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民国当首富 第6节
所以以前,柳氏完全没有发现女儿不喜欢出门也不爱走动有什么奇怪。
可现在不同了,这里是酒店不是老家的唐家大院儿。即便是自己,呆在屋子里,时间一长也受不了。
以前虽然出门少,可事情多啊,每天总能找到事情做。
唐豆蔻可不一样,她是一个人呆着,不出门,不走动,什么都不做,每天萎靡不振的,跟霜打了的茄子一样连话都懒得说。
柳氏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要是不想办法,她能在这里住上一辈子。
“酒店住的再好,也太花钱了。你要是不想回去,咱们买间屋子,自己煮饭吃,吃的可口,花费还少。”
这两个月的生活,完全颠覆了柳氏的认知。
她这才发现,只要有钱,就什么都能够办到。
虽然一开始不习惯,可时间久了,却发这样挺好。
不用一大早起来操心灶上做什么饭,不用天没亮就去给婆婆站规矩请安。不用伺候婆婆吃了饭自己只能喝冷汤。
在这里,吃饭有人管,到时候就送来了,屋子不用自己打扫,一声招呼有人专门收拾。
高床软枕每天睡到自然醒,不用挨骂没人给自己摆脸色。
如果不是坐吃山空而且还不知道能吃多久的话,这种日子简直跟神仙没什么两样。
但是女儿身上到底有多少钱,柳氏是真的心里没数也问不出来。
一个月前,她就和唐豆蔻闹过了。那会儿她心慌气短每天都着急想回老家去。因为算来算去,差不多丈夫的婚期已经到了。她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去破坏丈夫的婚事。可不论她怎么折腾,女儿就是不肯离开上海。
见自己一心想回老家,她甚至掏钱请了人来,把人家儿女扣在手里,出了一大笔钱让人送她们回去。
柳氏当时人都快到火车站了,想想来想去还是胆怯,又跑了回来。
她太害怕了。
怕在车上又遇到贼人,怕回去之后人微言轻,根本不能阻止丈夫迎娶新人。怕自己一无所有被赶出家门无依无靠,更怕身无分文,根本等不到儿子们回来撑腰。
所以最后,她哭着嚎着,又回到了酒店。
唐豆蔻倒是没有说她什么,只依旧让她住在隔壁,好吃好喝地养着,但除此之外,也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没有给过她零花钱,没有想过要帮她回去求父亲不要抛弃她们。
她就像个冷血无情的人,每天无所事事地在酒店地待着,除了睡觉就是吃饭以及发呆。
柳氏伤心了半个月,也就好了。发现不管自己怎么想怎么做,女儿都没有特别的反应,也就闹不起来了。
自然,她也问过她哪里来的那么多钱,这两个月的花费,恐怕有一两千了,可唐豆蔻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每次一问,她都说是私房钱,可柳氏清楚,丈夫从来不管她,自己这个亲妈,更是没有给过她一分钱。
唯一可能给过她钱的,就只有儿子们了。可他们人在国外,又还在读书,花费本来就大,要是再分出一部分钱给妹妹,他们在外面的日子得多紧巴?
又想到儿子们给妹妹这么多钱,却没有给过自己,顶多回来了后买几样礼物送给她,柳氏就心里不舒服。
可不舒服也没办法,钱不在自己身上,她就说不上话。
柳氏想来想去,一边吃儿子们的醋,一边又不得不哄着女儿,让她省着点儿花钱,不要把儿子们的好意全部都霍霍光了。
唐豆蔻可不管她心里怎么想,她就觉得住在酒店挺好,她完全可以在这里住到天荒地老。
不过再可以住在酒店,也耐不住柳氏每天见了面儿就唠叨。
她已经决定不回老家去了回去也没用,丈夫铁定已经结婚了。
既然要留在上海,唐豆蔻总不能强迫她们和自己一样永远住酒店。于是拖延了好几天之后,她终于决定出去走走,看看能不能给柳氏买个房子住。
那天的天气很晴朗,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一觉睡到中午的唐豆蔻睡眼惺忪地起床了。因为要出门,难得打扮了一下,给自己穿上一套米白色的时装,脚上是买回来就没有穿过的红色儿童款小皮鞋她才十四岁,个子不高脚也小。
而后带着一身新旗袍的柳氏和朱婆婆出门。
路过大厅的时候,经理正领着新入住的客人准备上楼。
唐豆蔻看了眼迎面走来的打扮时髦的女客们,看了一眼柳氏,忍不住问了一句:“听说这里的医院可以放脚,你要不要去把小脚放开算了?”
