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性浪漫_分卷阅读_27
  他以为这人得挨训,没想到老田只是摆摆手,把本子放在讲台上,朝坐在第一排的数学课代表伸出手说:“拿我玺来!”
  老田嗓门挺大,史博文塞着耳塞都听到了,他愣了愣,诧异地想:拿什么来?
  很快他就知道了答案。课代表交给老田的是一块四四方方、货真价实的玺,老田拿起来气势如虹地往本子上一盖,仿佛下一秒就要吐出一个“朕”来。
  史博文:“……”简直是一窝奇葩。
  高二下学期开始,学校已经开始赶进度,根据教务处安排,高二各班要争取在暑假补课阶段结束新课内容。因为进度比较快,老田怕学生消化不良,于是在开学第一天就让大家各自买了一沓白纸,用夹子夹住,作为一个活页的错题本,每天都要上交检查错题。为此,老田特意定制了一个印章,查一回盖一次章。
  “史博文同学,等会儿下了课,去我办公室领一沓纸,我这门课的错题每天都要做的。”老田说。
  前排好些人的视线都转向了他,史博文皱起眉,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
  反正也不会有什么错题可写的。他想。
  一整天的课上下来,史博文对七班没有任何好感:物理老师讲课啰嗦,主次不分,简单题也要拿出来讲,英语老师课前居然让学生唱歌,还有数学老师……不提也罢。
  史博文花十五分钟解决完了晚餐,回到教室打算写作业,没想到当时教室里已经有人了——老田坐,哦,准确地说是“趴”,他趴在讲台后面,整个脸埋在抱枕里,只露出一个后脑勺,睡得格外安详。
  晚自习前睡觉也就罢了,他在晚自习开始后还在睡,而且一睡就睡掉了半节课。
  史博文嘴角抽了抽,切身体会了什么叫“上梁不正下梁歪”。
  睡醒了的老田神采奕奕地伸了个懒腰,一边揉眼睛一边问:“大家数学作业都写完了吗?我看你们怎么都在写物理啊?”
  课代表从题目中抬起头,带头喊了一声:“作业太难了!”
  七班同学在这方面格外团结,不管写没写,都跟着喊难。史博文一言不发,他早就写完了,听到周围一圈人都喊难,觉得不可思议。不过他很快就想起来这里是七班,也就习以为常了。
  “难吗?”老田懒洋洋地反问,又说,“那是你们上课没认真听讲,我找个认真听讲的同学问问——”
  程旷的数学作业就放在桌上,老田拿起来,随手一翻:“啧啧,你看看人家就不说难,这作业,这大红勾,多么赏心悦目!”
  老田被学霸的光环蒙蔽了双眼,七班的孩儿们表示不服,七嘴八舌地嚷起来了。
  “吁……”
  “老师,放下学霸的作业,拿我的!”
  “请您擦亮眼睛,随机抽样好吗?”
  “这么简单的作业都说难,我倒要看看哪里难……”老田说着往后走了一步,拿起了史博文的作业,“哟,人家新同学这不也是全对吗?”
  这回没人说话了,魏明明率先鼓起掌:“好!”
  “向学霸致敬!”
  “向新同学学习!”
  大家齐刷刷地鼓掌。
  史博文心里忍不住冒出了一丝得意,可同时他又十分不屑于这样的表扬,这种小儿科的题目,就算是全对了,又值得这样大惊小怪吗?
  他这样想,往旁边看了一眼,目光落在传说中的学霸身上。史博文以前在实验班的时候就听说七班有个人挺牛批,还挺好奇对方究竟是何方神圣。
  过了一会儿他收回视线,第一次主动找魏明明说话,史博文问:“那个是你们班学霸?”
  魏明明点点头,不知怎的,一提起自己班上的学霸,他莫名感到有点骄傲——尤其是在这位“前·实验班同学”面前,更觉得与有荣焉。于是他慢吞吞地“嗯”了声,“低调”地说道:“我们班第一名,贼牛批。嗐,本来应该进实验班的,人家没去。”
  “哦,他就是程旷啊。”
  史博文若有所思,忽然觉得七班也不是完全没有挑战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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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好早!(骄傲
  解锁新角色,一看名字就很有文化呢(? ?? ??)
