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不论是刘学英还是祝清晨,都愣住了。
  刘学英忙道:“这不是昨儿才来北京吗?你也不带人四处逛逛,怎么就要走了?”
  薛定看也没看祝清晨,只对刘学英说:“她有要紧事找我,昨晚已经解决了。大过年的,家家户户都要团聚,我也不多留她。”
  顿了顿,他补充了一句,“昨晚她来得仓促,外面又下着大雪,不方便出门找酒店,所以让她在家里住了一晚。”
  几句话,把两人的关系陡然间撇清。
  刘学英愣住了,看看祝清晨,再看看儿子,忽然间一头雾水。
  难不成,真是她搞错了?
  而最讶异的,当属祝清晨。
  她手持筷子望着一眼都不瞧她的薛定,试图搞清楚眼下是什么状况。
  若说他不愿这么快在母亲面前坦白两人的关系,大可说她是朋友,可他连朋友这层关系都省略了,只说她找他有要紧事。如今“要紧事”解决了,竟要送她去机场?
  薛定不是唐突之人,两人关系未曾确定,是不会急吼吼将她以女友身份介绍给家人的——这一点,祝清晨心知肚明。
  可此刻的薛定急于撇清两人的关系,仿佛昨夜种种不过是她一场大梦。
  这是祝清晨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
  她看着他冷静的眉眼,一颗心渐渐沉了下去,搁下筷子,站起身来。
  所有的少女情怀刹那间冻结成冰。
  “我去洗漱。”她与他擦肩而过,声音里持续一夜的娇俏欢愉终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二十六年来从头到脚时刻武装到位的铠甲——遇见薛定后,她时时忘了穿上它,昨夜更是完全卸下。
  但这一刻,她又变成了那个女战士。
  *
  北京的风雪悉数留在了昨夜,一轮红日冉冉东升,将白茫茫的大地也照得辉煌灿烂。
  祝清晨与刘学英礼貌道别,跟在薛定身后踏出了大院。
  脚下的积雪已有了初融的迹象。
  她下意识回头,想从那一地苍白里找出昨夜的雪人,可到底什么也没找着。抬头再看眼前的背影,男人一如既往挺拔修长,却又仿佛和昨夜全然不同了。
  他头也不回带她往胡同尽头走,她却停在那颗梧桐树下。
  “薛定。”她叫他。
  男人脚步一顿,停了下来,终于回头对上她的视线。
  她看着他仿佛结了冰似的表情,还有眼中那再也叫人看不透的情绪,慢慢地攥紧了手,“发生什么事了?”
  “……”
  “你后悔了,是不是?”
  覆着积雪的梧桐树下,她还穿昨夜来时的白色大衣,头发松松的挽在脑后,素面朝天。眉是一如既往的浓而整齐,眼珠漆黑透亮,皮肤白得近乎半透明。
  她从来都不爱化妆,但五官生得漂亮,有姜瑜的漂亮,却又比那种脆弱的美丽多了几分固执与顽强。这让她不只是秀丽,还有一种英气。
  不同于昨日的,是她面上没了笑意,双手攥得紧紧的,垂在身侧,神情里有难以掩饰的紧张和焦虑。
  他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在怕什么。
  然而薛定看她片刻,点头。
  “是。”
  他听见自己冷漠而坚决地,说出了她最害怕听见的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  .
  基本上低潮章节要结束了,接下来的半本书,又名《千里追夫、驯夫、睡夫记》。
  反正就是天雷勾地火,战地搞事情。
  来,划一下重点——【搞】字是重点。
  来来来,100只小红包,流氓速速出水!=v=
  皮带:老夫终于要重出江湖了,老泪纵横嘤嘤嘤!!!
  第37章 逃兵
  第三十七章
  日光烈烈,积雪融融。
  清晨时分, 天地间一片亮堂。
  祝清晨立于胡同里, 抬眼望着周身都凛冽起来的薛定,心里宛如钝刀子割肉。
  他的眼神再不复昨夜的清洌温柔, 浑身上下散发着显而易见的疏离与冷漠。
  他说他后悔了。
  祝清晨攥着手心, 固执地仰头看着他,“那昨晚算什么?”
  不待他答话,她又哈哈笑了两声,“你可别告诉我一杯螺丝刀就把你喝醉了, 所以酒后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