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之傻人有傻福_分卷阅读_11
第13章
到傍晚的时候,福妞有些不放心自家的屋顶,不用林羡安吩咐,自己就端着梯子上去将屋顶的积雪又扫了一遍。
吃过晚饭福妞就把炉子生了起来。
林羡安有些担心会一氧化碳中毒,特地将门留了一条缝。
今天依旧是早早就上床睡觉了,不过福妞总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
林羡安也没想到,看着没心没肺的福妞居然也会失眠。
福妞在炕上翻来覆去,像是在烙饼子一样。
虽然只有几个月,但是她现在已经完全把林羡安当成家人了。
羡羡病好了以后,有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让她心里特别有安全感,所以平时她也愿意听他的话。
今天这种情况,让她没了主意,她想找羡羡出出主意。
“羡羡!”福妞小声道。
林羡安迷迷糊糊的翻了一个身,“嗯!”
这声音像是半梦半醒无意识的回答。
“唉!算了”
“嗯!”
福妞气闷的叹了口气,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觉。
晚上喝的是萝卜骨头汤,汤汤水水的东西吃多了,福妞在快要入睡的档口,被一阵尿意憋醒了。
愤怒的睁开眼睛,福妞套上衣服就往外走。
一般她晚上睡觉前就会先去趟茅房,天这么冷,晚上她基本不想起夜。
“哇,好冷啊!”福妞摇摇头,用最快的速度解决了个人问题,回房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又给炕加了两把柴火。
暖烘烘的被窝给了她幸福感,躺上去不到两分钟,她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福妞和林羡安就醒过来了。
即使距离村子有一段距离,两人依旧听到了呼天抢地的声音。
看样子是有大事发生了。
林羡安不爱多管闲事,福妞也没有那么重的好奇心。
心大的两个人犹豫了不到三秒,就继续躺下了。
“福妞,今天的炕居然到现在还是热的。”林羡安惊奇的摸摸了炕板。
他之前从没睡过这种炕,就前两天的经历来看,这温度也就只够维持到凌晨两到三点左右,今天都五点了还有余温,真是太神奇了。
“咕噜噜!”
福妞捂住了自己的肚子,“羡羡,我饿了,咱们起床吃早饭吧!”
“行啊,我正好也睡不着了,今天给你弄个好吃的。”
福妞一听眼睛都亮了,什么也不说了,赶紧的吧!
福妞的兴奋持续了还不到十分钟,院子外头就传来了康叔的呼唤声。
“福妞狗根!”
???
康叔来这么早做什么?
“太好了,你两没事。”康叔看到两人出来,松了一口气。
原来昨晚温度骤降,村里冻出了人命。
出事的是两个孩子和一对老两口,老两口是因为柴火烧的不够,晚上直接睡过去了,至于那两个孩子,昨晚村里不少人家已经烧起了火盆,晚上大人睡得太死,门窗又关的严实,早上起来大人就觉得浑身没劲,两个孩子更是在半夜就没了呼吸。
刚刚那一大阵动静,就是他家发出来的。
福妞听完都惊呆了,看着火盆都带着畏惧,在康叔的再三叮嘱下,福妞歇了晚上继续点火盆的心思,她还是晚上勤快点起来加一次柴火吧!
康叔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看到两个小孩没事,他也就放心的走了。
这一耽搁,福妞的早饭就变成了红薯稀饭,林羡安承诺的好吃的,也泡了汤。
因为很快,村里就通知所有人到村委开会,林家没有大人在,福妞和林羡安自然也被叫上了。
说是开会,其实也就是让村里的壮劳力帮忙去吧村里几乎房子压塌的人家修修好,还有那几户孤寡老人家里也得送些柴火粮食。
“村长,柴火没问题,大青山上树枝多了去,咱们弄些回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可这粮食,我家反正是拿不出来。”
“就是,我们自己家都吃不上饭了,哪来的粮食去接济别人,你看我家狗蛋都饿成什么样了。”
村里人一听要打粮食的主意,都开始激动起来。
“这是要逼我们去死啊,这都过的什么日子啊!”
