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化状元郎是我前夫 第3节
“二花是村长的女儿。”
说完,皮蛋偷偷看了隔壁厨房的门一眼,“也是沈大哥的未婚妻。”
“未婚妻?”
姜妙心中诧异,皮蛋做了个嘘的手势,“那是以前啦,沈大哥父母去世后,二花就不来啦!”
原来是被嫌弃了,姜妙有些不可思议,她看过的人很多,世家公子也见过不少,可没一个能有沈之言这样气度的。
皮蛋又悄悄在她耳边道:“大家都说沈大哥是天煞孤星,可俺不怕,俺喜欢跟沈大哥玩。”
说完他笑嘻嘻道:“林姐姐呢,你喜欢沈大哥吗?”
沈妙有些微愣,且不说她与沈之言才认识第一天,她连他是好人还是坏人都还不敢确定,再者她是天家女,怎么可能喜欢一个乡野村夫?
就算沈之言长得再好,那也不可能。
“小孩子家家的,知道什么叫喜欢。”
皮蛋撇撇嘴,“可俺觉得二花才配不上沈大哥,林姐姐长得天仙似的,和沈大哥才像一对。”
沈之言突然走进来,姜妙忙捂住皮蛋的嘴。
“在说什么?”
“没什么。”
沈之言皱了皱眉,姜妙怕他追问,忙问道:“我今晚住哪里?”
沈之言顿了顿,“我带你去。”
他打横抱起姜妙,才看了皮蛋一眼,皮蛋就慌忙捂住脸,只是从手指间隙偷偷露出两只乌溜溜的眼睛。
她被沈之言抱着来到一间偏屋,刚一落地,姜妙的眉头就皱了。
“只有这里吗?”
十年娇养养成的挑剔本能般脱口而出,姜妙发觉失言,赶忙改口:“我的意思是,哇!”
她想做出惊叹的样子,可她演技实在太差,连她自己都有些看不下去。
沈之言冷淡的看了她一眼,“嫌弃的话,可以不睡。”
屋子里只有一张木床和一张缺角的木桌,若搁在往日,这寒酸的模样连宫里的厨娘都不屑一顾。
可姜妙不敢嫌弃,她看着沈之言沉默铺床的样子,心中有种奇怪的感觉。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沈之言看了她一眼,眼眸幽邃,“不必自作多情,皆为利往罢了。”
姜妙莫名的放下心来,这就好了,若他莫名其妙的说没有理由,那她才担心呢。
果然,钱财才是最值得信任的东西啊。
姜妙瘸着腿在屋里蹦了蹦,突然看见一个藤箱中露出一角白色衣裙,那繁琐裙摆上的绣花,与她出京那日所穿的嫁衣如出一辙。
“咦?”
她有些好奇,这乡野之地怎么会有京城才有的针脚绣法?姜妙这般想着便要伸手去碰,还未等碰到那衣物,一只手便伸过来猛然擒住了她的手腕,沈之言警告性地看了她一眼,语气严肃。
“别乱碰!”
姜妙瑟缩了一下,他眸中带着些凉意,仿佛那于他而言,那是极为重要的东西。
“这裙子....”
沈之言将衣裙收好,“是我母亲的遗物。”
姜妙有些诧异,不禁脱口问道:“你母亲是京城人?”
沈之言默了一默,良久才道:“算是吧。”
他那日惊鸿一瞥,便看见她红裙上那熟悉的针脚,待他回过神来时,他已经将她救了回来。
连他都不知道为什么。
两人顿时无话,沈之言铺完床,又将她打横抱起,姜妙心事重重,自然没有发觉自己已不在像方才那般抵触他的触碰。
沈之言将她放在堂屋中,取出早已买好的药,伸手就要来脱她的鞋袜。
“你干什么?!”
姜妙如小刺猬般一缩,沈之言看见她这么大反应,面无表情道:
“给你上药。”
见她还是有些抵触,他又想了想,“不敷药的话,会留疤。”
姜妙被这句话说犹豫了,她向来最重视自己的容貌体肤,又怎么会容忍自己留疤?
