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雷歇尔的声音突兀地插入进来,打断了我们的交谈。他点了点菜单上第一排第一个菜,把菜单扔回给女招待。
  艾米丽连忙接住菜单,顺势看向雷歇尔,目光又像被黏住了似的。唉,她明显被迷住了。我乖乖闭上嘴巴,后退一点,观望着老师的艳遇。只见雷歇尔皱了皱眉头,不客气地说:“你还在等什么?”
  女招待吐了吐舌头,连忙跑开了。
  “您可真无情。”我说。
  “而你像只公孔雀在开屏。”他说,“兔人混血种,对魔力抗性为零,你要是想和她交媾,根本不用费这个功夫。”
  我盯着他,忽地反应过来了。
  雷歇尔会这么受欢迎,并不只是脱掉了黑袍的缘故。
  魅魔这种东西,从来是越饥渴越诱人,像黑色海域里亮起灯吸引食物的鮟鱇鱼。我的导师是个半魅魔,他很饿,还坐在一间布满“食物”的酒馆里。如同伪装成烂熟果实的肉食植物,雷歇尔身上正不自觉地、源源不断地飘散出香甜的魔力。
  第8章 晚餐时间
  我是一个优秀的法师。
  一个优秀的法师,一定要自己留足够的余地,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有足够防护。没有准备的法师不堪一击,有准备的法师战无不胜,诸如此类的话在各个流派的法师当中流传,奉为职业核心思想。
  那些在温室里长大的学院派法师永远没法真正理解这个,他们好好在某间学院中从低级学徒长成高级学徒,再到毕业试炼,按部就班地一点点接受外界的风雨。这些法师以为袍子上的瞬发咒语就是最合格的表现,他们会在口袋里准备一点材料,有钱有闲就给自己弄点炼金道具,也仅此而已。我的同学们叫他们“菜鸡”,猎一只菜鸡本身并不困难,唯一的麻烦之在如何毁尸灭迹。
  唯有在生死间成长起来的法师才能理解正确地做好准备,我无法传授给任何人,因为这是一门身体力行的学问。我在混乱的街头生存偷窃,我在雷歇尔的法师塔内茁壮成长,我在雷歇尔的追杀下一次次死里逃生,这就是我的课程。那已经变成了本能的一部分,即使在现在,“准备”依然常伴我身。
  换而言之,我完全能免疫魅魔的吸引力。
  就算是一只真正的魅魔站在我面前,对我卯足了劲儿大抛媚眼,我自备的防护也足以将其影响隔绝在外。而半魅魔无意识散发的那点儿魔力呢,我压根没感觉到——这甚至不是因为我的准备,而是源于很久以前雷歇尔本人的所作所为。
  我的导师是个常年跟魔鬼打交道的黑巫师,他的塔中偶尔会有魔鬼游荡,把应对不佳的小学徒当小零食。雷歇尔把这种事当成给学徒的考验之一,对此放任不理。不过鉴于我被带回去时年纪不小本事很小,为了避免我在入塔第二天变成了哪个魔物的排泄物,雷歇尔破天荒亲手给我固定了某个应对魔鬼的“保护法术”。当然,黑袍法师不擅长温柔的保护法术,只擅长以毒攻毒。
  我还记得在漫长得不愿回忆的仪式之后,雷歇尔将我从那口沸腾的大锅里捞出来,对我口吐白沫的脸满意点头,说“对五级以下魔鬼的天赋法术抗性提升五倍,现在你不再是个被它们看一眼都会发疯的蝼蚁”。泡着我的那缸沸水呈现出一种令人作呕的红色,一些材料还在发出尖叫,我依稀想起还有什么东西从水面中哭叫着扑出来,被雷歇尔面不改色地掐碎丢回去了。现在回忆一下那个场景,我还是深深怀疑过去的我的脑子。
  眼睛得多瞎,才会把雷歇尔当成救赎之光?
