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两个儿媳都怕公公,因为公公有职在身,她们才会过得比别人强三分,才会在村里被那些女人高看一眼。
  冯全喜的两个儿子,卫名和卫利在老爹的熏陶下都是一身的大男子主义。见自己媳妇惹了祸,还见老爹生了气,气的当场就把各自的媳妇都打了。石头掉井里的那晚只有吴招娣被打半夜么?其实陶兰子和二青也被揍了。只是吴招娣被打了还能哭出声,而冯卫名和冯卫利打媳妇是不准媳妇哭的。原因很简单,叫别人听去丢人。
  “看王嫂子说的哪里话,我那两个儿媳妇爱嫉妒眼红病,我能和她们一样么?听说那件事后,我已经将她们狠狠骂了。所以我今天来啊,是给王嫂子赔礼道歉的。”
  王桂英阴阳怪气一声:“哎呦,村长道歉可是使不得了。我们这小平头百姓的当不起啊。”
  冯全喜见王桂英这个态度,就赶紧陪着笑脸说好话。他现在讨好王桂英是怕王桂英再犯倔去公社镇里搞自己。说了一通见王桂英不为所动,忽的想起什么。
  “王嫂子,今天我来其实还有一件事的。您收养沈月的事上面已经批下来了,这是新户口本,你看看对不对。”
  王桂英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一把将冯全喜手里的户口本拿过去翻开。王桂英穷苦出身以前是不识字的,但是自从嫁给了空军退役回来的大有爹,就跟他男人学会了很多字。她翻到户口本的最后一页,真的黑纸白字有沈月的名字。关系栏,和她这个户主是母女关系。
  王桂英高兴极了,转身去将沈月抱在怀里:“月月你看,你已经是有户口的人了。你以后就能名正言顺的叫我娘了。”
  “娘,娘,娘!”沈月脆生生的一声一声的叫着王桂英,直给王桂英叫的眼里含上了泪花花。
  冯全喜看到王桂英怀里抱着的漂亮不像话的小女孩,意外的抽起眉毛:“王嫂子,她就是你捡回的小癞头?”
  王桂英很不乐意的横冯全喜一眼:“村长受累了,为了月月的户口跑了好几次公社。但是俺月月现在不是癞头了,村长以后可不兴再这么叫,不好听。”
  “呵呵,是,是,这漂亮的小姑娘被叫癞头的确是不好听。”
  冯全喜嘴上应着,又不敢置信。面前女孩穿着的确良粉色连衣裙,白白嫩嫩,大眼睛忽闪忽闪,头发浓密又亮,王寡妇捡家的不是黑瘦泥鳅一样的癞头么?什么时候变成这般模样了。
  沈月见冯全喜一个劲儿的看自己,凉凉一句:“月月想给村长提一个建议,村长真得好好管管你两个儿媳妇了。她们当众欺负我,还跟着吴招娣来我家哄抢东西。我是小孩子,被骂几句没什么,也不敢反驳什么。就是怕别人说她们狗仗人势,欺负贫下中农,给村长脸上抹黑。人多嘴杂的,这事若是传到公社里就更不好了。”
  沈月这几句话给冯全喜吓得不轻。之前他是打怵王寡妇这个刺头,现在好了,这妮子更不是省油的灯。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么点的女娃娃都学会王寡妇撒泼耍赖那一套。
  冯全喜心思快速转过后,笑着打哈哈:“月月这意见提的好,我记下了,回去就跟她们说要好好修身养性,再不能做出糊涂事。”
  冯全喜回头又跟王桂英说:“王嫂子,我去公社还跟上面的工作人员大力夸赞了王嫂子的善良和朴实。王嫂子家是重点贫困户,还热心收养无家可归的小月月。上面认真听取了我的的汇报后,说王嫂子此举是大善,要做典型大力褒奖。为此特别批示奖励你家二百斤小麦。等你家大有什么时候去时间去队里要个车,去公社领了吧。”
  二百斤小麦?!
  王桂英收养沈月本来是什么都不图的,可现在上面却要奖励二百斤细粮。在这和缺衣少食的年代,这绝对等于是天降横财!
