魔头所谓的喜欢,是浅淡的,或者只是利用,她便当守好本心,不要有任何贪墨,更不要泥足深陷。
这个结果其实对叶姝来说并不算什么,昨天她已经把所有的可能性都想到了。所以不管发生哪一种情况,她都早有预料,她都能接受。
宋清辞见叶姝还在出神,便问她到底怎么了,“你若心事,便和我说。”
叶姝摇头:“没有。”万万不敢有!
“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宋清辞问。
“三日后便要出发了,所以这三日我们要好生休息,好好玩一玩才成。”提到玩儿,叶姝便忘了反有,立刻高兴起来,提议带宋清辞去堡内热闹的地方转一转,寻一些地道的小吃品尝最好。
宋清辞赞同,正好他也想看看这凌云堡到底有多大。
俩人带上庄飞和赵凌,便徒步去街上遛跶。
整个凌云堡的大小大概和一座繁荣的县城差不多,有南北城门,皆由堡内的护卫们严密把守,出入凌云堡都需要出示腰牌。在堡内生活的百姓,多数都是凌云堡的护卫和杀手、探子们的家眷,也跟普通县城里的百姓一样,会做生意、种地种菜。
叶姝和宋清辞而今正逛的一条街就十分繁荣,道路两旁有很多商贩叫卖,卖什么的都有,菜、水果、首饰、酒肉等等。叶姝特别注意到这里卖牛肉的特别多,大概是‘法外之地’就比较嚣张,大家可以肆无忌惮地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