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老公自宫前_分卷阅读_105
李宜人和陆五妹只能选择相信陆缨。
于是魏采薇就这么堂而皇之的陆府住下调养身体了。期间毓德宫的尚美人通过司礼监征召过她一次,司礼监的人先去甜水巷,当然扑了个空,然后打听到魏采薇差点被当街绑架,如今住在陆府。
司礼监的人去了陆府请她,看到魏采薇一副无精打采的病容,不敢请她,怕她进宫过了病气给尚美人。如今皇上几乎天天都要尚美人去西苑伴驾,可不能生病,扫了皇帝的兴致。
司礼监的人空手而回,尚青岚听说魏采薇受伤了,赐了一堆名贵药材、还有一箱子过冬的毛皮给她。
尚美人所赐之物浩浩荡荡送到了陆府,魏采薇当众跪谢了赏赐,陆府的人才知道她在后宫新宠尚美人那里如此有体面。
魏采薇在陆府休养半月,恢复得差不多了,丁巫的飞鸽传书也到了锦衣卫衙门,陆缨将密语翻成正常用语,得到了答案。
经历重创之后,白莲教教主赵全最近韬光养晦,主要在丰城搞什么妙手回春的骗局骗取教众钱财,并没有派人去杀魏采薇。
另外,教主最近忙得很,因为俺答汗要迎娶第三个哈屯了,娶的正是他的外孙女、以前白莲教的圣女金莺,教主最近一直斋戒做法,为金莺祈福,祈祷她早生贵子。教主所谋甚大,不可能为了魏采薇这种小人物兴师动众、自伤臂膀。
以及,白莲教的宝卷在中原基本都是口口相传,很少有印刷出来的,因为教民基本都不识字。即使有书籍宝卷,也基本上用佛经的封皮来隐藏宝卷内容,不可能用《全唐诗》。
最后,丁巫千叮万嘱,要保护好魏采薇,早日找到真凶。
陆缨把密信给了汪大夏和陆炳看。
汪大夏一看金莺是这个结局,当即骂道:“俺答汗也忒不要脸了。一把年纪,还肖想自己外孙女。”
陆炳轻咳一声,“我幸亏把你这个祸水从紫禁城带出来了,否则就凭你这句话,就可以杀头了。尚美人如今正得宠。”
陆缨说道:“丁巫排除白莲教,那么就是有人以白莲教的名义混淆视听,通缉到现在都找不到绑匪,一定有人接应窝藏。能够做出如此周密计划的只有两个人,要么是景王,要么是严侍郎。可是严侍郎没有足够的理由对付魏大夫,何况魏大夫还是后宫新宠尚美人跟前的红人。”
“严世蕃素来会讨好顺从皇上,皇上喜欢尚美人,严世蕃讨好献媚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让尚美人讨厌他?道理说不通,所以我觉得景王嫌疑最大。”
陆炳提醒道:“可是景王远在湖北安陆。”
陆缨说道:“景王府在京城还有房产、田产、皇店、林地、草场,这些都是王府的人打理,这些地方都方便藏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我们可以从这些地方盯梢,看有无车夫相貌的人出没。”
汪大夏主动请缨:“标下去查。标下认为陆统领的判断是对的。”
陆缨说道:“是你把景王弄到藩地上去的。估计整个景王府的人都认识你,对你恨之入骨,你记得乔装打扮,别打草惊蛇。”
“没问题。”汪大夏应下,当即去换装。
陆炳说道:“虽然已经排除白莲教,但是你明面上还是要继续散播是白莲教闹市行凶的传闻,以麻痹真正的幕后黑手,让他们以为锦衣卫上当了。”
陆缨说道:“我明白的,就是明面上找白莲教,暗地里查景王底细。”
陆炳顿首:唉,这么高的悟性,为什么偏偏是个女孩子呢?
汪大夏穿上了陆缨的女装,扮作一个娇俏活泼、笑容明媚的少女,走路的姿态比陆缨更像女人,他还在陆炳陆缨父女面前转圈圈,“认不出来了吧。”
陆炳简直没眼看,又开始无数遍反省自己:我到底把什么奇怪的东西召到锦衣卫来了?
