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味的白月光_分卷阅读_72
第二天,沈舒云拿着钥匙去了颐林雅苑的房子,算了算,也是已有六年多没有回来过了。沈舒云一边按着电梯,一边暗自想着,这房子里头肯定都快长草了吧。
沈舒云掏出钥匙插进了锁孔,慢慢转动,心里已经做好了被积灰呛个灰头土脸的模样。当他打开门,却被面前的景象惊得瞠目结舌——房子里非但没有他想象的灰尘蛛网,甚至还说得上是窗明几净!所有的家具都没有移动过,老老实实地摆在那里,与记忆里别无二致,唯一有些偏差的就是在阳台上多出了两盆绿植,在阳光下舒展着肥厚的叶片。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从阳台投进来,照得地板上呈现出一种淡淡的光泽,沈舒云脱了鞋走了两步,果然如他所料,地板是被打过蜡了。
这一切都昭示着一个事实,那就是这里并不是无人看管的,或者也可以说,这几年来,一直都有人在精心打理着这间房子。
沈舒云正有些云里雾里想不明白,坐在沙发上许久没能得出个答案来,最后都开始怀疑起是不是有个田螺姑娘住在此处。就在此刻,传来一声门锁被拧开的声音,他连忙循声跑了过去,一抬眼就愣住了。
只见这位“田螺姑娘”人高马大,宽肩窄腰,正立在门口换拖鞋,手里还提着一袋刚从便利店里买来的冰啤酒。“田螺姑娘”见了原房主后也明显是被吓到了,倒退一步靠在柜子上,失声喊道:“云哥?”
“你怎么在这?”
“你怎么在这?”
两人异口同声地问,然后又默契地一同闭了嘴。
说来也是巧,宁晚一想到沈舒云已经有了别的alpha,就辗转难眠,昨夜一夜都没能入睡,今天就打算来这里喝闷酒,没想到竟然正好撞上回来找房产证的沈舒云。
这闷酒大概是喝不成了,宁晚踩着拖鞋一路走到冰箱前,将啤酒放进了冰箱里。
沈舒云看着他那幅熟门熟路的样子,就明白了,这间房子应该就是宁晚来打扫的。他仔细地回忆了下,很久之前宁晚来这里住的时候,自己好像是给过宁晚一把备用钥匙……后来宁晚缠着他,要和他在朋友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又向他求婚,他就一直忘记把宁晚手里的钥匙收回来。
“我是来找房产证的,我回来就是处理下在W市的财产,”沈舒云走到宁晚面前伸出手,“钥匙还我。”
宁晚哦了一声,慢吞吞地从兜里掏出钥匙,放在沈舒云的掌心。沈舒云五指收拢,将钥匙牢牢握在手心,转身就要走,被宁晚一把抓住手腕:“云哥,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沈舒云皱着眉看向宁晚抓着他的手,心想父子俩怎么一个德行,都这么喜欢先抓住人再请人帮忙,于是立即拒绝道:“不……”
“你先听我说完!我明天要去外地参加一个会议,家里没人能照看小渡,你能不能帮帮忙?”宁晚抓着沈舒云的手紧了紧,眼神也湿漉漉的,像是某种大型犬,“就当是帮朋友一个忙?每天只要七点送他去幼儿园,晚上四点半接回来就好了。”
沈舒云一听到是和沈渡有关的事情,理智顿减一大半。他勉强维持着最后那点儿清醒,说道:“我……我不打算在W市待很久的,等房子和车卖掉,我就回新加坡了……最多也就在这待半个月。”
“我一周内就会回来,不会耽误你太久的。”宁晚目光柔和,声音低沉,字字都戳着沈舒云的心窝,“其实这些年来,小渡他也很想你。”
沈渡就是沈舒云的死穴……更何况沈舒云又何尝不想多和孩子待在一起呢?
“好吧。”沈舒云低着头,一节玉白的颈子从他有些宽松的领口里挣出来,露出小半个牙印,“那明天,你把他带到这里来。”
宁晚眸子一缩,紧紧盯着沈舒云后颈上那熟悉至极的牙印,气息都凌乱了起来——
这牙印,实在也太眼熟了些。
第54章相处(上)
既然房子都是现成的收拾好的,沈舒云也就没有再在酒店住下去的道理,他退了房,拖着那只不大的行李箱,回到了最初的那个家。行李箱的小轮在地上摩擦发出吱咯吱咯的声音,沈舒云看着六年未回的房子,一时间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还没等他品出点伤春悲秋的意思来,门就被人敲响了,他一开门,一个身影扑在他腿上,拉长调子腻腻歪歪地喊:“沈叔叔——”
宁晚站在沈渡身后,淡淡地看了沈舒云一眼,识趣地站在外面,连门槛都没有迈进来。他将手里的小书包往鞋架上一放,开口道:“那就麻烦你了,我这就准备走。”
他想了想,又摸了一把沈渡的小脑袋,叮嘱道:“要听你沈叔叔的话,不要闹事惹他生气,知道吗?”
