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女配不洗白(穿书)_分卷阅读_124
李斯年笑了笑,伸手抚了抚程彦被风吹乱的发,道:“郑公不是帮我,是帮郑家谋求一个未来。”
他这般一说,程彦豁然开朗——如今的郑家,是靠着郑公的余威,由女人们支撑着门楣,郑公若死,郑家必散,郑公愿意帮李斯年,其实与林修然的想法一样,用从龙之功,为自己摇摇欲坠的家族强行续命。
想到这,程彦忍不住有些怀念后世男女平等的二十一世纪。
大夏的女子地位虽高,可说到底还是父权社会,女子不能入朝为官,便天然没有发言权,而今的地位高,不过大夏的天子不争气,一连出了数位摄政的太后长公主罢了。
可仅仅是摄政,便激起了朝臣与世家们极度的不满,薛妃便是最好的例子,还未来得及等儿子登基自己大施拳脚呢,便有无数朝臣们上书让李泓去母留子。
要知道,薛妃最善于伪装,是出了名的贤良淑德,朝臣们对她尚且如此,更何况旁人。
程彦揉了揉眉心,又想起了母亲与自己。
母亲手握兵权,又有逼宫的前科,朝臣们不敢对她们母女指手画脚,表面上恭敬,然而私下却没少给她们添堵。
程彦有些烦躁。
李斯年潋滟的目光探了过来,在她脸上停留片刻后,轻轻一笑,将她拦在怀中,在她眉心落下一吻,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正是因为知道,所以更要带你去见一见郑公。”
李斯年的吻温暖湿润,程彦觉得他吻过的眉心有些发烫,心口也跟着狂跳起来。
这个李斯年,最爱做的事情便是撩拨人的心。
程彦倚在李斯年的胸口,双手圈着他的脖子,学着他刚才的样子,在他眉心也印下一吻。
李斯年的皮肤极其光滑/细/嫩,让人一旦沾染了,便不想停下来。
程彦顺着他的眉心一路往下,借着月光皎皎,宫灯昏黄,在他薄薄唇角也落下一吻,而后蜻蜓点水般分开。
月光洒在李斯年清隽无俦面容上,他眸光潋滟,目光悠长,勾了勾嘴角。
程彦捂了捂胸口。
糟了,她心头的小鹿,似乎又活了回来。
李斯年的手指落在她的后颈上,稍稍用力,两人便凑在一起。
一吻而终后,程彦按了按狂跳不止的心脏,意识有些恍惚,有些记不得李斯年刚才究竟说了何话。
而面前的李斯年,却还是往日的风轻云淡的模样,似乎丝毫没有被二人的亲密动作影响,只有耳垂微微泛着红。
程彦伸手捏了捏他柔软的耳垂。
烫得很,快跟她狂热的心口有一拼了。
程彦便笑了起来。
装什么装,假正经。
“你刚才说了什么?再跟我说一遍,亲你亲得太用力,我有些不记得了。”
程彦毫不掩饰说出这些话,只觉得话音刚落,自己手中的滚烫的耳垂似乎又烫了一分。
手感委实太好,程彦不断揉捏着。
李斯年眉头微动,抬手握住了她不安分的手,脸上一本正经,话却不正经得很,对她道:“没说什么。”
“被你亲得太用力,我也不大记得了。”
程彦完全不曾想到李斯年会这般说话。
她印象里的李斯年,是矜持的,疏离的,不染人间烟火的,哪怕被她闹到情动,情/欲悄悄浸染了眼眸,也只会闭眼再睁开,眼底恢复一贯的清明,而不是像现在这般,用着一张禁欲的脸,说着一点也不禁欲的话。
程彦不得怔了怔。
许是月色太朦胧,也太暧昧,她竟从李斯年眼中瞧出了与往常不一样的神色——隐忍着的深情。
李斯年有着一张清俊无俦的脸,绝对克制冷静,她与李斯年相识多年,李斯年或轻笑,或狭促,或揶揄,无论如何,他身上永远都有着一种让人不易察觉的、淡淡的疏离。
他的世界只有他自己。
可现在,他的世界中,出现了她的模样。
这便是被喜欢的模样?
程彦眨了眨眼,只觉得心口蓦然一软。
很软很软的那一种。
程彦扑在李斯年怀里,将李斯年抱得紧紧的,小声说道:“怎么办呢?我发现你越来越好看了。”
眼里有着她的模样,比竹林初见时的惊艳更让人心动。
李斯年轻轻抚着程彦的发,嘴角噙着轻轻浅浅的笑。
那笑意自他嘴角蔓延开来,很快浸染到他的眼角眉梢。
“你喜欢么?”