汪大夏延续了上一世可怕的审美,陆缨指着他的发髻,“把花摘下来。”
汪大夏照做,取下一朵玫瑰。
陆缨:“继续摘。”
汪大夏摘下一朵昙花。
陆缨干脆站起来,把汪大夏满头的纱花珠翠薅个十之八/九,只留下一对应景的茱萸,“不要把脑袋当花瓶,什么花都插戴进去,你不觉得头沉吗?”
穿戴成这样,的确认不出他是汪大夏——但是也太引人注目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丁巫:不破白莲誓不还。
陆缨:不破白莲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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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变天
汪大夏的监视并不顺利, 因为此时京城已经到了晚秋十月,夹衣都扛不住冷风,得穿棉衣, 怕冷的有钱人甚至早早穿上了大毛衣服, 人们变得臃肿起来。
更麻烦的是, 每天秋冬季节, 草木逐渐枯萎, 万物凋零, 天气干旱,西北风一起, 满城都是风沙!
在漫天风沙下, 为了在外出的时候保护眼睛, 不吹进沙子, 京城百姓, 无论男女,都风行在眼睛上蒙上一层眼纱。
眼纱,也叫做眼衣, 类似现在的防风墨镜,用极其轻薄的绢布做成,眼色多以黑青色为主, 后面有两根带子绑在后脑勺上,以固定眼纱,不被风吹走。
中原本无此物, 这是是从元朝传下来的东西,蒙古黄金家族在草原和沙漠上发迹,作为马背的家族,需要在骑马的时候遮蔽烈日以及防止风沙入眼, 风沙大的时候,甚至给马眼都蒙上一层眼纱。
元朝在北京定都,一统天下,虽然从建国到大明灭元朝只有短短九十八年,但元人的眼纱却因方便实用而留在了北京,每天秋冬风沙天,几乎人手一块眼纱,就像后世疫情期间的口罩似的,乃是出门必备之物。
甚至明朝的京官被贬斥到外面当地方官,无论是什么季节、无论有无风沙,也必须戴着眼纱离开京城,形成一个不成文的官场规则。
可是人人都蒙上眼纱,汪大夏和监视的锦衣卫们就是火眼金睛,也看不清出入之人的长相啊。
有诗云:“短短一尺娟,占断长安色。如何眼底人,对面不相识”(注1)。
戴上眼纱之后,就是晚上同眠共枕的夫妻站在对面,也够呛能认得出来彼此来,何况要从无数个蒙着眼纱的路人中把绑架魏采薇的车夫认出来呢?
所以汪大夏几乎没有机会穿女装、戴他喜欢的珠翠纱花,因为这种天气穿着男装蒙着眼纱,晋王府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汪大夏。
当然,汪大夏也认不出凶手,大家都成了睁眼瞎子,每天都在朦胧的眼纱里看着模糊的世界。
汪大夏在各个蹲守地点吃了几天风沙后,垂头丧气的找陆缨,“头儿,这活在风沙天根本没法干,兄弟们在外头监视,风吹日晒还要受冻吃灰,一个个咳嗽起来,吴小旗昨晚还发烧,听说肺都差点咳出来了。”
“何况这几天风沙大,人人都带着眼纱,甚至面衣(就是口罩),凶手走在面前也认不出,即使遇到轮廓相似的,我们总不能强行揭开嫌犯的眼纱看他长什么模样,这样就打草惊蛇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
陆缨看着灰蒙蒙的窗外,到了深秋,沙尘遮天蔽目,看不见太阳,如果没有打更人敲梆子报时,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时辰,好像只有黄昏和黑夜这两个时候。
“这次老天爷不给面子啊。看来要等到冬天下雪,冰雪把沙尘盖起来,就不会被风吹得扬沙满天了。”
冬天天寒地冻,但是空气反而变成干净澄澈起来,只有狂风天才会从漠北吹来些许沙尘,比深秋天天都是扬尘天要好得多。
汪大夏说道:“按照往年,怕是要再等一个月才能下雪,难道要等一个月?”
