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新意
  秋牧野饶有兴味地勾了勾唇,“你这个主意倒是挺有新意的。”
  闵璇玲继续道,“要搞定北漠抱住自己的小命也不是很难啊,你就说你已经复制了军报呗,反正你人在南梁,他们也不可能真的过来找你。你两边都有了价值,他们当然不会轻易动你了。”
  “受教了。闵先生真是了不起,过去没有少干这一些勾当吧?”秋牧野笑吟吟地吃了一块枣泥糕,说道。
  龚昊岚意味深长地看了秋牧野一眼,没有说话。
  秋牧野却已经明白了他眼中深意,但笑不语。
  一时之间,气氛和乐,他们各自吃着各自的东西,约摸过了半盏茶,龚昊岚撩了撩袍子,清淡地说,“该走了。你好自为之。”
  秋牧野也随之站起来,拱手说道,“多谢王爷关心了。请王爷稍等片刻吧。”他说完,去床头拿了一个盒子,把盒子往他面前推了一推,“这个送你。”
  龚昊岚凝眉,随手把盒子给打开了,一枚做工精美的银色指尖刃静静躺在红布之中,指尖刃有些老旧,但上面的花纹都分毫毕现,莹莹冷光再其中流淌,是一件上品。
  龚昊岚把盒子合了回去,发出一声清脆的碰撞声,他不温不火地把此物推了回去,“给我这个作甚?用不到。”
  “王爷。这个东西可是可以保命的,你就将就着用一用?毕竟这东西我也不会用啊。”秋牧野唇边噙笑,“这指尖刃与别的指尖刃不同,它有一个很微小的机关,回去你自找找,只要触碰机关,里面能发出三枚有剧毒的银针。太小,只能放这么多。”
  龚昊岚的手指在盒子上面敲了敲,抬起眸子,“你自己做的?”
  秋牧野耸耸肩,遗憾地说道,“还真是什么都瞒不过王爷啊。是我做的,这料头还是我找了一个多月,死乞白赖找回来的。这不前几天遇到九殿下,看到他的银针,就顺便讨要了几根回来。本身是打算送给九殿下做为他救我的答谢礼,但现在看来,王爷更需要这个。”
  龚昊岚毫不犹豫地把这盒子收纳入怀,冲着他作揖,“如此,就多谢你的美意了。”
  “不客气。也谢王爷今日送我吃食。我送王爷出去吧。”三人边说着边往院子外面走去,秋牧野停留在寒水殿之前,闵璇玲和龚昊岚走在冷清的宫道上,缓慢的消失于他的视野之中。
  他唇边的笑容消失了,怀揣着满腹的心事,走回了寒水殿,看着满桌的食物,喝完了最后一口酒,便走到书桌后,展开一张信纸,洋洋洒洒地写起来。
  ……
  “这个,你收着。”差不多走到宫门,龚昊岚才把手中的盒子往闵璇玲身上塞。
  闵璇玲展开盒子,翻着指尖刃看了几下,“王爷,原来那质子还会做这个兵器么?”
  “嗯,他涉猎范围颇为广泛,暗器机关,风水堪舆,皆懂一二。”龚昊岚瞥了一下他掌中的指尖刃,“他从前在宫中生活惨淡,便是靠变卖这些东西活下来的,不过后来替他变卖暗器的人都死了,他就只能去父皇面前忽悠他。”
  “忽悠?”闵璇玲不由得笑了,“像之前九殿下那样?”
  她指的是起初顾奕采在军营中当风水先生的那一件事。
  “不。他是有真才实学的,他胸有沟壑,若非出生凄惨,会是北漠最大的威胁。”龚昊岚顿了顿,道,“好在他并无什么爱国情怀,成天只想饮酒作乐,否则窃取南梁机密或许也并非不可能。”
  闵璇玲把指尖刃放回了盒子里,塞回龚昊岚的手中,他则皱了皱眉,有些不太愉快地说,“本王不需要这个,你拿回去。”
  闵璇玲不由得笑道,“王爷,人家送给你的东西,你转投就送给别人了,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啊。”
  龚昊岚蹙了蹙眉。
  “你不要浪费了质子的一番好意,让他知道,没准就要跟我急了。”闵璇玲无可无不可地说道,“况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习惯使用暗器的,弦音给我那要命的东西我也没有用过多少次,倒时候脑袋一热,全靠刀剑决生死。就完全忘记了指尖刃的存在了,完全发挥不了它的作用。”
  好一番言语相劝,龚昊岚才放弃了把指尖刃强硬塞到她手上的想法,倒不是因为别的原因打动到了他,而是闵璇玲起初的那句话,旁人给的东西,转手便交予别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无论是送给对于他而言,多么重要的人,他都不会太开心。
  两个人并肩出了宫门。
  ……
  已经到了用午膳的时间,鸿福楼有些冷清,他们去的时候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楼下足够安静,龚昊岚没有选择包厢,而是挑了一个靠窗得位置坐下。
  鸿福楼的好生意不完全倚靠于大厨们的好手艺,它选择的位置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鸿福楼位置靠湖面街,是京中最为繁华的地段,靠窗能看到湖面上有游客划舟,湖面上碧波千顷,微风徐徐。能边吃饭边静下心来赏赏景的酒楼在京中唯有鸿福楼一家。
  这个季节已经有莲子了,银耳莲子羹的味道清香幽沁,入口软滑,十分爽口,莲花糕样示精美,粉色莲瓣分别展开,拥簇着中间黄色花蕊,入口即化,绵香软糯。
  闵璇玲吃得停不下嘴,唇角下颚尽是糕点碎屑,龚昊岚无奈,“吃慢些。”
  闵璇玲好容易又吞下了一块糕点,笑嘻嘻地说,“趁着出征前吃够本,以后很少有机会吃了。”
  龚昊岚瞪了她一眼,“又不是什么大事,你若想吃,随时可以吃。”
  闵璇玲擦了擦唇角,“那便多谢王爷啦。”
  正说着,门口走进来两个人,从身形看上去是一男一女,女的那个带了帷帽,脸覆盖在一层白纱之下,只影影绰绰的露出一个大概轮廓,男的身材魁梧,皮肤是焦糖色的,眼睛很黑,一道伤疤在左额角之下蔓延。
  那个男的……有些眼熟。
  这是闵璇玲的第一感觉。
  旋即,她又禁不住困惑地皱了皱眉,他有一点脸盲,依着她的记性,除非那个人给她的印象特别深刻,否则是不可能记住的。
  但若要细想,她又实在是想不起在哪里看到过这一张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