“嗯。”程彦重重点头。
李斯年便笑了起来,说道:“你喜欢就好。”
李斯年抬头看着天边的月,今夜的月,似乎格外美。
生平第一次,他希望这样的月色永远保持下去,时间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好让他怀中的小翁主,永远静静倚在他胸口。
然而天公从来不遂人愿。
不知为何,李斯年养的仙鹤从睡梦中惊醒,舒展着双翅,从莲池中飞向竹林,对着李斯年长啸不已。
程彦从李斯年怀里起身,问道:“这是怎么了?”
李斯年眉头轻动,看向三清殿中最高的那一座阁楼,道:“凌虚子唤我。”
这些仙鹤,是他与凌虚子之间的传递者。
程彦有些意外,道:“他不是在闭关吗?”
早在几年前,她的母亲刚刚回朝的时候,凌虚子与她母亲促膝长谈后,便开始闭关了,说是自己大限将至,闭关躲难。
程彦之前是个无神论者,可自从穿越到大夏,又见识了活了两百多岁的凌虚子之后,便对鬼神生了敬畏之心。
尤其是,能教出李斯年这种徒弟的凌虚子。
程彦问道:“凌虚子仙长的劫躲过去了?”
“只怕未必。”
李斯年眼睛轻眯,转动轮椅,看了看程彦,面上有些犹豫。
凌虚子与他相见,素来是避人的。
程彦见此,道:“你只管过去便是,我去你屋里歇一会儿,等你回来了,再与我好好说一下凌虚子的事情。”
李斯年颔首,亲了亲程彦的额头,这才松开程彦,转动轮椅,跟着仙鹤,去找凌虚子。
程彦目送李斯年远去,直至看不到他的身影,便转身回了李斯年的小竹屋。
或许是因为她的关系,李斯年的待遇比以往好了许多,如今屋里烧着的,是没有烟味的细银碳,桌上摆着的,是小道童们新送来的端砚,端砚旁边,是李斯年今日刚写的帖子,笔走龙蛇,字迹锋利,与他疏离的谪仙气质大不相同。
程彦闲来无事,便研了磨,学着他的字迹去写字。
一连写完几张才发现,他每张帖子里,都有一个彦字。
最下面的那张帖子上,还写了一行小字:彦,美士也,美士为彦,人所言咏也。
这行字极小,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程彦眉头微动。
她不喜诗书,父母亲也不曾向她说过名字的寓意,故而她只以为彦字是美好鲜活,形容女子笑颜如花的意思,今日见了李斯年的小字,才知道彦竟然还有这么一层意思。
心中一动,便放下了毛笔,小心翼翼将李斯年写的那行小字撕了下来。
撕下之后,在桌子上整齐叠好,从胸口处取下幼时外祖母给她的护身符,将李斯年的小字贴着护身符,放在锦囊之中,而后重新挂在脖子上,放在离心口最近的位置。
仿佛这样,她的心脏,便与李斯年的心脏挨到了一处一般。
程彦隔着衣料,按了按装着护身符与李斯年字迹的锦囊,笑容悄悄爬上了她的眉眼。
李斯年大抵是真的很喜欢她的吧?
连她的名字都细细写了许多遍,还在她名字旁边做了她都不知道的注解。
这样真好。
她以后也要将李斯年的名字练一练。
程彦这般想着,忽而听到窗外传来轮椅转动的声音,连忙见李斯年的帖子按照刚才顺序放好,又将自己仿写他的字迹的纸张扔进火炉里。
她的字虽然谈不上丑,可与李斯年那种堪称书法大家的字迹完全不能比,况她又是仿写他的字,不得其型,更不得其韵,活像是东施在效颦。
纸张尚未燃尽,李斯年便进了屋。
他素来眼尖,一眼便瞧见了尚未被火舔尽的程彦的字。
李斯年微蹙着的眉头舒展开来,来到程彦身边,道:“你喜欢我的字?”
婴儿学步般的字被李斯年看到,程彦有些不好意思,道:“你的字那么好看,我当然喜欢。”
李斯年轻笑,握着她的手,在宣纸上写下一个彦字。
这个彦,是李斯年一贯的下笔锋利。
李斯年又握着程彦的手写下斯年二字。
这两个字,却是程彦来到这个时代后学的簪花小楷。
两个名字一左一右,中间空出大片地方。
程彦心中一动,提着笔,在彦与斯年之间,画了一个心。
“这是喜欢的意思,我在边关的时候听旁人说的。”
李斯年博览百家,她不好说是从某种书上看来的,便胡乱寻了一个借口。
反正李斯年不曾去过边关,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李斯年眸光轻闪:“喜欢?”