陆缨果断下令,“那就再等一个月,魏大夫住在我家里,暂时性命无虞,兄弟们每天这样喝掺着风沙的西北风,徒劳无功,还把身体熬病了。现在除了有店铺做幌子的暗哨,其余在外头蹲点的都撤了吧。”
陆缨护短,爱惜手下,不会贪功而不顾手下人死活。
汪大夏照办,把手下召回修整。但是他本人并没有退出,去了正阳门外一条街,专门批发零售眼纱的铺子里进了一批货,扮作货郎,还租了一个独轮车,打起一个眼纱的幌棋,专门卖眼纱,每日推车独轮车,在晋王府的房产田庄等地转悠,守株待兔。
原因也很简单:路人只有在购买新眼纱的时候,才会主动解开旧眼纱,试戴新眼纱,这样货郎汪大夏就能看清楚客人的相貌。
这是个笨办法,几乎完全靠撞大运。但是汪大夏担心魏采薇安全,一心想早日把绑架她的凶手找到,被动的等待下雪天不是他的做事风格。
外头风沙大,他在上面戴着眼纱,鼻梁上还蒙着面衣,几乎把整张脸都蒙起来,头发包裹着黑色头巾,早上出去的时候头巾是黑色的,晚上回来的时候,头巾都变成灰白色,至少能抖出二两灰尘来。
并且汪大夏每天都从汪府下人进出的后门偷偷遛进来,还要陆缨保密,不准告诉魏采薇,怕她担心、阻止他用守株待兔的笨办法。
汪大夏每次都是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才去见魏采薇等人。
这下使得陆缨对汪大夏的看法大有改观,对陆炳说道:“我一直以为他只晓得投机取巧、油嘴滑舌,没想到他还肯下一番苦功夫。我还是小瞧他了。”
陆炳却对此有相反的看法,“此事完全可以交给手下去做,他却要身体力行,所谓慈不掌兵,他将来可能会是个优秀的探子,但不适合当杀伐决断的大官或者将领。他在锦衣卫快半年了,但他的心居然比我初见他的时候要柔软。”
“我锦衣卫的名声在京城几乎可以止儿啼,当初他以北城四害的纨绔衙内名声加入锦衣卫,现在却变成了有同情心、关心别人的好人,锦衣卫居然把一个黑炭般的纨绔洗白了。”
陆炳能够有今天的地位,绝对不是一个仁慈的人,凭着智慧和手段,在灰暗的边界里游走,亦正亦邪,好事坏事都做过。他最初以为汪大夏是同类人,所以悉心培养他,可是他好像看错了,或许受到了陆缨的影响,汪大夏越来越仁慈。
其实陆炳并没有看错。上一世的汪大夏历经磨砺,的确成为了另一个陆炳,杀伐决断,当了令人闻风丧胆的东厂厂公,在灰色地带游走,最后还能带着妻子魏采薇全身而退,得以善终。
这一世,魏采薇不仅保住了汪大夏的根,还改变了他的性格,让他在十四岁之后,依然是个眼神清澈的少年。
陆缨坚持自己的想法,“仁慈不是弱点。什么慈不掌兵,都是老掉牙的说法。一个人拿起武器,苦练武艺,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保护想要保护的东西,小到保护一个人,大到保护一个国家,对自己人仁慈有什么错?我觉得汪大夏比以前好。”
陆炳叹道:“我还想着好好培养他,给他把路铺平了,将来他能接替我的位置。有他当保护伞,你,还有整个陆家的日子都能好过一些,现在的汪大夏已经不是最好人选了。”
陆缨说道:“如果要坐在这位置就要变得冷漠无情,无视手下人死活,还不如不当。”
陆炳说道:“荣耀背后本来就是孤独,你外冷内热,即使是个男孩子,也无法继承我的位置。”
“哼,顽固,我才不稀罕。”陆缨拂袖而去。
汪大夏在宵禁之后回到汪府,用了五桶热水,才把身上的尘土洗干净,他擦干头发,陆缨来了。
陆缨刚刚和父亲争执,心下不快,隔着门听见汪大夏的咳嗽声,敲了敲门,“我给你带了清肺的汤药。”
汪大夏开门,陆缨和沙尘一起进来了,汪大夏猛咳起来。
陆缨立刻关门,将食盒放在案几上,拿出一壶药,“吸了一天尘霾,赶紧喝了它。”
汪大夏对着壶嘴咕噜噜喝药,觉得从咽喉到肺一片清凉,不咳了,说道:“也不是一无所获,我今天生意不错,卖了五十几片眼纱,我将来要是不干锦衣卫了,还能当货郎养活家人。”
汪大夏强打精神,苦中作乐,还问陆缨,“魏大夫今天身体如何?要她千万别出门,满嘴风沙,太呛人了。”
陆缨说道:“今天宫里派人来接,尚贵人征召她进宫,还没回来,看来被尚贵人留住了。”
“尚贵人?”汪大夏惊道:“和我一起玩烟花的那丫头这么快就升了贵人?”
