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过三 第10节
“恩?”陆沅沅回头看他,晋熙眼里全是欲念,他搂上她的腰,像讨她欢心的大型犬科动物,“沅沅,我很想你。”
想什么?
老色胚。
陆沅沅听他在耳边说话,耳朵犯痒,扭了扭身子又被他强按在怀里,“沅沅,喜欢蓝宝石?”
“突然喜欢的。”
“好。”
简单几句,前言不搭后语。
陆沅沅来不及细想,晋熙炙热的呼吸贴上她耳垂,“沅沅……”
下一秒,车窗被敲响。
陆沅沅看好戏的与窗外的人打招呼,晋熙浑然不觉发生了什么,“不用管。”随知,车窗敲得更响,陆沅沅拍上他肩,“你还是看看吧。”
晋熙迟来的亲热被打断已经十分不爽,冷着脸看向后头,顿时眼前一黑。
“……霍,霍叔?”
被家长抓包不可怕,可怕的是霍铭霄瞪着他的眼,晋熙自认是一代青年才俊,可这会儿倒像是回到了学生时代,仿佛他是拱了好白菜的猪,实在是囧的不行。
第11章 飞鸟飞再远,也要回家。……
今晚,晋熙的打算注定破灭。被霍铭霄逮个正着,说什么都不能再将陆沅沅带回住处。
晋熙离开前依依不舍的搂着陆沅沅的腰,稍显委屈的亲上她侧脸,一吻贴上再飞快的移开,主要是有霍铭霄在那盯着他实在不好继续。
霍铭霄就坐在他车的后座,黑色窗玻璃降下一半,隐隐有烟雾从里冒出来,他气场太强大,即便是看不见正身,晋熙还是规矩的向那边点了点头,而后捏上陆沅沅的手心,讨好道:“明天我去纪总那边办事,中午一起吃饭。”
“行。”陆沅沅催他快走,晋熙一步三回头上了车。
陆沅沅往霍铭霄的车走,绕到后座另一边,栾承已经替她打开车门。
“谢谢栾叔。”
栾承是霍铭霄的特助,共事太久了,久到陆沅沅刚认回霍家他就在了,一直为霍铭霄处理事物。
栾承对陆沅沅尤为疼爱,把她当小小姐疼,有时候找不到霍铭霄,陆沅沅会找到他名下,但栾承对她的好是没有底线的,陆沅沅也知道他还在对过去的事自责。
“沅沅小姐,boss今天多喝了几杯,我担心他头疼的老毛病会发作,特地备了解酒药,但他今天不知哪里来了脾气,你到时候提醒他喝了。”
霍铭霄的臭毛病,脾气上来就执拗,谁说话都不好使,当然这个谁不包括他妻女。
陆沅沅答应后坐进去,霍铭霄手上的烟早就抽完了,他使劲闻了闻转头叫司机把窗户都打开,“还有味吗?”他偏头问陆沅沅,她摇摇头说,“栾叔让我叮嘱你喝醒酒药,他下班回家了把任务交给我,霍总,你可要听话啊。”
霍铭霄低声笑出来,“小机灵鬼!”
随后照做。
黑色轿车涌入车流,霍铭霄拧紧了水瓶盖,与她说话,“我今晚在季洲约了合作方谈事,老早就看到你们,季洲来了新厨子还合你口味吗?”
“醉虾还行。”
“晋熙特意让厨房换了汤汁,这点倒是不错,知道你对什么过敏,你要是喜欢回去爸爸给你做。”
陆沅沅笑道:“最近有什么好事发生吗?”
“没,多喝了几杯,你明白的,商业合作就是这样,如果你不强就要被压一头。”
她反问:“所以你是因为合作方太强势,才多喝了几杯与之周璇?”
陆沅沅打破砂锅问到底,霍铭霄只得将实情说与她,“对方的确来头不小,可再大的本事在港城也得听我的,不过我这人讲原则,也容易对某人坏了规矩去。”
陆沅沅秒懂,眉头扬起颇有兴奋之意,“是陆家人?派了谁来,小舅舅吗?”