柳氏吓了一跳,假装不在意地看了一眼对面的时髦女性,心里不大乐意。
“你懂什么,我这脚可缠得好,正儿八经的三寸金莲,一寸也不多一寸也不少。”柳氏稍显得意:“那时候想给你裹你还不干,有这一双小脚,往后说起亲事来,也能说上一户好人家。”
“你高兴就好。”唐豆蔻漫不经心地说:“但那位安洁女士,我听说是新式女性,仿佛没有裹脚。”
柳氏脸上一白,再也不说话了。
唐豆蔻没管她怎么想,手揣在兜径直往出走。
出了酒店,三人漫无目的地到处逛,她们虽然在酒店住了两个月了,可对附近的一切都不熟。
就算是要买房子,也不是一下子就能买下的,唐豆蔻决定先熟悉一下各处的环境,尤其是到相对安全的租界走走。
柳氏和朱婆婆自然没有意见,三人不仅到处逛了逛,还找了个地方吃了饭。
到了外面,柳氏才终于发现,就算是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不是所有人都过着奢侈的生活,还是普通人居多。
唐豆蔻没观察来往的行人,想着买房子还是得找中介带着逛才行。
于是看见前面有个报刊亭,就走了过去。然后,在报停外的小黑板上,她看见了一张电影海报,那海报并不奇异,只是上面有着一张她前世见过的脸。
第10章
段匪兰,内地娱乐圈最著名的影视歌坛双栖艺人之一。
他少年天才,年少成名。十五岁以男团身份出道,凭借着一张完美的建模脸一炮而红,吸引粉丝无数。
当然了,对唐豆蔻来说,这一切都不是最重要的,最终要的是另外一个身份,她是唐豆蔻的爱豆。
唐豆蔻粉了他十几年,就算是历经生死换了一个世界,只要看到任何与他有关的事物,她依然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猛烈的跳动。
温热的鲜血流入四肢百骸,让她忽然有了一种重新存活了的感觉。
就像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年幼的她一个人坐在空旷的别墅客厅里,窗外电闪雷鸣。父母不在家,保姆也走了,所有的灯都开着,还打开了电视的声音。
但,世界还是那么的空旷,好像整个宇宙中,就只剩下了她自己。
已经想不起当时自己几岁了,唐豆蔻只记得她被轰隆的雷鸣声吓得瑟瑟发抖。
父亲的的电话打不通,母亲在照顾她和情人生下的新的小孩,保姆推脱回不来,让她好好休息。
抱着电话在沙发上缩了几个小时的她,那天特别需要一个人陪着,于是她鬼使神差地,照着电视屏幕上的号码拨通了一个电话。
那是一个选秀比赛,比赛中有一个环节,是请观众和网民们为自己喜欢的新人投票。
当天获胜的前三名,可以随意接通一听电话,和自己的支持者连线。
唐豆蔻当时,就是机缘巧合地拨通了那个电话,然后又机缘巧合地被接通了那个电话。
被窗外的电闪雷鸣吓到的唐豆蔻,一听见电话那边有人接听了,马上抱着手机哭了起来。
接电话的少年很温柔,问她为什么哭,她说她很害怕,外面的雷声很吓人。
少年安慰她,还告诉她害怕就躲在被子里不要出来,就不会害怕了。
因为是节目环节,所以那一通电话时间很短,只有一分钟不到时间。但在节目结束之后,唐豆蔻又接到了少年的电话。他记住了号吗,大概是听出她年纪小,也猜到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所以不放心地打了电话过来安慰她。
那个晚上,陌生的少年在电话里安慰唐豆蔻,给她唱了歌讲了美人鱼的童话故事,哄着她睡着了。从那以后,她就爱上了那个人,知道他是一个偶像,于是就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追星族。
