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她想千古流芳[快穿]_分卷阅读_116
笑敢,我们离婚吧。
原身急怒之下一下子昏倒,再次醒来后一大家子人都围在她身边,韦珺之看她的眼神复杂难言,嗫嚅了好久才告诉她说,笑敢,你怀孕了。
嫁进韦家门快六年,她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
她尚处在欣喜中难以自制,韦珺之却匆匆丢下一句“你好好休息”便出了家门,那样子竟像是落荒而逃。
原身知道他是去找他的阿萝了,也不知道他怎么同她说的,那天回来后韦珺之脸上多了一个显眼的巴掌印,却再没提休妻之事。
两月之后,韦珺之和他的阿萝正式开始议亲。女方的娘家沈家扎根在邻市,在当地也算是颇有势力的军阀,真要论起两家门户,她嫁进韦家已算下嫁,更别提还是做平妻。
按古时候的规矩,平妻虽有个平字,在元配面前却还是得执妾礼,原身不大懂他们之间那伟大崇高的爱情,怎么竟能让那沈家小姐委屈至此。
经历过这些日子,她现在对这个丈夫已经没有任何指望了,只想好好地把孩子养大,后半辈子也算有个依靠。
至于韦珺之,且让他和他的真爱双宿双栖去吧,她倒好奇得很,他们的爱情究竟能不能天长地久。
原身半点不想掺和进那两人之间的种种,开始学着无视韦珺之的存在,只做好一个正妻的本分。
那时宜城人人都夸韦家大少爷娶了个好媳妇,进退得宜,端庄贤淑,乃至后来韦沈二家开始坐下来商量嫁娶之事的时候,还是她这个元配在中间忙活周旋,把一干事宜打理得妥妥帖帖。
那时韦珺之不止一次叹息说,若是他二人能早些相识,必是一对人人都羡慕的神仙眷侣。
而原身面上笑容温婉,心底却是冷笑,一面和人许下海誓山盟,一面又和另一个人感叹劳什子“恨不早识君”,这吃着盆里的望着锅里的德行,原来就是他们口中所谓的爱情。
原身怀孕快九个月的时候,挺着一个即将临盆的大肚子,参加了自己丈夫和另一个女人的婚礼。
韦珺之喜欢他的阿萝,自然是要给她最好的,沈家那边估摸着也想给这个小女儿撑脸面,婚礼筹备得极尽奢华。
韦珺之出国喝了几年洋墨水,沈家小姐又信奉基督,两人自然看不上传统婚嫁那副做派,而是选择了婚纱西装,在教堂完成了婚礼。
那时原身就坐在下头,听神父问,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而沈家小姐深情地看着韦珺之,眼里盛满了爱意。她温柔却坚定地说,我愿意。
她的丈夫握起女子的葇荑,为她带上戒指,然后掀开她的头纱,新婚男女忘情地拥吻在一起。
原身微笑着看着他们,跟着教堂中其他宾客鼓起掌来。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这个世界想取名【黎明之前】,因为这个时代总能勾起人很多东西,但好像这个标题有点太虚了,跟前面的画风不符2333
总之,最后一个世界,希望能画下一个圆满的句号吧,感恩一直陪伴的朋友,真的爱你们!
