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分卷阅读_142
阿米塔布一时竟看傻了:“第三个,第三个,神主啊,他真的是在惩罚我!”
“拿刀来,给我杀了,砍死跺碎敬神灵。”凡狄老爷怒发冲冠,说完才看见血堆里的韦尔,“这个仆人怎么回事?圣司祭大人,您的法器和她的护卫呢?”
邺要是现在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是智障。阿米塔布脖子上一阵凉风而过,圣司祭就消失了。突觉自己浑身无力,口鼻里好像灌满了碎棉絮,张口闭口都不能。急喊:“赶紧把这两人分开!分开!”
姚敬隋什么也不知道,脑子里全是炸开的*,找不到一丝理智,沉浸在欲海之中看不见旁边的人,也听不见他们说话,跟韦希莎抵死缠绵在一起。两人你中我有我中有你,八肢叠错交纵,韦希莎的秀腿如手臂一般灵活,勾在他的肩头,上下“两口”都跟他连在一起,忙得不行。
阿米塔布打呀踢呀,像个疯子扑过去,三具身体挤成一团......
“阿米塔布,你来看,这是谁用北部语写的?”凡狄老爷捡起那张纸条,把失控的儿子抓起来,“这纸不是我们海得拉巴所出,低等人才用。”
阿米塔布清醒了几分,终于看出了诡异之处:“父亲,他俩是中了毒?”
凡狄老爷身子一颤,他也看出来了:“是谁要害我们!”
“父亲!”阿米塔布抱头而跪,仰天长吼:“是阿妮娅的字,她写的!这贱货就是被圣司祭的法器罐下了药,阿妮娅,阿妮亚......”
凡狄老爷埋在胡堆里的嘴唇一张一合,阿米塔布一个字也没听清。他明白了,这是阿妮娅的复仇,她怎么去了北部?又怎么结识到帮她报仇的人?
阿米塔布处在崩溃边缘,抄起身旁的圆几朝身后两人一顿猛拍。拍死他的屈辱,拍熄他的怒火。不知拍了多少下,愣是没把地上这对贱货拍散,二人头上都渗着血,却依然死死在一起着没有放开,只是动作缓了点。
阿米塔布却没了力气,一套动作下来,发现房里一个人也没有了。
他怒不可遏,怒吼:“怎么还没把畜刀拿来!”
他的父亲凡狄老爷正领着三个仆人回来,不,是两个仆人夹着一个女人。
“阿米塔布,来看看南迦。”
凡狄老爷也不知心疼儿子,儿子明明和他一样是男人啊,这自尊和打击能不能来得稍稍轻点。
“南迦?”阿米塔布的眼睛透过汗水睁开,看见曾经美丽的女人此时已奄奄一息,裙子被雪浸后干成了硬片,下身还有稀漓的血水趟出来。
凡狄老爷道:“她小产了,我问过,昨天晚上只有韦希莎单独下去见过她。还有,萝滋古检查过南迦的身体,说她肚子上有一个青黑的脚印。”南狄老爷仿佛老去十岁,“我可怜的儿子,你跟其他婆罗门的男子差得太远。竟然被一个丑恶的女人玩弄在手心,让两个圣洁的妻子被荼毒,一死一残。”
“父...父...亲!”阿米塔布牙齿咬得咯咯响,因为不咬紧就说不出话,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每一处都抖得厉害。他赶紧趴在地上,借助地板来控制自己颤抖。
凡狄老爷心痛万分,“我的孩子,你.......”
阿米塔布低着头,突然平静地说道:“韦希莎....如果我只是砍死她,那她死得太容易了。”
......
“师傅,他们从象圈跑了。”
“象圈!哼,震旦人都阴险无赖,擅用暗器。你们几个别去追了,小心受伤,带齐人,随我去城郊!”跑得了和尚,还跑得了庙?这个问题他三岁惹事时就明白了,城郊的四百人她舍得不要?
邺隐隐有些兴奋:我看上的法器果然价值不低,陪她好好玩一场,珍贵的东西总是会经历荆棘险阻才能得到,啊哈哈!
邺的心跟小猫爪子在挠一般,痛中带痒,痒中带舒。就像他一年一次的洗圣浴,搓得背上好舒爽。
(捉虫)
☆、第134章 【】
“原谅!那个大明人你准备怎么处置?”