“对呀。”
他这般一说,程彦豁然开朗——如今的郑家,是靠着郑公的余威,由女人们支撑着门楣,郑公若死,郑家必散,郑公愿意帮李斯年,其实与林修然的想法一样,用从龙之功,为自己摇摇欲坠的家族强行续命。
想到这,程彦忍不住有些怀念后世男女平等的二十一世纪。
大夏的女子地位虽高,可说到底还是父权社会,女子不能入朝为官,便天然没有发言权,而今的地位高,不过大夏的天子不争气,一连出了数位摄政的太后长公主罢了。
可仅仅是摄政,便激起了朝臣与世家们极度的不满,薛妃便是最好的例子,还未来得及等儿子登基自己大施拳脚呢,便有无数朝臣们上书让李泓去母留子。
要知道,薛妃最善于伪装,是出了名的贤良淑德,朝臣们对她尚且如此,更何况旁人。
程彦揉了揉眉心,又想起了母亲与自己。
母亲手握兵权,又有逼宫的前科,朝臣们不敢对她们母女指手画脚,表面上恭敬,然而私下却没少给她们添堵。
程彦有些烦躁。
李斯年潋滟的目光探了过来,在她脸上停留片刻后,轻轻一笑,将她拦在怀中,在她眉心落下一吻,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正是因为知道,所以更要带你去见一见郑公。”
李斯年的吻温暖湿润,程彦觉得他吻过的眉心有些发烫,心口也跟着狂跳起来。
这个李斯年,最爱做的事情便是撩拨人的心。
程彦倚在李斯年的胸口,双手圈着他的脖子,学着他刚才的样子,在他眉心也印下一吻。
李斯年的皮肤极其光滑/细/嫩,让人一旦沾染了,便不想停下来。
程彦顺着他的眉心一路往下,借着月光皎皎,宫灯昏黄,在他薄薄唇角也落下一吻,而后蜻蜓点水般分开。
月光洒在李斯年清隽无俦面容上,他眸光潋滟,目光悠长,勾了勾嘴角。
程彦捂了捂胸口。
糟了,她心头的小鹿,似乎又活了回来。
李斯年的手指落在她的后颈上,稍稍用力,两人便凑在一起。
一吻而终后,程彦按了按狂跳不止的心脏,意识有些恍惚,有些记不得李斯年刚才究竟说了何话。
而面前的李斯年,却还是往日的风轻云淡的模样,似乎丝毫没有被二人的亲密动作影响,只有耳垂微微泛着红。
程彦伸手捏了捏他柔软的耳垂。
烫得很,快跟她狂热的心口有一拼了。
程彦便笑了起来。
装什么装,假正经。
“你刚才说了什么?再跟我说一遍,亲你亲得太用力,我有些不记得了。”
程彦毫不掩饰说出这些话,只觉得话音刚落,自己手中的滚烫的耳垂似乎又烫了一分。
手感委实太好,程彦不断揉捏着。
李斯年眉头微动,抬手握住了她不安分的手,脸上一本正经,话却不正经得很,对她道:“没说什么。”
“被你亲得太用力,我也不大记得了。”
程彦完全不曾想到李斯年会这般说话。
她印象里的李斯年,是矜持的,疏离的,不染人间烟火的,哪怕被她闹到情动,情/欲悄悄浸染了眼眸,也只会闭眼再睁开,眼底恢复一贯的清明,而不是像现在这般,用着一张禁欲的脸,说着一点也不禁欲的话。
程彦不得怔了怔。
许是月色太朦胧,也太暧昧,她竟从李斯年眼中瞧出了与往常不一样的神色——隐忍着的深情。
李斯年有着一张清俊无俦的脸,绝对克制冷静,她与李斯年相识多年,李斯年或轻笑,或狭促,或揶揄,无论如何,他身上永远都有着一种让人不易察觉的、淡淡的疏离。
他的世界只有他自己。
可现在,他的世界中,出现了她的模样。
这便是被喜欢的模样?
程彦眨了眨眼,只觉得心口蓦然一软。
很软很软的那一种。
程彦扑在李斯年怀里,将李斯年抱得紧紧的,小声说道:“怎么办呢?我发现你越来越好看了。”
眼里有着她的模样,比竹林初见时的惊艳更让人心动。
李斯年轻轻抚着程彦的发,嘴角噙着轻轻浅浅的笑。
那笑意自他嘴角蔓延开来,很快浸染到他的眼角眉梢。
“你喜欢么?”