村长见他们说的越发不像话,只好使劲敲了敲编钟,“大家听我说,大家的困难我也知道,克服一下,咱们挺挺就过去了,咱们前进村是个团结的集体,不能让老人饿死在家里啊,这样,我带头出十斤红薯,大家宽裕的就多捐点,实在困难的就拿个两斤,多少也是情分,我都会记在心里的。”
听完这话,林羡安心里暗骂了一声老狐狸,这最后一句话可不就是威胁了吗?
村里的大小事务都是村长在管,这次要是不支持他的工作,以后穿小鞋的机会就多了。
村民们听完总算不那么抵触了,个别几个虽然不乐意,但依旧也拿了两斤红薯出来。
前进村一共三十多户人家,轮到林羡安的时候,有人说话了:“村长,这老林家就剩了两个孩子了,就别算他们了。”
“行,狗根你把粮食带回去吧!”村长一拍大腿,怎么把这两个给忘记了,这两小兔崽子这么小,据他所知,今年分粮食,他家应该分的也不多。
村长虽然和林家的关系不好,可是这种关系到他工作的大事,他还是很拎的清。
好听话谁不会说啊,林羡安一脸真诚的将手里的两个红薯递了过去,“堂伯,我家粮食剩的也不多了,这些就给李爷爷他们吧,也算是我为村子里进了一份心意了。”
村长立马就满意了,连孩子都知道支持他的工作了,看来他在村子里的话语权更加稳固了,同时他心里也在暗自高兴,还好书记没来,今晚他就连夜把报告写好交上去,决不能让书记抢了这个功劳。
村里一共三户孤寡老人,昨晚出事去了一家,现在就剩了两户。
捐出来的粮食一份为二,一家九十多斤,省着吃,绝对能够撑到开春。
只要春天到了,那么多野菜,绝对饿不死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五一劳动节快乐呀!
放假虽好,也要记得戴口罩,勤洗手!
第14章
筹完粮以后村里看似消停了不少,可是随着家里的粮食越来越少,饥饿的恐慌笼罩在了每家每户的心头。
村里人在勒紧裤腰带的同时,对村长也有了怨言。
原因无他,上次靠着捐粮这件事,村长林大勇收到了队里的表扬,队里特地还去给他申请了奖励,得了一个搪瓷缸和一个热水壶。
心里不平衡的人,早就红了眼,凭什么自己家里要节衣缩食为村长去做嫁衣。
这时候大家心里的不满还只是放在心里,他们怕村长日后会给他们穿小鞋。
原以为支书张大柱的意见会是最大的,可是实际上他还真没什么想法,做多就是暗地里在骂林大勇蠢,最开始他还挺生气的,想明白以后他就坐等村长继续作死了。
灾荒年间,拿人粮食,和杀人也没什么两样了。
今年这种情况,过年注定是不会热闹了。
年三十那天,村里条件一般的就会咬咬牙吃上一顿白面条,至于饺子那是想都不要想了。
条件稍好一些的,比如说村长林大勇家,就做上一顿白面饺子,就这也不能敞开了肚皮吃,每人能分上六个饺子,村长的大孙子,也就是之前差点成为福妞童养夫那小子,得了饺子就闹腾着要出去炫耀,气的林大勇恨不得铲他几个巴掌。
林壮壮的腿脚有些问题,就是常见的o型腿,这放在村里就相当于半残了,可是林大勇家就这么个儿子,他这个样子以后不光难找工作,找媳妇也困难的很,所以才会在知道福妞的消息以后,第一时间出钱买人。
今天是除夕,林羡安使出浑身解数,做了一顿丰富的年夜饭。
看着光秃秃的大门,他还手痒想要写上一副对联挂上去,最后想想作罢。
毕竟他现在还是个刚上一年级的小学生。
炸糖糕,蒸饺子,红烧鱼,麻辣兔丁,咸肉炒白菜,拔丝地瓜,山药炖排骨,这几个菜将炕桌摆的满满的。
鱼和兔子都是福妞捡回来的,这段时间林羡安已经从当初的大惊小怪变得习以为常了。
如果说他在这里是一场奇遇,那么福妞这种的就是天道的宠儿了,这运气简直好到爆炸。