“父亲,他也无罪,都是被韦希莎害的。我们应该把全部的惩罚都降在她的头上,只有这样,神主才会原谅我。”
凡狄老爷叹了一口气,蹒跚两步扶墙而坐,揉着太阳穴:“突增的财富往往伴随着灾厄,不要认为大明人让我们获得了金子,就要放过他。想想,为什么下.药的人自己跑了,要把他留下?这个人是麻烦!”
阿米塔布跪下朝父亲行礼:“父亲,是儿子无能,让您操心了。您保重身体,这事交给我去办吧。”
凡狄老爷抬手让儿子起身,“听我说,这件事不能宣扬。庞杜家现在谁也惹不起,我担心神庙里元老们借题发挥,将他的失踪攀扯在我们头上。庞杜把最心爱的女儿嫁给了你,最终却死得凄惨。知道这事的北部女人和两个大明人,都必须死。”
“父亲,大明人有用处。”阿米塔布已不拿韦希莎当妻子,所以姚敬隋这顶大绿帽也没了感觉。
“名义和金钱哪个重要?”
父子俩正在争执,仆人来报,大明人客人已经被圣司祭的弟子转头回来带走了。
得,都别争论了,轮不着他俩说话。
......
客栈中的十个精兵早跑出城与城郊的大部队汇合,还为他们带去了花样各式的本地服饰。如今四百人化整为零隐藏在海得拉巴大神庙附近的街道上,只等着圣雄大人所说的信号出现。这座城市包罗万象,一条街上多四百人,也激不起一丝涟漪。
海得拉巴地处东西止两座高原之间,有藏量丰富的铁矿、珍珠、罕见的金刚石,这里便成了周边地区的珠宝商人、粮食商人、以及武器商人最合适的交易市场。其实她就是因地利优势自然而成的商业中心,影响力逐步加大,城市本能地在逐步扩张之中。只要占了这块地盘,都不用花什么心思,坐着收税就行了。
克里希纳河与穆西河的支流从海得拉巴城中交叉穿过,将之分成了几个区域。原住民与移民们相安无事。就算是现在,城中的常住人口也不低于十万。此时还没有多少穆斯.林与清真寺,统治权还在印度教手中,像邺这种婆罗门贵族,他们的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们有绝对的话语权,手中的权利重于德里北部地区的婆罗门。再过一个半世纪,英国人到来之后,她将飞速发展,一跃成为世界级的珠宝市场。
“枫儿,你现在真像锡克人。夏枫信大人,请受大明护卫一拜。”
“别瞎闹!”夏枫清楚自己的样子,跟旧上海夜总会门前站着的印度阿三差不多,只是没有胡子。严肃地问他:“你到底怎么安排的?”她裹着红头巾,头巾正中镶着一个拇指大的蓝宝石,顶上还有羽毛,好一个英俊的翩翩贵族美少年。
“要等,至少还有两个时辰我才恢复内力。我试过,两个时辰以上才能摆脱那妖怪的气味影响。”唐轩之指着姜戈手上的东西:“你现在还抱着陶罐干什么,赶紧找地方扔了!”
“扔,扔哪里?”姜戈刚刚作了大逆不道的事情,现在还没缓过气儿。
“当然是扔河里,难不成让别人误食吗?”唐轩之真路一摇一摆,真是神清气爽。
“哦,圣雄大人,我们朝河边走吧。”
这个建议好,反正唐轩之也准备从河道遁出城去。
没多久他们就来到了一条河边,姜戈趁人不注意把罐子扔了下去。海得拉巴小河流很多,水质丰盈土质也肥沃,农作物主要出产水稻,只要没灾他们就过得很好。只是城里有不少皮毛作坊和染房,市民的排泄物跟生活垃圾也都倾倒在家门口的河流中,若是几天不下雨,就臭得够可以。
比如今天,夏枫捂着鼻子,一脸纠结地看着唐轩之:“你确定我们要从这里游出去?”
唐轩之脸色有点难看:“想我大明山川湖泊哪一处不是山清水秀。”他是观察到河岸附近没有防守高台,也没有负箭的士兵,才想出此计。
夏枫心说,你要是穿越到后世去就不会说这话了。那时有护城河的城市,当地政府哪年不在河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清理垃圾。还有沿海城市的海域,污染那叫一个严重。
唐轩之当机立断:“不行,没憋死也要臭死了。河小船也小,靠坐船跑行不通,咱们另想办法。别急,你走路的姿式再大一点就跟男人没区别了,我们就算住上一年半载也让那妖怪找不到。”
你倒是有自信,夏枫迈了迈腿:“我这姿式还不够?”