  王桂英面上对冯全喜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虚假的说了好几声感谢的话。见冯全喜还不走,就去锅屋里拿出十个鸡蛋装上,出来放到冯大有的怀里,冯全喜这才终于说有事得走了。
  他临走临走,不大的三角眼又在红玲的身上转转,转的红玲赶紧躲到刘晓丽的身后。
  等冯全喜出大门,刘晓丽一口吐沫吐到地上:“呸,这个老色鬼真是让人恶心,一双老鼠什么时候瞎了多好。”
  冯全喜好色全村老少都知道。仗着一点权利,没少占别人家媳妇的便宜。王桂英男人刚死那年,他半夜还敲过王桂英的窗户。想着女人的虎狼之年守了寡,空虚寂寞冷的肯定好得手。但是他没有想到王桂英是个烈性的,不仅不好得手,还被人家拿着菜刀半夜追了两条街。后来冯全喜是看见王桂英都绕道走,再也不敢招惹。
  这十几年过去了,那一夜的事也淡漠了。至少冯全喜是这么觉得的,他现在到王桂英家就没事人一样该搜刮还是搜刮。
  当然,王桂英也要觉得该拿才拿,就当是喂了狗赶紧撵狗走。
  “红玲不怕,那老家伙不敢欺负咱们家的人。”王桂英说着又将沈月给抱起来高兴的道:“月月,你真是咱家的福宝啊,白白得了二百斤麦子。等去将麦子拉回来娘给你做白面馍吃,好不好?”
  沈月笑嘻嘻点头:“好啊娘,等月月长大了,天天都让娘吃白面膜。”
  铁蛋铁球喂完兔子高兴的围着王桂英转:“奶奶,我们也要吃白面膜。”
  “吃,都吃。我们家以后指定是越来越好的。”王桂英看着两个大孙子高兴,看着怀里画画一样的闺女更高兴。
  热闹一阵后,刘晓丽就赶着去给两个儿子做新衣服。王桂英拿起篮子去割猪草,红玲自然是非要跟着,想为家里多赚几分钱。
  沈月拽拽裙子走出家门。铁球偎着刘晓丽在屋里玩儿,铁蛋则追上来:“姑姑你去哪儿?”
  “我去西坡看看林伯伯。林伯伯治好了你娘的病,我想再去感谢人家。”沈月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她真正目的是要去会大佬。
  铁蛋立刻道:“我也去,我也去。林爷爷治好了我娘的病,我更应该去表示感谢。”
  沈月点头,就牵着铁蛋的手,两个人一起走。
  王桂英家在村子东头,林茂只改造的猪圈在村子西坡,两个孩子要走过整个村子,还要经过村民最喜欢聚集的打谷场。
  这个时候的学校如同摆设,再说上学要花钱,村民吃饭都要算计着来的,哪里还有闲钱去让孩子上学。村里半大孩子很多。不去地理挖野菜的话,就大的看着小的都在外面玩儿。他们一个个脏兮兮的,穿的灰突突的,基本上衣服都打着补。
  沈月一身粉嫩嫩的的确良连衣服经过那些孩子们,孩子们的眼睛都直了。忘了藏猫猫,忘了和泥摔娃娃,一个个的都盯着沈月看。
  被人注目的场景沈月从来到这个世界就每天都在发生。以前是被人注目嘲笑她癞头,现在是被人注目是羡慕她可真好看!
  经过打谷场,那儿一如既往的站着十几个老娘们看着孩子做着活计。
  正跟人闲话的陶谷子见铁蛋扯着个漂亮逼人的小女孩走过来,立刻从石磙子上起身喊一声:“铁蛋,你牵着的是谁啊?城里的亲戚么?怎么没听说你家还有城里的亲戚啊。”
  第36章 林京墨会读心术?
  铁蛋得意的扬起下巴:“这是我姑姑,才不是什么城里的亲戚。”
  陶谷子一听这,直接惊掉了下巴,不敢相信的跑过来堵在沈月面前仔仔细细的看:“怎么可能!这不可能,你怎么会是那个癞头?那个癞头可是长得又黑又瘦,头发狗啃似得,还穿的破布拉吉的丑八怪!”