陆缨警告他,“尚贵人正得宠。皇上本就喜怒无常,要是皇上知道你和她孤男寡女,单独相处玩烟花,你轻则被贬,重则被杀。”
汪大夏说道:“我有分寸,也就和陆统领私下说一说。”
次日,汪大夏又扮作货郎、顶着风沙出去卖眼纱。尚贵人派人将魏采薇送回汪府,采薇刚刚进屋,摘下眼纱,裕王府的管事嬷嬷来请,说裕王妃请她去王府问诊。
明明是裕王妃来请她,魏采薇头一个想到的却是在裕王府当侍妾的李九宝过的如何了。
这次进宫,魏采薇和陈经纪见过面,还把他介绍给了后宫新宠尚贵人,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要尚青岚圣宠不衰,陈经纪就能比内书堂其他学员升得快,前途似锦。
就像当年她提携汪大夏一样,从寂寂无名的小人物,立刻成为宫廷红人。
只有陈经纪早日变得强大,才能和李九宝互相守望。否则,他们两个就是无根浮萍,处处都身不由己,只能随波逐流。
采薇换了一片干净的眼纱戴上,口鼻还蒙上面衣防尘,登上了裕王府的马车。
作者有话要说: “短短一尺娟,占断长安色。如何眼底人,对面不相识”是明朝后七子之一王世贞写的。
眼纱,眼罩,眼衣,都是一种东西,叫法不同。金瓶梅里,西门庆每次去外头偷腥,几乎都会戴眼纱,除了骑马时防尘,还有掩盖面容的作用。
面衣,脸衣,都是口罩的意思,明朝版画里,宴请嘉宾时,端茶送水的小厮经常会戴上面衣遮掩口鼻,保持食物清洁。
第132章 借钱
由于上一次被绑架的经历, 魏采薇杯弓蛇影,留了个心眼,哪怕是裕王府的人拿着裕王妃的帖子来接, 她也要陆府的管家派出了一队侍卫跟车。
见惯了紫禁城的金碧辉煌, 裕王府的破败简直不像个亲王府。
于是魏采薇就这么堂而皇之的陆府住下调养身体了。期间毓德宫的尚美人通过司礼监征召过她一次,司礼监的人先去甜水巷,当然扑了个空,然后打听到魏采薇差点被当街绑架,如今住在陆府。
司礼监的人去了陆府请她,看到魏采薇一副无精打采的病容,不敢请她,怕她进宫过了病气给尚美人。如今皇上几乎天天都要尚美人去西苑伴驾,可不能生病,扫了皇帝的兴致。
司礼监的人空手而回,尚青岚听说魏采薇受伤了,赐了一堆名贵药材、还有一箱子过冬的毛皮给她。
尚美人所赐之物浩浩荡荡送到了陆府,魏采薇当众跪谢了赏赐,陆府的人才知道她在后宫新宠尚美人那里如此有体面。
魏采薇在陆府休养半月,恢复得差不多了,丁巫的飞鸽传书也到了锦衣卫衙门,陆缨将密语翻成正常用语,得到了答案。
经历重创之后,白莲教教主赵全最近韬光养晦,主要在丰城搞什么妙手回春的骗局骗取教众钱财,并没有派人去杀魏采薇。
另外,教主最近忙得很,因为俺答汗要迎娶第三个哈屯了,娶的正是他的外孙女、以前白莲教的圣女金莺,教主最近一直斋戒做法,为金莺祈福,祈祷她早生贵子。教主所谋甚大,不可能为了魏采薇这种小人物兴师动众、自伤臂膀。
以及,白莲教的宝卷在中原基本都是口口相传,很少有印刷出来的,因为教民基本都不识字。即使有书籍宝卷,也基本上用佛经的封皮来隐藏宝卷内容,不可能用《全唐诗》。
最后,丁巫千叮万嘱,要保护好魏采薇,早日找到真凶。
陆缨把密信给了汪大夏和陆炳看。
汪大夏一看金莺是这个结局,当即骂道:“俺答汗也忒不要脸了。一把年纪,还肖想自己外孙女。”
陆炳轻咳一声,“我幸亏把你这个祸水从紫禁城带出来了,否则就凭你这句话,就可以杀头了。尚美人如今正得宠。”
陆缨说道:“丁巫排除白莲教,那么就是有人以白莲教的名义混淆视听,通缉到现在都找不到绑匪,一定有人接应窝藏。能够做出如此周密计划的只有两个人,要么是景王,要么是严侍郎。可是严侍郎没有足够的理由对付魏大夫,何况魏大夫还是后宫新宠尚美人跟前的红人。”
