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3)
  原先的园林公司已被终止合作关系,剩下的工期另找了团队接手,这一次自然审查更加严格,万不能再出任何纰漏。与此同时,沈园新增一批人手,轮流值班巡逻,而园内所有的监控设备,从里到外,也全都重新布置与更换,确保沈园每个角落都无遗漏,都尽在掌控。
  知乐虽然精神恹恹,却还是按照作息,每天做功课。
  沈程打完电话,从楼上下来。知乐已经写完字,坐在厅里,面朝外面,他的视线落在经常晒太阳的草坪上,有些发怔的看着。
  沈程站在楼梯拐角处看了一会儿,走过去。
  怎么不出去玩?
  知乐双腿弯曲,蜷在沙发上,胳膊抱着双膝,摇摇头。
  沈程脚下踩到东西,低头一看,是一支骨头玩具。
  知乐马上将它捡起,放到一旁的收纳袋中,袋中还有飞盘,狗粮等物。收拾完毕,他抬起头,对沈程勉强一笑。
  知乐很想问问乐乐的事,却不可避免会想到阿健,他并不想再想起他,只好忍着不问。
  乐乐已另外找了可靠的主人,不必担心它。沈程神情如常,尽量轻描淡写:这些东西改日让人给它送过去。
  知乐双眼微微睁大,阿健虽坏,但乐乐这些天的陪伴和带来的乐趣却货真价实,知乐还是很惦念它的。如今这个消息,算是个好消息了。
  知乐露出个放心的表情,心情似乎好了点。
  你喜欢什么狗?沈程问。
  知乐想一想,说:都喜欢。
  这样的呢?沈程坐到知乐身侧,将自己的手机递到知乐面前,上面数张各种犬类的照片。
  我打算养一只狗。沈程问知乐:不过我不太有时间,可能需要你帮忙照顾它们。
  知乐的目光顿时一亮。
  沈程也想过是否将乐乐直接留在沈园,但他更希望能将阿健的所有痕迹都在知乐心中抹掉,于是作罢。
  选一选,看喜欢哪种。
  知乐抱着手机选了一下午,终于决定好了。
  于是翌日清早,沈园中响起狗叫声。
  知乐睡衣都没来得及换,飞奔下楼,跑到园中。
  朱辉抱着只纸箱,看见知乐出现,便将纸箱放下,轻轻朝地面倾倒,里面连滚带爬滚出两只圆滚滚,毛茸茸的小狗。
  一团纯白,一团灰色,均为两个月左右刚断奶的模样。
  啊呀!
  知乐惊喜出声,他明明只选了一只,怎么一下来了俩?
  它们两个同一天出生,从落地开始就在一起,没有办法单独抱走,所以我就自作主张将两只都带来了。朱辉解释道:小江先生看看,如果不能都留下,就挑一只,另外一只到时再悄悄送走。
  留下,都留下!知乐忙说。
  两只小狗其中一只是萨摩耶,知乐被图片上各种笑容的萨摩耶萌的心都化了,从上百个品种中指定了它,果不其然,眼下这只虽然还不会露出特有的招牌笑容,却十分活泼,也不认生,马上挨挨蹭蹭围到知乐脚边。
  另外一个是阿拉斯加,灰绒绒的,跟在萨摩耶身旁,嗅嗅草地,又抬头四处看看,仿佛在打量即将生活的新环境。
  可以吗,哥哥?知乐回头,问刚出来的沈程。
  沈程一身素棉家居服,明显刚起床,头发略乱,额头光洁,一手插在口袋里,扫一眼小狗,带着几分刚起床的慵懒,点点头。
  太好了!知乐顿时笑起来。
  这是几日里,知乐第一次露出往日一样灿烂明亮的笑容。
  谢谢哥哥!
  朱辉跟着松一口气,看向沈程,发现沈程正看着知乐,唇角微微一勾。朱辉再松一口气。
  这些天沈程脸色都十分不好看,气压之低前所未有,弄的所有人都人心惶惶,忐忑不安。总算雨过天晴。
  知乐蹲下身,逗弄两只小狗。沈程则单手插兜,漫不经心站一旁看。
  这尚是朱辉第一次看沈程穿家居服的样子,以前无论在家中还是在公司,沈程都服装工整,仪容得体,这也是朱辉第一次看沈程起这么晚,虽然今天周六,相较一般人,也不算晚,但根据沈程从前作息,这时候就算还没开始工作,也应该在健身房了。
  穿家居服的沈程少了几分霸总的锐气,多了几分居家男人的随意和气,不变的是,都同样英俊。
  不过朱辉发现,沈程似乎气色不大好,明明起的晚了,却仿佛精神不济,眼下隐隐可见淡淡青色。
  是不是我来太早,打扰你们休息了。朱辉说,想着这几日沈程要兼顾家事和工作,可能休息的比较晚,好容易周六多睡会儿,却又被自己打扰,不禁有点歉意。不应该来这么早的。
  沈程还未说话,知乐闻言,便道:没有啊,我们早就醒了,哥哥不愿起来,才,又躺了会儿。
  哦,这样啊。朱辉笑道,旋即一怔。
  朱辉:!