  沈月厌恶的斜睨陶谷子,却笑呵呵道:“我阿娘每天三顿好饭的喂我,我自然是很快白嫩变了样。倒是你家两个闺女长的一个比一个黑,一个比一个脸长,真像你。”
  陶谷子长得一张马脸,脸黑鼻子塌,嘴巴又薄又大。她生了两个闺女下生就又黑又丑,就跟猴子没进化好就成人了似得。她成天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但结果是越变越像她了。
  陶谷子被一个八岁的小丫头给嘲了,气的一张马脸拉的更长。她想出手教训教训这个臭丫头,又想到吴招娣的下场,就憋住没动手。
  打谷场其他的老娘们围上来,三奶奶惊呼一声:“这不就是王桂英捡回来的那个丫头么?看她身上穿的可是的确良料子的裙子。那天王桂英去城里回来给我和喜鹊娘显摆她买的的确良布,现在就在她身上穿着。”
  喜鹊娘人群外挤进来,看看沈月身上的裙子,连连道:“不错不错,就是那块布,她真的就是癞头!”
  周围那些老娘们都是去王桂英家门口围观过癞头的。那是王桂英带沈月回家的第一天。沈月穿的又脏又破饭花子一样,身上干瘦,小脸一点肉都没有。脑袋上三四个地方长着癞没有头发,每一块都有鸡蛋那么大。她们后来瞧见癞头是有点不一样了,白点了,胖点了。但是怎么都没有想到,就下雨前后这短短几天没见,癞头就会有了这翻天覆地的变化!
  “王桂英一定是疯了,居然给个捡来的孩子穿这么贵的料子,还给她一天三顿吃好的。”
  “是啊是啊,王桂英家不是很穷的么?还有儿子打着光棍呢,就这么捯饬一个捡来的妮子,她脑子肯定是不正常的。”
  “别人家愿意捡东西,王寡妇家就愿意捡人。冯大有那天抱一个大姑娘回去,现在还养在他家里呢。”
  “要是再有大姑娘,我也捡一个去。”三奶奶一脸羡慕嫉妒的吃味道。
  吴招娣的婆婆三老歪拍着巴掌笑的嘴都歪了:“三奶奶,别说是大姑娘,就是有个小寡妇你都恨不得捡家去当儿媳妇对不对?”
  三奶奶白三老歪一眼:“滚一边去,拿我开涮小心我赏你一大巴掌!”
  沈月才不想听一帮老娘们吃饱撑的议论别人家的事,就直接拉着铁蛋钻出人群扬长而去。
  西坡上,一个白净少年坐在一块石头上望着陌生的四野发呆。他五官柔和,沉静如水,烟墨色的眼底有着和年龄不相仿的成熟和孤傲。
  这是沈月第一眼看到林京墨。
  那个时代,沈月十八岁是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林京墨六十岁,已经过完大半辈子,是叱咤医药界的大佬。他们之间是隔着两辈人的存在,绝对不会有什么交集。而现在他们只相差四岁,成了同时代的人。
  医药界的大佬林京墨回到四十八年前,从鬓角斑白变成眼底带着愤世和不甘的秀气少年。
  这少年的遭遇让沈月莫名心疼。
  沈月一小步一小步的走向林京墨,唯恐自己的不请自来惹恼未来大佬。还想以后背靠大树好乘凉呢,还想他以后带着自己飞,帮冯家都过上真正的好日子呢。还想……
  “哎呦!”沈月想的太多,思想走神,脚底下不小心踢到一个石头,痛呼出声。
  走神的林京墨突然转头,烟墨色眼底深处有一瞬间的闪亮。但他即使被眼前女孩惊艳了,面上依然波澜不惊的淡淡模样。
  真是漂亮的女孩。黑亮亮的齐耳短发,一张小脸巴掌大一点点。白嫩的脸上一点瑕疵都没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琉璃一样看着他闪出好奇?小心?懊恼?试探的光亮。
  这个女孩对自己感兴趣。
  林京墨从和沈月的第一个对视里,脑子里就读到这样的信息。
  林京墨是这个世界土生土长的人,生在三年自然灾害的第一年。事实上,那年之前的一年已经天下大旱了,好多地方二百多天没有下雨。但那只是少部分的地方。林京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生,即使他出生在大城市,物资也是极其短缺的。
  木晚樱身体一直不是很好,多年无子。在四十岁这年终于怀孕了,虽然在林茂只的精心调理下,种种客观原因孩子还是不足月就出生。高龄产子让木晚樱的身体极度透支,又因为物资匮乏不能好好进补,以至于往后多年成了药罐子。后来身体刚被林茂只调理的好一点,又来了大运功。林茂只知道妻子的身体跟着自己吃苦必定受不了,就让她带着儿子去投奔娘家。
  话题远了,说回来。