“严世蕃素来会讨好顺从皇上,皇上喜欢尚美人,严世蕃讨好献媚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让尚美人讨厌他?道理说不通,所以我觉得景王嫌疑最大。”
陆炳提醒道:“可是景王远在湖北安陆。”
陆缨说道:“景王府在京城还有房产、田产、皇店、林地、草场,这些都是王府的人打理,这些地方都方便藏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我们可以从这些地方盯梢,看有无车夫相貌的人出没。”
汪大夏主动请缨:“标下去查。标下认为陆统领的判断是对的。”
陆缨说道:“是你把景王弄到藩地上去的。估计整个景王府的人都认识你,对你恨之入骨,你记得乔装打扮,别打草惊蛇。”
“没问题。”汪大夏应下,当即去换装。
陆炳说道:“虽然已经排除白莲教,但是你明面上还是要继续散播是白莲教闹市行凶的传闻,以麻痹真正的幕后黑手,让他们以为锦衣卫上当了。”
陆缨说道:“我明白的,就是明面上找白莲教,暗地里查景王底细。”
陆炳顿首:唉,这么高的悟性,为什么偏偏是个女孩子呢?
汪大夏穿上了陆缨的女装,扮作一个娇俏活泼、笑容明媚的少女,走路的姿态比陆缨更像女人,他还在陆炳陆缨父女面前转圈圈,“认不出来了吧。”
陆炳简直没眼看,又开始无数遍反省自己:我到底把什么奇怪的东西召到锦衣卫来了?
汪大夏延续了上一世可怕的审美,陆缨指着他的发髻,“把花摘下来。”
汪大夏照做,取下一朵玫瑰。
陆缨:“继续摘。”
汪大夏摘下一朵昙花。
陆缨干脆站起来,把汪大夏满头的纱花珠翠薅个十之八/九,只留下一对应景的茱萸,“不要把脑袋当花瓶,什么花都插戴进去,你不觉得头沉吗?”
穿戴成这样,的确认不出他是汪大夏——但是也太引人注目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丁巫:不破白莲誓不还。
陆缨:不破白莲不结婚。
庆祝鹦鹉cp成团成功!送100个红包庆祝一下,
第131章 变天
汪大夏的监视并不顺利, 因为此时京城已经到了晚秋十月,夹衣都扛不住冷风,得穿棉衣, 怕冷的有钱人甚至早早穿上了大毛衣服, 人们变得臃肿起来。
更麻烦的是, 每天秋冬季节, 草木逐渐枯萎, 万物凋零, 天气干旱,西北风一起, 满城都是风沙!
在漫天风沙下, 为了在外出的时候保护眼睛, 不吹进沙子, 京城百姓, 无论男女,都风行在眼睛上蒙上一层眼纱。
眼纱,也叫做眼衣, 类似现在的防风墨镜,用极其轻薄的绢布做成,眼色多以黑青色为主, 后面有两根带子绑在后脑勺上,以固定眼纱,不被风吹走。
中原本无此物, 这是是从元朝传下来的东西,蒙古黄金家族在草原和沙漠上发迹,作为马背的家族,需要在骑马的时候遮蔽烈日以及防止风沙入眼, 风沙大的时候,甚至给马眼都蒙上一层眼纱。
元朝在北京定都,一统天下,虽然从建国到大明灭元朝只有短短九十八年,但元人的眼纱却因方便实用而留在了北京,每天秋冬风沙天,几乎人手一块眼纱,就像后世疫情期间的口罩似的,乃是出门必备之物。
甚至明朝的京官被贬斥到外面当地方官,无论是什么季节、无论有无风沙,也必须戴着眼纱离开京城,形成一个不成文的官场规则。
可是人人都蒙上眼纱,汪大夏和监视的锦衣卫们就是火眼金睛,也看不清出入之人的长相啊。
有诗云:“短短一尺娟,占断长安色。如何眼底人,对面不相识”(注1)。
戴上眼纱之后,就是晚上同眠共枕的夫妻站在对面,也够呛能认得出来彼此来,何况要从无数个蒙着眼纱的路人中把绑架魏采薇的车夫认出来呢?
