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皇_分卷阅读_2
  稍微清理下身上,萧云坚强地站起来,抬头望向四周,他这条流浪狗好像是被人丢到荒郊野外了,举目望去全是一望无际的平原绿地,稍微有些起伏的小山丘看上去也不太高,光看地势,萧云就能肯定这地方绝不是他还是人的时候住的南方老家……他老家出门就是山,没出过省的萧云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宽这么平的地儿。
  “虽然不知道被丢到哪了……应该还是在地球上吧,如果能遇到人的话我这狗的声带还能发出人声,要不能不被解剖切片的话……或许还能想办法回家……”萧云尽量乐观地想着,抬爪往前行走,别说,四条腿移动起来还很平稳,肉垫接触草地和穿了空气鞋一样,身上虽脏但是厚密的毛发让他不怕被草叶割到,就是偶尔被茂盛的草叶刮到鼻子啥的会挺不舒服……
  漫无目的地朝着太阳挂着的方向走了大约半把个小时,萧云感觉到这具流浪犬的身体传来沉重的疲惫虚脱感,饥渴感也随之而来,抬爪的动作变得越来越艰难。
  “危险危险……这条狗别不是饿死渴死了我才穿过来附体的吧……卧槽走了这么久眼前的景色基本都没变过啊,搞毛啊,这破地方不会是什么千里无人烟的非洲大草原吧……”
  一阵阵头昏眼花的感觉袭来,萧云不得不停下来稍作休息,在他特别自然地趴下的时候……他没意识到自己更加自然地张开大嘴吐出舌头,和普通的狗一样用舌头散热……
  “除了千篇一律的草就是稀稀拉拉的树、灌木,没有水果能解渴吗,惨惨惨……我记得好像贝爷说过血也能解渴?血……妈滴没看小动物啊,就一堆堆的虫子蜥蜴……特嘛难道逼我去抓蜥蜴?”
  萧云费力地咽了口少得可怜的唾沫,然而喉咙的干渴并没有得到缓解,他这一路走过来啥兔子啊牛羊啊之类应该出现在草原上的动物都没看到,各种各样的昆虫和蜥蜴啥的倒是看见了不少,不过……讲真,萧云觉得自己并不能接受咬死蜥蜴吸血解渴这种事,光是想象一下他都觉得胃部蠕动、恶心欲吐。
  “尼玛怎么办,难道我特嘛穿到狗身上了就是为着来体验饥渴而死的?不要这么悲催吧老铁,地球上能有多少条能说话的狗,混到人外主角的咖位下一秒就领盒饭,那特嘛起码也先给我盒饭啊……”
  快要蛋疼而死的萧云绝望地张望着在他眼里完全是千篇一律的苍莽草原,忽地……一抹有别于草绿的异样色彩出现在他眼中。
  约千米之外的视线尽头,一点点的灰色在草绿之间缓缓移动。
  萧云的脑子里面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本能地一跃而起、疯狗似的蹿了出去。
  “动物?那是动物吧?!血血血血肉肉肉肉——”
  仿佛是要印证和大人说的那句饿极了的人不是人一样,萧林在这一刻完全失去人类的理智、张着大嘴甩着舌头、两眼发绿地朝着那些移动中的灰色一骑绝尘、狼奔豕突。
  如是狂奔了几百米后,萧林看清了这些移动中的灰色动物,居然还是他能认出来的——头顶长有一对夸张的巨大实心分叉鹿角、披着咖啡色厚实皮毛的大角鹿。
  “大角鹿?麋鹿?大角鹿不是灭绝了吗?不对好像还有现存的类似有角鹿,是在哪个地方有来着?”
  当萧林扑向鹿群时,残存的人类理智还在思索着物种灭绝问题……
  这群大角鹿数量上大约有三、四十余头,发现萧林后鹿群一阵骚动、并毫不犹豫地转向相反方向撒腿狂奔,健壮的雄鹿很快冲出去老远,年轻的母鹿还有余力带着幼崽一块跑。
  “别想跑嗷嗷嗷嗷嗷——”
  两眼发绿的萧林哪能容忍嘴上的鸭子飞了,疯狗(无误)似地撵了上去。
  鹿群并不全是青壮,一头估计是比较衰老、头上的鹿角也断了一截的老鹿被疯狂的萧林撵着跑了几分钟后步速放缓,又费力地跑了一小段后,被甩着舌头追上来的萧林一下扑到在地。
  “好小的鹿,不是大角鹿吧……地球上有和狗差不多大小的有角鹿?日本鹿?”
  萧林是用前肢套住老鹿的脖颈、用体重把这头老鹿扑倒的,虽然饿到没人性,他脑子里还是觉得自个儿是人类,没办法真跟狗似的扑上去就咬。
  然后吧……靠体重把不住扑腾、且似乎力气不比他差多少的老鹿勉强压制住,萧云就犯了难——他绝壁不考虑拿嘴去咬鹿喉咙,那么他应该怎么把这头还很有力气且拼命挣扎的猎物变成肉呢?!
  “卧槽……这特嘛……我平时就杀过鸡杀过鱼……”萧云再度无意识地伸出舌头排汗,没菜刀的情况下怎么干掉一头活着的鹿?求生教练贝爷和厨师长王刚都没教过啊!
  眼见身下的鹿越挣扎越激烈,麻爪的萧云左右看看,忽然眼睛一亮;只见他费力地用两条后腿压制住老鹿的肩部、整个狗身都压到鹿上,然后勉强地侧过上半身、弯着腰、伸出双爪去抓附近草丛里的石块……
  跑出狗爪的鹿群看见同伴被抓住后便停在了不远处,继续悠哉地低头吭草,这些鹿明显是没什么智商,都没谁对那头用一对前肢捧着石头、疯狂砸鹿头的疯狗表示一下震惊什么的。
  第2章没有参照物啊!
  鹿头瘪了一大块、鹿角给祸祸成了渣渣后,这头悲催的老角鹿终于断了气,差点没脱力的萧云扒拉了下鹿身,见可算是不动了,这才松了口气。
  “狗爪子根本代替不了人的手,妈滴难怪物种竞争中最终还是直立猿占了上风……哎呀卧槽!”
  嘀咕着丢掉把他的前爪咯得生疼的石块,萧云瞅了眼隐隐作痛的肉垫,好悬没本能地一舌头舔上去——得亏鼻子凑近了又闻到前爪上精彩纷呈的气味,这才及时刹车把脑袋别开。
  “本能真特嘛阔怕!”萧云从老角鹿身上下来,一地狼藉的血腥说实话挺恶心人的,但是肚子饿了的人没那瞎矫情的余地,就是……“等等,尼玛,怎么吃?!”
  现代人包括萧云本人,联想到荒野求生这个词儿的时候脑中出现的画面不是鲁滨逊就是贝爷,反正都是一个雄壮的爷们高冷孤独地坐在荒野间,身前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篝火上烤着任何能吃的动物脂肪蛋白质——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连抄石头砸鹿头都很不利索的萧云,要怎么用他的狗爪子来完成生火烤肉这种超级高难度操作?
  一脸懵逼的萧云看看自己沾染血腥和不知多少年陈年污垢的狗爪,再看看颈部以下完完整整的老角鹿,脑中一片空白。
  几百米外,大嚼青草的鹿群中,一头健壮的雄鹿耳朵动了动,警惕地抬头看向它牺牲同胞倒伏的方向。
  它看见那头猎杀了它同胞的捕猎者把脑袋凑到牺牲同胞的脖颈处,半张着大嘴,固定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