  朱辉看看沈程,又看看知乐,两人神情自然,似乎丝毫不觉刚刚那句话里蕴含了什么不同寻常的巨大信息。
  呵呵那就好,我看沈总气色不大好,还以为沈总没休息好呢。
  知乐便站起来,仔细看看沈程,也看见了沈程眼下的青色,眉头轻蹙,说:哥哥你昨晚,又没睡着吗?你这个,睡眠质量,不太好啊。
  沈程淡道:罪魁祸首是谁?
  知乐马上不说话了,赶紧低头继续逗狗。
  朱辉努力控制心中的波涛汹涌,作为一名成年男人,他应该不会理解错误。
  不是不喜欢这门亲事吗?不是不乐意吗?不是连短信都不回吗?这怎么忽然就同床共枕了?还有黑眼圈了他错过了什么惊天精彩环节?还是霸总的世界本就高深莫测,跌宕起伏?
  朱辉看向二人。
  知乐穿着卡比丘睡衣,头发睡的头顶一簇翘起,手里抱着只小狗笑吟吟逗弄,沈程一身家居服,慵懒一手插兜,站在一旁,眼中含着不自知的淡淡笑意,注视着知乐。
  清晨金色的阳光覆照两人身上,画面无比温馨和谐。
  以后是不是要改口叫沈先生和沈夫人了
  朱辉心中被自己小小的雷了一下,称呼暂且还是不要改,但从此小江先生已不再仅仅是小江先生了
  沈程忽然淡淡扫过来一眼,朱辉马上敛起八卦之魂,忙道:还有犬屋,玩具,狗粮等都一起带来了,我拿进屋。
  朱辉准备的十分周到,小狗所需要的东西一应俱全,刘姐等人来帮忙搬进屋,又帮忙各种安置。
  知乐便抱着一只小狗,脚边跟着一只小狗,跟进跟出的看。
  小狗儿奶声奶气的叫,知乐忍不住一脸笑。
  沉寂好几日的沈园,终于又恢复欢声笑语。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个预收坑:《听说我们绝配》,求个收藏。文案可看专栏~又名:《我磕自己CP太上头怎么办》,一句话简介:那就让它变成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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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景曾闻过一种信息素。它的主人鼻尖有颗可爱的痣,身上萦绕的是甜美的樱桃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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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景坐在操场的角落的大树下,难过得要死:请问OO恋可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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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有一天,他路过树下,听到某个人喃喃自语要寻找一个樱桃味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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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场广播负一楼有Omega发.情,傅星闲生怕是刚才遇到的闻景,飞奔过去。
  闻景在卫生间不省人事,傅星闲刚要把人抱起来,突然就被啃了脖子。
  闻景:看我标记你!
  傅星闲:
  *
  请问梦中情O是Alpha怎么办?
  多年后,闻景终于会答这道题了
  那就自己先分化成Omega!
  嗜睡黑客受高冷男神攻
  第34章 三十四
  两位新成员的加入冲散了盘旋沈园上空多日的阴霾,知乐的心情彻底好起来。
  沈程难得没有去书房,改而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表。
  知乐带着两只小狗在房中和园中跑来跑去。说也奇怪,初来乍到,两只小狗便马上跟知乐亲近起来,尽管刘姐等人温柔相待,又是喂食又是喂水,却不及它们对知乐的喜爱。
  知乐去哪儿,两小只便摇摇晃晃,急急忙忙跟去哪儿。
  我特招狗喜欢。知乐不失得意。
  他们还没有名字呢。跑了半天,人与狗都累了,终于消停下来,知乐抱着小狗坐在地毯上:哥哥,给他们,取个名儿吧。
  沈程靠着沙发背,低眉垂眸,神情略慵懒,你随意。
  知乐便不去打扰沈程,自己思索起来。
  老家的猫猫狗狗取名都十分随便,以顺口和大致应景便可,什么小黄,大白,黑黑,喵喵稍微特别点的不过是小孩们看过动画后,一时兴起,叫奥特曼,佩奇之类的。名字不过是个代号。
  知乐没有考虑很久,很快灵光一闪,决定好了。
  你叫小乐,你叫小程。
  知乐的乐,沈程的程。
  沈程目光一顿,抬头:换一个。
  为什么?知乐不解:刚好两只,又刚好,跟我们很像,这名字,不好吗?