这么一想,她才吞吞吐吐道:“那你...不准看其他的地方。”
其实哪儿有什么其他的地方,不过是脚踝上一道碰撞的外伤罢了。沈之言将她罗袜褪至脚跟,开始给她上药。
皮蛋这小子不知从哪儿钻出来,姜妙当他是小孩子,便也懒得去管。
皮蛋双手撑着下巴看着神仙眷侣般的两人,突然问道:“林姐姐,俺听说京城的女孩子都不能给人家看到脚,不然就要嫁给那个人的。”
说完,他又天真的问:“你会不会嫁给俺沈大哥?”
“荒谬!”
“荒唐!”
两人异口同声,说罢都彼此看了一眼,又别过头去。
沈之言神色无异的上药,她脚踝上的肌肤太过白皙滑嫩,他上药时难免触碰到一二,是以指尖除了药香,似乎也缠上了女儿香。
他上完药,取过手巾反复擦了几下。
姜妙脚上完药后不好乱动,便只好坐在堂屋里跟皮蛋闲聊,没多久晚饭便做好了,沈之言将菜端上来,分了双筷子给她。
姜妙一看饭桌,白水清汤里飘着几块豆腐和青菜,另一盘,是加了点辣椒的黄瓜,再一盘,是没有任何调料的萝卜丝。
她没胃口,沈之言也不催她,和皮蛋两人开始吃饭。
姜妙没有胃口,便只有找些话来说。
“你今天买那些东西,花的钱多吗?”
沈之言夹了筷黄瓜放进皮蛋碗里,“总能赚回来。”
姜妙不说话了,等两人吃完也差不多天黑,乡下人夜晚没有娱乐,便只能早早睡觉。
她躺在散发着稻草香气的床铺上怎么也睡不着,她心事重重,总感觉闭上眼,要么就看见剑光朝自己砍来,要么就是看见姜朔被选为质子,在陈国掖幽庭里受罪,时而在梦里喊她一声:
“阿姐!!!!”
她被这一声吓醒了,醒来发现外面下了起雨,院门外有人的脚步声响起。
姜妙警觉地坐起来,她听见有人敲门,接着院门“吱呀”一声开了,细润的雨声中夹杂着两个人的说话声。其中一个是沈之言,另一个听起来有些玩世不恭。
“沈之言?听说你救了个小美人?”
“与你何干?”
“你不是缺银子吗?给你二十两,把她卖给我当媳妇儿如何?”
姜妙一颗心提起,她听见沈之言沉默了半刻,而后道了声滚。
接着是院门关上的声音。
姜妙睡意全无,一颗心在胸膛里乱窜。
二十两?她长乐公主只值二十两?
沈之言没答应,可或许是二十两太少呢?要是有人出五十两,一百两呢?
他那么穷,怎么可能会不心动?
姜妙突然想起沈之言那一句“总会赚回来的”,她当时还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可现在她细想,沈之言从救了自己就对自己这么好,还担心她脚踝上留疤,莫非,他一开始想的就是这个?
要不怎么会买那种...那种小衣?
她想起户部尚书家被拐在外十多年的庶女,找回来时头上长了碗大的疤,流着脓,据说还经常挨汉子的打。
不行!她猛地摇头,她不能为人鱼肉任人宰割!
就算要死,也不要死在这种地方!
她心中逐渐产生一个念头。
第三章 又是连绵的雨天。
……
又是连绵的雨天。
姜妙的脚伤已经好了大半,至少已经能下床缓慢走动,只是一到下雨天,那道伤疤便会阴恻恻地疼。
她看着窗外的雨珠发呆,距离她被沈之言救回来已经过了五天,这五天里,她无时无刻不在心里盘算。
沈之言一切如常,一天中除了出门砍柴和替人写信,与她也很少说话。
今日他又要出门去替人写信,姜妙赶紧站起来自告奋勇,“我跟你去!”
沈之言看了她一眼,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几天都有点心不在焉,想着她或许是闷在家里太久了,也就没有拒绝她。
姜妙背着个青布包,五天来第一次走出了这个院门。
一路上,姜妙用余光偷偷打量村里的布局,不过她很快发现,村里的路错综复杂,让她一时记住实在是有些勉强。
有些村民经过,也不禁用带着或艳羡或意味不明的眼神看着她和沈之言,姜妙表情故作冷清,心里却更加坚定了那个念头。
....
两人在细雨中走了很久,才来到一个独居老人家里。
“我那娃…说是去江南做生意,可人都走了五年咧,一封口信都没让人带回来!”
