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皇后就去死_分卷阅读_13
常乐:???
怎么说的跟他脑袋秃了一样?刚刚那蜡烛里的东西难道还有脱发的功效?
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再看看秦绶脑袋上天线宝宝同款天线——发髻,顿时明白对方这是以为自己头发被剪了才不肯摘头巾。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他现在也找不到其他合适的理由。常乐只好在秦绶同情的目光中,一脸沉痛的点了点头。
从秦绶那要过来一块布料,裁成方巾给自己弄了个暂时能看的造型,常乐看了看身上,还是将手机塞回了脑袋上。
回到外间,由于常乐不会穿这古代的衣服,给所有人留下了一个“四体不勤养尊处优的小少爷”的印象,秦绶想了想还是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仔细讲了一遍。
青云山位于落叶城北方,其上的青云门是云国供奉的修仙门派。
其实青云门算不上多大的门派,在修仙者的世界中处于末流,不过护佑一个人界边缘的小国也算是绰绰有余。
青云山只有微末的一点灵脉,所以青云门的内门弟子不多,目前也就掌门座下四人和两个长老座下共三人,常乐入门之后就是这一辈的小师弟。不过外门弟子多如牛毛,负责杂役或者内门弟子的起居。
掌门座下弟子除了大师兄,其他都是通过卜算在各处捡来的。掌门捡了二师兄,二师兄捡了三师兄,三师兄捡了秦绶,如今秦绶来捡他。长老门下的反而都是正儿八经通过内门试炼收来的。
恰好这次卜算出来的地点就是秦绶的产业,秦绶顺路过来看了眼,还收了几个漂亮的男孩准备带回去。
至于秦绶怎么知道掌门说的人是他而不是玉河——
“师傅说能被人领到我面前的就是小师弟。”秦绶如是说。
常乐:……
还真是一个随心所欲的门派。
既然接到了常乐,秦绶也不打算继续在这待下去,准备天一亮就启程回青云山。
常乐在软塌上打了个盹儿就被人拉起来,临行前秦绶问他有没有惯用的奴仆要捎带上。
其实一般的内门弟子是不允许带家仆的,毕竟家仆能做的,青云门内数以万计的外门弟子也能做。可是介于常乐是个连衣服都不会穿的小少爷,而且此次来接他的是秦绶这个奇葩,所有人都选择性的无视了这条规矩。
常乐杵着脑袋想了想,自己来这之后认识的人只有两个,一个跑了,另一个虽然夹着自己到处乱跑,但是好歹算是帮了自己一个忙。
回忆起李威说的那句“成了仙后可别忘了我李威”,常乐想着自己不能食言而肥,说道,“就昨天那个叫李威的吧。”
秦绶惊了:小师弟口味这么重?
常乐看着秦绶惊讶的表情,点了点头表示确认:就是那个老山鸡。
于是在秦绶诡异的目光下,常乐带着一个干瘪如山鸡的老头上路了。
☆、第10章 第九章
虽然已经知道自己来是修仙的,但是真正看到秦绶手一挥就能将偌大一个宅子收进手里,常乐还是惊掉了下巴。
这可不是以前电视上看到的五毛钱特效。
见常乐眼巴巴的盯着自己手中的纳石,秦绶感觉自己终于捡起了师兄的威严,轻咳了一声正色道:“这是纳石,我在里边存了几套屋子,免得哪天没地方住要风餐露宿。这东西整个云国也就两颗,一颗在皇室宝库,一颗就在你面前。”
分明就是在炫耀。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见面就骂过秦绶,常乐半点也没感觉到这师兄的威严,闻言点了点头就不再看那石头。
他就是想看看实物长什么样而已,毕竟看了那么多年小说,还不至于被一个储物石吓到。小说里这都是标配好嘛!
只见常乐抬头望了望天空,淡定的问了一句:“鸟怎么还没来?”
秦绶:……
说好的没见过世面的可爱小师弟呢?为什么见到仙家手段就这个态度?还问他接引的灵兽怎么没来?小师弟这流程走的比自己都熟悉!
