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不嫁赘婿 第21节
  文秀英见贺子谦已经关好房门,直接开口道:“两位大哥,咱们也是同道中人,我就不客气了,我出物,你们出力,到时候□□分钱,我六,你们四。”
  “你有什么东西?哪来的?”吴达意外道,这一个乡下小丫头不简单呀,如今最缺的就是物,最不缺的就是人。
  “我们先约法三章,第一,我们各有各的门路,不许互相打听。第二,亲兄弟,明算帐,钱物进出都要记账。第三,风险共担,你们如果出事,不能把我供出来,我也会想办法救你们的。”文秀英将自己心里盘算好久的话一口气说出来,就等着他们俩回复。
  吴达眼睛都瞪大了,这是个十来岁丫头的脑子吗?也太老练了吧。
  贺子谦心里晕开了一阵欢畅,他果然没白来,微微笑道:“我没意见,只是你既然有门路,怎么不自己卖,还有,你怎么会随便相信我们呢,你怕是连我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吧?”
  “我是个学生,学习才是最紧要的,可耽误不起,至于你们,咱们都是一条船上的,船要沉先淹死的也是你们,谁让你们比我沉呢。”
  “好妹子,我就喜欢你这样干脆的性子,不会瞻前顾后的,成交,祝咱们合作愉快。”吴达伸出手就要击掌盟誓。
  文秀英毫不犹豫的伸出手,贺子谦立马拽住了她的胳膊,轻声道:“你们俩镇定点,还怕别人听不见吗?”
  “好好好,老大哥,你真是太小心了,我这不是高兴吗?以后你就是大哥,我就是二哥,秀英妹子就是三妹,怎么样?”吴达欣喜的提议道。
  文秀英立即改口道:“大哥,二哥,你们好。”
  “妹子好,妹子好。”吴达是家里老小,头一回当哥哥,甚是激动。
  贺子谦有些心塞,这俩嘴快的,问过大哥的意见了吗?
  “英英,你把东西拿出来给我们看看。”贺子谦转移话题。
  文秀英打开挎包,拿出本子,铅笔,橡皮,小刀,还有一块毛巾和一块香皂。
  “暂时就先这些吧,卖的好我再找别的物件。”
  看着一桌子做工精致,崭崭新的东西,贺子谦心里泛起了一些模糊的记忆,总觉得这些东西在哪儿见过。
  “哇,都是好东西呀,还有毛巾香皂,这可都是要票才能买的玩意儿啊。”吴达惊叹道,他来的时候就带了一块旧香皂,还舍不得用呢,一般的单位都是一年才发个一两张香皂票。
  “二哥,毛巾香皂什么的,你们卖的时候如果有人愿意,你们可以换点别的票,主要是吃食之类的吧,这些日用品我都有办法搞到,这些你们就自己留着用吧,要卖的东西,你们下次休息的时候找我拿。”
  吴达有些不好意思,正要拒绝,贺子谦却道:“英英给的,就收下吧,不早了,英英明天还要上课,我先送她回去。”
  文秀英挥了挥手说:“不用送,我从麦田里穿过去,一会就到家了。”
  她出门后,贺子谦轻轻拉上门跟了出去,留下吴达一个人抱着香皂闻了闻,去灶房煮糊糊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生着火后,他有些懊悔,这术业有专攻,我去送妹子,让贺子谦做饭不是刚好,这榆木疙瘩,不喜欢跟女孩来往,就不要为难自己嘛。
  走出知青点一段路后,贺子谦突然说了一句:“我是贺子谦。”
  “我知道啊。”文秀英笑着看他一眼,真是个傻子。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贺子谦有些欣的问。
  “刚刚啊,不是你说的吗?”