今天这么多菜,得亏前头余家离得远,不然这香味非得惹得人家打上林家的主意不可。
“羡羡快给我尝一口。”
福妞最爱的就是拔丝地瓜了,和糖果的味道不一样,这地瓜又甜又糯,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可惜的是家里的白糖不够多,剩下的这一顿就全给嚯嚯完了。
“走吧,咱们回屋吃饭。”林羡安还从宝地里拿出了几个苹果和砂糖橘,用家里那把不算锋利的菜刀,切了一个水果拼盘。
“哇,羡羡,这橘子好小。”福妞伸手就捏起一小瓣橘子。
林羡安头都没抬,直接将福妞的手拍落。
“好啦好啦,我去洗手。”
这段时间,林羡安花了大力气来纠正福妞的卫生习惯,总算初见成效。
福妞现在指甲里已经不像先前那样整天黑乎乎的了,吃东西前也晓得洗手了,晚上不用林羡安招呼就主动自觉的洗完脚再上炕。
福妞乐呵呵的洗完手,盯着满桌子的菜,笑的极为开心。
“羡羡,可以吃饭了吗?”
“可以了,今天这顿是年夜饭,咱们放开了吃。”林羡安看着桌子,一拍脑袋,终于想起来缺少了什么。
“福妞你去打点热水来,再拿两个碗。”
福妞二话没说,先往嘴里塞了一口地瓜,一蹦一跳的去了厨房,回来就看到林羡安使劲将一个铁罐子打开。
“这个不是那个哥哥送的吗?是吃的吗?”
到傍晚的时候,福妞有些不放心自家的屋顶,不用林羡安吩咐,自己就端着梯子上去将屋顶的积雪又扫了一遍。
吃过晚饭福妞就把炉子生了起来。
林羡安有些担心会一氧化碳中毒,特地将门留了一条缝。
今天依旧是早早就上床睡觉了,不过福妞总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
林羡安也没想到,看着没心没肺的福妞居然也会失眠。
福妞在炕上翻来覆去,像是在烙饼子一样。
虽然只有几个月,但是她现在已经完全把林羡安当成家人了。
羡羡病好了以后,有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让她心里特别有安全感,所以平时她也愿意听他的话。
今天这种情况,让她没了主意,她想找羡羡出出主意。
“羡羡!”福妞小声道。
林羡安迷迷糊糊的翻了一个身,“嗯!”
这声音像是半梦半醒无意识的回答。
“唉!算了”
“嗯!”
福妞气闷的叹了口气,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觉。
晚上喝的是萝卜骨头汤,汤汤水水的东西吃多了,福妞在快要入睡的档口,被一阵尿意憋醒了。
愤怒的睁开眼睛,福妞套上衣服就往外走。
一般她晚上睡觉前就会先去趟茅房,天这么冷,晚上她基本不想起夜。
“哇,好冷啊!”福妞摇摇头,用最快的速度解决了个人问题,回房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又给炕加了两把柴火。
暖烘烘的被窝给了她幸福感,躺上去不到两分钟,她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福妞和林羡安就醒过来了。
即使距离村子有一段距离,两人依旧听到了呼天抢地的声音。
看样子是有大事发生了。
林羡安不爱多管闲事,福妞也没有那么重的好奇心。
心大的两个人犹豫了不到三秒,就继续躺下了。
“福妞,今天的炕居然到现在还是热的。”林羡安惊奇的摸摸了炕板。
他之前从没睡过这种炕,就前两天的经历来看,这温度也就只够维持到凌晨两到三点左右,今天都五点了还有余温,真是太神奇了。
“咕噜噜!”