霍铭霄点头,“是陆庭泽。”陆鸢的亲弟弟。
见她如此高兴,霍铭霄心情舒畅又有点吃醋,当年让沅沅来港城是为了转交他手中的产业,反正到时候他的一切都是沅沅的,但今天陆庭泽来却在说让沅沅回去接手陆氏分部的话,要是真离开港城去了林城,霍铭霄心里不就跟缺了一块似的难受?
他好不容易盼来的跟女儿长期相处的机会,可不能说放弃就放弃。
“小舅舅来多久啊?今天住季洲吗?怎么他来也不给我发消息,要不我上去找他一起回别墅住吧。”陆沅沅过于激动,正要给陆庭泽发消息,霍铭霄一把按住她的手机。
“干嘛?”
霍铭霄扶着额头装难受,“沅沅,爸爸头疼得厉害,要不明天再去找他,你舅舅是今天下午从米国回来,倒时差还来不及,让他休息好了再说。”
陆沅沅想了想,“好吧。”
霍铭霄的小算盘打得响,等明天?明天陆庭泽早就去了林城,想约也约不到。见陆沅沅放弃了给陆庭泽发消息,顿时松口气,又问起她看中了哪款首饰。
陆沅沅被转移了话题,他既然提到了首饰,肯定就知道她找栾叔帮忙的事。查的正是秦百合那条玛利亚三世的项链的事,她一直以为秦百合的炫耀太有问题,越是缺什么越是想要炫什么,那批蓝宝石系列虽然都归晋熙管,但真把那条世间孤品送给秦百合,陆沅沅觉得几率还是太小。
也不是低看了秦百合对于晋熙的重要性,而是就那条项链的拍卖价值来说,因私人感情转送给秦百合不是太值,正好那段时间,晋熙在中东地区的贸易项目有了转机,时间太巧,很难不让人怀疑他是把那条玛利亚三世转卖给了更值得的买主。
后来栾叔打听到中东土豪拍到项链的消息,土豪就如文宇所说异常低调,所以市面上几乎没有讯息出现。这时候栾叔的帮忙就成了转机。
如此一来,真相大白。
秦百合为了在她面前炫耀,连赝品都能制作,真当陆沅沅是年少无知的小百花,秦百合越是拙劣的手段,越让陆沅沅有了看戏的念头。
不管晋熙知不知情,都是有意思的发展。
毕竟看小丑表演也挺有趣的。
陆沅沅回他,“我又戴不了那些,就是好奇,想看看世间孤品到底有多惊艳。”
霍铭霄知道她是在暗暗计划了,嘴角弯起多少泛起了些感慨,她不多说他也不会去多问,那些都是她需要去解决的感情问题,他插手反而会不好,
霍铭霄给陆鸢发消息。
霍:我女儿真的长大了。
陆鸢回复很及时。
飞鸟:?
霍:我女儿就是强,我放心了。
飞鸟:……拜托你也成熟点。
霍:不。
霍铭霄天生执拗,尤其在重追陆鸢这事上,他不在米国不在她身边,也是每天送一支花,附赠一张贺卡,每张都有他的亲笔书写,写的也是陆鸢这些年演过剧目的经典台词。
他希望沅沅也能被他人真正的疼爱,可以比他和陆鸢做得更好,更让她欢喜。
“沅沅,其实世间还有比玛利亚三世更珍贵的首饰,同属蓝宝石系列的玛利亚二世,你知道她背后的故事吗?”