第129章 被牺牲的原配(2)
原身曾经以为,这世界上最大的恶毒,无非就是像韦珺之这样,为了一己私利,娶一个自己根本不在意的女子,耽误她的一生。她也曾不甘愤怒过,可事实证明那并没有什么用,于是便想着退让一步,以为这样就算救赎,就算解脱。
她万万没想到,那些人会做得那么狠绝,连最后一条生路都不给她留。
韦珺之和沈家小姐的婚礼后没多久,她就发作了,生下了一个六斤四两白白胖胖的女婴。那时她的丈夫陪着新婚妻子去蜜月旅行,她的婆婆守在产房外,听稳婆出来说是个孙女,显而易见的失望就流露出来,随意叮嘱了两句,连孩子都没看,便会自己的院子去了。
她刚生完孩子,浑身上下没一丝力气,明明累极了,却一点儿也舍不得睡,贪婪地看着自己的女儿,用眼神细细描摹着小家伙的每一寸皮肤,每一处五官,只觉得哪哪儿都生得刚刚好,是她平生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
她不在意韦家人怎么看,她的女儿自有她来疼爱。
她啊,得教她念书认字,送她去上学堂,学本领,让她看尽这世上万千繁华,而不是和她娘一样,从一个深宅到另一个大院,一辈子就围着一个男人转,糊里糊涂地蹉跎了这一生。
那时她不知道,她对女儿寄予了那么多美好的祝福和愿望,最终却一个也无法实现。
她的女儿死在了第二年的秋天。
她发了天花,难受得整个小身子蜷缩成一团,最开始还能哭,后来连哭都没力气了,紧闭着眼睛,时不时呜咽一两声,声音微弱又揪心。
那时原身几乎是日夜不眠地守在她身边,看她这个样子,只觉得自己心痛得几乎死了一回。
她拼尽全力想把自己的女儿从鬼门关拖回来,却终究只是枉然。
小家伙在她的怀里一点一点凉掉了身子,她甚至还没听到她喊自己一声“娘”。
夭折的孩子是不能入祖坟的,恰巧这个时候沈家小姐也怀孕了,她的公婆嫌晦气,韦珺之担心冲撞了他的阿萝,甚至不许她在府里给孩子烧些纸钱。
她花钱请工匠打了许多金银首饰,婴童带的颈圈、手镯,小女孩儿喜欢的艳丽头花,少女爱捣鼓的耳环簪子,她足足满满当当地准备了一大箱,随着女儿小小的身子一起入了葬。
她的孩子走了,把她所有的希望和生气也一并带走了,整个人活得越来越像一具行尸走肉。
后来她开始信佛,银子大笔大笔地捐出去,庙里的长生灯也从未断过。她只希望能为她的孩子多积一点阴德,让她来世顺遂平安。如果她愿意原谅自己,她下辈子还想和她做母女。
她在韦府里一日日地熬,只觉得过了有两辈子那么长,可直到又一个春天降临,沈家小姐的孩子也不过刚过周岁而已。
那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她记得从前女儿最喜欢后院那树海棠,便想着替她去看一看。等走到了那儿,却见沈家小姐正带着她儿子在玩耍,韦珺之站在一旁静静看,两人时不时对视一眼,连周遭的空气里都盛满了温情。
夫妻和美,幼子可爱,的确是和谐美好的一幅画。
她看着那个孩子,鼻子和嘴巴都像极了韦珺之,也像极了她的女儿。她的女儿走时也差不多是这个年纪,这么一想,她竟有些看得痴了。
也不知自己在那儿站了多久,周围只忽地起风了,沈家小姐赶紧给孩子带上帽子,让乳娘抱着往回走。还没走几步,一行人撞上了原身,那孩子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天真地瞧着原身,可原身还没来得及冲他笑一笑,沈家小姐就像见到了鬼似的,惊叫一声,一步冲上前护在了自己儿子前面。
她看向原身的眼神,像在看一个随时可能伤害她孩子的定时炸|弹。
原身愣住了。
沈家小姐也知道自己反应过激了,勉强冲原身挤出个微笑,带着儿子匆匆离去。原身却站在原地,望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她只是不爱管事,却不代表她傻。她比很多人都聪慧,而从小生在戚家那样的大家庭里,也见惯了各类人为了争权夺利使出的各种腌臜手段。
直觉告诉她,沈家小姐见到她的反应很不正常。
不知怎的,她突然就想起了自己女儿的死。
好好的孩子,还那么小,因为怕她生病,平日里几乎都不带出府,又哪里去染上天花这样的恶疾呢?