“沈家大朗,还得麻烦你帮我写信问问哩!”
说完,皮蛋偷偷看了隔壁厨房的门一眼,“也是沈大哥的未婚妻。”
“未婚妻?”
姜妙心中诧异,皮蛋做了个嘘的手势,“那是以前啦,沈大哥父母去世后,二花就不来啦!”
原来是被嫌弃了,姜妙有些不可思议,她看过的人很多,世家公子也见过不少,可没一个能有沈之言这样气度的。
皮蛋又悄悄在她耳边道:“大家都说沈大哥是天煞孤星,可俺不怕,俺喜欢跟沈大哥玩。”
说完他笑嘻嘻道:“林姐姐呢,你喜欢沈大哥吗?”
沈妙有些微愣,且不说她与沈之言才认识第一天,她连他是好人还是坏人都还不敢确定,再者她是天家女,怎么可能喜欢一个乡野村夫?
就算沈之言长得再好,那也不可能。
“小孩子家家的,知道什么叫喜欢。”
皮蛋撇撇嘴,“可俺觉得二花才配不上沈大哥,林姐姐长得天仙似的,和沈大哥才像一对。”
沈之言突然走进来,姜妙忙捂住皮蛋的嘴。
“在说什么?”
“没什么。”
沈之言皱了皱眉,姜妙怕他追问,忙问道:“我今晚住哪里?”
沈之言顿了顿,“我带你去。”
他打横抱起姜妙,才看了皮蛋一眼,皮蛋就慌忙捂住脸,只是从手指间隙偷偷露出两只乌溜溜的眼睛。
她被沈之言抱着来到一间偏屋,刚一落地,姜妙的眉头就皱了。
“只有这里吗?”
十年娇养养成的挑剔本能般脱口而出,姜妙发觉失言,赶忙改口:“我的意思是,哇!”
她想做出惊叹的样子,可她演技实在太差,连她自己都有些看不下去。
沈之言冷淡的看了她一眼,“嫌弃的话,可以不睡。”
屋子里只有一张木床和一张缺角的木桌,若搁在往日,这寒酸的模样连宫里的厨娘都不屑一顾。
可姜妙不敢嫌弃,她看着沈之言沉默铺床的样子,心中有种奇怪的感觉。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沈之言看了她一眼,眼眸幽邃,“不必自作多情,皆为利往罢了。”
姜妙莫名的放下心来,这就好了,若他莫名其妙的说没有理由,那她才担心呢。
果然,钱财才是最值得信任的东西啊。
姜妙瘸着腿在屋里蹦了蹦,突然看见一个藤箱中露出一角白色衣裙,那繁琐裙摆上的绣花,与她出京那日所穿的嫁衣如出一辙。
“咦?”
她有些好奇,这乡野之地怎么会有京城才有的针脚绣法?姜妙这般想着便要伸手去碰,还未等碰到那衣物,一只手便伸过来猛然擒住了她的手腕,沈之言警告性地看了她一眼,语气严肃。
“别乱碰!”
姜妙瑟缩了一下,他眸中带着些凉意,仿佛那于他而言,那是极为重要的东西。
“这裙子....”
沈之言将衣裙收好,“是我母亲的遗物。”
姜妙有些诧异,不禁脱口问道:“你母亲是京城人?”
沈之言默了一默,良久才道:“算是吧。”
他那日惊鸿一瞥,便看见她红裙上那熟悉的针脚,待他回过神来时,他已经将她救了回来。
连他都不知道为什么。
两人顿时无话,沈之言铺完床,又将她打横抱起,姜妙心事重重,自然没有发觉自己已不在像方才那般抵触他的触碰。
沈之言将她放在堂屋中,取出早已买好的药,伸手就要来脱她的鞋袜。
“你干什么?!”
姜妙如小刺猬般一缩,沈之言看见她这么大反应,面无表情道:
“给你上药。”
见她还是有些抵触,他又想了想,“不敷药的话,会留疤。”
姜妙被这句话说犹豫了,她向来最重视自己的容貌体肤,又怎么会容忍自己留疤?