“一看你就没有江湖经验,男人走路重在肩,女人重在臀和腰,这是天生的,不注意自己都察觉不了。听着,挺直了脊梁,臀与上身同时扭动,迈八字腿。八字你知道吗......”
夏枫好歹也是练过几套拳法的,要领马上就掌握了,姜戈从她身后看,真以为前面走的是个男人。又开了眼界,第一次知道男人女人走路不一样。
现在夏枫唯一的破绽就是喉节,就像当初在哈兹尔一样,她打算买点颜料画个喉节出来。反正唐轩之的内力还没恢复,他们就顺着穆西河逛。
夏枫犯了“职业病”,习惯性地研究这里的商业形势。顿时觉得德里人是夜郎自大,人家海得拉巴才富裕呢。
姜戈被卖那年南部是旱灾,阿妮娅被害那年是虫灾与涝灾,加之不久前的海啸,这些灾难过去都没多久吧。人口流失那么严重,城里也没见少人啊。
木楼土楼沿河而建鳞次栉比,街上行人摩肩接踵,光身子的孩子像烤串一样,成群结队的出现,好一幅繁荣景象。各种她叫不住名字的山野果子跟葡萄香蕉一起装在藤筐里,就像不值钱一般胡乱堆在水果商人的摊前。但是穷人也不是能随便吃的,商人们宁愿放烂了低价卖,也不会便宜卖给穷人。
喏,旁边苍绳乱飞的那一筐,就是穷人买得起的。
看来去年是一个丰收年,只要上天不发脾气,就是厚待他们了。苦难与安逸总是一对连体兄弟,上天待天下苍生都是公平的。
中午没吃饭,三人都有些饿,夏枫买了几个苹果大家一起啃啃垫补点肚皮。唐轩之却拒绝,他虽然不拘小节,但是跟女人一样在街上吃东西,他是真做不到。
“姜戈,为什么城里没有喂鸡喂羊的呢?奶牛也很少见。”夏枫问道。
“拿刀来,给我杀了,砍死跺碎敬神灵。”凡狄老爷怒发冲冠,说完才看见血堆里的韦尔,“这个仆人怎么回事?圣司祭大人,您的法器和她的护卫呢?”
邺要是现在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是智障。阿米塔布脖子上一阵凉风而过,圣司祭就消失了。突觉自己浑身无力,口鼻里好像灌满了碎棉絮,张口闭口都不能。急喊:“赶紧把这两人分开!分开!”
姚敬隋什么也不知道,脑子里全是炸开的*,找不到一丝理智,沉浸在欲海之中看不见旁边的人,也听不见他们说话,跟韦希莎抵死缠绵在一起。两人你中我有我中有你,八肢叠错交纵,韦希莎的秀腿如手臂一般灵活,勾在他的肩头,上下“两口”都跟他连在一起,忙得不行。
阿米塔布打呀踢呀,像个疯子扑过去,三具身体挤成一团......
“阿米塔布,你来看,这是谁用北部语写的?”凡狄老爷捡起那张纸条,把失控的儿子抓起来,“这纸不是我们海得拉巴所出,低等人才用。”
阿米塔布清醒了几分,终于看出了诡异之处:“父亲,他俩是中了毒?”
凡狄老爷身子一颤,他也看出来了:“是谁要害我们!”
“父亲!”阿米塔布抱头而跪,仰天长吼:“是阿妮娅的字,她写的!这贱货就是被圣司祭的法器罐下了药,阿妮娅,阿妮亚......”
凡狄老爷埋在胡堆里的嘴唇一张一合,阿米塔布一个字也没听清。他明白了,这是阿妮娅的复仇,她怎么去了北部?又怎么结识到帮她报仇的人?
阿米塔布处在崩溃边缘,抄起身旁的圆几朝身后两人一顿猛拍。拍死他的屈辱,拍熄他的怒火。不知拍了多少下,愣是没把地上这对贱货拍散,二人头上都渗着血,却依然死死在一起着没有放开,只是动作缓了点。
阿米塔布却没了力气,一套动作下来,发现房里一个人也没有了。
他怒不可遏,怒吼:“怎么还没把畜刀拿来!”
