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的夫人又软又甜_分卷阅读_10
  卢鸿朝沈纵行了一礼:“两年未见,怀安如今愈发沉稳了。”
  怀安是沈纵的字,许久未听人如此唤他了。沈纵待卢鸿比一般人亲厚,私下里卢鸿都是直接唤他字的。
  沈纵客气地回道:“将军也愈发健旺了。”
  卢鸿笑着遥遥头:“唉,老了老了,哪还像当年那般意气风发,别提了。”
  “许久未见,不如去我府上小酌几杯。老头我去了江南两年,倒想跟你唠唠这两年在江南一带碰到的奇闻异事。”卢鸿笑着问,“你可愿意赏脸?”
  沈纵思索片刻,点头答应。卢鸿不是个贪图享乐的人,今日找他去府里,必是有要事相商。
  到了镇国大将军府,卢鸿特意准备了从越州带来的上品黄酒和一桌子江南特色小点邀沈纵品尝。
  卢鸿先是说了几件自己在南方见到的趣闻,紧接着话题慢慢深入,从江南人的衣食住行谈到江南百姓的生活近况。
  谈得差不多了,卢鸿话题一转,开始谈及江南匪寇横行一事。
  “匪寇之患由来已久。江南多雨,到了雨季易起水患,冲毁稻田和屋舍,弄得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每每洪水过后引发时疫更是令百姓苦不堪言。民不聊生,百姓没了生计,久而久之便生出了流匪,专靠打家劫舍为生。自宣德帝登基后,派护国侯前往南方镇压流匪,十几年前越州城一战,大灭匪寇。又大兴水利,派人重建堤坝,拨大量款项赈灾,总算是还了江南百姓一片净土。”
  “只可惜,当年那一战,虽然大灭匪寇。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年大战,有个匪寇头目死里逃生,蛰伏几年后,重出江湖,占山为王,自称‘勇义会’,逐渐扩大自己势力范围,如今已大有当年之势。”
  沈纵轻抿着唇不发一言,卢鸿继续道:“此事我已上报陛下,陛下的意思是想避战,改为招安,将这群流匪笼络成自己人。我知陛下是体谅百姓战后不久,才刚重建家园,若是再此开战,民耗太过。然我驻守南方两年,亲眼看着这群匪寇像一颗寄生在江南的毒瘤,不断压榨着百姓,强抢民女、收保护费无恶不作。这群匪寇野性难驯,怕是难以招安。朝廷唯唯诺诺的态度,只会增加他们的气焰。”
  沈纵顺势问:“那依将军看,该如何是好?”
  卢鸿接话道:“依老夫之见,若要釜底抽薪,该出兵灭了这群匪寇,一来绝了这祸患,二来有利于朝廷树立威信。敲山震虎,起到警醒作用,告诉所有人朝廷不是好惹的。”
  卢鸿饮下一碗黄酒,越说越义愤填膺,大有现在就想带兵攻上去的气势。
  沈纵知道卢鸿是个直肠子,他这么说是真心为了百姓和朝廷考虑。然而正如卢鸿所说,他的皇帝侄儿对此事也有自己的一番考量。
  南方匪寇乃是大患,必除之。招安没什么震慑力,打仗又太过冒进。沈纵一贯谨慎,没有当场表态,只回复卢鸿说会细细考量其中利弊,敦促陛下做出最有利的决断。
  卢鸿也知想要调兵剿匪并非他三言两语就能成的,今日他该说的也已经说了,摄政王既已说会做出最有利的决断,他也不再多说什么。
  于是笑着换了话题:“你看说着说着菜都凉了。这些江南小点都是我特意请江南厨子备的,口味地道,平日在京城可不大能见到,怀安你尝尝。”
  沈纵看了眼桌上的江南小点,大多都是甜甜糯糯的糕点,他是一向不喜食甜的,不过明芙曾在越州呆过好些年,很喜欢这些甜软的点心。
  “阿爹真是的,您忘了王爷不喜食甜这事了?这满桌子的甜食摆给谁看呢?”