一生了疑,原身就开始花大力气去调查。
她当初出嫁时嫁妆不少,也称得上是十里红妆,韦家人顾忌着名声,还算计不到这上头去。
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她不怕花钱,流水般的银子撒下去,再加上自己这么些年慢慢经营起来的人脉,费了些力气,但总算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
原来她女儿的死真的不是意外。
沈家小姐沈月瑶的陪嫁下人专程弄来了天花病人的脓血,抹在当季新送进府的棉花上,而那些棉花被塞进了小孩子的秋衣,穿在了她女儿的身上。
她女儿就死在这些人□□裸的恶意之下,而这一切的起因仅仅是他们认为她女儿的存在会挡了沈月瑶孩子的路。
原身不知道这件事究竟是沈月瑶一手策划、还是她手下的好狗瞒着她偷偷行事,也不知道韦珺之是否知情、韦家老爷夫人又在这其中扮演了个什么样的角色,但这些都不重要。
她的女儿死了,她一定得让这些人都给她陪葬。
没有人知道那段时间戚笑敢都想了些什么,又做了些什么。表面上她还跟以前一样,吃斋念佛,去庙里点长生灯,平静得就像一潭死水,却让所有人都安心。
但那个夏天,宜城却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
韦府走水了,熊熊燃烧的大火几乎照亮了整条街,空气中都是滚滚黑烟。但奇怪的是,明明是这么烈的火,却直到警务消防人员都来了,府里的人还是没有半点动静。
大火燃烧了整整一夜,第二天一早火势减缓,警务消防人员冲进去,才惊骇地发现早在火灾之前,韦府的人就已经死了个七七八八,财物也几乎都被洗劫一空。
其中有几个人死得最惨,身上被连捅了十几刀,却偏偏都不在要害,甚至很可能直到大火燃起,他们依然是清醒的,清醒地看着火舌一点点舔舐到自己身上,却无能为力。这样折磨人的酷刑,即使是警局那些见惯了生死的警员,也觉得不寒而栗。
经过鉴定,这几个死者被确认是韦府少奶奶沈月瑶身边的陪嫁仆人,这种明显带有报复性的案子肯定有诸多隐情,如果顺着这条线查下去,没准能查出结果,可宜城警局的局长却喊停了他们的深入调查。
在这个乱世里,警局的名号听着唬人,却并不好使,单是这个小小的宜城势力就错综复杂,局长不想被卷入这些富家高门之间的弯弯绕绕,于是这件案子最终被定性为匪盗入室草草结案,成了档案室里新增的一卷平凡卷宗。
戚笑敢的一生就此终结,在报复了韦家所有人之后,她选择了那场大火作为归宿。
这世上之人都以为女子柔弱,习惯把她们当成一个工具,一个花瓶,或仅仅是一个冠有“妻子”“母亲”称呼的符号,所以韦珺之才敢把戚笑敢的一生作为交易的筹码,伤害起来也肆无忌惮。
他以为他的妻子会一直沉默下去,可因果循环,这些年的种种最终都变成了那个夏夜里的大火,烧毁了韦家的一切。
接收完了原身的种种,唐沅睁开眼睛,长叹了一口气。
所有人都以为所有韦家人都在那场大火中丧生了,可接收了世界线的唐沅却知道,原身早在动手前就派人把沈月瑶的儿子送了出去,直到新华国成立,当年那个小男孩也已经人至中年,有妻有子。虽不曾大富大贵,却也平安顺遂。
唐沅不知道原身为什么会放走仇人的儿子,或许是因为最后那丝良善,或许是因为一时怜悯,也或许仅仅是因为,那个孩子的鼻子和嘴巴生得和她的女儿一般像。
【……唉。】
沉默良久,唐沅忽然听到1088叹息了一声,尾音欲言又止。
这次的原身跟以前的都不同,前期是个十足十的受害者,后来却变成了加害者。无论她有多大的苦衷,都改变不了韦家上下一百多口人都因她而死的事实。
那里面不止有杀害她女儿的仇人,更多的是韦家的仆从护卫,有的在韦府成家生子的老仆,更是在大火中满门尽灭。
他们难道不可怜吗,难道不无辜吗?
可现在一切都已成了另一个平行时空里发生的既定事实,再追究这些是非对错并没有多大意义。戚笑敢已经死了,或许她选择和韦家人同归于尽,也是一种自我赎罪。
究其根本,这一切的根源还是在于韦珺之,若没有他这一步步的推动,戚笑敢不会走到最后一步,韦家也不会是这样的结局。
“现在时间线进行到哪儿了?”平复好情绪,唐沅问1088。
1088看了一下,答道:【现在是戚笑敢嫁进韦家的第六年,再有不到一个月,韦珺之这个渣滓就要回来了。】
说到韦珺之这个名字时,唐沅很明显地能感觉到1088的咬牙切齿。1088是个单纯的统,有什么想法都表现得明明白白,瞧它这义愤填膺的样子,唐沅好笑地弯了弯唇角,伸手揉了揉它的虚拟体。
1088看着宿主顶着的那张属于戚笑敢的脸,觉得更难受了。它宣布,韦珺之已经正式超过蒋铭柏,成了它心中的渣男榜榜首了。
没有之一!