“嗯!”沈渡松开沈舒云的大腿,转身去抱了下宁晚,颇有些恋恋不舍的意味,“阿爸要早点回来哦,还有说好的回来带我去游乐场,要说话算话。”
宁晚应他:“好。”
父子俩没有待太久,宁晚就准备离开了。他站在门外,客气地点了点头,眼神都收敛着没有朝沈舒云脸上放:“辛苦你了,一周后见。”
宁晚的目光没有盯着他,这让沈舒云终于能腾出些空闲来好好瞧瞧这位故人。宁晚的头发剪短了,以前蓬松的刘海不见了,使得他身上那种很重的青年感大大消减。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连鞋子都是发亮的皮鞋,这让他显出几分成熟男人的味道来。
沈舒云突然意识到,宁晚今年也是三十一的岁数了,到底是跟青年这个词搭不上边了。
与几年前相比,宁晚黑了些瘦了些,没了刘海的遮挡,额下那条细白的伤疤露在了外头——那是六年前的车祸留下的,不过和刚缝合时歪歪扭扭的模样不同,六年的时光也足以让这条疤窄了又窄、淡了又淡,如今若是不细看,已是不会注意到了,更不会破坏宁晚原本英俊深邃的一张好脸。
他想到这个,又忽然想起昨夜在酒店的房间里,他站在浴室,对着一张被水汽蒸得有些模糊的大镜子,呆了很久,伸手将雾气抹去,在不甚清晰的镜子里打量着自己。
镜里的男人苍白又消瘦,脸颊除了比从前凹陷了些,没什么变化,只在右眼角下生出一丝细纹。视线缓缓下移,就是一副几乎瘦成骨架的身体,锁骨凸显,肋骨隔着一层皮都数得清数量,平坦的小腹上有一道很长的疤痕,一直伸进内裤里去。
很难想象到底是什么把他搓磨成了这个样子,到底是岁月、病痛,还是爱情?
他这个样子,自己都看了生厌,难道还会有人喜欢如今的他吗?
沈舒云掏出钥匙插进了锁孔,慢慢转动,心里已经做好了被积灰呛个灰头土脸的模样。当他打开门,却被面前的景象惊得瞠目结舌——房子里非但没有他想象的灰尘蛛网,甚至还说得上是窗明几净!所有的家具都没有移动过,老老实实地摆在那里,与记忆里别无二致,唯一有些偏差的就是在阳台上多出了两盆绿植,在阳光下舒展着肥厚的叶片。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从阳台投进来,照得地板上呈现出一种淡淡的光泽,沈舒云脱了鞋走了两步,果然如他所料,地板是被打过蜡了。
这一切都昭示着一个事实,那就是这里并不是无人看管的,或者也可以说,这几年来,一直都有人在精心打理着这间房子。
沈舒云正有些云里雾里想不明白,坐在沙发上许久没能得出个答案来,最后都开始怀疑起是不是有个田螺姑娘住在此处。就在此刻,传来一声门锁被拧开的声音,他连忙循声跑了过去,一抬眼就愣住了。
只见这位“田螺姑娘”人高马大,宽肩窄腰,正立在门口换拖鞋,手里还提着一袋刚从便利店里买来的冰啤酒。“田螺姑娘”见了原房主后也明显是被吓到了,倒退一步靠在柜子上,失声喊道:“云哥?”
“你怎么在这?”
“你怎么在这?”