  第40章 “哮天犬,去,给我把二楼那孙子叼回来。”
  史博文对着成绩单,把程旷上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门分数抄在了笔记本上,吃惊之余,他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不管有多难,他必须要一步一步超过程旷,带着荣耀回实验班。
  月考对于他来说就是第一次正面比拼的机会,史博文刷完了一本新买的竞赛题,并小心翼翼地远离七班的混子,让自己“出淤泥而不染”。每次魏明明他们喊作业难的时候,他都忍不住冷嗤,同时心里更加期盼着考试来临。
  不负他所望,月考眨眼就要来了。
  史博文每天都处于备考状态,神经绷久了,到了考试前一周反而有些松散。晚自习的时候,他刷完一张化学试卷,斜眼观察了一下程旷。
  当时章烬刚打完一局游戏,余光里恰好捕捉到史博文的视线。
  自从他发现自己对程旷存着怎样的心思,很多时刻就不那么正大光明了,君子坦荡荡,而章烬的影子是斜的,本身也是斜的,是个如假包换的小人。他自己心术不正,看谁都是同道中人,因而感到十分膈应,心说:“你看什么看?”
  那位“同道中人”似乎有所察觉,很快把目光移开了。
  罗凯正转过身问程旷借作业,无意间跟史博文对上眼。史博文白眼仁多,看起来就像是极其轻蔑地白了罗凯一眼。
  凯娘娘本来就看他不爽,结合魏明明之前的吐槽,瞬间就愤怒了。
  嗬,那架势,整得跟皇帝微服私访似的。给他点脸,他还真把自个儿当回事了?
  罗凯光是想想都觉得可气,可惜他再怎么看不顺眼史博文,凭他那文不成武不就的怂样也不能拿史博文怎么样。
  不过说起文成武就——罗凯瞄了一眼程旷,打起了学霸的主意。他忿忿地说:“学霸,答应我,月考虐杀那个新来的!把他那双往脑门上长的眼睛戳瞎!”
  罗凯说得义愤填膺,程旷却无动于衷,低着头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罗凯探头一看,发现学霸居然在玩手机。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好歹人家是实验班来的,被超过了怎么办!凯娘娘操着一颗太监心,语重心长地劝说道:“不要轻敌啊哥哥!”
  程旷不耐烦地说了句“闭嘴”,大约是嫌凯娘娘吵,揣着手机从后门出去了。
  “罗凯,你老转身干嘛?抄个作业屁话那么多?”
  学霸一走,罗凯冷不丁对上了炮哥儿不善的目光,他一头雾水,完全不敢说话,觉得炮哥儿这两句话是咬着牙说的。
  结果下一秒又听章烬补充了一句:“以后想借作业,到我这儿拿。”
  “……”
  罗凯想哭。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要被炮哥儿这样怼,这是抄作业还是受刑?不如让他死。
  魏明明看见罗凯那憋屈的样子,憋不住“噗”地笑出声。
  程旷揣着手机出去之后就再也没回教室。
  他接到方幼珍打来的电话,电话里方幼珍说她在出租房楼底下,没有钥匙进不了门。她来之前没打过招呼,程旷有些意外,挂断电话以后就离开了学校。
  程旷在楼梯间看见了他妈。方幼珍手里拎着一大袋水果,胳膊抱着保温杯,一见到她儿子就喜笑颜开,迎上去说:“现在还在上课吧?怎么不下了课再来啊?妈又没事儿,可以多等一会儿。”
  “已经下课了。”程旷面不改色地撒了个谎,接过方幼珍手里的保温杯和水果,拿钥匙开了门。
  “快抓紧趁热吃!”保温杯一打开,一股肉香味就跟着热雾弥漫开来,里面的红烧兔肉还热气腾腾的。方幼珍脸上的笑容几乎有点邀功的感觉,她笑眯眯地把兔肉推到程旷面前:“妈一炒好就给你装保温杯里了,就怕凉了不好吃。”
  说完她又马上起身:“妈去厨房给你洗双筷子……旷,厨房在哪儿?”