段匪兰的歌声和身影,陪伴唐豆蔻走过了她荒凉又寂寥的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到后来,她有了自己的公司和人脉,又以粉丝和投资人的身份,参与了他最艰难的那段人生。
对唐豆蔻来说,爱豆就是她坚定的信仰,是光和热,是她生命中最重要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所以重生,对很多人来说或许是一件幸运的事,但在唐豆蔻这里,却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因为给与她身为人类情感和人格的那个人没有在这里,这个世界便空旷又荒芜,寂静得像一座时间荒岛。
找不到活着的兴趣,也无所谓要不要死去。
可是现在,她却在一张小小的海报上,看到了爱豆的脸。
当然报纸上有这张脸的人的名字叫尊斐然而不是段匪兰,但唐豆蔻还是知道,这个尊斐然与爱豆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因为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自己现在是在一本书里。
那是一本名人传记小说,小说的作者是民国时期最著名的美女作家的后人。
她以华丽的笔触描写了自己太祖奶奶的个人生平。
那宛如万人迷玛丽苏一般的感情经历以及众星捧月的传奇生活,很是吸引了一大批读者的惊叹和追捧。
而在书里面,作者同样也杜撰了一些原本并不存在的人物,尊斐然就是其中之一。
那作者这么做的原因,不过是为了蹭她爱豆的热度而已。书中的尊斐然是作者的太祖奶奶,也就是女主角的爱慕者之一。而作者曾经在公开场合当众说过,尊斐然是以段匪兰为原型写的。
为此她还画了尊斐然的肖像画,画中的模样,与海报上的一模一样。
当时唐豆蔻是非常生气的,但她是全民皆知的段匪兰超级铁粉,为了不给爱豆招黑,所以只能忍了。
却没有想到,自己会穿越到了那本让她咬牙切齿好久的书里。
爱豆的长相成了原型不说,自己还成了一个炮灰。
是的,唐豆蔻两年来一直没有注意。因为在乡下小地方,身为儿女,是不能询问更不能称呼自己的父亲的名字的。
所以她即便知道自己的两个哥哥一个叫唐少宣一个叫唐少虞,却也始终没有把他们和女主的爱慕者之一唐怀安联系起来。
因为家里都叫他唐三爷,或者三叔或者父亲,总之,没有人直呼姓名。
身为儿女,是更不能向人打听父母的名字的。因为被当面叫父母的名字,等同于当面骂人(唐豆蔻是真的很不懂这个逻辑。)
至于柳氏,那就更不用说了,柳氏就叫柳氏,根本没名字。
就连唐豆蔻,别人也只叫她七丫头或者七姑娘,根本没有人给她正式起个名字。
唐豆蔻这个名字,还是她前世爹妈给起的。这一世的名字,两个哥哥倒是帮她想过,但他们是两个人,一人起了一个,相互说服不了对方。而名字的本人当时年纪小又没有恢复记忆,根本决定不了。
于是起名的事儿,就这么耽搁下来了。
在小说中,唐怀安的原配柳氏带着女儿去上海投奔亲戚,最后一去不回,再也没有了踪迹。
这成了他与两个儿子产生隔阂甚至仇恨的最大原因。
据考据说,民国时期的著名文学家唐怀安的确与两个儿子不和。他们在世的时候时常出言诋毁自己的父亲,更是为了和安洁女士作对,想方设法污蔑她。直到他们相继死亡,一切才成为过去。
可现在不同了,这里是酒店不是老家的唐家大院儿。即便是自己,呆在屋子里,时间一长也受不了。
以前虽然出门少,可事情多啊,每天总能找到事情做。
唐豆蔻可不一样,她是一个人呆着,不出门,不走动,什么都不做,每天萎靡不振的,跟霜打了的茄子一样连话都懒得说。
柳氏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要是不想办法,她能在这里住上一辈子。