他的父亲凡狄老爷正领着三个仆人回来,不,是两个仆人夹着一个女人。
“阿米塔布,来看看南迦。”
凡狄老爷也不知心疼儿子,儿子明明和他一样是男人啊,这自尊和打击能不能来得稍稍轻点。
“南迦?”阿米塔布的眼睛透过汗水睁开,看见曾经美丽的女人此时已奄奄一息,裙子被雪浸后干成了硬片,下身还有稀漓的血水趟出来。
凡狄老爷道:“她小产了,我问过,昨天晚上只有韦希莎单独下去见过她。还有,萝滋古检查过南迦的身体,说她肚子上有一个青黑的脚印。”南狄老爷仿佛老去十岁,“我可怜的儿子,你跟其他婆罗门的男子差得太远。竟然被一个丑恶的女人玩弄在手心,让两个圣洁的妻子被荼毒,一死一残。”
“父...父...亲!”阿米塔布牙齿咬得咯咯响,因为不咬紧就说不出话,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每一处都抖得厉害。他赶紧趴在地上,借助地板来控制自己颤抖。
凡狄老爷心痛万分,“我的孩子,你.......”
阿米塔布低着头,突然平静地说道:“韦希莎....如果我只是砍死她,那她死得太容易了。”
......
“师傅,他们从象圈跑了。”
“象圈!哼,震旦人都阴险无赖,擅用暗器。你们几个别去追了,小心受伤,带齐人,随我去城郊!”跑得了和尚,还跑得了庙?这个问题他三岁惹事时就明白了,城郊的四百人她舍得不要?
邺隐隐有些兴奋:我看上的法器果然价值不低,陪她好好玩一场,珍贵的东西总是会经历荆棘险阻才能得到,啊哈哈!
邺的心跟小猫爪子在挠一般,痛中带痒,痒中带舒。就像他一年一次的洗圣浴,搓得背上好舒爽。
(捉虫)
☆、第134章 【】
“原谅!那个大明人你准备怎么处置?”
“父亲,他也无罪,都是被韦希莎害的。我们应该把全部的惩罚都降在她的头上,只有这样,神主才会原谅我。”
凡狄老爷叹了一口气,蹒跚两步扶墙而坐,揉着太阳穴:“突增的财富往往伴随着灾厄,不要认为大明人让我们获得了金子,就要放过他。想想,为什么下.药的人自己跑了,要把他留下?这个人是麻烦!”
阿米塔布跪下朝父亲行礼:“父亲,是儿子无能,让您操心了。您保重身体,这事交给我去办吧。”
凡狄老爷抬手让儿子起身,“听我说,这件事不能宣扬。庞杜家现在谁也惹不起,我担心神庙里元老们借题发挥,将他的失踪攀扯在我们头上。庞杜把最心爱的女儿嫁给了你,最终却死得凄惨。知道这事的北部女人和两个大明人,都必须死。”
“父亲,大明人有用处。”阿米塔布已不拿韦希莎当妻子,所以姚敬隋这顶大绿帽也没了感觉。
“名义和金钱哪个重要?”
父子俩正在争执,仆人来报,大明人客人已经被圣司祭的弟子转头回来带走了。
得,都别争论了,轮不着他俩说话。
......
客栈中的十个精兵早跑出城与城郊的大部队汇合,还为他们带去了花样各式的本地服饰。如今四百人化整为零隐藏在海得拉巴大神庙附近的街道上,只等着圣雄大人所说的信号出现。这座城市包罗万象,一条街上多四百人,也激不起一丝涟漪。
海得拉巴地处东西止两座高原之间,有藏量丰富的铁矿、珍珠、罕见的金刚石,这里便成了周边地区的珠宝商人、粮食商人、以及武器商人最合适的交易市场。其实她就是因地利优势自然而成的商业中心,影响力逐步加大,城市本能地在逐步扩张之中。只要占了这块地盘,都不用花什么心思,坐着收税就行了。
克里希纳河与穆西河的支流从海得拉巴城中交叉穿过,将之分成了几个区域。原住民与移民们相安无事。就算是现在,城中的常住人口也不低于十万。此时还没有多少穆斯.林与清真寺,统治权还在印度教手中,像邺这种婆罗门贵族,他们的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们有绝对的话语权,手中的权利重于德里北部地区的婆罗门。再过一个半世纪,英国人到来之后,她将飞速发展,一跃成为世界级的珠宝市场。
“枫儿,你现在真像锡克人。夏枫信大人,请受大明护卫一拜。”
“别瞎闹!”夏枫清楚自己的样子,跟旧上海夜总会门前站着的印度阿三差不多,只是没有胡子。严肃地问他:“你到底怎么安排的?”她裹着红头巾,头巾正中镶着一个拇指大的蓝宝石,顶上还有羽毛,好一个英俊的翩翩贵族美少年。
“要等,至少还有两个时辰我才恢复内力。我试过,两个时辰以上才能摆脱那妖怪的气味影响。”唐轩之指着姜戈手上的东西:“你现在还抱着陶罐干什么,赶紧找地方扔了!”