  噫,原谅我兼职游吟诗人太久,用词有些肉麻,自己听听都起鸡皮疙瘩。
  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盐碱地里长不出好果子,扭曲地界里长大的人想正常都难。说来惭愧,小时候我也曾相信过童话里的神仙教母,曾幻想过白裙子的美丽女性从天而降,挥一挥仙女棒,免我苦难,赐我饱腹,祝福我从今往后不会受魔鬼所扰。结果命运给我开了好大的一个玩笑,从天而降的是黑袍子大魔王,他用邪恶至极的法术为我受洗,诅咒吞噬我的魔鬼烂穿肚肠。
  从那以后,我不再畏惧魔鬼的天赋法术。
  说来好笑,我的施洗人最终变成了魔鬼之一。他的天赋法术虽然对我没有影响,他的存在却时时刻刻拷问着我的心灵。
  “老师,您有没有意识到,是您在全酒馆范围招蜂引蝶?”我叹气道。
  雷歇尔在此刻才意识到,因为他开始面无表情地生闷气了。
  当他是正确的一方,他很能得理不饶人,一张嘴能说到你想自杀。但如果他不幸失误(此情况非常非常少见),雷歇尔就会闷声不吭地发脾气,这种时候空气都会凝结下来,稍微会看点气氛的人都会竭力装作不在场,为防招致雷霆之怒。
  说来有趣,跟传言中截然不同,雷歇尔其实很少被其他人惹怒。他的确经常不高兴,但也并不把大部分事情放在眼里。雷歇尔少有的几次真正的怒火,都针对着他自己。这家伙太傲慢了,以至于当他发现自己不能算无遗漏,他勃然大怒。
  我觉得这不能怪他,魅魔真心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魔鬼,否则也不会被为数众多的法师术士当成物美价廉的多功能召唤兽。意志坚定的人就能免疫魅魔的影响,这种程度的力量怎么会被雷歇尔放在眼中?你踩死一只蚂蚁的时候,不会注意到蚂蚁死前是否企图用一套求偶舞来求饶。雷歇尔大可不必为自己忽略了这事儿恼火。
  但如果去劝他想开点,他之会加倍恼火。这种时候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最好。
  好在,我们点的菜就在此刻到了。
  女招待艾米丽欢欢喜喜地端来了奇异果烤羊排,将他放在了雷歇尔面前。盖子一揭开,香味与热气便扑鼻而来,肉汁还在铁板上滋滋作响。这一盘让人食指大动,不过只有一盘。刚刚雷歇尔点完菜就把招待赶跑了,我还没来得及点。考虑到留在这里的时间越久越容易节外生枝,我还是光来杯小酒算了。
  “这是篝火堆酒馆的特色菜哦!”艾米丽对雷歇尔俏皮对眨了眨眼睛,“奇异果的果肉会在热气当中往小羊排里钻,最后会融化在当中,不仅会让肉汁松软可口,还会在烤羊排中融入奶油味的果香。”
  奇异果算是附近的特产,因为有着上述受热乱钻的特性,学者一只在该将它定位为植物还是魔物亚种这件事上争吵不休。食客们并不在意,反正好吃,谁管它的界门纲目科属种。
  雷歇尔看着桌上这盘肉,一脸兴趣缺缺。他去拿旁边的刀叉,艾米丽却率先拿走了刀。
  “这种小羊排的切割要按照特别规律来呢!”她热切地介绍道,“请让我来为您演示吧!”