“酒店住的再好,也太花钱了。你要是不想回去,咱们买间屋子,自己煮饭吃,吃的可口,花费还少。”
这两个月的生活,完全颠覆了柳氏的认知。
她这才发现,只要有钱,就什么都能够办到。
虽然一开始不习惯,可时间久了,却发这样挺好。
不用一大早起来操心灶上做什么饭,不用天没亮就去给婆婆站规矩请安。不用伺候婆婆吃了饭自己只能喝冷汤。
在这里,吃饭有人管,到时候就送来了,屋子不用自己打扫,一声招呼有人专门收拾。
高床软枕每天睡到自然醒,不用挨骂没人给自己摆脸色。
如果不是坐吃山空而且还不知道能吃多久的话,这种日子简直跟神仙没什么两样。
但是女儿身上到底有多少钱,柳氏是真的心里没数也问不出来。
一个月前,她就和唐豆蔻闹过了。那会儿她心慌气短每天都着急想回老家去。因为算来算去,差不多丈夫的婚期已经到了。她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去破坏丈夫的婚事。可不论她怎么折腾,女儿就是不肯离开上海。
见自己一心想回老家,她甚至掏钱请了人来,把人家儿女扣在手里,出了一大笔钱让人送她们回去。
柳氏当时人都快到火车站了,想想来想去还是胆怯,又跑了回来。
她太害怕了。
怕在车上又遇到贼人,怕回去之后人微言轻,根本不能阻止丈夫迎娶新人。怕自己一无所有被赶出家门无依无靠,更怕身无分文,根本等不到儿子们回来撑腰。
所以最后,她哭着嚎着,又回到了酒店。
唐豆蔻倒是没有说她什么,只依旧让她住在隔壁,好吃好喝地养着,但除此之外,也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没有给过她零花钱,没有想过要帮她回去求父亲不要抛弃她们。
她就像个冷血无情的人,每天无所事事地在酒店地待着,除了睡觉就是吃饭以及发呆。
柳氏伤心了半个月,也就好了。发现不管自己怎么想怎么做,女儿都没有特别的反应,也就闹不起来了。
自然,她也问过她哪里来的那么多钱,这两个月的花费,恐怕有一两千了,可唐豆蔻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每次一问,她都说是私房钱,可柳氏清楚,丈夫从来不管她,自己这个亲妈,更是没有给过她一分钱。
唯一可能给过她钱的,就只有儿子们了。可他们人在国外,又还在读书,花费本来就大,要是再分出一部分钱给妹妹,他们在外面的日子得多紧巴?
又想到儿子们给妹妹这么多钱,却没有给过自己,顶多回来了后买几样礼物送给她,柳氏就心里不舒服。
可不舒服也没办法,钱不在自己身上,她就说不上话。
柳氏想来想去,一边吃儿子们的醋,一边又不得不哄着女儿,让她省着点儿花钱,不要把儿子们的好意全部都霍霍光了。
唐豆蔻可不管她心里怎么想,她就觉得住在酒店挺好,她完全可以在这里住到天荒地老。
不过再可以住在酒店,也耐不住柳氏每天见了面儿就唠叨。
她已经决定不回老家去了回去也没用,丈夫铁定已经结婚了。
既然要留在上海,唐豆蔻总不能强迫她们和自己一样永远住酒店。于是拖延了好几天之后,她终于决定出去走走,看看能不能给柳氏买个房子住。
那天的天气很晴朗,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一觉睡到中午的唐豆蔻睡眼惺忪地起床了。因为要出门,难得打扮了一下,给自己穿上一套米白色的时装,脚上是买回来就没有穿过的红色儿童款小皮鞋她才十四岁,个子不高脚也小。
而后带着一身新旗袍的柳氏和朱婆婆出门。
路过大厅的时候,经理正领着新入住的客人准备上楼。
唐豆蔻看了眼迎面走来的打扮时髦的女客们,看了一眼柳氏,忍不住问了一句:“听说这里的医院可以放脚,你要不要去把小脚放开算了?”