这么一想,她才吞吞吐吐道:“那你...不准看其他的地方。”
其实哪儿有什么其他的地方,不过是脚踝上一道碰撞的外伤罢了。沈之言将她罗袜褪至脚跟,开始给她上药。
皮蛋这小子不知从哪儿钻出来,姜妙当他是小孩子,便也懒得去管。
皮蛋双手撑着下巴看着神仙眷侣般的两人,突然问道:“林姐姐,俺听说京城的女孩子都不能给人家看到脚,不然就要嫁给那个人的。”
说完,他又天真的问:“你会不会嫁给俺沈大哥?”
“荒谬!”
“荒唐!”
两人异口同声,说罢都彼此看了一眼,又别过头去。
沈之言神色无异的上药,她脚踝上的肌肤太过白皙滑嫩,他上药时难免触碰到一二,是以指尖除了药香,似乎也缠上了女儿香。
他上完药,取过手巾反复擦了几下。
姜妙脚上完药后不好乱动,便只好坐在堂屋里跟皮蛋闲聊,没多久晚饭便做好了,沈之言将菜端上来,分了双筷子给她。
姜妙一看饭桌,白水清汤里飘着几块豆腐和青菜,另一盘,是加了点辣椒的黄瓜,再一盘,是没有任何调料的萝卜丝。
她没胃口,沈之言也不催她,和皮蛋两人开始吃饭。
姜妙没有胃口,便只有找些话来说。
“你今天买那些东西,花的钱多吗?”
沈之言夹了筷黄瓜放进皮蛋碗里,“总能赚回来。”
姜妙不说话了,等两人吃完也差不多天黑,乡下人夜晚没有娱乐,便只能早早睡觉。
她躺在散发着稻草香气的床铺上怎么也睡不着,她心事重重,总感觉闭上眼,要么就看见剑光朝自己砍来,要么就是看见姜朔被选为质子,在陈国掖幽庭里受罪,时而在梦里喊她一声:
“阿姐!!!!”
她被这一声吓醒了,醒来发现外面下了起雨,院门外有人的脚步声响起。
姜妙警觉地坐起来,她听见有人敲门,接着院门“吱呀”一声开了,细润的雨声中夹杂着两个人的说话声。其中一个是沈之言,另一个听起来有些玩世不恭。
“沈之言?听说你救了个小美人?”
“与你何干?”
“你不是缺银子吗?给你二十两,把她卖给我当媳妇儿如何?”
姜妙一颗心提起,她听见沈之言沉默了半刻,而后道了声滚。
接着是院门关上的声音。
姜妙睡意全无,一颗心在胸膛里乱窜。
二十两?她长乐公主只值二十两?
沈之言没答应,可或许是二十两太少呢?要是有人出五十两,一百两呢?
他那么穷,怎么可能会不心动?
姜妙突然想起沈之言那一句“总会赚回来的”,她当时还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可现在她细想,沈之言从救了自己就对自己这么好,还担心她脚踝上留疤,莫非,他一开始想的就是这个?
要不怎么会买那种...那种小衣?
她想起户部尚书家被拐在外十多年的庶女,找回来时头上长了碗大的疤,流着脓,据说还经常挨汉子的打。
不行!她猛地摇头,她不能为人鱼肉任人宰割!
就算要死,也不要死在这种地方!
她心中逐渐产生一个念头。
第三章 又是连绵的雨天。
……
又是连绵的雨天。
姜妙的脚伤已经好了大半,至少已经能下床缓慢走动,只是一到下雨天,那道伤疤便会阴恻恻地疼。
她看着窗外的雨珠发呆,距离她被沈之言救回来已经过了五天,这五天里,她无时无刻不在心里盘算。
沈之言一切如常,一天中除了出门砍柴和替人写信,与她也很少说话。
今日他又要出门去替人写信,姜妙赶紧站起来自告奋勇,“我跟你去!”
沈之言看了她一眼,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几天都有点心不在焉,想着她或许是闷在家里太久了,也就没有拒绝她。
姜妙背着个青布包,五天来第一次走出了这个院门。
一路上,姜妙用余光偷偷打量村里的布局,不过她很快发现,村里的路错综复杂,让她一时记住实在是有些勉强。
有些村民经过,也不禁用带着或艳羡或意味不明的眼神看着她和沈之言,姜妙表情故作冷清,心里却更加坚定了那个念头。
....
两人在细雨中走了很久,才来到一个独居老人家里。
“我那娃…说是去江南做生意,可人都走了五年咧,一封口信都没让人带回来!”
“沈家大朗,还得麻烦你帮我写信问问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