  珠帘后传来娇俏的女声,卢梦云自门外跨入前厅,朝沈纵和卢鸿行了一礼。
  卢鸿见女儿进来脸上笑着,嘴里却略带责备的语气道:“你怎么过来了?”
  卢梦云:“有贵客到访,女儿自是要来拜见的。”
  卢鸿在一旁向沈纵介绍道:“这是小女梦云,小时候你们还曾一起练过武,不知你还记不记得?”
  沈纵想了想,似乎从前的确有那么回事,不过当年一起练武的人,除了他以外还有好些贵族子弟,这么多年过去,有些不重要的人和事,他也记得不是很清楚。
  出于礼貌,沈纵答了句:“有些印象。”
  “王爷从小天之骄子、人中龙凤。臣女能被王爷记得是臣女的福分。”卢梦云抿唇笑笑,望向沈纵的眼里似有深意,举起酒壶走到沈纵身旁,“臣女为王爷斟酒。”
  沈纵回绝:“不必。”
  天色渐暗,沈纵与卢鸿已无别的要事相商,便不打算在此多留,向卢鸿告辞后,便欲离去。
  卢梦云挽留:“王爷难得光临府上,不如用完晚膳再走?”
  卢鸿也道:“是啊,你难得过来,何不多呆一会儿?若是江南小点不合你口味,我命厨房重新再准备新的吃食,今晚你我不醉不归,可好?”
  沈纵婉拒了,他现在可醉不得,若是回府时醉得不省人事,岂不是让明芙有机可趁,对他为所欲为。更何况,他今日出门前答应明芙要早些归家,若是回去晚了,怕是明芙要哭闹。
  沈纵也不知怎么的,鬼使神差便道:“家有悍妻,不敢晚归。”
  闻言,卢梦云脸色几不可察地沉了沉。
  沈纵说完便抬脚走人,可刚出门口没多久,他又折了回来。
  卢鸿奇怪:“怀安你怎么又回来了?”
  沈纵指了指桌上的江南小点:“这些点心,可否容我带回去一些?”
  只是些点心,卢鸿十分大方地让沈纵随便拿。
  卢梦云笑问:“王爷何时喜欢上用甜食了?”
  “我不喜欢。”沈纵道,“但家中有人十分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摄政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支持光盘行动,弘扬正能量从我做起!!!
  qaq小阿芙就是在十几年前被丢在越州滴。
  这段和女主身世有那么点关联,不过也不用细看,想看甜甜直接跳就成啦。
  木有什么大阴谋啦,是个简单的故事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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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她好甜
  沈纵回到王府,不见明芙出来迎他,上扬的嘴角往下撇了撇。询问之下才知道明芙一整天都躲在藏书阁里没出来。
  沈纵把一大食盒江南小点交给厨房热着,去藏书阁找她。
  藏书阁位于王府后院深处,平日很少有人进出,环境幽静。
  沈纵推门进去的时候,里头一片安静。他叫了几声明芙没有回应,走到里侧,看见明芙趴在书案上睡着了。
  明芙头倒在一堆宣纸里,手上握着笔,笔尖有墨汁溢出,沿着纸张沾在明芙侧脸上,把她染成了一张小花脸。
  藏书阁的窗子大开着,沈纵看着睡着的明芙,摇了摇头,走过去关窗。
  睡觉窗户开那么大,也不怕着凉。
  沈纵无意吵醒明芙,脱下外衫罩在明芙身上。
  正欲离去,见有好些纸方才被风吹在了地上,便顺手帮明芙把纸捡了起来。捡的时候不经意瞄到纸上的内容,不由一怔。
  纸上歪歪扭扭写满了他的名字。
  “夫君?你回来了。”明芙幽幽醒转,醒来第一眼就能看见夫君,真好。
  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忽然发现夫君手里好像拿着什么,定睛一看是她写的丑字,起床气来了,鼓着发红的脸,把沈纵手里的纸抢了过来。低头气鼓鼓道:“不许看!”
  “已经看了。”沈纵道,“你在学写字?”