唐沅闻言微眯起眼睛:“那正好呢,送上门来的人头。”
也省得她到处去找不是?
***
韦家大少爷韦珺之留学归来这个消息,早在几个月前就先一步从大洋彼岸送到了韦府。韦家上下都喜气洋洋,韦家的当家夫人,也就是戚笑敢的婆婆更是早早地开始忙碌起来,收拾屋子,给儿子添置物品,准备洗尘宴,成天里不得歇息,脸上的笑容却一直没有断过。
原身这时候还不知道这个成亲六年、可满打满算也只相处了两个月的丈夫是个什么德行,尚且对他有所期待,对韦珺之的事比婆婆还上心,还亲手为他缝里衣、做鞋子,想着等丈夫回来后亲手送给他。
眼下这厢房里还摆着绣架,上面绷着一块银白色的缎布,原身正在往上头绣花纹,那针线细致精巧,一看就是花了不少心思。
可她现在还不知道,韦珺之出国留学后就剪短了头发,穿起了衬衫西装,从此再也没有碰过旧式长袍,这种传统里衣自然也就没有用武之地。
这件衣服被他随意丢进衣柜,后来也只落了个被虫蛀得千疮百孔的结局而已。
就像戚笑敢这个人,也是被丢进韦府的角落,在后来的数年中熬得千疮百孔。
唐沅哂然一笑,走过去拆了绷子,把那上好的缎布随意地递给一旁的丫头:“我记得前两天你的小弟弟出生了?把这缎布拿去给孩子做几身小衣吧。”
这丫鬟便是先前嘱咐唐沅小心着凉的那个。她闻言一愣,赶紧连连摆手:“少奶奶,这如何使得?”
那缎子是上好的云缎,就算富贵如韦府,也不是时时都有的,这匹是少奶奶特地让人买来要给大少爷做里衣的呢。自个儿小弟又是什么身份,如何用得起?
唐沅硬塞进她怀里:“给你你就拿着,我这儿用不到这个,放着也是浪费了。小孩子皮肤娇贵,用这个正好呢。”
原身急怒之下一下子昏倒,再次醒来后一大家子人都围在她身边,韦珺之看她的眼神复杂难言,嗫嚅了好久才告诉她说,笑敢,你怀孕了。
嫁进韦家门快六年,她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
她尚处在欣喜中难以自制,韦珺之却匆匆丢下一句“你好好休息”便出了家门,那样子竟像是落荒而逃。
原身知道他是去找他的阿萝了,也不知道他怎么同她说的,那天回来后韦珺之脸上多了一个显眼的巴掌印,却再没提休妻之事。
两月之后,韦珺之和他的阿萝正式开始议亲。女方的娘家沈家扎根在邻市,在当地也算是颇有势力的军阀,真要论起两家门户,她嫁进韦家已算下嫁,更别提还是做平妻。
按古时候的规矩,平妻虽有个平字,在元配面前却还是得执妾礼,原身不大懂他们之间那伟大崇高的爱情,怎么竟能让那沈家小姐委屈至此。
经历过这些日子,她现在对这个丈夫已经没有任何指望了,只想好好地把孩子养大,后半辈子也算有个依靠。
至于韦珺之,且让他和他的真爱双宿双栖去吧,她倒好奇得很,他们的爱情究竟能不能天长地久。
原身半点不想掺和进那两人之间的种种,开始学着无视韦珺之的存在,只做好一个正妻的本分。
那时宜城人人都夸韦家大少爷娶了个好媳妇,进退得宜,端庄贤淑,乃至后来韦沈二家开始坐下来商量嫁娶之事的时候,还是她这个元配在中间忙活周旋,把一干事宜打理得妥妥帖帖。
那时韦珺之不止一次叹息说,若是他二人能早些相识,必是一对人人都羡慕的神仙眷侣。
而原身面上笑容温婉,心底却是冷笑,一面和人许下海誓山盟,一面又和另一个人感叹劳什子“恨不早识君”,这吃着盆里的望着锅里的德行,原来就是他们口中所谓的爱情。
原身怀孕快九个月的时候,挺着一个即将临盆的大肚子,参加了自己丈夫和另一个女人的婚礼。
韦珺之喜欢他的阿萝,自然是要给她最好的,沈家那边估摸着也想给这个小女儿撑脸面,婚礼筹备得极尽奢华。
韦珺之出国喝了几年洋墨水,沈家小姐又信奉基督,两人自然看不上传统婚嫁那副做派,而是选择了婚纱西装,在教堂完成了婚礼。
那时原身就坐在下头,听神父问,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而沈家小姐深情地看着韦珺之,眼里盛满了爱意。她温柔却坚定地说,我愿意。
她的丈夫握起女子的葇荑,为她带上戒指,然后掀开她的头纱,新婚男女忘情地拥吻在一起。
原身微笑着看着他们,跟着教堂中其他宾客鼓起掌来。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这个世界想取名【黎明之前】,因为这个时代总能勾起人很多东西,但好像这个标题有点太虚了,跟前面的画风不符2333
总之,最后一个世界,希望能画下一个圆满的句号吧,感恩一直陪伴的朋友,真的爱你们!