“扔,扔哪里?”姜戈刚刚作了大逆不道的事情,现在还没缓过气儿。
“当然是扔河里,难不成让别人误食吗?”唐轩之真路一摇一摆,真是神清气爽。
“哦,圣雄大人,我们朝河边走吧。”
这个建议好,反正唐轩之也准备从河道遁出城去。
没多久他们就来到了一条河边,姜戈趁人不注意把罐子扔了下去。海得拉巴小河流很多,水质丰盈土质也肥沃,农作物主要出产水稻,只要没灾他们就过得很好。只是城里有不少皮毛作坊和染房,市民的排泄物跟生活垃圾也都倾倒在家门口的河流中,若是几天不下雨,就臭得够可以。
比如今天,夏枫捂着鼻子,一脸纠结地看着唐轩之:“你确定我们要从这里游出去?”
唐轩之脸色有点难看:“想我大明山川湖泊哪一处不是山清水秀。”他是观察到河岸附近没有防守高台,也没有负箭的士兵,才想出此计。
夏枫心说,你要是穿越到后世去就不会说这话了。那时有护城河的城市,当地政府哪年不在河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清理垃圾。还有沿海城市的海域,污染那叫一个严重。
唐轩之当机立断:“不行,没憋死也要臭死了。河小船也小,靠坐船跑行不通,咱们另想办法。别急,你走路的姿式再大一点就跟男人没区别了,我们就算住上一年半载也让那妖怪找不到。”
你倒是有自信,夏枫迈了迈腿:“我这姿式还不够?”
“一看你就没有江湖经验,男人走路重在肩,女人重在臀和腰,这是天生的,不注意自己都察觉不了。听着,挺直了脊梁,臀与上身同时扭动,迈八字腿。八字你知道吗......”
夏枫好歹也是练过几套拳法的,要领马上就掌握了,姜戈从她身后看,真以为前面走的是个男人。又开了眼界,第一次知道男人女人走路不一样。
现在夏枫唯一的破绽就是喉节,就像当初在哈兹尔一样,她打算买点颜料画个喉节出来。反正唐轩之的内力还没恢复,他们就顺着穆西河逛。
夏枫犯了“职业病”,习惯性地研究这里的商业形势。顿时觉得德里人是夜郎自大,人家海得拉巴才富裕呢。
姜戈被卖那年南部是旱灾,阿妮娅被害那年是虫灾与涝灾,加之不久前的海啸,这些灾难过去都没多久吧。人口流失那么严重,城里也没见少人啊。
木楼土楼沿河而建鳞次栉比,街上行人摩肩接踵,光身子的孩子像烤串一样,成群结队的出现,好一幅繁荣景象。各种她叫不住名字的山野果子跟葡萄香蕉一起装在藤筐里,就像不值钱一般胡乱堆在水果商人的摊前。但是穷人也不是能随便吃的,商人们宁愿放烂了低价卖,也不会便宜卖给穷人。
喏,旁边苍绳乱飞的那一筐,就是穷人买得起的。
看来去年是一个丰收年,只要上天不发脾气,就是厚待他们了。苦难与安逸总是一对连体兄弟,上天待天下苍生都是公平的。
中午没吃饭,三人都有些饿,夏枫买了几个苹果大家一起啃啃垫补点肚皮。唐轩之却拒绝,他虽然不拘小节,但是跟女人一样在街上吃东西,他是真做不到。
“姜戈,为什么城里没有喂鸡喂羊的呢?奶牛也很少见。”夏枫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