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的小书生 第74节
  还都不带重复的!
  有时候白星听了觉得有趣的,便也跟着念一回,有的字不认识,孟阳便耐心教导。
  最后,孟阳索性又取了一副纸笔递给她,认真道:“白姑娘,我觉得你很有天分呐,不如咱们的对联你来写吧!”
  白星一听,顿时吓了一跳,本能地摇头,“我不行的。”
  她都没正经拿过笔,怎么可以做这样的大事呢?
  不行的。
  但孟阳觉得她可以。
  他觉得白姑娘就是很厉害的,一定可以。
  两人你来我往推辞一回,到底惹得白星心痒痒的,又有廖雁在一旁敲边鼓起哄,最后便取了个折中的法子:
  她来写福字好啦。
  白星暗暗数了数福字的笔画,又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一副对联的笔画,答应下来。
  这可比写对联简单多了。
  她素来是个很认真的人,一旦下定了决心去做什么事,必然要全力以赴的。
  于是白星就不磨墨了,另拿着一套笔墨纸砚在孟阳旁边练字。
  只是她从来没有正经学过,横不平竖不直,虽然有几分筋骨,总是歪歪扭扭。
  一连写废了好几张,白星看着依旧丑巴巴的“福”字,忽然有点泄气。
  她看看孟阳写的,再看看自己写的,很是羞愧。
  看上去也不难呀,可为什么写不好?
  就连那根细细的毛笔也在欺负自己,笔头软趴趴的,完全被不听使唤!
  她让它往东,它偏要往西……
  若非不是自己的东西,她简直像揍它一顿!
  “呀,星星写的这样好啦!”
  孟阳却从旁边探过脑袋来,由衷欢喜道。
  廖雁张大了嘴巴,拧着眉头看看他的,再看看白星的,然后发出源自灵魂的疑惑:
  你是对联太多,写到眼瞎了吗?
  但孟阳就是觉得很好。
  星星刚练了小半个时辰就有这样的成果,真是天赋异禀!
  真不错呀真不错!
  于是孟阳欢欢喜喜地去熬了浆糊,在自家院门和白星家的大门上,都倒着贴了歪歪扭扭的福字。
  “倒着贴,意思就是福气到啦,”他开心道,“新的一年,大家都会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福气到了?
  白星眨了眨眼,突然也开始觉得……自己写的福字真好看!
  瞧啊,又肥又胖,圆滚滚的,一看就是很有福气的样子嘛。
  “嘶!”廖雁蹲在一边看,表情十分难以描述。
  他憋了半天,就别出来一个词,“真丑啊!”
  白星一拳打过去,恼羞成怒道:“你闭嘴!”
  第50章 栗子炖鸡 他真的是动了杀意的
  所谓春节, 是为辞冬迎春,代表最凛冽严酷的一段日子已然过去,人们该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新一年。
  从很久之前开始, 冬日最冷的八十一天就被分为九段, 每九日为一段,取名“九九”, 又做了相应的九九消寒歌:
  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凌上走, 五九、六九河边看柳, 七九河开、八.九燕来, 九九无凌丝, 耕牛遍地走。
  今天已经是腊月二十一,五九六九交汇之时。最冷的三九四九早已过去, 若这几日去往河边瞧瞧,兴许就会看见性急的柳树发出剪刀似的嫩芽呢。
  此时的柳叶嫩得像风,柔得像水, 在料峭的寒风中微微颤抖,似蝉翼、如花瓣, 都不大敢用手去摸的。因为它们是那样娇弱, 一不小心, 就会蹭破油皮。
  而待到九九过去, 耕牛下田, 万物生新, 又是春忙好时节啦。
  冬日, 毕竟已经渐入尾声。
  孟阳早就做了消寒图,图上绘制一支遒劲老梅,梅花数朵, 姿态各异,共计九九八十一枚花瓣,每日涂红一片。
  待到八十一片梅花全部变红,春日就到了。
  如今,他已经涂了大半。
  因天气寒冷干燥,只是一日之内,颜料碟内原本油润细腻的膏体便已凝固干涸。
  孟阳滴了几滴温水上去,用兔毫笔轻轻搅动,看着僵硬的红色重新活过来,在清澈的水珠内舒展肢体,刺出一条又一条蜿蜒的细线。
  红色的细线,极像血丝。
  它好像活了。
  笔尖轻点燃料,白色的兔毫瞬间被红色浸润,顺着纹理向上攀爬,然后这点绯红又转移到画纸上,化为一片宛若天成的花瓣。
  看着空白的花瓣一点点被红色占据,他仿佛已经看到春日繁花盛开的景象,颇有一种迎接春意的感触。
  他手执毛笔,退后两步左右端详,满意地点了点头。
  又是一天。
  自从来到桃花镇之后,他从未过得如此快活,以至于看到路边的枯树野草也添三分喜爱。
  画完今天份的消寒图之后,孟阳这才去杀鸡。
  有日子没吃鸡肉啦,今日一早忽然就馋起来,他便去集市上买了一只,顺便交了连夜修改的话本稿子。
  书肆的老板现场翻看一回,当时就轻轻咦了声,说这回的感觉好似跟以往略有不同。
  “遣词造句倒是更简练啦,也更好懂,”他笑道,“没准儿,赶在年前还能卖一批呢!”