霍铭霄与她聊到了玛利亚系列,陆沅沅本来不感兴趣,后来听入迷了。
“玛利亚三世是断头皇后的悲剧,只有玛利亚二世拥有一段美好的浪漫故事,她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
陆沅沅瞧见了霍铭霄眼中的遗憾,“可惜,我寻遍了世界各个角落,却未能找到。”
“我觉得妈妈不会在意它是不是玛利亚二世,爸爸,妈妈会回来的。”
“当然要回来,飞鸟飞再远,也要回家。”
第二天,床头摆放着一条蓝宝石项链。
是玛利亚二世,那条赋予了浪漫与忠诚的爱情信物。
陆沅沅以为是做梦,揉了揉眼才看清它的款式,与她在网上寻查的资料里的图片一模一样。
晋熙的电话打来。
“沅沅,项链……”
“我很喜欢。”
晋熙的笑沾上了甜蜜的温柔,一点点拨动她心弦,“喜欢就好。”
陆沅沅盯着那条玛利亚二世很久,最后她将项链锁进了霍铭霄的保险箱。
柜门合上那瞬,她眼中的欢喜随之消散。
再喜欢却也不过是见不得天日的结果。
越长大,想要的东西越多,沅沅再回到港城,想要的不过是晋熙的爱。
她得到了,却也要醒了。
电话拨给了秦百合,等待接通前,窗外的光也跟着暗淡,微风吹来夹杂着烦躁的热气,陆沅沅撩起窗前的白色纱幔,感受到指腹间的细滑,握不住了,就掉了。
秦百合的电话无人接。
她直接发了消息。
“谈谈吧。”
不出一秒,秦百合就问她约在哪。
呵。
秦百合是有多想赢她啊!连接电话这事都跟她拿乔。
陆沅沅对港城的印象也不过如此。
热,常年闷热,呼吸也热。
港城的人也不行。
“过了这么久,我还是不喜欢这里。”她喃喃自语,只有热风给予了回应。
第12章 你是我第一次喜欢上的人……
那年,陆鸢的飞鸟剧团成员大换血,她耗尽心血重组的剧团面临两难境地,远在米国的大神级舞台剧演员对她伸出橄榄枝,如果陆鸢去了米国的剧团,飞鸟会得到更多优质的资源。
这对于陆鸢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机会,是天降好运。但她唯一担心的就是陆沅沅,远去国外进修,封闭式集训会让她没有多余的时间照顾沅沅。
沅沅从小跟在她身边,十六岁已经是大姑娘了,生性沉稳,乖巧懂事,叫她每年去港城过寒暑假她照做不误,陆鸢疼她也不想与她分开。
事业与家庭总是难两全。
想什么?
老色胚。
陆沅沅听他在耳边说话,耳朵犯痒,扭了扭身子又被他强按在怀里,“沅沅,喜欢蓝宝石?”
“突然喜欢的。”
“好。”
简单几句,前言不搭后语。
陆沅沅来不及细想,晋熙炙热的呼吸贴上她耳垂,“沅沅……”
下一秒,车窗被敲响。
陆沅沅看好戏的与窗外的人打招呼,晋熙浑然不觉发生了什么,“不用管。”随知,车窗敲得更响,陆沅沅拍上他肩,“你还是看看吧。”
晋熙迟来的亲热被打断已经十分不爽,冷着脸看向后头,顿时眼前一黑。
“……霍,霍叔?”
被家长抓包不可怕,可怕的是霍铭霄瞪着他的眼,晋熙自认是一代青年才俊,可这会儿倒像是回到了学生时代,仿佛他是拱了好白菜的猪,实在是囧的不行。
第11章 飞鸟飞再远,也要回家。……
今晚,晋熙的打算注定破灭。被霍铭霄逮个正着,说什么都不能再将陆沅沅带回住处。
晋熙离开前依依不舍的搂着陆沅沅的腰,稍显委屈的亲上她侧脸,一吻贴上再飞快的移开,主要是有霍铭霄在那盯着他实在不好继续。
霍铭霄就坐在他车的后座,黑色窗玻璃降下一半,隐隐有烟雾从里冒出来,他气场太强大,即便是看不见正身,晋熙还是规矩的向那边点了点头,而后捏上陆沅沅的手心,讨好道:“明天我去纪总那边办事,中午一起吃饭。”
“行。”陆沅沅催他快走,晋熙一步三回头上了车。
陆沅沅往霍铭霄的车走,绕到后座另一边,栾承已经替她打开车门。
“谢谢栾叔。”
栾承是霍铭霄的特助,共事太久了,久到陆沅沅刚认回霍家他就在了,一直为霍铭霄处理事物。
栾承对陆沅沅尤为疼爱,把她当小小姐疼,有时候找不到霍铭霄,陆沅沅会找到他名下,但栾承对她的好是没有底线的,陆沅沅也知道他还在对过去的事自责。
“沅沅小姐,boss今天多喝了几杯,我担心他头疼的老毛病会发作,特地备了解酒药,但他今天不知哪里来了脾气,你到时候提醒他喝了。”
霍铭霄的臭毛病,脾气上来就执拗,谁说话都不好使,当然这个谁不包括他妻女。
陆沅沅答应后坐进去,霍铭霄手上的烟早就抽完了,他使劲闻了闻转头叫司机把窗户都打开,“还有味吗?”他偏头问陆沅沅,她摇摇头说,“栾叔让我叮嘱你喝醒酒药,他下班回家了把任务交给我,霍总,你可要听话啊。”
霍铭霄低声笑出来,“小机灵鬼!”