  林京墨从三岁记事起,就发现自己有一个奇怪的本事,类似读心术那种。但是这种本事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存在,偶尔出现一回,感应的都还挺准的。
  沈月见林大佬看着自己不说话,便套近乎的就走过去咧嘴一笑:“你就是京墨哥哥吧,听林伯伯好几次提到哥哥,真高兴今天终于见到哥哥了。”
  漂亮女孩在讨好自己。
  沈月这个肤浅的样子林京墨就是不用读心术也看的出来。
  林京墨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仅长得白净秀气惹人喜欢,还非常聪明优秀让人嫉妒。他三岁会写字,能看书。很厚的医学书他看过两遍就能倒背如流。晦涩枯燥的中药汤剂配伍列表,他也很小就能说的头头是道。林京墨是所有人眼中的天才,也是林茂只的骄傲。
  天才总是孤独的,因为没有人能与之比肩而站。天才也多是孤傲的,喜欢孤芳自赏不愿意与人为伍。
  林京墨这个天才恰好把孤独和孤傲都占了,所以面对沈月的讨好也不为所动,继续眸底无波的沉默。
  沈月见林京墨不搭理自己,紧张的偷偷搓手心。大佬果然是自带气场,一个字不说,随便一个眼神就能让自己汗津津。瞥眼看到林京墨白衬衫袖子上别着一截黑纱袖章,心里猛的咯噔一下。
  林京墨母亲果然去世了!
  他此时正该是心情悲痛哀悼的时候,而自己却跟他嬉皮笑脸,那他搭理自己才怪。完了完了,自己给大佬的第一印象一定是差极了!
  林京墨的眉头紧起来。平时好久不出现一次的读心术这会儿异常活跃。这女孩居然在想自己母亲过世的事。她怎么会知道自己母亲过世了,她又为何总暗地里称呼自己大佬。大佬什么意思?
  沈月当然是做梦也不会想到面前这个土著大佬会读心术!所以她在这儿做心理活动的好时候,就好像在跟大佬做深刻读白。
  铁蛋是单纯的小孩,看见林京墨不像沈月那么戏精。短暂的好奇之后直接上前问:“你是谁啊?为何会在林爷爷的家门口坐着?你也是来找林爷爷看病的么?林爷爷呢?”
  林京墨:这个小家伙问题好多啊。
  林茂只从低矮的草屋里出来,眼底有一些红,看见沈月和铁蛋还是迎过来招呼着:“月月,铁蛋来了啊。我儿子京墨,你们见过了么?”
  沈月收起笑嘻嘻的模样,偷偷掐一把自己的大腿,实实在在的疼痛让她很悲伤:“林伯伯,我看京墨哥哥袖子上带着黑纱。”
  林茂只叹口气,粗哑着声音道:“是京墨的母亲。她身体一直不好,我来这儿就一直惦记他母亲的身体,想不到……这辈子再没有机会见了。”
  沈月拉住林茂只的手轻声劝慰着:“林伯伯不要难过了,天堂没有病痛,林伯母去了天堂不用再受人间的苦,她是解脱了。”
  林茂只蹲身抱了抱沈月,强颜欢笑:“月月说得对,天堂没有病痛。想到京墨母亲再也不用喝苦药汤子,再也不用每个刮风下雨的天气都浑身疼的只能躺在床上,她真的是解脱了。”
  林茂只盼星星盼月亮的盼来儿子,可儿子却带来一个天大的坏消息。他用了两天时间调整心态接受,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林茂只哀恸的时候林京墨依然平静。不是他薄情,是他已经挨过了那个痛苦的过程。他守在母亲病床前一整年,母亲是在他的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是他亲手给母亲换上入殓的衣服。是他跪在灵堂前整整七天,是他送母亲最后一程入土为安。
  林京墨经过这一切后,悲痛已经被妥善处理到心里最深处,面上只剩下看似放下的平静。
  林京墨的外公本来不同意他一个人来找父亲的,不难想象他父亲生活坏境的艰苦,但他还是坚持来了。母亲在哪儿,家就在哪儿。母亲不在了,父亲在哪儿,家就在哪儿。
  “京墨,她叫月月,今年八岁。”林茂只将月月的小手和儿子的手放在一起:“以后你们就是朋友了,好朋友要相互陪伴,相互鼓励知道么?”
  天啊,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拉了大佬的手!
  沈月心头狂喜之余,有些脸红的怯怯问林京墨:“你愿意和我做朋友么?”
  林京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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