福妞捂住了自己的肚子,“羡羡,我饿了,咱们起床吃早饭吧!”
“行啊,我正好也睡不着了,今天给你弄个好吃的。”
福妞一听眼睛都亮了,什么也不说了,赶紧的吧!
福妞的兴奋持续了还不到十分钟,院子外头就传来了康叔的呼唤声。
“福妞狗根!”
???
康叔来这么早做什么?
“太好了,你两没事。”康叔看到两人出来,松了一口气。
原来昨晚温度骤降,村里冻出了人命。
出事的是两个孩子和一对老两口,老两口是因为柴火烧的不够,晚上直接睡过去了,至于那两个孩子,昨晚村里不少人家已经烧起了火盆,晚上大人睡得太死,门窗又关的严实,早上起来大人就觉得浑身没劲,两个孩子更是在半夜就没了呼吸。
刚刚那一大阵动静,就是他家发出来的。
福妞听完都惊呆了,看着火盆都带着畏惧,在康叔的再三叮嘱下,福妞歇了晚上继续点火盆的心思,她还是晚上勤快点起来加一次柴火吧!
康叔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看到两个小孩没事,他也就放心的走了。
这一耽搁,福妞的早饭就变成了红薯稀饭,林羡安承诺的好吃的,也泡了汤。
因为很快,村里就通知所有人到村委开会,林家没有大人在,福妞和林羡安自然也被叫上了。
说是开会,其实也就是让村里的壮劳力帮忙去吧村里几乎房子压塌的人家修修好,还有那几户孤寡老人家里也得送些柴火粮食。
“村长,柴火没问题,大青山上树枝多了去,咱们弄些回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可这粮食,我家反正是拿不出来。”
“就是,我们自己家都吃不上饭了,哪来的粮食去接济别人,你看我家狗蛋都饿成什么样了。”
村里人一听要打粮食的主意,都开始激动起来。
“这是要逼我们去死啊,这都过的什么日子啊!”
村长见他们说的越发不像话,只好使劲敲了敲编钟,“大家听我说,大家的困难我也知道,克服一下,咱们挺挺就过去了,咱们前进村是个团结的集体,不能让老人饿死在家里啊,这样,我带头出十斤红薯,大家宽裕的就多捐点,实在困难的就拿个两斤,多少也是情分,我都会记在心里的。”
听完这话,林羡安心里暗骂了一声老狐狸,这最后一句话可不就是威胁了吗?
村里的大小事务都是村长在管,这次要是不支持他的工作,以后穿小鞋的机会就多了。
村民们听完总算不那么抵触了,个别几个虽然不乐意,但依旧也拿了两斤红薯出来。
前进村一共三十多户人家,轮到林羡安的时候,有人说话了:“村长,这老林家就剩了两个孩子了,就别算他们了。”
“行,狗根你把粮食带回去吧!”村长一拍大腿,怎么把这两个给忘记了,这两小兔崽子这么小,据他所知,今年分粮食,他家应该分的也不多。
村长虽然和林家的关系不好,可是这种关系到他工作的大事,他还是很拎的清。
好听话谁不会说啊,林羡安一脸真诚的将手里的两个红薯递了过去,“堂伯,我家粮食剩的也不多了,这些就给李爷爷他们吧,也算是我为村子里进了一份心意了。”
村长立马就满意了,连孩子都知道支持他的工作了,看来他在村子里的话语权更加稳固了,同时他心里也在暗自高兴,还好书记没来,今晚他就连夜把报告写好交上去,决不能让书记抢了这个功劳。
村里一共三户孤寡老人,昨晚出事去了一家,现在就剩了两户。
捐出来的粮食一份为二,一家九十多斤,省着吃,绝对能够撑到开春。
只要春天到了,那么多野菜,绝对饿不死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五一劳动节快乐呀!