  话本么,说白了,本就是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写的太文绉绉了给谁看呢?
  他喊了个小伙计过来,将话本递过去,“马上让人排出版来,先印一份给我瞧瞧。”
  本朝对书籍印刷相关十分推崇,朝廷也鼓励大家多读书,老板自己就在后头开着一家小小的印刷作坊,只要定下稿子,几个时辰就能排好活字雕版,不多时便可印出一册,非常快捷。
  “不过怎么突然就想着改了?”老板好奇道。
  就好比穿衣吃饭各有喜好,具体到写话本排列语句的方式,也有细微的区别。这些习惯都是刻在骨子里的,即便有心想改,只怕也轻易改不得。
  孟阳腼腆一笑,也觉庆幸,“机缘巧合,也算得遇一字良师了吧。”
  廖雁当初抱怨时未必有心,可偏偏就是这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反倒叫他顿悟了。
  他并不想大富大贵引人瞩目,但若能每年多赚个几两贴补生活,自然是好的。
  老板本就是顺口一问,听了这话也不细追究,只是点头,又拱手道新年好。
  孟阳还礼,去菜市场提了一只鸡回家。
  是一只体格很大的公鸡,叫声响亮,双目炯炯有神,羽毛五彩斑斓,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样的公鸡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鸡肉的味道自然也是最美的。
  他还想用鸡血涮锅子吃呢,所以没让摊主帮忙杀,准备家去自己动手。
  杀鸡可不是什么简单的活儿。
  要先用手攥住两只翅膀:公鸡格外有劲儿,也有几分凶狠,若不按住了,拍拍翅膀还能扭头啄你一口!
  公鸡的嘴巴可不是吃素的,可能破皮流血呢。
  再把鸡脖子向后掰,然后用刀在它高高拱起的脖子上划一下,对准了器具放血。
  处理好的鸡血可以切成厚片,回头用骨汤涮锅子吃,软软糯糯,口感是不错的。
  等血流得差不多就可以撒手,眼睁睁看公鸡在地上垂死挣扎几下,就渐渐的不动了。
  别看只是一刀,里头也有学问,力气小了鸡根本死不了,力气大了,脖子直接就断啦……
  当初他也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头一回杀鸡时被啄了好几口,还吓哭了呢。
  可如今,竟也什么都会了。
  鸡死透了,热水也已烧开,孟阳用厚布垫着壶把手,小心翼翼地给公鸡褪毛。
  “鸡兄啊鸡兄,”他充满赞美的看着公鸡绚烂的羽毛,忽然心痒难耐,搓着手道,“你以身殉道,不介意我再拔几根漂亮的羽毛做毽子吧?”
  鸡兄自然是不介意的,于是孟阳开开心心地拔了一把色彩最绚烂的尾羽,清洗干净后倒挂在晾衣绳上。
  这么风吹日晒,几天之后羽毛上的味道就会逐渐散去,然后就能做毽子啦。
  又能吃肉,又能做毽子,公鸡真是好鸟。
  他仰头看着隔壁房顶,大声道:“星星,我们中午吃板栗炖鸡啊!”
  隔壁的房子年久失修,虽然大部分地方保存得都很好,但白星这几日发现有几块瓦片被连日的狂风和大雪弄得松动了,隐约有光线漏下来,所以一大早就爬上去修补。
  白星应了声,几乎是立刻就开始幻想栗子炖鸡是什么味道。
  她吃过栗子,吃过炖鸡,但独独没吃过栗子炖鸡。
  不过细想来,孟阳做过的食物中,竟有九成是她没吃过的。
  这书生就好像一座宝库,自己无意中发现后,便被源源不绝喷涌而出的财宝淹没了。
  那种不断绵延的幸福感使她沉沦。
  廖雁就蹲在她身边,正有一下没一下的拔草:屋子空了几年,房顶上长了不少草,有几条根系都扎到里头的房梁上去了。
  他甚至还从房顶发现了两团干瘪的木耳!
  廖雁已经习惯了孟阳说话的时候不带自己,他看看孟阳,再看看白星,忽然斜着眼道:“你在这儿待的够久了吧?”
  白星挑选瓦片的动作顿了顿,没做声,继续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