  奇异果烤羊排的切割的确是一门学问,要找着果肉陷入的位置按照纹理一点点切开,正确的手法能锁住汤汁和香味,肉香与果香完美结合,果肉顺滑的口感与外焦里嫩的肉排完美结合,肥而不腻,鲜美可口。但在这样忙碌的时节,篝火堆酒馆的服务员一般不会提供帮助。
  当艾米丽借着切牛排的机会向雷歇尔贴去,将她可观的胸口蹭向后者的时候,特殊服务的理由呼之欲出。
  雷歇尔的表情空白了短暂的瞬间,明显想起了今天稍早些时候被其他女性用力往胸口摁的经历,那表情的意思绝对不是回味无穷。他的手指抽搐了一下,我的后脑冒出一片冷汗,眼疾手快地飞身向前,一个旋转插入雷歇尔和女招待中间,接过了牛排上的餐刀。
  女招待看起来很疑惑,不明白她手里的餐具怎么就到了我手上。
  废话,我从危险分子内裤里偷金币时这位小姐想必还不会走路呢,动作能被看清的贼可没法活到被黑巫师相中的时候。
  “小心,艾米小姐,您美丽的头发要是被铁盘的热气摧残,那该有多可惜呀。”我含情脉脉地凝视她,将方才从路过侍者餐盘上顺到的鲜花别在她长长的耳朵后面,借着此等动作,我不着痕迹地将她带到了雷歇尔三步以外。
  艾米丽一脸梦幻,仿佛被双倍的艳遇击中。
  我以不知哪里听来的三流诗句赞美了她那头乱毛,那空有韵脚的垃圾诗词看上去与该地区侍者阶层的欣赏水平不谋而合。我感谢了她的温柔友好,我们兄弟二人能得此招待真是三生有幸,巴拉巴拉,一边说一边利索地给雷歇尔切羊排。我用花言巧语吃饭有些年了,艾米丽被我逗得花枝乱颤,成功转移了注意力。
  “哥哥?”雷歇尔为我的自称冷笑道,“你是我徒弟。”
  之前我跟妓女介绍时他不在场,这会儿当面说,他当面戳破。我无奈地扁了扁嘴,而女招待脸上露出了“天啊这真可爱”的表情,仿佛听见一只猫咪自称是世界之王。
  她大概觉得我们这是兄弟闹别扭,而且还擅自在心中给雷歇尔新增了什么可爱的性格设定。
  所以说长得好真是占便宜,只要不搞出声势浩大的场面来,感性做主的人一看到雷歇尔那张脸,便要怀疑他做坏事都是另有隐情,深有苦衷。
  我担心这位魔抗为零的兔人小姐又说些什么,让雷歇尔直接答出什么奇奇怪怪的内容来——有时候他真是坦诚得让人无语,大抵也是怀着“我告诉你你也奈何不了我”的傲慢心态。我连忙撕下一小块切好的羊排,送到雷歇尔面前。
  我手上还拿着叉子,半开玩笑地将叉子倾斜过去,好像要喂他似的。这完全是为了我们俩的人设考虑,雷歇尔要是瞪我一眼接过叉子,那便坐实了闹别扭小弟弟的身份。雷歇尔看了肉块一眼,果然惯性地皱眉瞥了我一眼,我回以巨大的笑容。
  于是,大概觉得这是羊排奇怪吃法的一部分,雷歇尔居然真的乖乖张开嘴,从我叉子上把肉叼走了。
  第9章 控制狂
  我和女招待的对话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直勾勾看着雷歇尔。那块羊排在他脸颊上撑起一块,像一只仓鼠刚把一枚果子塞进颊囊。
  简直可爱到不合时宜。
  即使在进餐的时候,雷歇尔的表情也并不放松,仿佛现在不是在享用美味,而是在解什么一搞错就会弄死十七八号人的魔锁。他小心谨慎地含住我喂给他的肉块,舌头绕着肉转了一圈,像个刚入行的盗墓贼,用拐杖戳探前方地板,时刻准备被弹射出来的机关劈成两半。在确定这玩意不会出现什么难以理解的异变后,雷歇尔终于咬了下去。
  他的牙齿切入肉块中,其中蕴含的汤汁一下子挤出来,充满了整张嘴巴——我吃过好几次奇异果烤羊排,知道切割完美的肉块尝起来是什么样子。混合着果香的肉汁在舌头上蔓延的滋味绝对是个难得的享受,却让雷歇尔的眉头皱得更深,好似面对着一个和预想不一样的实验组。
  我不知道他有多久没真正吃过东西了,反正在遇见我之前很久,他已经“摆脱了饮食的负担”。这个搞不好半个世纪没有进食过的人笨拙地咀嚼,咬合节奏奇怪。我总觉得哪儿不太协调,等观察了一会儿他脸颊肌肉鼓起的方式,我才意识到,他进餐的方式完全不合常理。
  雷歇尔并不像正常人一样轻快地咀嚼,他咬三下肉(精确的三下),打开牙关保持静止,用舌头把食物碎块推移一个位置,就像捣谷子的间隙伸手翻搅。我怀疑他根本没在享受这块小羊排,他的身体一动不动,凝视着桌面上的一点,对进食这件小事全神贯注,搞不好还在计算这块肉要咀嚼到什么程度才能咽下去。
  这根本是实验新法术的严谨态度。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本教程叫你如何吃饭,因为活到认字年纪的智慧生物都知道如何进餐。含住食物,牙齿切碎,舌头在其中搅拌……要将这等小孩子都会的动作分解解说也太奇怪了吧。我忍不住怀疑起来,这家伙是有多久没吃过东西?久远到连如何进食都忘掉了吗?