没有达成炫耀的目的,秦绶一脸郁卒的招手,立即有人吹响了竹哨,天边隐约出现一个黑点。
黑点迅速扩大,很快便显出真身——那是一只通体白色的巨鸟,全身只有一双眼睛是通透的红色,显得格外神气。
“这是青云门圈养的风隼,性格温和,速度比得上一般修士御剑,最适合载人。”秦绶介绍道,“掌门估计等急了,咱们尽快回去。”
说完,秦绶拍拍风隼的翅膀,那巨鸟就低下了头,顺从的让秦绶踩着自己的脑袋走到背上。
常乐后退两步仔细看了看这所谓的风隼,心道:这不是放大版的鸽子吗?
一时间有点无语,常乐跟着秦绶,依样画葫芦的走到风隼身上站定,后边跟着的是秦绶身边的一众美人。哦,还有个老山鸡。
秦绶:“你们坐下吧。”
一群人应声坐下,常乐盘起腿坐在秦绶身边,风隼载着他们起飞的同时,一道光幕从秦绶手上脱出,将所有人笼罩在其中。
大概是挡风的法宝。
常乐看看身边站着的秦绶,“师兄怎么不坐下?”
秦绶顿时一脸自傲,常乐还以为他要说为了保护他们之类的大义凛然的话,结果这货一张嘴说出的却是:“踩过,脏。”
常乐:……
洁癖就洁癖,乱摆什么表情。
此时常乐对四师兄的第一印象就是:洁癖又花心的纨绔师兄。
青云山离落叶城真的很近,近到常乐还没来得及想象师门是什么样子就到了。
忘了说,落叶城其实就是云国的都城。作为云国供奉着的修仙门派,青云门选择在这么近的地方修建山门,其实也是为了在特定时候能够照拂到云国的皇室。
青云门坐落在青云山的山顶,坐在风隼的背上往下看,整体的建筑风格跟落叶城内的皇城差不多。常乐估摸着两处都是皇室修建的,修仙门派虚无缥缈的一个保护,还真够值钱。
怎么说的跟他脑袋秃了一样?刚刚那蜡烛里的东西难道还有脱发的功效?
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再看看秦绶脑袋上天线宝宝同款天线——发髻,顿时明白对方这是以为自己头发被剪了才不肯摘头巾。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他现在也找不到其他合适的理由。常乐只好在秦绶同情的目光中,一脸沉痛的点了点头。
从秦绶那要过来一块布料,裁成方巾给自己弄了个暂时能看的造型,常乐看了看身上,还是将手机塞回了脑袋上。
回到外间,由于常乐不会穿这古代的衣服,给所有人留下了一个“四体不勤养尊处优的小少爷”的印象,秦绶想了想还是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仔细讲了一遍。
青云山位于落叶城北方,其上的青云门是云国供奉的修仙门派。
其实青云门算不上多大的门派,在修仙者的世界中处于末流,不过护佑一个人界边缘的小国也算是绰绰有余。
青云山只有微末的一点灵脉,所以青云门的内门弟子不多,目前也就掌门座下四人和两个长老座下共三人,常乐入门之后就是这一辈的小师弟。不过外门弟子多如牛毛,负责杂役或者内门弟子的起居。
掌门座下弟子除了大师兄,其他都是通过卜算在各处捡来的。掌门捡了二师兄,二师兄捡了三师兄,三师兄捡了秦绶,如今秦绶来捡他。长老门下的反而都是正儿八经通过内门试炼收来的。
恰好这次卜算出来的地点就是秦绶的产业,秦绶顺路过来看了眼,还收了几个漂亮的男孩准备带回去。
至于秦绶怎么知道掌门说的人是他而不是玉河——
“师傅说能被人领到我面前的就是小师弟。”秦绶如是说。
常乐:……
还真是一个随心所欲的门派。
既然接到了常乐,秦绶也不打算继续在这待下去,准备天一亮就启程回青云山。
常乐在软塌上打了个盹儿就被人拉起来,临行前秦绶问他有没有惯用的奴仆要捎带上。
其实一般的内门弟子是不允许带家仆的,毕竟家仆能做的,青云门内数以万计的外门弟子也能做。可是介于常乐是个连衣服都不会穿的小少爷,而且此次来接他的是秦绶这个奇葩,所有人都选择性的无视了这条规矩。
常乐杵着脑袋想了想,自己来这之后认识的人只有两个,一个跑了,另一个虽然夹着自己到处乱跑,但是好歹算是帮了自己一个忙。
回忆起李威说的那句“成了仙后可别忘了我李威”,常乐想着自己不能食言而肥,说道,“就昨天那个叫李威的吧。”
秦绶惊了:小师弟口味这么重?