第129章 被牺牲的原配(2)
原身曾经以为,这世界上最大的恶毒,无非就是像韦珺之这样,为了一己私利,娶一个自己根本不在意的女子,耽误她的一生。她也曾不甘愤怒过,可事实证明那并没有什么用,于是便想着退让一步,以为这样就算救赎,就算解脱。
她万万没想到,那些人会做得那么狠绝,连最后一条生路都不给她留。
韦珺之和沈家小姐的婚礼后没多久,她就发作了,生下了一个六斤四两白白胖胖的女婴。那时她的丈夫陪着新婚妻子去蜜月旅行,她的婆婆守在产房外,听稳婆出来说是个孙女,显而易见的失望就流露出来,随意叮嘱了两句,连孩子都没看,便会自己的院子去了。
她刚生完孩子,浑身上下没一丝力气,明明累极了,却一点儿也舍不得睡,贪婪地看着自己的女儿,用眼神细细描摹着小家伙的每一寸皮肤,每一处五官,只觉得哪哪儿都生得刚刚好,是她平生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
她不在意韦家人怎么看,她的女儿自有她来疼爱。
她啊,得教她念书认字,送她去上学堂,学本领,让她看尽这世上万千繁华,而不是和她娘一样,从一个深宅到另一个大院,一辈子就围着一个男人转,糊里糊涂地蹉跎了这一生。
那时她不知道,她对女儿寄予了那么多美好的祝福和愿望,最终却一个也无法实现。
她的女儿死在了第二年的秋天。
她发了天花,难受得整个小身子蜷缩成一团,最开始还能哭,后来连哭都没力气了,紧闭着眼睛,时不时呜咽一两声,声音微弱又揪心。
那时原身几乎是日夜不眠地守在她身边,看她这个样子,只觉得自己心痛得几乎死了一回。
她拼尽全力想把自己的女儿从鬼门关拖回来,却终究只是枉然。
小家伙在她的怀里一点一点凉掉了身子,她甚至还没听到她喊自己一声“娘”。
夭折的孩子是不能入祖坟的,恰巧这个时候沈家小姐也怀孕了,她的公婆嫌晦气,韦珺之担心冲撞了他的阿萝,甚至不许她在府里给孩子烧些纸钱。
她花钱请工匠打了许多金银首饰,婴童带的颈圈、手镯,小女孩儿喜欢的艳丽头花,少女爱捣鼓的耳环簪子,她足足满满当当地准备了一大箱,随着女儿小小的身子一起入了葬。
她的孩子走了,把她所有的希望和生气也一并带走了,整个人活得越来越像一具行尸走肉。
后来她开始信佛,银子大笔大笔地捐出去,庙里的长生灯也从未断过。她只希望能为她的孩子多积一点阴德,让她来世顺遂平安。如果她愿意原谅自己,她下辈子还想和她做母女。
她在韦府里一日日地熬,只觉得过了有两辈子那么长,可直到又一个春天降临,沈家小姐的孩子也不过刚过周岁而已。
那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她记得从前女儿最喜欢后院那树海棠,便想着替她去看一看。等走到了那儿,却见沈家小姐正带着她儿子在玩耍,韦珺之站在一旁静静看,两人时不时对视一眼,连周遭的空气里都盛满了温情。
夫妻和美,幼子可爱,的确是和谐美好的一幅画。
她看着那个孩子,鼻子和嘴巴都像极了韦珺之,也像极了她的女儿。她的女儿走时也差不多是这个年纪,这么一想,她竟有些看得痴了。
也不知自己在那儿站了多久,周围只忽地起风了,沈家小姐赶紧给孩子带上帽子,让乳娘抱着往回走。还没走几步,一行人撞上了原身,那孩子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天真地瞧着原身,可原身还没来得及冲他笑一笑,沈家小姐就像见到了鬼似的,惊叫一声,一步冲上前护在了自己儿子前面。
她看向原身的眼神,像在看一个随时可能伤害她孩子的定时炸|弹。
原身愣住了。
沈家小姐也知道自己反应过激了,勉强冲原身挤出个微笑,带着儿子匆匆离去。原身却站在原地,望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她只是不爱管事,却不代表她傻。她比很多人都聪慧,而从小生在戚家那样的大家庭里,也见惯了各类人为了争权夺利使出的各种腌臜手段。