  雷歇尔咽下了口中的东西,抬头对上我的目光。他用“看什么看”的眼神看了回来,我连忙叉起下一块小羊排。
  第二块的状况好了一点,雷歇尔学得很快。他的目光从周围的食客中扫过,才到第二块便掌握了咀嚼的秘诀,动作变得更加自然。第三块时他的动作已经完全看不出之前笨拙的痕迹,仿佛缝合尸在几个动作中学会了妥善伪装。即便如此,那种学习与完成任务的态度也再明显不过。看他吃东西的样子,感觉食物都变得难吃起来了。
  “好吃吗?”我问。
  雷歇尔没说话,他瞥了我一眼,好像我问了个毫无必要的蠢问题。
  有时我会对自己太擅长看眼色这事感到遗憾,聪明也有坏处,比如失去想象空间,只能面对不怎么美好的现实,连个自欺欺人的余地都没有。倘若我对雷歇尔的各种表情没那么熟悉,投喂小动物或者和情人玩肉麻兮兮投喂游戏的想象能比现在鲜活得多,脑补起来相比有更大的乐趣。但我其实非常明白,自己在做的事与实验室打下手没什么差别,只是在服侍师父他老人家罢了。
  啊,真无聊。
  大部分情况下装糊涂和自我欺骗是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可惜雷歇尔不是大部分人,他所涉及的任何情况都不是“大部分情况”。当你的生活不幸与他交集在一起,你必定要对美好想象与现实之间的差别非常非常清楚,自我欺骗是要命的奢侈品,和那种堕落法师吸食的魔晶粉一样,爽一时,毁一生。
  不过,他对食物的笨拙与敷衍了事,似乎也只在我眼中非常明显。
  女招待与周围投来目光的人都露出了喜爱的表情,仿佛觉得这事很可爱。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眼中,雷歇尔这副小心翼翼进食的样子像谨慎的小动物一样,他们大概觉得雷歇尔开始的笨拙是一个嘴刁的小少爷在挑嘴,又或者一个平日没空没兴趣享受生活的学者第一次尝到好东西——从他们那自以为是的怜爱目光中可以读出来。
  倘若雷歇尔不是我的大魔王导师,而是愿意跟我唱双簧的搭档,我一定要演一出破产兄弟的戏码。此时表演出“囊中羞涩只能让弟弟偶尔吃一点点美食的可怜兄长”形象的话,围观者当中,一定会有爱心过剩的人拍着胸口争相慷慨解囊。
  我下意识估算了一下围观者们身上的衣物饰品价值几何,不由得感到了淡淡的惋惜。
  原计划还是没有改变,我俩一个喂一个吃,以极高的效率解决完了这盘本该被好好享受的食物。咱们出去时不少人面露遗憾,可喜可贺,情况还没严重到有人拦路的地步。
  雷歇尔吃完了一份成人分量的羊排,我顺手打包了一点食物。我们在法术的遮蔽下走向布置好的传送地点,离开酒馆之后,整个空气都显得安静起来,对比强烈得让人不习惯。
  于是我没话找话道:“羊排好吃吗?”
  雷歇尔瞥了我一眼,似乎在奇怪我居然还在对这个问题纠缠不放。嘿,我还真跟这问题卯上了。不知哪里来的执着让我再次开口:“很美味吧?”