所以汪大夏几乎没有机会穿女装、戴他喜欢的珠翠纱花,因为这种天气穿着男装蒙着眼纱,晋王府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汪大夏。
当然,汪大夏也认不出凶手,大家都成了睁眼瞎子,每天都在朦胧的眼纱里看着模糊的世界。
汪大夏在各个蹲守地点吃了几天风沙后,垂头丧气的找陆缨,“头儿,这活在风沙天根本没法干,兄弟们在外头监视,风吹日晒还要受冻吃灰,一个个咳嗽起来,吴小旗昨晚还发烧,听说肺都差点咳出来了。”
“何况这几天风沙大,人人都带着眼纱,甚至面衣(就是口罩),凶手走在面前也认不出,即使遇到轮廓相似的,我们总不能强行揭开嫌犯的眼纱看他长什么模样,这样就打草惊蛇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
陆缨看着灰蒙蒙的窗外,到了深秋,沙尘遮天蔽目,看不见太阳,如果没有打更人敲梆子报时,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时辰,好像只有黄昏和黑夜这两个时候。
“这次老天爷不给面子啊。看来要等到冬天下雪,冰雪把沙尘盖起来,就不会被风吹得扬沙满天了。”
冬天天寒地冻,但是空气反而变成干净澄澈起来,只有狂风天才会从漠北吹来些许沙尘,比深秋天天都是扬尘天要好得多。
汪大夏说道:“按照往年,怕是要再等一个月才能下雪,难道要等一个月?”
陆缨果断下令,“那就再等一个月,魏大夫住在我家里,暂时性命无虞,兄弟们每天这样喝掺着风沙的西北风,徒劳无功,还把身体熬病了。现在除了有店铺做幌子的暗哨,其余在外头蹲点的都撤了吧。”
陆缨护短,爱惜手下,不会贪功而不顾手下人死活。
汪大夏照办,把手下召回修整。但是他本人并没有退出,去了正阳门外一条街,专门批发零售眼纱的铺子里进了一批货,扮作货郎,还租了一个独轮车,打起一个眼纱的幌棋,专门卖眼纱,每日推车独轮车,在晋王府的房产田庄等地转悠,守株待兔。
原因也很简单:路人只有在购买新眼纱的时候,才会主动解开旧眼纱,试戴新眼纱,这样货郎汪大夏就能看清楚客人的相貌。
这是个笨办法,几乎完全靠撞大运。但是汪大夏担心魏采薇安全,一心想早日把绑架她的凶手找到,被动的等待下雪天不是他的做事风格。
外头风沙大,他在上面戴着眼纱,鼻梁上还蒙着面衣,几乎把整张脸都蒙起来,头发包裹着黑色头巾,早上出去的时候头巾是黑色的,晚上回来的时候,头巾都变成灰白色,至少能抖出二两灰尘来。
并且汪大夏每天都从汪府下人进出的后门偷偷遛进来,还要陆缨保密,不准告诉魏采薇,怕她担心、阻止他用守株待兔的笨办法。
汪大夏每次都是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才去见魏采薇等人。
这下使得陆缨对汪大夏的看法大有改观,对陆炳说道:“我一直以为他只晓得投机取巧、油嘴滑舌,没想到他还肯下一番苦功夫。我还是小瞧他了。”
陆炳却对此有相反的看法,“此事完全可以交给手下去做,他却要身体力行,所谓慈不掌兵,他将来可能会是个优秀的探子,但不适合当杀伐决断的大官或者将领。他在锦衣卫快半年了,但他的心居然比我初见他的时候要柔软。”
“我锦衣卫的名声在京城几乎可以止儿啼,当初他以北城四害的纨绔衙内名声加入锦衣卫,现在却变成了有同情心、关心别人的好人,锦衣卫居然把一个黑炭般的纨绔洗白了。”
陆炳能够有今天的地位,绝对不是一个仁慈的人,凭着智慧和手段,在灰暗的边界里游走,亦正亦邪,好事坏事都做过。他最初以为汪大夏是同类人,所以悉心培养他,可是他好像看错了,或许受到了陆缨的影响,汪大夏越来越仁慈。