随后照做。
黑色轿车涌入车流,霍铭霄拧紧了水瓶盖,与她说话,“我今晚在季洲约了合作方谈事,老早就看到你们,季洲来了新厨子还合你口味吗?”
“醉虾还行。”
“晋熙特意让厨房换了汤汁,这点倒是不错,知道你对什么过敏,你要是喜欢回去爸爸给你做。”
陆沅沅笑道:“最近有什么好事发生吗?”
“没,多喝了几杯,你明白的,商业合作就是这样,如果你不强就要被压一头。”
她反问:“所以你是因为合作方太强势,才多喝了几杯与之周璇?”
陆沅沅打破砂锅问到底,霍铭霄只得将实情说与她,“对方的确来头不小,可再大的本事在港城也得听我的,不过我这人讲原则,也容易对某人坏了规矩去。”
陆沅沅秒懂,眉头扬起颇有兴奋之意,“是陆家人?派了谁来,小舅舅吗?”
霍铭霄点头,“是陆庭泽。”陆鸢的亲弟弟。
见她如此高兴,霍铭霄心情舒畅又有点吃醋,当年让沅沅来港城是为了转交他手中的产业,反正到时候他的一切都是沅沅的,但今天陆庭泽来却在说让沅沅回去接手陆氏分部的话,要是真离开港城去了林城,霍铭霄心里不就跟缺了一块似的难受?
他好不容易盼来的跟女儿长期相处的机会,可不能说放弃就放弃。
“小舅舅来多久啊?今天住季洲吗?怎么他来也不给我发消息,要不我上去找他一起回别墅住吧。”陆沅沅过于激动,正要给陆庭泽发消息,霍铭霄一把按住她的手机。
“干嘛?”
霍铭霄扶着额头装难受,“沅沅,爸爸头疼得厉害,要不明天再去找他,你舅舅是今天下午从米国回来,倒时差还来不及,让他休息好了再说。”
陆沅沅想了想,“好吧。”
霍铭霄的小算盘打得响,等明天?明天陆庭泽早就去了林城,想约也约不到。见陆沅沅放弃了给陆庭泽发消息,顿时松口气,又问起她看中了哪款首饰。
陆沅沅被转移了话题,他既然提到了首饰,肯定就知道她找栾叔帮忙的事。查的正是秦百合那条玛利亚三世的项链的事,她一直以为秦百合的炫耀太有问题,越是缺什么越是想要炫什么,那批蓝宝石系列虽然都归晋熙管,但真把那条世间孤品送给秦百合,陆沅沅觉得几率还是太小。
也不是低看了秦百合对于晋熙的重要性,而是就那条项链的拍卖价值来说,因私人感情转送给秦百合不是太值,正好那段时间,晋熙在中东地区的贸易项目有了转机,时间太巧,很难不让人怀疑他是把那条玛利亚三世转卖给了更值得的买主。
后来栾叔打听到中东土豪拍到项链的消息,土豪就如文宇所说异常低调,所以市面上几乎没有讯息出现。这时候栾叔的帮忙就成了转机。
如此一来,真相大白。
秦百合为了在她面前炫耀,连赝品都能制作,真当陆沅沅是年少无知的小百花,秦百合越是拙劣的手段,越让陆沅沅有了看戏的念头。
不管晋熙知不知情,都是有意思的发展。
毕竟看小丑表演也挺有趣的。
陆沅沅回他,“我又戴不了那些,就是好奇,想看看世间孤品到底有多惊艳。”
霍铭霄知道她是在暗暗计划了,嘴角弯起多少泛起了些感慨,她不多说他也不会去多问,那些都是她需要去解决的感情问题,他插手反而会不好,
霍铭霄给陆鸢发消息。
霍:我女儿真的长大了。
陆鸢回复很及时。
飞鸟:?