  “妈,别找了,这儿没厨房,”程旷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两双一次性筷子,掰开了给方幼珍,“我有筷子。”
  方幼珍却摆摆手,推拒说:“我不爱吃。这是好东西,补身体的,你多吃点。”
  她说完却不见程旷动一下筷子,方幼珍知道他一向固执,只好妥协了,嗔怪道:“都说不爱吃了,你这孩子……”
  这兔子肉是从一个食客手里买到的,据说是野生的。方幼珍怕放久了不新鲜,当天就炒好了,可是程有义不在家,燕石街又偏僻,出租车不好打,她一个人拎着保温杯走了老远的路,好歹是赶上了末班车。
  路上可能是受了凉,吃到一半,方幼珍忽然觉得肚子痛,皱着眉“哎哟”了一声,程旷问她怎么了,方幼珍摆手说没事,搁下筷子进了厕所。
  她起初以为这只是寻常的腹痛,缓缓就能好。谁知,十分钟后,疼痛非但没有缓解,反而加剧,就像有人拿着一把刀子在她腹中翻来覆去地绞。
  因为忍痛,方幼珍从膝盖往下都疲软无力。她向来要强,哪怕稍微还能撑得住,就不想让儿子知道,于是咬牙扶着水池边缘艰难地站立起来,不料没能坚持多久,一弯腰就吐得天昏地暗。
  方幼珍已经进去很久了,程旷眼皮连续跳了好几下,这时,他听见厕所里传出方幼珍的呼叫声。
  程旷一推门进去,就看见他妈妈虚弱地撑在水池边,有气无力地喊自己的名字。他神经猛地绷紧了,想也没想就冲过去把方幼珍扶起来驮到背上。
  方幼珍起初还有些抗拒——她吐了一身,手上都是脏兮兮的呕吐物,不想弄脏儿子的衣服。可是她有心无力,只好闭上眼睛,认命地靠在了程旷肩膀上,任由他把自己驮出了满地狼藉的厕所。
  “你开门做什么?这点小事……不、不用去医院。”察觉到儿子的动机,方幼珍有点急了,几乎想从程旷背上挣脱下来。
  可她儿子一贯不听老人言,愣是一声不吭地背着不合作的方幼珍一路下楼,然后打车去了医院,方幼珍劝不动他,又急又气,肚子痛得更加厉害。
  **
  章烬没想到程旷出趟门,居然会旷掉晚自习,干脆就一去不回了。
  他给程旷发了几条消息,没有收到任何回复,不知怎的,章烬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他在教室里待不下去,提前回去了。
  章烬到巷口时,看见有个背影很像程旷的人急匆匆地上了出租车,心一紧,下意识地骑着单车跟了一段,但是距离太远,出租车没一会儿就上了马路,他没能追上。
  章烬调转方向,飞快地往家里赶,路过院门时,杂毛儿嗅到了味儿,趴着铁门蹦起来。可是它主人没管它,甚至连单车都没停稳,杂毛儿被车子哐啷倒地的声音吓了一跳,接着楼道里就响起了火急火燎的脚步声。
  章烬拍了一会儿门,发现程旷果然不在家,更觉得那个背影像是程旷。他悬着一颗心给程旷打电话,听筒里机械女音播报对方电话已关机的消息时,章烬感到一阵没来由的暴躁。
  他怀着那种无处发泄的憋闷心情回到家里,蹲在石墩子上抽了一根烟。杂毛儿拱了拱他的腿,章烬手一动,把烟灰抖落了,他拍了拍狗脑袋,说:“哮天犬,去,给我把二楼那孙子叼回来。”
  杂毛儿好似跟它主人通了灵犀,当真迈着三条腿蹦出去了。章烬跟在狗后面,一路往巷口走去,他跟出来的时候抱着遛狗的心情,没想到真能碰到程旷。
  一人一狗在乌漆嘛黑的巷弄里溜达了一圈,返回的路上,章烬摸出手机,又一次拨打了程旷的电话,他都做好切断电话的准备了,没想到居然打通了。
  听筒里传出那声“喂”时,章烬喉咙动了动,竟然忘了要说什么。
  杂毛儿却忽然兴奋起来,屁颠颠地要往前奔。章烬眼皮一跳,蓦地心跳加速了,眯起眼,果然看见前面有个熟悉的身影。
  章烬在杂毛儿奔向程旷之前,眼疾手快地把它捞了回来,同时对电话另一头的程旷说:“你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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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各位小年夜快乐?˙?˙?
  第41章 “程旷,你要杀人灭口吗?”
  方幼珍是急性肠胃炎,到医院时有轻微的脱水症状,程旷背着晕头转向的方幼珍挂号检查,脸色比她还难看。护士给病人输液时看他脸色发白,给倒了一纸杯水,说:“喝点水吧,没事儿的。”程旷握着纸杯,才发现自己出了一手心冰凉的汗。
  好在方幼珍确实没有大碍,从医院出来以后,她就打了一辆车回燕石街,程旷想送她回家,可方幼珍坚决不同意。这个女人执拗起来谁也拉不动,就像她跟人撒泼吵架时一样,倔强得六亲不认。
  租车门在程旷眼前关上,车灯照出尾气的轨迹,轰地把他甩在车水马龙的街上。一瞬间,程旷几乎想追上去,就像他小时候在东郊火车站追着火车跑一样。
  他很少有像今晚这样的心慌意乱的时刻,当时方幼珍安静地靠在他背后,满头的冷汗凉飕飕地往后颈上滑,程旷听见方幼珍迷糊间说了一句“我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