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一百六十三章比鲁斯爱上三次元美食
话音刚落,比鲁斯睁开眼睛,他打量着碗中的醉虾。随后,冷冷地瞥一眼林南,对林南道:“如果,这虾不好吃。那么,我就要毁灭三次元世界。”
林南脸上闪过一丝震惊。上次对付黑悟空的时候林南没来得及巴结比鲁斯。林南一想到这不禁有些后悔……
比鲁斯用筷子夹起一只醉虾,他先是用鼻子嗅了嗅,随后,瞥一眼维斯。
“吃吧!我试过。真的很好吃。”维斯说道。
比鲁斯这才吃上一口醉虾。林南一脸紧张的看着比鲁斯,他的心扑通扑通的乱跳……
“怎样?是不是很好吃?”维斯看着比鲁斯一脸傲娇道。
下一秒,比鲁斯挣大眼睛,他看着林南道:“真的没有想到三次元会有那么好吃的食物。”
林南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他不必再提心吊胆。维斯瞧着水煮鱼,不禁皱眉道:“怎么这里也有水煮鱼?会比布玛家的水煮鱼好吃?”
维斯不禁感到疑问。他喝了一口水煮鱼的汤,耳边响起比鲁斯迫切的声音:“怎样?怎样?好不好喝?”
维斯点点头。随后,比鲁斯不顾及自己的形象,端起一大碗鱼汤,一骨碌的喝进肚子。林南看见这一幕免不了有些惊讶。因为,比鲁斯吃鱼居然可以不吐鱼刺。林南不得不佩服比鲁斯……
维斯忍不住责怪比鲁斯道:“比鲁斯大人,你可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
下一秒,比鲁斯吐了一口口水。他看着维斯,眼睛却悄悄地转移到口水鸡上面。下一秒,比鲁斯用手抓了一块口水鸡送入口中……
比鲁斯吃完林南端出来的饭菜。忍不住赞叹,随后,比鲁斯问林南:“你愿意跟我到我居住的地方当我的厨子吗?”
林南当然不可能会跟着比鲁斯去他的星球居住。他猛摇头,比鲁斯的眼底闪过一丝怒意。下一秒,他掐住林南的脖子。林南不得不向维斯投去求救的目光。
维斯干咳嗽,他瞥一眼比鲁斯,道:“他一个三次元人,无法适应我们居住的环境。比鲁斯大人,您就不要勉强林南了。”
话音刚落,比鲁斯这才离开掐住林南的手。他仔细一想,维斯说得对。林南和他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林南贸然进入二次元世界,他的身体很难负荷。向来嗜美食如命的比鲁斯只好放过林南。万一林南被他杀了。他再想吃美味的菜肴可就难了……
林南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维斯轻拍着林南的肩膀微笑道:“谢谢你的招待。我们要走了。”
林南闻言,微微一怔。不过,他仔细一想,以维斯和比鲁斯的能力。能够自由穿梭三次元世界不奇怪。
维斯握紧手中的拐杖,轻轻的敲击地面。随后,他们二人消失不见了。林南真的捏了一把冷汗。他再次登陆二次元app向小当家道谢:“谢谢你的帮忙。你拯救了我们三次元。”
小当家觉得林南过于言重了。他对林南道:“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我最近在尝试着做新的菜肴。到时候你记得当我的小白鼠。”
林南看着手机屏幕小当家发过来的话。他嘴角抽搐。忽然间,他感觉有一种被坑的滋味……
不过,送走了比鲁斯这个麻烦的家伙。林南也甘愿当小当家的小白鼠。
“好。当小白鼠就当小白鼠。”林南爽快的回应。
正当林南和小当家聊到正起劲的时候他感觉到手机正在震动。他退出与小当家的聊天框。系统发来一条信息。林南下意识点进去。上面居然是比鲁斯发过来的好友申请。林南点一下同意添加好友。
下一秒,林南收到比鲁斯发过来的消息:“有时间我还会来三次元世界找你的。”
林南不免有些奇怪。他反问比鲁斯:“你什么时候有手机的?”
