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5)
  森予眸中隐现笑意,那笑容有些倨傲,只见他开口:seo,
  李宽不解的问,seo是什么标记吗?
  森予道:它是f国最大的私营武装集团之,他们的成员有个好听的名字,死亡掮客。所以这把匕首的主人当过雇佣兵。我想拥有这项硬条件,要想找到这把匕首的主人不算难事。
  李宽有些激动,对,简直是道送分题。说完,他将手里的物证袋交给了森予,接着头也没回往外走去,全然忘了刚才的事情。
  ***
  整个下午陆凌风人都不在市局。他将任务交代下去后,便开车去了趟邻市宕城。此次的目的,就是将宕城市局有名的位前辈请到了晏城。这位前辈是颅骨复原技术的专家。
  所谓的颅骨复原就是利用骨骸进行面部重组,最大程度上还原死者生前样貌。这技术目前在刑事罪案上已经开始广泛利用,利用该项技术,有许多刑事案件中,起初只有受害人骨骸,不能确认身份。最后通过颅骨复原技术,重建一个接近于被害人生前面貌的数字图形。之后刑侦人员会将图上传到网上,电视以及报纸上,发起认尸启示。
  直到下午八点多,陆凌风才带着前辈回到晏城。
  到了办公室,手底下的人都还没走。陆凌风召开了个简单的会议,主要是想了解一下案子目前的进度。
  孙弈博将五年前的人口失踪名单都调了出来,结果令人失望,没有任何个符合被害人特征的。以防万,他又将六年前的人口失踪名单也调出来查了遍,依旧是一无所获。
  最后勉强筛选出了三名男性。仅在年龄、身高体重上符合被害人特征,不过这三名男性资料里,都没有左脚有六根脚趾这特征。
  而姜阎和程橙橙主要负责调查晏城各大医院诊所,五年之前的所有时间段内,是否曾收治过有十根脚趾的男性病患。两人忙了天,才整理出一份名单。结果最终还是被排除,因为这些名单上的人,除了两名因病已故,其余全都健在。
  时之间,确认尸源成了重案组的大难题,止步不前。
  大家只好暂时将希望寄托在了颅骨复原技术上。
  陆凌风千头万绪的回到了办公室,刚推门走进去,就见沙发上坐着两个人。
  是森予和徐谨言。
  陆凌风一见到徐谨言,整个人瞬间恢复了精神。
  我要是猜得没错,你们一定都带了好消息给我。森予淡漠的看了他眼,揶揄道:看来你的智商只能用于此处。
  下午在解剖室的仇还没报,显然陆凌风现在特别不待见森予这个人,但他不会跟案子的线索过不去。俗话说的好,小不忍则乱大谋。
  废言就免了,您老直接说正事吧。
  森予道:我对那把骨柄匕首很感兴趣,所以专门花了点时间研究了它。正像李宽所说,刀柄是用动物骨头制成的,这块骨头的骨髓腔很大,我对比各种动物的骨骼,最终发现这块骨头属于大型食肉动物的后腿骨。我国西南边境只有东部地区有大面积的平原,大型肉食动物在平原地区很常见,所以这把匕首很大程度上是来自那里。
  陆凌风知道,除了犯罪心理学,森予对动物学也很有研究。在来晏城担任顾问之前,他还曾在晏城市动物骨髓研究所呆过半年。
  陆凌风点了点头,道:还有呢?
  森予接着道:我还在刀柄底部发现个雇佣兵组织集团的缩写字母。至于这点,就让李宽解释吧。好了,我想说的就是这些。
  说完,也不等陆凌风反应,森予抬步直接离开了办公室。
  作者有话要说:  想念小林的不急,下章出场。感谢在2020072023:47:02~2020072223:57:2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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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3章 囚四
  陆凌风看着被关上的门,煞有介事道:去投胎啊!
  说着,他也走到门边,将门从内上锁,随即转身走到徐瑾言旁边坐下。
  陆凌风面色冷峻,眼神犀利:徐法医那边也有新发现?