两人异口同声地问,然后又默契地一同闭了嘴。
说来也是巧,宁晚一想到沈舒云已经有了别的alpha,就辗转难眠,昨夜一夜都没能入睡,今天就打算来这里喝闷酒,没想到竟然正好撞上回来找房产证的沈舒云。
这闷酒大概是喝不成了,宁晚踩着拖鞋一路走到冰箱前,将啤酒放进了冰箱里。
沈舒云看着他那幅熟门熟路的样子,就明白了,这间房子应该就是宁晚来打扫的。他仔细地回忆了下,很久之前宁晚来这里住的时候,自己好像是给过宁晚一把备用钥匙……后来宁晚缠着他,要和他在朋友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又向他求婚,他就一直忘记把宁晚手里的钥匙收回来。
“我是来找房产证的,我回来就是处理下在W市的财产,”沈舒云走到宁晚面前伸出手,“钥匙还我。”
宁晚哦了一声,慢吞吞地从兜里掏出钥匙,放在沈舒云的掌心。沈舒云五指收拢,将钥匙牢牢握在手心,转身就要走,被宁晚一把抓住手腕:“云哥,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沈舒云皱着眉看向宁晚抓着他的手,心想父子俩怎么一个德行,都这么喜欢先抓住人再请人帮忙,于是立即拒绝道:“不……”
“你先听我说完!我明天要去外地参加一个会议,家里没人能照看小渡,你能不能帮帮忙?”宁晚抓着沈舒云的手紧了紧,眼神也湿漉漉的,像是某种大型犬,“就当是帮朋友一个忙?每天只要七点送他去幼儿园,晚上四点半接回来就好了。”
沈舒云一听到是和沈渡有关的事情,理智顿减一大半。他勉强维持着最后那点儿清醒,说道:“我……我不打算在W市待很久的,等房子和车卖掉,我就回新加坡了……最多也就在这待半个月。”
“我一周内就会回来,不会耽误你太久的。”宁晚目光柔和,声音低沉,字字都戳着沈舒云的心窝,“其实这些年来,小渡他也很想你。”
沈渡就是沈舒云的死穴……更何况沈舒云又何尝不想多和孩子待在一起呢?
“好吧。”沈舒云低着头,一节玉白的颈子从他有些宽松的领口里挣出来,露出小半个牙印,“那明天,你把他带到这里来。”
宁晚眸子一缩,紧紧盯着沈舒云后颈上那熟悉至极的牙印,气息都凌乱了起来——
这牙印,实在也太眼熟了些。
第54章相处(上)
既然房子都是现成的收拾好的,沈舒云也就没有再在酒店住下去的道理,他退了房,拖着那只不大的行李箱,回到了最初的那个家。行李箱的小轮在地上摩擦发出吱咯吱咯的声音,沈舒云看着六年未回的房子,一时间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还没等他品出点伤春悲秋的意思来,门就被人敲响了,他一开门,一个身影扑在他腿上,拉长调子腻腻歪歪地喊:“沈叔叔——”
宁晚站在沈渡身后,淡淡地看了沈舒云一眼,识趣地站在外面,连门槛都没有迈进来。他将手里的小书包往鞋架上一放,开口道:“那就麻烦你了,我这就准备走。”
他想了想,又摸了一把沈渡的小脑袋,叮嘱道:“要听你沈叔叔的话,不要闹事惹他生气,知道吗?”
“嗯!”沈渡松开沈舒云的大腿,转身去抱了下宁晚,颇有些恋恋不舍的意味,“阿爸要早点回来哦,还有说好的回来带我去游乐场,要说话算话。”
宁晚应他:“好。”
父子俩没有待太久,宁晚就准备离开了。他站在门外,客气地点了点头,眼神都收敛着没有朝沈舒云脸上放:“辛苦你了,一周后见。”
宁晚的目光没有盯着他,这让沈舒云终于能腾出些空闲来好好瞧瞧这位故人。宁晚的头发剪短了,以前蓬松的刘海不见了,使得他身上那种很重的青年感大大消减。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连鞋子都是发亮的皮鞋,这让他显出几分成熟男人的味道来。
沈舒云突然意识到,宁晚今年也是三十一的岁数了,到底是跟青年这个词搭不上边了。
与几年前相比,宁晚黑了些瘦了些,没了刘海的遮挡,额下那条细白的伤疤露在了外头——那是六年前的车祸留下的,不过和刚缝合时歪歪扭扭的模样不同,六年的时光也足以让这条疤窄了又窄、淡了又淡,如今若是不细看,已是不会注意到了,更不会破坏宁晚原本英俊深邃的一张好脸。
他想到这个,又忽然想起昨夜在酒店的房间里,他站在浴室,对着一张被水汽蒸得有些模糊的大镜子,呆了很久,伸手将雾气抹去,在不甚清晰的镜子里打量着自己。
镜里的男人苍白又消瘦,脸颊除了比从前凹陷了些,没什么变化,只在右眼角下生出一丝细纹。视线缓缓下移,就是一副几乎瘦成骨架的身体,锁骨凸显,肋骨隔着一层皮都数得清数量,平坦的小腹上有一道很长的疤痕,一直伸进内裤里去。
很难想象到底是什么把他搓磨成了这个样子,到底是岁月、病痛,还是爱情?
他这个样子,自己都看了生厌,难道还会有人喜欢如今的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