  贺子谦差点没被噎死,一口气憋着有些喘不上来。
  “也就是你找了两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就开始做上了这样的买卖,还认了哥?”贺子谦有些怀疑,她不是被狼把胆子给吓大了吧。
  文秀英咯咯咯地直笑:“有些人,只需一眼,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那你知道陈昌是个什么样的人吗?”贺子谦想起陈昌与她在村口说话的样子,就有些无名火。
  “不想知道,他跟我又没啥关系。”一个到处养鱼的人,有什么可知道的。
  “他不怀好意,你以后不要跟他来往。”
  “遵命,大哥,我听你的。”文秀英乖巧的站住比划了一个不标准的军礼。
  “以后叫我子谦哥。”
  “不叫,大哥二哥叫起来顺口。”文秀英有自己的坚持,她可是一视同仁的。
  “又不是亲的。”
  “呜呜呜呜,还没怎么的呢,就说这种伤人的话,好了,我知道了,以后会注意分寸的。”文秀英看见了自家的大门,拔腿就跑掉了,等贺子谦追上去,只留下了重重的道木门和夜里的凉风。
  你到底记不记得我是谁呀?
  他怔怔的望了一会儿,回到屋子,看到桌上的糊糊,也没什么胃口,而是问吴达:“你三岁以前认识的人还记得吗?”
  “大哥,这哪记得,几年不见的亲戚再见我都不知道该叫什么了。”
  “不是亲戚,就是比较重要的人,相处了一阵子,然后好多年没见。”贺子谦极力的描述着,但心里却愈加没底了,是啊,当时她太小了。
  “你是不是饿傻了?快吃点东西,还问这种傻问题,我就说,你还记得小学一年级的同学吗?”吴达把碗朝他推了推,示意他快吃。
  贺子谦心里一沉,是啊,多年同学,除与他一直联系的人外,他实在是不记得几个了。
  “可如果是很重要的人呢?”贺子谦不死心的继续问吴达道。
  “记得就重要,不记得就不重要,困死我了,睡啦。”吴达不愿意再被他这种反常的傻问题摧残,被子一裹,翻过身去睡着了。
  贺子谦将糊糊大口大口的喝完,振奋了精神,我们重新认识吧。
  一声声呼噜声打破了他心底对未来的美好想象,他瞥了一眼睡的死沉的吴达,什么大哥二哥,猪队友。
  第34章 . 恋爱脑    月牙弯弯,垂在天上,……
  月牙弯弯, 垂在天上,笑意浓浓,文秀英站在院子里蹦了一下,仿佛要抓住月牙儿的两只尖角般, 或许只有天上的月亮才能明白她此时此刻难以宣泄的心情, 那种被在意,被重视的柔软感觉。
  她坐在房檐下吹着冷风, 脸上的潮红渐渐散去, 才进屋关上门, 躺在空间里的炕上打了个滚。
  今夜真是不虚此行。
  不枉她步行这么远回家一趟,以往一周回家一趟,跑着跳着, 和同学一起打闹着也不觉得什么, 可是如今她要兼顾小买卖,就得经常回家了,没个交通工具可不行啊。
  本以为忍一忍,等到了高中, 那时, 买个自行车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谁知多年不见, 他竟然到这来插队, 更神奇的是还记得自己,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好吗?
  还问,让她说什么, 我对你念念不忘好多年?本来也没有嘛,只是脱离了物质的需求后,人总有对美的追求嘛, 难得的是还有那么一丢丢小时候的情分,多照顾着点是应该的。
  那么瘦,当妹妹的不能视而不见。
  一夜梦意连连,还是没梦到怎么才能搞到一张自行车票。
  清早起床时,有些昏沉,顶着星光,吭哧吭哧的赶路时,她觉得以后坚决不能再做这种冲动的事情了,真美色误人呀。
  开学第一天正式上课,就变成了半天学习,半天劳动,文秀英有些愤愤道:“不是说高年级才参加劳动吗?”
  “我们现在就是高年级了呀,听说高中从高一开始就是半天劳动了。”一旁的田小花低声道,她是文秀英的前桌,在每天抄作业中,与文秀英结下了特殊的友谊,文秀英的作业写的工整好看,是班里争抢的主要对象,她有地利之优,都是最先抢上的。
  别看于彩凤跟文秀英关系最好,文秀英还不给她抄作业呢。
  “初二新开了物理和生物课,学习的时间都不够用了。”文秀英忍不住发了句牢骚。
  田小花凑过来小声道:“反正上了高中也不能考大学,还不如早点找个好人家,班里条件好的就那么几个,有人跟你传纸条吗?”