比鲁斯瞥一眼特拉克斯。拇指飞快的在手机屏幕上吧嗒吧嗒,编辑好一条信息道:“从你家离开之后我中途改变行程。我现在在布玛家。手机是问布玛要的。”
林南很羡慕孙悟空他们有布玛这个土豪朋友。
“那你下次来我家做客的时候记得提前通知我一声。好让我为你和维斯准备美味的食物。”
林南其实很不希望比鲁斯这个臭脾气的破坏神再一次来到三次元世界。万一,三次元的哪一个人类得罪了他。那么整个三次元世界会跟着完蛋的。上面那句话,完全出自客套话。
比鲁斯发来一个大大的笑脸,随后附上一句话:“有机会我一定还会去三次元世界找你。你做的菜实在是太美味了。”
林南内心一万只羊驼奔腾而过。心中暗暗地谩骂道,客套话都看不出来的低智商破坏神。他拿比鲁斯没办法。比鲁斯要来谁也阻挡不住……
其实,林南很好奇维斯的实力。维斯是比鲁斯的师傅。但是,维斯却对比鲁斯很恭敬……
林南看着茶几上一片狼藉。他只好默默地拿出垃圾桶默默地收拾着残局。
与此同时,林南的手机响了。他手忙脚乱。一个不小心,将手机摔落到地上。随后,黑屏了……
林南拿出小叮当的时光包袱巾将坏掉的手机恢复原样。片刻,他的手机又响了。他赶紧接通电话,道:“清竹,有什么事情?”
“我的事情已经忙完了。最近有一个很不错的乐团要来我们的城市演奏。我买了两张票。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吧!”宁清竹说道。
“什么时候的票?”林南问道。
“后天的票。怎么了?你不会没时间吧?”宁清竹开始有些紧张。
林南沉默了片刻,他不知道那天会不会有突发状况。他正在犹豫,不想给宁清竹希望,然后又亲手将希望掐灭……
“你没时间吗?”
话筒里传来宁清竹失落的声音。
“这样吧!那天,如果我真的没时间我就提前告诉你。我会尽量腾出时间来陪你的。”
林南不忍心拒绝宁清竹。可况,他也很希望有时间能多多与宁清竹相处……
林南脸上闪过一丝震惊。上次对付黑悟空的时候林南没来得及巴结比鲁斯。林南一想到这不禁有些后悔……
比鲁斯用筷子夹起一只醉虾,他先是用鼻子嗅了嗅,随后,瞥一眼维斯。
“吃吧!我试过。真的很好吃。”维斯说道。
比鲁斯这才吃上一口醉虾。林南一脸紧张的看着比鲁斯,他的心扑通扑通的乱跳……
“怎样?是不是很好吃?”维斯看着比鲁斯一脸傲娇道。
下一秒,比鲁斯挣大眼睛,他看着林南道:“真的没有想到三次元会有那么好吃的食物。”
林南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他不必再提心吊胆。维斯瞧着水煮鱼,不禁皱眉道:“怎么这里也有水煮鱼?会比布玛家的水煮鱼好吃?”
维斯不禁感到疑问。他喝了一口水煮鱼的汤,耳边响起比鲁斯迫切的声音:“怎样?怎样?好不好喝?”
维斯点点头。随后,比鲁斯不顾及自己的形象,端起一大碗鱼汤,一骨碌的喝进肚子。林南看见这一幕免不了有些惊讶。因为,比鲁斯吃鱼居然可以不吐鱼刺。林南不得不佩服比鲁斯……
维斯忍不住责怪比鲁斯道:“比鲁斯大人,你可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
下一秒,比鲁斯吐了一口口水。他看着维斯,眼睛却悄悄地转移到口水鸡上面。下一秒,比鲁斯用手抓了一块口水鸡送入口中……
比鲁斯吃完林南端出来的饭菜。忍不住赞叹,随后,比鲁斯问林南:“你愿意跟我到我居住的地方当我的厨子吗?”