  明芙捂着脸点点头:“我忘了怎么写字了,连夫君的名字也写不好。”
  她来京城前认识的字很少,但是失忆前几年她好像很用心学过字,识了不少字,之前住的房间里摆着一整箱子她练过的字帖。
  可是现在她的脑袋受伤了,有些字她还记得,有些记忆就很模糊了。
  沈纵看着纸上虽然不怎么好看,但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写的字,抿了抿唇道:“我教你。”
  明芙一喜,吧唧一口亲在沈纵脸颊上:“多谢夫君,阿芙一定好好学。”
  明芙欢欢喜喜地拿起笔和纸,甜甜地说:“那我们开始吧。”
  沈纵摇了摇头,敲了敲明芙拿笔杆的手:“错了,笔不是这么拿的。”
  明芙红了红脸低头:“那要怎么拿才对?”
  沈纵看着明芙被墨汁染脏的小花脸,轻叹了口气,握住明芙的右手,手把手矫正她的姿势。
  “我不是故意不会写字的。”明芙低头道。
  沈纵:“嗯?”什么叫不是故意不会写字?
  明芙:“我小的时候很想读书识字,偷偷跑去书院听墙角。可是书院管事的王婶嫌我脏,又没钱交束修,总拿扫把赶我,不让我听墙角。”
  其实何止拿扫把赶她,每回她去书院,王婶都变着法骂她——
  “阴沟里脏泥鳅,别脏了这的地。”
  “不要脸的小贱蹄,一天天就知道偷偷摸摸。”
  “没人要的死野种,滚远点。”
  ……
  不过她才不是受气包,王婶辱骂她,回头她便拿土球把王婶砸了个满脸灰!
  明芙接着道:“后来我替人做小工攒够钱了,去书院求夫子留我读书。可是夫子嫌我是女孩子,不肯收我。”
  沈纵:“所以你没读成书?”
  “才不呢!”明芙弯弯的眉毛一皱,“凭什么女孩子就不能念书?”
  沈纵:“迂腐,念书不分男女。”
  “夫君说得对。”明芙嘿嘿一笑,看着沈纵的眼里有星星,“我哪是他们赶一赶就放弃的。我趁着王婶和夫子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进书院学,可是这样根本学不了几个字。夫子他们上课的内容越来越深,我就听不懂了。后来遇上饥荒,书院倒了,我就没机会学了。再后来饥荒过去,乡里重新修了书院,可是书院的门换成了铁大门,我就再也溜不进去了……”
  也许是提到了从前的遗憾,明芙眼睛不知不觉掉了一滴眼泪在宣纸上,原本留在脸上的墨汁被眼泪冲淡了一些。
  沈纵心里没来由地一慌,赶紧用手揩去明芙脸上的水珠:“别哭了,往后你想学什么,我教你便是。”
  明芙擦着小花脸,破涕为笑。
  沈纵从前他只知晓明芙幼年在越州走失过一段日子,是长大后才被接回护国侯府。这是他第一次听明芙提起自己过去的事。
  “原来你从前过得很辛苦。”
  明芙垂下眼眸:“其实也还好。”都是过去的事了。
  沈纵觉得成亲三年他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明芙,看着娇小柔弱,很爱哭,却韧劲十足。碰到想要的东西就会拼命努力主动争取。
  比如,现在明芙想要他。每日每夜不停地纠缠他……
  这种被人想要的感觉,十分微妙。很别扭又有那么点……开心?心里隐隐有些躁动。
  明芙写的字不好看,与她写字姿势不对有很大关系。沈纵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把她的姿势纠正过来。
  见天色不早了,沈纵道:“今日先学到这,回头你记得多练习巩固。”
  明芙听话地应了声“好”,仰头望向沈纵的眼里满是倾慕,心里喜滋滋地想,夫君答应教她识字,那以后岂不是又可以学字,又可以和夫君多呆在一起。多呆在一起,就会忍不住做些这样那样的事,明芙小脸一红,觉得离他们孩子出生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