直觉告诉她,沈家小姐见到她的反应很不正常。
不知怎的,她突然就想起了自己女儿的死。
好好的孩子,还那么小,因为怕她生病,平日里几乎都不带出府,又哪里去染上天花这样的恶疾呢?
一生了疑,原身就开始花大力气去调查。
她当初出嫁时嫁妆不少,也称得上是十里红妆,韦家人顾忌着名声,还算计不到这上头去。
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她不怕花钱,流水般的银子撒下去,再加上自己这么些年慢慢经营起来的人脉,费了些力气,但总算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
原来她女儿的死真的不是意外。
沈家小姐沈月瑶的陪嫁下人专程弄来了天花病人的脓血,抹在当季新送进府的棉花上,而那些棉花被塞进了小孩子的秋衣,穿在了她女儿的身上。
她女儿就死在这些人□□裸的恶意之下,而这一切的起因仅仅是他们认为她女儿的存在会挡了沈月瑶孩子的路。
原身不知道这件事究竟是沈月瑶一手策划、还是她手下的好狗瞒着她偷偷行事,也不知道韦珺之是否知情、韦家老爷夫人又在这其中扮演了个什么样的角色,但这些都不重要。
她的女儿死了,她一定得让这些人都给她陪葬。
没有人知道那段时间戚笑敢都想了些什么,又做了些什么。表面上她还跟以前一样,吃斋念佛,去庙里点长生灯,平静得就像一潭死水,却让所有人都安心。
但那个夏天,宜城却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
韦府走水了,熊熊燃烧的大火几乎照亮了整条街,空气中都是滚滚黑烟。但奇怪的是,明明是这么烈的火,却直到警务消防人员都来了,府里的人还是没有半点动静。
大火燃烧了整整一夜,第二天一早火势减缓,警务消防人员冲进去,才惊骇地发现早在火灾之前,韦府的人就已经死了个七七八八,财物也几乎都被洗劫一空。
其中有几个人死得最惨,身上被连捅了十几刀,却偏偏都不在要害,甚至很可能直到大火燃起,他们依然是清醒的,清醒地看着火舌一点点舔舐到自己身上,却无能为力。这样折磨人的酷刑,即使是警局那些见惯了生死的警员,也觉得不寒而栗。
经过鉴定,这几个死者被确认是韦府少奶奶沈月瑶身边的陪嫁仆人,这种明显带有报复性的案子肯定有诸多隐情,如果顺着这条线查下去,没准能查出结果,可宜城警局的局长却喊停了他们的深入调查。
在这个乱世里,警局的名号听着唬人,却并不好使,单是这个小小的宜城势力就错综复杂,局长不想被卷入这些富家高门之间的弯弯绕绕,于是这件案子最终被定性为匪盗入室草草结案,成了档案室里新增的一卷平凡卷宗。
戚笑敢的一生就此终结,在报复了韦家所有人之后,她选择了那场大火作为归宿。
这世上之人都以为女子柔弱,习惯把她们当成一个工具,一个花瓶,或仅仅是一个冠有“妻子”“母亲”称呼的符号,所以韦珺之才敢把戚笑敢的一生作为交易的筹码,伤害起来也肆无忌惮。
他以为他的妻子会一直沉默下去,可因果循环,这些年的种种最终都变成了那个夏夜里的大火,烧毁了韦家的一切。
接收完了原身的种种,唐沅睁开眼睛,长叹了一口气。
所有人都以为所有韦家人都在那场大火中丧生了,可接收了世界线的唐沅却知道,原身早在动手前就派人把沈月瑶的儿子送了出去,直到新华国成立,当年那个小男孩也已经人至中年,有妻有子。虽不曾大富大贵,却也平安顺遂。
唐沅不知道原身为什么会放走仇人的儿子,或许是因为最后那丝良善,或许是因为一时怜悯,也或许仅仅是因为,那个孩子的鼻子和嘴巴生得和她的女儿一般像。
【……唉。】
沉默良久,唐沅忽然听到1088叹息了一声,尾音欲言又止。
这次的原身跟以前的都不同,前期是个十足十的受害者,后来却变成了加害者。无论她有多大的苦衷,都改变不了韦家上下一百多口人都因她而死的事实。
那里面不止有杀害她女儿的仇人,更多的是韦家的仆从护卫,有的在韦府成家生子的老仆,更是在大火中满门尽灭。
他们难道不可怜吗,难道不无辜吗?