  徐瑾言先是一愣,随即又恢复了常色。他将一叠照片递到他面前,我又重新检查了尸骨,有了一些新发现。
  陆凌风接过照片,低头一张张仔细地看着。
  之前我检查肋骨,在上面发现明显的损痕。当时你也在场,也都看到了。对比了现场找到的那把双刃匕首,可以确定肋骨上的损痕都是刃尖刺过留下的。
  陆凌风头也没抬,开口:你特意来找我,不是为了再次跟我确认这个问题的吧。
  徐瑾言点头,我用放大镜将肋骨上的损痕重新检查了一遍,发现有三处很难察觉到的细小裂痕,而且都是被匕刃刺出的损痕覆盖住进一步检测后发现,这些裂痕是陈旧伤,而造成这种伤一般都是交通事故。所以我得出了另一种可能性,死者生前发生过交通事故,根据肋骨裂痕复原程度可以将事故的时间定为七年前。
  七年前陆凌风摩挲着下巴,眉头一拧,的确是条重要的线索。
  不过,我们查了这些年的失踪人口,找不到符合的,我就想会不会是死者根本不是晏城本地人?
  说完,他从兜里掏出手机,拨通的姜阎的电话。
  把你手里的事情先放一放,你跟橙子把七年前交通事故档案调出来,看看事故中的受伤者有没有符合本案死者特征的。对了,要是外来人口,就重点留一下。
  说完,陆凌风挂了电话。
  徐谨言心里有些奇怪,姜阎他们办公局域和陆凌风的办公室也就是几步路的事情,陆凌风偏要用打电话的方式来不布置任务。
  与此同时,徐瑾言又发现了一件事情。
  还不等他开口,陆凌风整个人的力量全部压在他身上。一股熟悉的味道以及体温像是热带雨林风暴瞬蔓延到他全身
  徐瑾言保持着一个姿势,任由陆凌风靠在他身上。陆凌风时常开玩笑,说他们是老夫老妻了,当二人相处时,许多亲密的动作都是出于身体的本能一般自然的做出来,没有任何排斥。
  这便是相依相偎。
  相依相偎,多浪漫的一个词啊。
  然而,这种岁月静好的气氛没维持多久,就被一只不安分的手给打破了。
  老婆大人,求你件事儿。
  徐瑾言:什么事?
  陆凌风:有关案子的事情需要找朱老师他老人家帮忙,今晚我留局里不回去了,等会下班去我那里睡,顺道帮我照顾下格格。
  陆凌风口中的朱老师,正是他下午火急火燎去宕城接来的老专家。
  徐瑾言点头,好。
  陆凌风闭着眼,继续道:这段时间太忙,挤不出时间带她去遛弯儿接着他顿了顿。
  唉,不对。应该是没时间让她带我遛弯儿。她肯定贼想六楼那家的胖胖,你晚上吃完饭,一定要带她下楼找胖胖,要不那小子肯定另结新欢,抛弃我们格格了。
  徐瑾言知道陆凌风口中的胖胖,是陆凌风所住的那层楼下养的一只公的柯基犬。
  好。徐瑾言淡淡应道。
  这时,陆凌风的手已经辗转从他的臀部到大腿一侧
  陆凌风依旧面不改色,闭着眼,还有,家里冰箱
  他的声音逐渐缥缈,最后竟然没有了。徐瑾言侧过头,低眸便看他正闭着眼一动不动,呼吸均匀。
  竟然睡着了。
  徐瑾言将他身体放倒在沙发里,替他脱去了鞋,动作轻缓。随后又将自己外套脱下,盖在他身上。
  等徐瑾言从办公室出来,走出重案组时,他才察觉裤子一侧有些咯人。手放入口袋中,再伸出来时,掌心已经多出了一枚戒指。
  徐瑾言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了陆凌风刚才那只不安分的手。
  ***
  森宇离开市局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趟药店。待他从药店出来的时候,眸光却瞥见了马路对面的一家花店。
  森予犹疑了几秒,最后还是朝那家花店走去。
  一进门,顿时一股浓郁的花香如拥挤的潮水般扑面而来森予不适的皱了皱眉。
  店主是个模样清秀的男人,见到森予,脸上立刻浮现出笑容。
  先生您好,想要什么花?
  森予对送花没有任何概念。在他眼里,花只是种子植物的有性繁殖器官。是由花瓣、花萼、花托、花蕊组成,有不同的颜色以及芬芳的气味。
  森予没说话,在花店中走了一圈。
  店长又问:送女朋友吗?
  这次!森予终于回应了。
  他是男人。
  店主微微一怔,不过很快便反应过来。于是他向森予一一介绍着,店里所有花的花语。
  森予的视线突然落在一处,他打断店主。
  我要它。
  出了花店,森予手里多了一捧花束。
  等他到家,天已经黑的彻底,开门进屋,屋里一片漆黑。
  林葳并不在家。
  森予将手里的药以及花束摆在桌上,给自己倒了杯水。
  看样子,林葳是在自己出门后不久也出了门,这个点了还没回来。
  那么问题来了。
  在自己出门前,林葳还以身体不适为由向自己请了一天假。
  那么他这又是去了哪里?去做什么?什么时候回来?