  哪里像?沈程目光掠过两只小狗。
  两只小狗今日兴奋过头,院子里疯跑了半天,快累瘫了,此刻乖乖趴在知乐脚边,一动不动。
  这个很白,像我,这个黑一点,像哥哥你。知乐煞有其事,认真解释。
  沈程:
  沈程并不黑,属于男人正常的健康肤色,甚至比一般男人还要稍微白那么一点。不过跟知乐相比,的确算黑,知乐天生皮肤白,又常年在家中,哪怕在老家,也少经风吹雨晒,皮肤光洁度和白皙度,堪比许多女孩儿。
  萨摩耶全身雪白,阿拉斯加灰绒绒,单从外形说,也算应景。
  换。沈程言简意赅。
  知乐想了想,道:要不,白的叫小程,灰的叫小乐。
  沈程眉头跳了跳,黑沉沉的双眸盯了知乐一眼。
  还是不行啊?知乐想不通为啥不行,一时也想不出其他的名字,倒是可以叫小白小灰,但更想叫小乐小程。
  要不,哥哥你取吧。知乐最后说。
  沈程捏了捏眉心,知乐坐在地毯上,和两只小狗一起抬头,看着沈程,眼中充满期待和信任。
  沈程搭着双腿,凝视着腿上笔记本的屏幕。
  几分钟后
  算了。沈程说:你爱怎么叫怎么叫。
  知乐反应过来,顿时笑了。
  还是这两个好吧。嘿嘿。旋即眉头一扬,毫无心机道:哥哥该不会,是取不出来吧。说完便低头去看小狗了:从今天起,你就是小乐,你,就是小程,都要乖哦。
  得到名字的小乐与小程蹭蹭知乐脚背,默认接受。
  沈程唇角微抿,算了,何必计较一个代号,他开心就好。
  小狗们带来的巨大快乐一直持续到当年晚上,直到夜深,该睡觉了。
  知乐玩归玩,晚上仍旧没有忘记写日记,当晚在书房写完日记,等沈程忙完,便一起走出书房。
  小乐小程早已躺在它们温暖的狗窝中呼呼大睡。
  知乐跟在沈程身后下楼,径直往他的卧室走去,沈程却忽然停下。
  怎么了?知乐有点困了,左右看看,发现停在沈程卧房门口。
  我到了,沈程说:你自己回房。
  知乐过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啊?不一起睡了吗?
  这几天沈程晚上都到知乐卧室陪|睡,知乐很喜欢,并很快习惯了。但显然,沈程并不习惯。
  在此之前,沈程从未与其他人同|床过,所以无从比较,但根本不用比较,也能得出知乐实在不是个好床|伴的结论。
  为什么白日里看着那么乖那么规矩的人,睡着后却判若两人。
  沈程睡姿很好,一旦躺好,几乎可以维持同样的姿势到天亮,宛若僵尸。知乐则可以换无数个姿势。
  翻来翻去倒也罢了,为何喜欢抱着人睡?
  无论沈程怎么推开,怎么压制,知乐总会不知不觉缠上来,从那熟稔的姿势和神态,显然以前曾习惯抱着布偶之类的东西睡觉。
  然则沈程并非玩偶。
  沈程甚至轻微的讨厌肢体接触。
  这几日的耐心已快达至极限,精神力也同样快超越极限。
  可我,想跟哥哥一起睡。知乐说:哥哥的身体很温暖,抱着,很舒服。
  沈程说:明天给你买个玩偶。
  知乐却摇头。他并没那么喜欢玩偶,家里那个是小时候爷爷买的,抱惯了,方一直放着。
  真的不能一起,睡了吗?
  沈程颔首。
  知乐张张嘴,却听沈程道:我很困了,想睡个好觉,可以吗?他没有像以前那样坏脾气不留情面的直接赶人走,但克制的语气中,隐隐有丝不耐。
  知乐马上感觉到了。
  知乐看着沈程,初时仿佛有点不解,但慢慢的,仿佛明白了,因为我,哥哥这几天,都没有睡好吧。
  知乐轻声说:对不起啊。
  墙上的壁灯照射下来,沈程比知乐高半个头,微微垂眸,眼中映照出知乐的脸庞,以及安静而歉疚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