其实陆炳并没有看错。上一世的汪大夏历经磨砺,的确成为了另一个陆炳,杀伐决断,当了令人闻风丧胆的东厂厂公,在灰色地带游走,最后还能带着妻子魏采薇全身而退,得以善终。
这一世,魏采薇不仅保住了汪大夏的根,还改变了他的性格,让他在十四岁之后,依然是个眼神清澈的少年。
陆缨坚持自己的想法,“仁慈不是弱点。什么慈不掌兵,都是老掉牙的说法。一个人拿起武器,苦练武艺,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保护想要保护的东西,小到保护一个人,大到保护一个国家,对自己人仁慈有什么错?我觉得汪大夏比以前好。”
陆炳叹道:“我还想着好好培养他,给他把路铺平了,将来他能接替我的位置。有他当保护伞,你,还有整个陆家的日子都能好过一些,现在的汪大夏已经不是最好人选了。”
陆缨说道:“如果要坐在这位置就要变得冷漠无情,无视手下人死活,还不如不当。”
陆炳说道:“荣耀背后本来就是孤独,你外冷内热,即使是个男孩子,也无法继承我的位置。”
“哼,顽固,我才不稀罕。”陆缨拂袖而去。
汪大夏在宵禁之后回到汪府,用了五桶热水,才把身上的尘土洗干净,他擦干头发,陆缨来了。
陆缨刚刚和父亲争执,心下不快,隔着门听见汪大夏的咳嗽声,敲了敲门,“我给你带了清肺的汤药。”
汪大夏开门,陆缨和沙尘一起进来了,汪大夏猛咳起来。
陆缨立刻关门,将食盒放在案几上,拿出一壶药,“吸了一天尘霾,赶紧喝了它。”
汪大夏对着壶嘴咕噜噜喝药,觉得从咽喉到肺一片清凉,不咳了,说道:“也不是一无所获,我今天生意不错,卖了五十几片眼纱,我将来要是不干锦衣卫了,还能当货郎养活家人。”
汪大夏强打精神,苦中作乐,还问陆缨,“魏大夫今天身体如何?要她千万别出门,满嘴风沙,太呛人了。”
陆缨说道:“今天宫里派人来接,尚贵人征召她进宫,还没回来,看来被尚贵人留住了。”
“尚贵人?”汪大夏惊道:“和我一起玩烟花的那丫头这么快就升了贵人?”
陆缨警告他,“尚贵人正得宠。皇上本就喜怒无常,要是皇上知道你和她孤男寡女,单独相处玩烟花,你轻则被贬,重则被杀。”
汪大夏说道:“我有分寸,也就和陆统领私下说一说。”
次日,汪大夏又扮作货郎、顶着风沙出去卖眼纱。尚贵人派人将魏采薇送回汪府,采薇刚刚进屋,摘下眼纱,裕王府的管事嬷嬷来请,说裕王妃请她去王府问诊。
明明是裕王妃来请她,魏采薇头一个想到的却是在裕王府当侍妾的李九宝过的如何了。
这次进宫,魏采薇和陈经纪见过面,还把他介绍给了后宫新宠尚贵人,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要尚青岚圣宠不衰,陈经纪就能比内书堂其他学员升得快,前途似锦。
就像当年她提携汪大夏一样,从寂寂无名的小人物,立刻成为宫廷红人。
只有陈经纪早日变得强大,才能和李九宝互相守望。否则,他们两个就是无根浮萍,处处都身不由己,只能随波逐流。
采薇换了一片干净的眼纱戴上,口鼻还蒙上面衣防尘,登上了裕王府的马车。
作者有话要说: “短短一尺娟,占断长安色。如何眼底人,对面不相识”是明朝后七子之一王世贞写的。
眼纱,眼罩,眼衣,都是一种东西,叫法不同。金瓶梅里,西门庆每次去外头偷腥,几乎都会戴眼纱,除了骑马时防尘,还有掩盖面容的作用。
面衣,脸衣,都是口罩的意思,明朝版画里,宴请嘉宾时,端茶送水的小厮经常会戴上面衣遮掩口鼻,保持食物清洁。
第132章 借钱
由于上一次被绑架的经历, 魏采薇杯弓蛇影,留了个心眼,哪怕是裕王府的人拿着裕王妃的帖子来接, 她也要陆府的管家派出了一队侍卫跟车。
见惯了紫禁城的金碧辉煌, 裕王府的破败简直不像个亲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