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主家里吃软饭_分卷阅读_192
沈桐闭上眼,艰难地答:“是我自愿。”
“你撒谎!”苏烈掀翻了桌上的果盘,果盘掉落在地,旋转了几圈突然碎裂。
“他没有撒谎,是你不肯面对现实。”卢羽勋擦掉唇角的血迹,平静地说,“苏烈,你太孩子气了,并不适合他。”
苏烈掐着他的脖子,一把推翻在旁边的陪护椅上:“有你说话的份儿吗?”
沈桐不擅长撒谎,怕露出端倪被苏烈识破,就干脆缩进了被子里撵他走,说:“我出院以后就会离开这里,你不要再纠缠我了,算我求你,饶了我吧。”
苏烈心伤地问:“你要跟他走?”
沈桐闷声答:“嗯,我要跟他走。”
苏烈:“你喜欢他?”
沈桐:“是,我喜欢他。”
苏烈:“那之前为什么要让州子给我送题库,为什么要在高考之前跑去找我?都是假的么?沈桐,你到底是在骗我还是在骗自己?”
沈桐:“你误会了,为你做的那些小事都不足挂齿,那是看在你妈妈的面子上。高考之前也没去找你,我是去找卢羽勋的,顺路想去关怀一下而已,但是你家的狗太黏人了,我嫌烦就没进去。好了,说开了的话就赶紧走吧,别再来了。”
苏烈被伤得够彻底,他没想到自己满腔热忱都错了,原来都是一厢情愿。什么叫看在他妈妈的面子上,什么叫狗太黏人了?呵,还不如直接说一个字,滚。
他声音微微颤抖:“沈桐,爱一个人真的会变得特别胆小,我算是体会到了。爱你的每一天我都是战战兢兢,就怕哪里做得不好会让你不高兴。你给我一个笑脸,我他妈能高兴一整天,你皱一下眉,我心里跟着揪疼。你说我是不是欠的?呵,我他妈纯粹就是欠的,爱你这么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沈桐:“知道了就快走吧。”
苏烈松开了紧握的拳头:“沈桐,算我看错了人。”
脚步声渐远,沈桐的眼泪也开始垂落,一滴滴沁入枕芯。卢羽勋轻轻拍着他的背,低声安慰:“没事了,过了这个坎儿就没事了。他走了,你睡会儿吧……”
六月中旬,沈桐辞掉了学校的工作,去了Y市,一个山明水秀、气候宜人的小城市。除了卢羽勋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在哪里,他每天真就晒晒早上的太阳,吹吹傍晚的山风,再品品当地的山茶,怡然自得。
他本打算就这么一直逍遥到生命的尽头,等着突然在某一天一觉不醒,或者像武侠片里毒发身亡的那些人一样,呕出一口黑血,说出半句遗言,然后嗝屁。当然,沈桐不会有这种遗憾,他的遗言都已经写好了,是一些宽慰之词,以防万一哪天苏烈知道了他病故的消息难以释怀。
其中有一句话沈桐格外喜欢,从别的地方看来的,说的是爱从不会随生而生,亦不会因死而死,在你眉宇,或在我坟墓,它存在过,即是永远。
这是他留给苏烈的,也是留给自己的,总归是承认了这场爱情的真实性,他觉得万分感动,对得起两个人相处的那一年,死也不委屈了。
然而半年之后,他还活得好好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生活费花完了,房租都快交不起了,是提前死掉还是出去赚钱?
当然还得赚钱,好死不如赖活着,能拖一天是一天啊。
于是沈桐又开始去酒吧做兼职,没事的时候就琢磨写歌,还向各个音乐工作室或者传媒公司投稿,总算是能维持自己的日常开销了,交了房租之后还有结余。
苟延残喘又是半年,沈桐仍然没有死,只不过又开始了间歇性排血。他觉得差不多了,前几天去医院检查时医生就旁敲侧击地透露了他时日无多的消息,估计这回排完血能死。
他躺在床上给卢羽勋发信息,说山高水远的,恐怕来不及当面跟他道别,希望自己的感激之情能被他接收到。
卢羽勋没有回复,但半夜的时候他就出现在了沈桐的床头,冲了杯热腾腾的姜糖水给他喝。
沈桐惊讶地问:“你怎么来了?”
卢羽勋笑着摸摸他的头:“你有点低烧啊,鼻音也有点重,应该是感冒了,别胡思乱想。”
“是吗?”沈桐摸摸自己的头,“怪不得觉得浑身乏力,还以为到日子了。早知道就不给你发信息了,害得你连夜赶过来,实在太抱歉了!”
卢羽勋帮他掖好被子,轻声说:“别总这样客气,夜里凉,不许再蹬被子。对了,你有没有看到财经头条,说云弧集团的太子爷在国内职业拳手选拔赛中脱颖而出了。苏烈那小子,竟然一路过关斩将杀进了决赛,不出意外的话他能进国家队。”
沈桐:“他不好好上学,想去打职业拳赛?云弧将来还要指望他呢,这算是不务正业吧。”
卢羽勋:“也不能这么说,进了国家队就能有机会打进国际,为国争光是好事,况且打拳是他的理想,他也有那天赋。”
沈桐笑了笑:“难得,你竟然愿意替他说话。”
卢羽勋:“我并不讨厌他,虽然他是我的情敌,且分了手还一直蛮横地霸占我心上人的全部爱意。”
“……”沈桐赧住,“你可别说这些。”
“我同你说笑的,”卢羽勋关了床头灯,拍拍他的被子说,“好好休息,我去隔壁了。”
次年春暖花开时,沈桐仍然没死。他开始后悔了,早知道还有这么多日子可活,就该待在离苏烈近的地方,哪怕只能偶尔看一看他的背影也好。
“你撒谎!”苏烈掀翻了桌上的果盘,果盘掉落在地,旋转了几圈突然碎裂。
“他没有撒谎,是你不肯面对现实。”卢羽勋擦掉唇角的血迹,平静地说,“苏烈,你太孩子气了,并不适合他。”
苏烈掐着他的脖子,一把推翻在旁边的陪护椅上:“有你说话的份儿吗?”