霍:我女儿就是强,我放心了。
飞鸟:……拜托你也成熟点。
霍:不。
霍铭霄天生执拗,尤其在重追陆鸢这事上,他不在米国不在她身边,也是每天送一支花,附赠一张贺卡,每张都有他的亲笔书写,写的也是陆鸢这些年演过剧目的经典台词。
他希望沅沅也能被他人真正的疼爱,可以比他和陆鸢做得更好,更让她欢喜。
“沅沅,其实世间还有比玛利亚三世更珍贵的首饰,同属蓝宝石系列的玛利亚二世,你知道她背后的故事吗?”
霍铭霄与她聊到了玛利亚系列,陆沅沅本来不感兴趣,后来听入迷了。
“玛利亚三世是断头皇后的悲剧,只有玛利亚二世拥有一段美好的浪漫故事,她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
陆沅沅瞧见了霍铭霄眼中的遗憾,“可惜,我寻遍了世界各个角落,却未能找到。”
“我觉得妈妈不会在意它是不是玛利亚二世,爸爸,妈妈会回来的。”
“当然要回来,飞鸟飞再远,也要回家。”
第二天,床头摆放着一条蓝宝石项链。
是玛利亚二世,那条赋予了浪漫与忠诚的爱情信物。
陆沅沅以为是做梦,揉了揉眼才看清它的款式,与她在网上寻查的资料里的图片一模一样。
晋熙的电话打来。
“沅沅,项链……”
“我很喜欢。”
晋熙的笑沾上了甜蜜的温柔,一点点拨动她心弦,“喜欢就好。”
陆沅沅盯着那条玛利亚二世很久,最后她将项链锁进了霍铭霄的保险箱。
柜门合上那瞬,她眼中的欢喜随之消散。
再喜欢却也不过是见不得天日的结果。
越长大,想要的东西越多,沅沅再回到港城,想要的不过是晋熙的爱。
她得到了,却也要醒了。
电话拨给了秦百合,等待接通前,窗外的光也跟着暗淡,微风吹来夹杂着烦躁的热气,陆沅沅撩起窗前的白色纱幔,感受到指腹间的细滑,握不住了,就掉了。
秦百合的电话无人接。
她直接发了消息。
“谈谈吧。”
不出一秒,秦百合就问她约在哪。
呵。
秦百合是有多想赢她啊!连接电话这事都跟她拿乔。
陆沅沅对港城的印象也不过如此。
热,常年闷热,呼吸也热。
港城的人也不行。
“过了这么久,我还是不喜欢这里。”她喃喃自语,只有热风给予了回应。
第12章 你是我第一次喜欢上的人……
那年,陆鸢的飞鸟剧团成员大换血,她耗尽心血重组的剧团面临两难境地,远在米国的大神级舞台剧演员对她伸出橄榄枝,如果陆鸢去了米国的剧团,飞鸟会得到更多优质的资源。
这对于陆鸢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机会,是天降好运。但她唯一担心的就是陆沅沅,远去国外进修,封闭式集训会让她没有多余的时间照顾沅沅。
沅沅从小跟在她身边,十六岁已经是大姑娘了,生性沉稳,乖巧懂事,叫她每年去港城过寒暑假她照做不误,陆鸢疼她也不想与她分开。
事业与家庭总是难两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