林南当然不可能会跟着比鲁斯去他的星球居住。他猛摇头,比鲁斯的眼底闪过一丝怒意。下一秒,他掐住林南的脖子。林南不得不向维斯投去求救的目光。
维斯干咳嗽,他瞥一眼比鲁斯,道:“他一个三次元人,无法适应我们居住的环境。比鲁斯大人,您就不要勉强林南了。”
话音刚落,比鲁斯这才离开掐住林南的手。他仔细一想,维斯说得对。林南和他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林南贸然进入二次元世界,他的身体很难负荷。向来嗜美食如命的比鲁斯只好放过林南。万一林南被他杀了。他再想吃美味的菜肴可就难了……
林南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维斯轻拍着林南的肩膀微笑道:“谢谢你的招待。我们要走了。”
林南闻言,微微一怔。不过,他仔细一想,以维斯和比鲁斯的能力。能够自由穿梭三次元世界不奇怪。
维斯握紧手中的拐杖,轻轻的敲击地面。随后,他们二人消失不见了。林南真的捏了一把冷汗。他再次登陆二次元app向小当家道谢:“谢谢你的帮忙。你拯救了我们三次元。”
小当家觉得林南过于言重了。他对林南道:“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我最近在尝试着做新的菜肴。到时候你记得当我的小白鼠。”
林南看着手机屏幕小当家发过来的话。他嘴角抽搐。忽然间,他感觉有一种被坑的滋味……
不过,送走了比鲁斯这个麻烦的家伙。林南也甘愿当小当家的小白鼠。
“好。当小白鼠就当小白鼠。”林南爽快的回应。
正当林南和小当家聊到正起劲的时候他感觉到手机正在震动。他退出与小当家的聊天框。系统发来一条信息。林南下意识点进去。上面居然是比鲁斯发过来的好友申请。林南点一下同意添加好友。
下一秒,林南收到比鲁斯发过来的消息:“有时间我还会来三次元世界找你的。”
林南不免有些奇怪。他反问比鲁斯:“你什么时候有手机的?”
比鲁斯瞥一眼特拉克斯。拇指飞快的在手机屏幕上吧嗒吧嗒,编辑好一条信息道:“从你家离开之后我中途改变行程。我现在在布玛家。手机是问布玛要的。”
林南很羡慕孙悟空他们有布玛这个土豪朋友。
“那你下次来我家做客的时候记得提前通知我一声。好让我为你和维斯准备美味的食物。”
林南其实很不希望比鲁斯这个臭脾气的破坏神再一次来到三次元世界。万一,三次元的哪一个人类得罪了他。那么整个三次元世界会跟着完蛋的。上面那句话,完全出自客套话。
比鲁斯发来一个大大的笑脸,随后附上一句话:“有机会我一定还会去三次元世界找你。你做的菜实在是太美味了。”
林南内心一万只羊驼奔腾而过。心中暗暗地谩骂道,客套话都看不出来的低智商破坏神。他拿比鲁斯没办法。比鲁斯要来谁也阻挡不住……
其实,林南很好奇维斯的实力。维斯是比鲁斯的师傅。但是,维斯却对比鲁斯很恭敬……
林南看着茶几上一片狼藉。他只好默默地拿出垃圾桶默默地收拾着残局。
与此同时,林南的手机响了。他手忙脚乱。一个不小心,将手机摔落到地上。随后,黑屏了……
林南拿出小叮当的时光包袱巾将坏掉的手机恢复原样。片刻,他的手机又响了。他赶紧接通电话,道:“清竹,有什么事情?”
“我的事情已经忙完了。最近有一个很不错的乐团要来我们的城市演奏。我买了两张票。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吧!”宁清竹说道。
“什么时候的票?”林南问道。
“后天的票。怎么了?你不会没时间吧?”宁清竹开始有些紧张。
林南沉默了片刻,他不知道那天会不会有突发状况。他正在犹豫,不想给宁清竹希望,然后又亲手将希望掐灭……
“你没时间吗?”
话筒里传来宁清竹失落的声音。
“这样吧!那天,如果我真的没时间我就提前告诉你。我会尽量腾出时间来陪你的。”
林南不忍心拒绝宁清竹。可况,他也很希望有时间能多多与宁清竹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