沈桐不擅长撒谎,怕露出端倪被苏烈识破,就干脆缩进了被子里撵他走,说:“我出院以后就会离开这里,你不要再纠缠我了,算我求你,饶了我吧。”
苏烈心伤地问:“你要跟他走?”
沈桐闷声答:“嗯,我要跟他走。”
苏烈:“你喜欢他?”
沈桐:“是,我喜欢他。”
苏烈:“那之前为什么要让州子给我送题库,为什么要在高考之前跑去找我?都是假的么?沈桐,你到底是在骗我还是在骗自己?”
沈桐:“你误会了,为你做的那些小事都不足挂齿,那是看在你妈妈的面子上。高考之前也没去找你,我是去找卢羽勋的,顺路想去关怀一下而已,但是你家的狗太黏人了,我嫌烦就没进去。好了,说开了的话就赶紧走吧,别再来了。”
苏烈被伤得够彻底,他没想到自己满腔热忱都错了,原来都是一厢情愿。什么叫看在他妈妈的面子上,什么叫狗太黏人了?呵,还不如直接说一个字,滚。
他声音微微颤抖:“沈桐,爱一个人真的会变得特别胆小,我算是体会到了。爱你的每一天我都是战战兢兢,就怕哪里做得不好会让你不高兴。你给我一个笑脸,我他妈能高兴一整天,你皱一下眉,我心里跟着揪疼。你说我是不是欠的?呵,我他妈纯粹就是欠的,爱你这么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沈桐:“知道了就快走吧。”
苏烈松开了紧握的拳头:“沈桐,算我看错了人。”
脚步声渐远,沈桐的眼泪也开始垂落,一滴滴沁入枕芯。卢羽勋轻轻拍着他的背,低声安慰:“没事了,过了这个坎儿就没事了。他走了,你睡会儿吧……”
六月中旬,沈桐辞掉了学校的工作,去了Y市,一个山明水秀、气候宜人的小城市。除了卢羽勋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在哪里,他每天真就晒晒早上的太阳,吹吹傍晚的山风,再品品当地的山茶,怡然自得。
他本打算就这么一直逍遥到生命的尽头,等着突然在某一天一觉不醒,或者像武侠片里毒发身亡的那些人一样,呕出一口黑血,说出半句遗言,然后嗝屁。当然,沈桐不会有这种遗憾,他的遗言都已经写好了,是一些宽慰之词,以防万一哪天苏烈知道了他病故的消息难以释怀。
其中有一句话沈桐格外喜欢,从别的地方看来的,说的是爱从不会随生而生,亦不会因死而死,在你眉宇,或在我坟墓,它存在过,即是永远。
这是他留给苏烈的,也是留给自己的,总归是承认了这场爱情的真实性,他觉得万分感动,对得起两个人相处的那一年,死也不委屈了。
然而半年之后,他还活得好好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生活费花完了,房租都快交不起了,是提前死掉还是出去赚钱?
当然还得赚钱,好死不如赖活着,能拖一天是一天啊。
于是沈桐又开始去酒吧做兼职,没事的时候就琢磨写歌,还向各个音乐工作室或者传媒公司投稿,总算是能维持自己的日常开销了,交了房租之后还有结余。
苟延残喘又是半年,沈桐仍然没有死,只不过又开始了间歇性排血。他觉得差不多了,前几天去医院检查时医生就旁敲侧击地透露了他时日无多的消息,估计这回排完血能死。
他躺在床上给卢羽勋发信息,说山高水远的,恐怕来不及当面跟他道别,希望自己的感激之情能被他接收到。
卢羽勋没有回复,但半夜的时候他就出现在了沈桐的床头,冲了杯热腾腾的姜糖水给他喝。
沈桐惊讶地问:“你怎么来了?”
卢羽勋笑着摸摸他的头:“你有点低烧啊,鼻音也有点重,应该是感冒了,别胡思乱想。”
“是吗?”沈桐摸摸自己的头,“怪不得觉得浑身乏力,还以为到日子了。早知道就不给你发信息了,害得你连夜赶过来,实在太抱歉了!”
卢羽勋帮他掖好被子,轻声说:“别总这样客气,夜里凉,不许再蹬被子。对了,你有没有看到财经头条,说云弧集团的太子爷在国内职业拳手选拔赛中脱颖而出了。苏烈那小子,竟然一路过关斩将杀进了决赛,不出意外的话他能进国家队。”
沈桐:“他不好好上学,想去打职业拳赛?云弧将来还要指望他呢,这算是不务正业吧。”
卢羽勋:“也不能这么说,进了国家队就能有机会打进国际,为国争光是好事,况且打拳是他的理想,他也有那天赋。”
沈桐笑了笑:“难得,你竟然愿意替他说话。”
卢羽勋:“我并不讨厌他,虽然他是我的情敌,且分了手还一直蛮横地霸占我心上人的全部爱意。”
“……”沈桐赧住,“你可别说这些。”
“我同你说笑的,”卢羽勋关了床头灯,拍拍他的被子说,“好好休息,我去隔壁了。”
次年春暖花开时,沈桐仍然没死。他开始后悔了,早知道还有这么多日子可活,就该待在离苏烈近的地方,哪怕只能偶尔看一看他的背影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