  “那只是食物。”雷歇尔说,“如果你选择更方便的地方,我们本来不需要花费这么长时间。”
  嗯哼,跟我脑中预演的对话一模一样。
  这个晚上月明星稀,即便离开了火光,星月也足以将道路照亮。它们非常美,但即使美神本尊站在雷歇尔面前,他也只会考虑如何从对方身上得到利益吧。我稍微有点后悔,刚才要是给他点激辣鬼椒汤就好了,不知道把那玩意灌进他喉咙里,他会不会给出点别的反应。
  “所以,”他又说,“跟那些人‘交谈’才是你去那里的目的?”
  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过了几秒才迟钝地明白了他的意思。
  “那是正常社交,老师。”我无奈道。
  “你对每一个人提供华而不实的恭维,即使你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无论种族和性别。为防你不知道,海曼,我不是傻瓜,我知道正常交谈是什么样子。”雷歇尔嗤笑道,“你的品味真让人叹为观止。”
  我们在酒馆中遇到的不止是萨比大爷和女招待艾米丽,后半段时间,艾米丽在繁忙中被叫走,陆续又有两个侍者前来提供食物、酒水和负责结账,再加上最后离开时与老板娘的短暂交谈,我的确跟不少人聊了天,或许用词有点暧昧,时间长得有点不必要,无关紧要的内容有点多。
  我本想说,这都是为了把麻烦人士从雷歇尔身边带走,避免他们影响到老师进餐,但这不是实话。在这事上撒谎没什么意思,事实是,我这人就这样。游吟诗人当太久,搭讪赞美随处抛,生活嘛,及时行乐啊。
  我挠了挠脑袋,只说:“我也没打算跟他们所有人上床啊,只是开开玩笑,调调情……为防您不知道,老师,作为普通的、不思上进的、软弱废柴的智慧生物,我们在不战斗的时候就会这样给自己找点乐子。让大家都高兴的事情,有什么不好呢?”
  “你说错了一点。”雷歇尔笑了起来,“没有什么‘我们’,海曼,你心知肚明。你从来不是他们中的一员,也不会是。”
  “是是是,我是羊群里的黑羊,鸟群里的蝙蝠,生来不祥,还被大魔王盯上,好可怜啊。”我唱歌似的拖长声音说,“我是个该死的背叛者,我无处可去孤苦无依……”
  “你是我的,从我捡到你那一天起。”雷歇尔打断我浮夸的唱词,“你背叛或者不背叛,你杀死我或我杀死你……那不会改变任何事情。在我厌倦之前,你永远属于我,决定权在我,不是你。”
  这就是雷歇尔。
  他照看他的学徒就如同巨龙照看宝藏,摆脱他的方法唯有彻底的死亡——杀死他,或者被他所杀。所以说人生太单调就会有这种结果,没朋友,没情人,像个一辈子守着一亩三分地的孤寡老人,心眼小又脾气坏,宁可让自己的菜烂在地里,也不允许它们往别的锅子里跳。而我呢,大概是他田里最大最显眼最英俊潇洒的一颗萝卜,被寄予厚望,更别想擅自跑掉。
  “但我似乎成功跑掉了啊。”我说,“九年了,雷歇尔,我在您不知道的地方游玩,与您没见过的人交朋友、厮杀、共饮、同床……这些事发生过无数次。我可能在某处结婚生子,可能在某处死于非命,这九年里什么都可能发生,而您一无所知,也无计可施。”
  雷歇尔一言不发,他的怒气像条冰冷的毒蛇。月光下的那双眼睛暗红如血,现在的他看起来纯粹是黑暗的造物,一个危险而致命的怪物。
  我看着他,没后悔刚才说过的话,只是突然感到意兴阑珊。
  今天没有心情,一定是因为没吃到烤羊排的缘故。
  “好啦,咱们把这一章揭过吧。”我耸了耸肩,改口道,“别生气呀您呐,我生是您的狗,死是您的死狗,您让我往东我不往西,您让我赴汤我不蹈火……”
  我咬到了舌头。
  我咬到了舌头,因为雷歇尔往我身上丢了个侦测疾病,绿色灵光闪过,体现出我身体倍儿棒。然而今天不久之前他对另外一个对象是用了侦测疾病,两者联系起来,难免让我有很可怕的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