  这一连串的问题从森予脑海中蹦出来后,他手里依旧握着杯子,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刚才自己的灵魂像是短暂的出了窍,游离在这纯净又冰冷的空气中,他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这难道就是失神?
  就因为自己回来后,林葳不似自己期望那般坐在家里,用他那陷阱一般的笑容来迎接自己?
  心里无端生出一丝烦躁出来。
  ***
  林葳到家的时候,刚掏出钥匙准备开门,顿时察觉出了什么。他嘴角微微勾起,从口袋里掏出一段绷带,绕过颈子,将右手手臂穿过这是手臂受伤的样子。做好了这些,他波澜不惊的打开了门。
  进屋后,他看到森予正坐在餐桌上,手边上还有一盘意面。
  森予并未抬头,像是早已知道进来的是谁。
  实际上,单单只从来人脚步声,森予就知道他是谁了。
  你今天回来的挺早,怎么样?案子破了吗?说着,林葳已经走到森予对面坐下。
  森予将口中的食物细嚼吞咽下去后,才缓缓抬起眸子。你去哪里了?
  林葳笑了,目光中藏匿着一抹邪气。怎么?现在连对我去了哪里这样的事情也好奇吗?
  很显然,是的。森予的眼底划过一丝淡漠的笑意。我对有关林葳先生的任何事情都会保持一定的兴趣。即使你不愿意说,我也能知道。
  说着,他的目光又向下移移到林葳被绷带吊起的那只手臂上。
  胳膊还疼吗?
  林葳有些吃不准他,上一秒分明还在质问自己,结果下一秒又来关心自己。
  哦,好多了。本来也没多疼,只是扭伤而已。
  林葳所谓的扭伤,是昨天自己一时兴起,偏要做俯卧撑。结果在做到三十几下时,一时没把握好力度,扭到了右手手腕。原本也不严重,可看到森予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并且脸色还隐藏着一股不明显的担忧神色,他心里顿时生出了一股恶、趣、味。
  森予盯着他的眼睛,煞有介事道:扭伤手腕,轻则伤筋,重则可能导致骨折,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今后很可能会造成局部淤肿,伤害机体功能。我买了药,等会记得吃。
  林葳不动声色回应道:好,谢谢。
  说完,他将视线转移到森予面前的餐盘里
  森予起身,端起还未吃完的意面,准备往厨房走。林葳猜出了他的意图,忙不迭开口:你的晚餐还没吃完。
  我已经没有胃口了。
  林葳用另一只手,夺过他手里的餐盘。那正好,我替你吃了。
  其实在做晚饭前,森予就已经给他准备了一份。看着林葳毫不客气的拿起他用过的刀叉,卷起一截面送入口中
  他决定,暂时不把替林葳准备的那份意面拿出来。
  森予重新坐好,目不转睛地看着林葳将盘里的面,一点一点的消灭完。末了,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随着林葳舔嘴唇的那个动作,森予心里顿时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的刮过一般。
  真好吃。
  对于夸赞森予这件事,林葳从来都是毫不吝啬的。
  森予却道:林葳先生明明是跟人出去吃饭,还是一个女人。为什么没吃饱?
  林葳故作惊讶,唔你是怎么知道,我跟人出去吃饭?并且还知道对方是个女人?
  很简单,从你今天刻意的穿衣风格,以及你左肩处那一小块口红印记,不难猜出你外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去见一人,而且对方是女性。
  另外,你应该清楚,我的嗅觉灵敏度高于常人。我嗅到你身上有股很淡的肉汁味以及红酒味,说明你跟这个人吃了饭。最后一点,正常人同另一个人并肩走路时,会下意识让对方处于自己习惯用的那只手的一侧。比如,你是左撇子,如果有一个人同你并肩走,你更愿意让对方处于你左右一侧。不过这也不能解释你左肩处为何会有一小片口红印记。
  只有一种可能,你同那女人走路时,你们之间的距离处于亲密距离,也就是十五厘米之内,很显然你同这个女人之前就认识。为了躲避什么,那个女人低头将口红留在了你肩膀处。这样一来,也不难推断出这个女人穿鞋后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三至一米六五之间,再通过口红的色号,以及所使用的香水,我脑中立刻浮现出一个人...是在上一起案件中的其中一名受害者,闫国俊家门外遇到的那名女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