放假虽好,也要记得戴口罩,勤洗手!
第14章
筹完粮以后村里看似消停了不少,可是随着家里的粮食越来越少,饥饿的恐慌笼罩在了每家每户的心头。
村里人在勒紧裤腰带的同时,对村长也有了怨言。
原因无他,上次靠着捐粮这件事,村长林大勇收到了队里的表扬,队里特地还去给他申请了奖励,得了一个搪瓷缸和一个热水壶。
心里不平衡的人,早就红了眼,凭什么自己家里要节衣缩食为村长去做嫁衣。
这时候大家心里的不满还只是放在心里,他们怕村长日后会给他们穿小鞋。
原以为支书张大柱的意见会是最大的,可是实际上他还真没什么想法,做多就是暗地里在骂林大勇蠢,最开始他还挺生气的,想明白以后他就坐等村长继续作死了。
灾荒年间,拿人粮食,和杀人也没什么两样了。
今年这种情况,过年注定是不会热闹了。
年三十那天,村里条件一般的就会咬咬牙吃上一顿白面条,至于饺子那是想都不要想了。
条件稍好一些的,比如说村长林大勇家,就做上一顿白面饺子,就这也不能敞开了肚皮吃,每人能分上六个饺子,村长的大孙子,也就是之前差点成为福妞童养夫那小子,得了饺子就闹腾着要出去炫耀,气的林大勇恨不得铲他几个巴掌。
林壮壮的腿脚有些问题,就是常见的o型腿,这放在村里就相当于半残了,可是林大勇家就这么个儿子,他这个样子以后不光难找工作,找媳妇也困难的很,所以才会在知道福妞的消息以后,第一时间出钱买人。
今天是除夕,林羡安使出浑身解数,做了一顿丰富的年夜饭。
看着光秃秃的大门,他还手痒想要写上一副对联挂上去,最后想想作罢。
毕竟他现在还是个刚上一年级的小学生。
炸糖糕,蒸饺子,红烧鱼,麻辣兔丁,咸肉炒白菜,拔丝地瓜,山药炖排骨,这几个菜将炕桌摆的满满的。
鱼和兔子都是福妞捡回来的,这段时间林羡安已经从当初的大惊小怪变得习以为常了。
如果说他在这里是一场奇遇,那么福妞这种的就是天道的宠儿了,这运气简直好到爆炸。
今天这么多菜,得亏前头余家离得远,不然这香味非得惹得人家打上林家的主意不可。
“羡羡快给我尝一口。”
福妞最爱的就是拔丝地瓜了,和糖果的味道不一样,这地瓜又甜又糯,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可惜的是家里的白糖不够多,剩下的这一顿就全给嚯嚯完了。
“走吧,咱们回屋吃饭。”林羡安还从宝地里拿出了几个苹果和砂糖橘,用家里那把不算锋利的菜刀,切了一个水果拼盘。
“哇,羡羡,这橘子好小。”福妞伸手就捏起一小瓣橘子。
林羡安头都没抬,直接将福妞的手拍落。
“好啦好啦,我去洗手。”
这段时间,林羡安花了大力气来纠正福妞的卫生习惯,总算初见成效。
福妞现在指甲里已经不像先前那样整天黑乎乎的了,吃东西前也晓得洗手了,晚上不用林羡安招呼就主动自觉的洗完脚再上炕。
福妞乐呵呵的洗完手,盯着满桌子的菜,笑的极为开心。
“羡羡,可以吃饭了吗?”
“可以了,今天这顿是年夜饭,咱们放开了吃。”林羡安看着桌子,一拍脑袋,终于想起来缺少了什么。
“福妞你去打点热水来,再拿两个碗。”
福妞二话没说,先往嘴里塞了一口地瓜,一蹦一跳的去了厨房,回来就看到林羡安使劲将一个铁罐子打开。
“这个不是那个哥哥送的吗?是吃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