常乐看着秦绶惊讶的表情,点了点头表示确认:就是那个老山鸡。
于是在秦绶诡异的目光下,常乐带着一个干瘪如山鸡的老头上路了。
☆、第10章 第九章
虽然已经知道自己来是修仙的,但是真正看到秦绶手一挥就能将偌大一个宅子收进手里,常乐还是惊掉了下巴。
这可不是以前电视上看到的五毛钱特效。
见常乐眼巴巴的盯着自己手中的纳石,秦绶感觉自己终于捡起了师兄的威严,轻咳了一声正色道:“这是纳石,我在里边存了几套屋子,免得哪天没地方住要风餐露宿。这东西整个云国也就两颗,一颗在皇室宝库,一颗就在你面前。”
分明就是在炫耀。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见面就骂过秦绶,常乐半点也没感觉到这师兄的威严,闻言点了点头就不再看那石头。
他就是想看看实物长什么样而已,毕竟看了那么多年小说,还不至于被一个储物石吓到。小说里这都是标配好嘛!
只见常乐抬头望了望天空,淡定的问了一句:“鸟怎么还没来?”
秦绶:……
说好的没见过世面的可爱小师弟呢?为什么见到仙家手段就这个态度?还问他接引的灵兽怎么没来?小师弟这流程走的比自己都熟悉!
没有达成炫耀的目的,秦绶一脸郁卒的招手,立即有人吹响了竹哨,天边隐约出现一个黑点。
黑点迅速扩大,很快便显出真身——那是一只通体白色的巨鸟,全身只有一双眼睛是通透的红色,显得格外神气。
“这是青云门圈养的风隼,性格温和,速度比得上一般修士御剑,最适合载人。”秦绶介绍道,“掌门估计等急了,咱们尽快回去。”
说完,秦绶拍拍风隼的翅膀,那巨鸟就低下了头,顺从的让秦绶踩着自己的脑袋走到背上。
常乐后退两步仔细看了看这所谓的风隼,心道:这不是放大版的鸽子吗?
一时间有点无语,常乐跟着秦绶,依样画葫芦的走到风隼身上站定,后边跟着的是秦绶身边的一众美人。哦,还有个老山鸡。
秦绶:“你们坐下吧。”
一群人应声坐下,常乐盘起腿坐在秦绶身边,风隼载着他们起飞的同时,一道光幕从秦绶手上脱出,将所有人笼罩在其中。
大概是挡风的法宝。
常乐看看身边站着的秦绶,“师兄怎么不坐下?”
秦绶顿时一脸自傲,常乐还以为他要说为了保护他们之类的大义凛然的话,结果这货一张嘴说出的却是:“踩过,脏。”
常乐:……
洁癖就洁癖,乱摆什么表情。
此时常乐对四师兄的第一印象就是:洁癖又花心的纨绔师兄。
青云山离落叶城真的很近,近到常乐还没来得及想象师门是什么样子就到了。
忘了说,落叶城其实就是云国的都城。作为云国供奉着的修仙门派,青云门选择在这么近的地方修建山门,其实也是为了在特定时候能够照拂到云国的皇室。
青云门坐落在青云山的山顶,坐在风隼的背上往下看,整体的建筑风格跟落叶城内的皇城差不多。常乐估摸着两处都是皇室修建的,修仙门派虚无缥缈的一个保护,还真够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