可现在一切都已成了另一个平行时空里发生的既定事实,再追究这些是非对错并没有多大意义。戚笑敢已经死了,或许她选择和韦家人同归于尽,也是一种自我赎罪。
究其根本,这一切的根源还是在于韦珺之,若没有他这一步步的推动,戚笑敢不会走到最后一步,韦家也不会是这样的结局。
“现在时间线进行到哪儿了?”平复好情绪,唐沅问1088。
1088看了一下,答道:【现在是戚笑敢嫁进韦家的第六年,再有不到一个月,韦珺之这个渣滓就要回来了。】
说到韦珺之这个名字时,唐沅很明显地能感觉到1088的咬牙切齿。1088是个单纯的统,有什么想法都表现得明明白白,瞧它这义愤填膺的样子,唐沅好笑地弯了弯唇角,伸手揉了揉它的虚拟体。
1088看着宿主顶着的那张属于戚笑敢的脸,觉得更难受了。它宣布,韦珺之已经正式超过蒋铭柏,成了它心中的渣男榜榜首了。
没有之一!
唐沅闻言微眯起眼睛:“那正好呢,送上门来的人头。”
也省得她到处去找不是?
***
韦家大少爷韦珺之留学归来这个消息,早在几个月前就先一步从大洋彼岸送到了韦府。韦家上下都喜气洋洋,韦家的当家夫人,也就是戚笑敢的婆婆更是早早地开始忙碌起来,收拾屋子,给儿子添置物品,准备洗尘宴,成天里不得歇息,脸上的笑容却一直没有断过。
原身这时候还不知道这个成亲六年、可满打满算也只相处了两个月的丈夫是个什么德行,尚且对他有所期待,对韦珺之的事比婆婆还上心,还亲手为他缝里衣、做鞋子,想着等丈夫回来后亲手送给他。
眼下这厢房里还摆着绣架,上面绷着一块银白色的缎布,原身正在往上头绣花纹,那针线细致精巧,一看就是花了不少心思。
可她现在还不知道,韦珺之出国留学后就剪短了头发,穿起了衬衫西装,从此再也没有碰过旧式长袍,这种传统里衣自然也就没有用武之地。
这件衣服被他随意丢进衣柜,后来也只落了个被虫蛀得千疮百孔的结局而已。
就像戚笑敢这个人,也是被丢进韦府的角落,在后来的数年中熬得千疮百孔。
唐沅哂然一笑,走过去拆了绷子,把那上好的缎布随意地递给一旁的丫头:“我记得前两天你的小弟弟出生了?把这缎布拿去给孩子做几身小衣吧。”
这丫鬟便是先前嘱咐唐沅小心着凉的那个。她闻言一愣,赶紧连连摆手:“少奶奶,这如何使得?”
那缎子是上好的云缎,就算富贵如韦府,也不是时时都有的,这匹是少奶奶特地让人买来要给大少爷做里衣的呢。自个儿小弟又是什么身份,如何用得起?
唐沅硬塞进她怀里:“给你你就拿着,我这儿用不到这个,放着也是浪费了。小孩子皮肤娇贵,用这个正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