“嗯。”程彦重重点头。
李斯年便笑了起来,说道:“你喜欢就好。”
李斯年抬头看着天边的月,今夜的月,似乎格外美。
生平第一次,他希望这样的月色永远保持下去,时间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好让他怀中的小翁主,永远静静倚在他胸口。
然而天公从来不遂人愿。
不知为何,李斯年养的仙鹤从睡梦中惊醒,舒展着双翅,从莲池中飞向竹林,对着李斯年长啸不已。
程彦从李斯年怀里起身,问道:“这是怎么了?”
李斯年眉头轻动,看向三清殿中最高的那一座阁楼,道:“凌虚子唤我。”
这些仙鹤,是他与凌虚子之间的传递者。
程彦有些意外,道:“他不是在闭关吗?”
早在几年前,她的母亲刚刚回朝的时候,凌虚子与她母亲促膝长谈后,便开始闭关了,说是自己大限将至,闭关躲难。
程彦之前是个无神论者,可自从穿越到大夏,又见识了活了两百多岁的凌虚子之后,便对鬼神生了敬畏之心。
尤其是,能教出李斯年这种徒弟的凌虚子。
程彦问道:“凌虚子仙长的劫躲过去了?”
“只怕未必。”
李斯年眼睛轻眯,转动轮椅,看了看程彦,面上有些犹豫。
凌虚子与他相见,素来是避人的。
程彦见此,道:“你只管过去便是,我去你屋里歇一会儿,等你回来了,再与我好好说一下凌虚子的事情。”
李斯年颔首,亲了亲程彦的额头,这才松开程彦,转动轮椅,跟着仙鹤,去找凌虚子。
程彦目送李斯年远去,直至看不到他的身影,便转身回了李斯年的小竹屋。
或许是因为她的关系,李斯年的待遇比以往好了许多,如今屋里烧着的,是没有烟味的细银碳,桌上摆着的,是小道童们新送来的端砚,端砚旁边,是李斯年今日刚写的帖子,笔走龙蛇,字迹锋利,与他疏离的谪仙气质大不相同。
程彦闲来无事,便研了磨,学着他的字迹去写字。
一连写完几张才发现,他每张帖子里,都有一个彦字。
最下面的那张帖子上,还写了一行小字:彦,美士也,美士为彦,人所言咏也。
这行字极小,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程彦眉头微动。
她不喜诗书,父母亲也不曾向她说过名字的寓意,故而她只以为彦字是美好鲜活,形容女子笑颜如花的意思,今日见了李斯年的小字,才知道彦竟然还有这么一层意思。
心中一动,便放下了毛笔,小心翼翼将李斯年写的那行小字撕了下来。
撕下之后,在桌子上整齐叠好,从胸口处取下幼时外祖母给她的护身符,将李斯年的小字贴着护身符,放在锦囊之中,而后重新挂在脖子上,放在离心口最近的位置。
仿佛这样,她的心脏,便与李斯年的心脏挨到了一处一般。
程彦隔着衣料,按了按装着护身符与李斯年字迹的锦囊,笑容悄悄爬上了她的眉眼。
李斯年大抵是真的很喜欢她的吧?
连她的名字都细细写了许多遍,还在她名字旁边做了她都不知道的注解。
这样真好。
她以后也要将李斯年的名字练一练。
程彦这般想着,忽而听到窗外传来轮椅转动的声音,连忙见李斯年的帖子按照刚才顺序放好,又将自己仿写他的字迹的纸张扔进火炉里。
她的字虽然谈不上丑,可与李斯年那种堪称书法大家的字迹完全不能比,况她又是仿写他的字,不得其型,更不得其韵,活像是东施在效颦。
纸张尚未燃尽,李斯年便进了屋。
他素来眼尖,一眼便瞧见了尚未被火舔尽的程彦的字。
李斯年微蹙着的眉头舒展开来,来到程彦身边,道:“你喜欢我的字?”
婴儿学步般的字被李斯年看到,程彦有些不好意思,道:“你的字那么好看,我当然喜欢。”
李斯年轻笑,握着她的手,在宣纸上写下一个彦字。
这个彦,是李斯年一贯的下笔锋利。
李斯年又握着程彦的手写下斯年二字。
这两个字,却是程彦来到这个时代后学的簪花小楷。
两个名字一左一右,中间空出大片地方。
程彦心中一动,提着笔,在彦与斯年之间,画了一个心。
“这是喜欢的意思,我在边关的时候听旁人说的。”
李斯年博览百家,她不好说是从某种书上看来的,便胡乱寻了一个借口。
反正李斯年不曾去过边关,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李斯年眸光轻闪:“喜欢?”
“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