柳氏吓了一跳,假装不在意地看了一眼对面的时髦女性,心里不大乐意。
“你懂什么,我这脚可缠得好,正儿八经的三寸金莲,一寸也不多一寸也不少。”柳氏稍显得意:“那时候想给你裹你还不干,有这一双小脚,往后说起亲事来,也能说上一户好人家。”
“你高兴就好。”唐豆蔻漫不经心地说:“但那位安洁女士,我听说是新式女性,仿佛没有裹脚。”
柳氏脸上一白,再也不说话了。
唐豆蔻没管她怎么想,手揣在兜径直往出走。
出了酒店,三人漫无目的地到处逛,她们虽然在酒店住了两个月了,可对附近的一切都不熟。
就算是要买房子,也不是一下子就能买下的,唐豆蔻决定先熟悉一下各处的环境,尤其是到相对安全的租界走走。
柳氏和朱婆婆自然没有意见,三人不仅到处逛了逛,还找了个地方吃了饭。
到了外面,柳氏才终于发现,就算是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不是所有人都过着奢侈的生活,还是普通人居多。
唐豆蔻没观察来往的行人,想着买房子还是得找中介带着逛才行。
于是看见前面有个报刊亭,就走了过去。然后,在报停外的小黑板上,她看见了一张电影海报,那海报并不奇异,只是上面有着一张她前世见过的脸。
第10章
段匪兰,内地娱乐圈最著名的影视歌坛双栖艺人之一。
他少年天才,年少成名。十五岁以男团身份出道,凭借着一张完美的建模脸一炮而红,吸引粉丝无数。
当然了,对唐豆蔻来说,这一切都不是最重要的,最终要的是另外一个身份,她是唐豆蔻的爱豆。
唐豆蔻粉了他十几年,就算是历经生死换了一个世界,只要看到任何与他有关的事物,她依然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猛烈的跳动。
温热的鲜血流入四肢百骸,让她忽然有了一种重新存活了的感觉。
就像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年幼的她一个人坐在空旷的别墅客厅里,窗外电闪雷鸣。父母不在家,保姆也走了,所有的灯都开着,还打开了电视的声音。
但,世界还是那么的空旷,好像整个宇宙中,就只剩下了她自己。
已经想不起当时自己几岁了,唐豆蔻只记得她被轰隆的雷鸣声吓得瑟瑟发抖。
父亲的的电话打不通,母亲在照顾她和情人生下的新的小孩,保姆推脱回不来,让她好好休息。
抱着电话在沙发上缩了几个小时的她,那天特别需要一个人陪着,于是她鬼使神差地,照着电视屏幕上的号码拨通了一个电话。
那是一个选秀比赛,比赛中有一个环节,是请观众和网民们为自己喜欢的新人投票。
当天获胜的前三名,可以随意接通一听电话,和自己的支持者连线。
唐豆蔻当时,就是机缘巧合地拨通了那个电话,然后又机缘巧合地被接通了那个电话。
被窗外的电闪雷鸣吓到的唐豆蔻,一听见电话那边有人接听了,马上抱着手机哭了起来。
接电话的少年很温柔,问她为什么哭,她说她很害怕,外面的雷声很吓人。
少年安慰她,还告诉她害怕就躲在被子里不要出来,就不会害怕了。
因为是节目环节,所以那一通电话时间很短,只有一分钟不到时间。但在节目结束之后,唐豆蔻又接到了少年的电话。他记住了号吗,大概是听出她年纪小,也猜到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所以不放心地打了电话过来安慰她。
那个晚上,陌生的少年在电话里安慰唐豆蔻,给她唱了歌讲了美人鱼的童话故事,哄着她睡着了。从那以后,她就爱上了那个人,知道他是一个偶像,于是就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追星族。
段匪兰的歌声和身影,陪伴唐豆蔻走过了她荒凉又寂寥的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到后来,她有了自己的公司和人脉,又以粉丝和投资人的身份,参与了他最艰难的那段人生。
对唐豆蔻来说,爱豆就是她坚定的信仰,是光和热,是她生命中最重要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所以重生,对很多人来说或许是一件幸运的事,但在唐豆蔻这里,却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因为给与她身为人类情感和人格的那个人没有在这里,这个世界便空旷又荒芜,寂静得像一座时间荒岛。
找不到活着的兴趣,也无所谓要不要死去。
可是现在,她却在一张小小的海报上,看到了爱豆的脸。
当然报纸上有这张脸的人的名字叫尊斐然而不是段匪兰,但唐豆蔻还是知道,这个尊斐然与爱豆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因为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自己现在是在一本书里。
那是一本名人传记小说,小说的作者是民国时期最著名的美女作家的后人。
她以华丽的笔触描写了自己太祖奶奶的个人生平。
那宛如万人迷玛丽苏一般的感情经历以及众星捧月的传奇生活,很是吸引了一大批读者的惊叹和追捧。
而在书里面,作者同样也杜撰了一些原本并不存在的人物,尊斐然就是其中之一。
那作者这么做的原因,不过是为了蹭她爱豆的热度而已。书中的尊斐然是作者的太祖奶奶,也就是女主角的爱慕者之一。而作者曾经在公开场合当众说过,尊斐然是以段匪兰为原型写的。
为此她还画了尊斐然的肖像画,画中的模样,与海报上的一模一样。
当时唐豆蔻是非常生气的,但她是全民皆知的段匪兰超级铁粉,为了不给爱豆招黑,所以只能忍了。
却没有想到,自己会穿越到了那本让她咬牙切齿好久的书里。
爱豆的长相成了原型不说,自己还成了一个炮灰。
是的,唐豆蔻两年来一直没有注意。因为在乡下小地方,身为儿女,是不能询问更不能称呼自己的父亲的名字的。
所以她即便知道自己的两个哥哥一个叫唐少宣一个叫唐少虞,却也始终没有把他们和女主的爱慕者之一唐怀安联系起来。
因为家里都叫他唐三爷,或者三叔或者父亲,总之,没有人直呼姓名。
身为儿女,是更不能向人打听父母的名字的。因为被当面叫父母的名字,等同于当面骂人(唐豆蔻是真的很不懂这个逻辑。)
至于柳氏,那就更不用说了,柳氏就叫柳氏,根本没名字。
就连唐豆蔻,别人也只叫她七丫头或者七姑娘,根本没有人给她正式起个名字。
唐豆蔻这个名字,还是她前世爹妈给起的。这一世的名字,两个哥哥倒是帮她想过,但他们是两个人,一人起了一个,相互说服不了对方。而名字的本人当时年纪小又没有恢复记忆,根本决定不了。
于是起名的事儿,就这么耽搁下来了。
在小说中,唐怀安的原配柳氏带着女儿去上海投奔亲戚,最后一去不回,再也没有了踪迹。
这成了他与两个儿子产生隔阂甚至仇恨的最大原因。
据考据说,民国时期的著名文学家唐怀安的确与两个儿子不和。他们在世的时候时常出言诋毁自己的父亲,更是为了和安洁女士作对,想方设法污蔑她。直到他们相继死亡,一切才成为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