  文秀英看了看田小花鼓鼓的胸脯,一脸好奇道:“有人给你传纸条了?”
  “我跟你说,你别说出去哦。”
  “嗯嗯,我保证谁也不说。”文秀英拿着铁锹有一下没一下的铲着,竖起耳朵专心听她说话。
  前世她早就知道自家的情况是要招上门女婿的,对于班里的这些八卦就不大上心,还有些刻意躲着,她有什么资格幻想未来呢?
  如今她看着女同学们一天神神秘秘的样子,觉得还怪有意思的,尤其是自习课上,纸条乱飞,她也收到过几个,看着那些从报纸上抄下来的诗,还有错别字,觉得喜乐极了,原来这就是青春啊。
  田小花早就想跟人分享了,只是文秀英之前天天写作业,从来不跟同学在上课的时候闲聊天。
  这回可让她逮着机会了,田小花悄悄从兜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纸条,打开给文秀英看:“这是苗家大队的赵鹏给我的,可是我觉得他的腿有点外八字,可是这诗写的挺好的,我想考虑考虑。”
  文秀英强忍住笑,阅读了赵鹏的大作,从前有一只鸟,它不会飞上天,只因人间有了你的牵引,题目是走鸟。
  但看完这么无敌范儿的诗,她还是没忍住大笑起来,田小花害羞的左右看了看,连连道:“小声点,小声点,别被他听见了,他说他写的诗只给我看。”
  “他还挺专一的,不过,你也别急,你长得好看,慢慢挑。”文秀英看着略显丰满的田小花真诚的说。
  “我也觉得,我喜欢瘦瘦高高,会体贴人的。”田小花说着眼睛朝左前方拔草的同学看了看。
  文秀英了然,她喜欢的原来是严文宣呀,班里数他长得最好看,但是下一秒,文秀英已经冲过去将于彩凤拉回来与她一起锄地。
  看到于彩凤出现,田小花有些变脸,再看于彩凤还老大不愿意的跟文秀英摔脸子,她更气了,走过去指着于彩凤道:“秀英对你这么好,啥好事都想着你,看你扎在男生堆里,顾虑你的名声,才把你拉回来的,你别给脸不要脸。”
  于彩凤嘤嘤嘤的哭起来,满目委屈,白皙的脸蛋上挂着晶莹剔透的泪珠,让人心疼极了。
  文秀英没有哄她,而是拉着田小花继续干活,低沉着脸。
  “秀英,我就是气不过,不是嫉妒她。”田小花觉看惯了文秀英平和的样子,很少看她这样气急了的样子,有些怕怕的。
  “我知道,严文宣人品不好,你换个目标吧。”
  “秀英,于彩凤这样对你,你还是替她想着,真羡慕她有你这么个好朋友。”田小花回头看了看犹在一边哭泣,但是旁边已经有了两个男同学在低声安慰的于彩凤。
  “只要我还在一天,我就不会让他俩在一起。”
  文秀英声如寒铁,严文宣空有一副漂亮皮囊,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他就是于彩凤前世的第一任丈夫,于彩凤被他打的差点没命,只有他在外面找到别的女人时,才能安分几天,只要外面的女人一散,回家就打于彩凤,最后还是逃到她家,她给了五十块钱,才远走南方打工去的。
  只是后来于彩凤想再婚,为了跟他离婚还给了他一大笔钱,才彻底摆脱这个人渣。
  儿子也不要,于彩凤只好带着儿子嫁人,新家庭里也有个儿子,一个城里孩子,一个农村孩子,天差地别,于彩凤的儿子成了一个天天在学校打架闹事的祸事头子,于彩凤天天赔钱求情,家里的光景可想而知。
  从到学校的第一天起,文秀英就防着这个事儿呢,一直跟于彩凤讲,看人要看人品,不能只图好看,可是哪个女孩能招架得住一个英俊潇洒又温柔体贴的男孩子的爱慕呢。
  只要一离开座位,于彩凤就经常会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像如今这样天天劳动,更是给他们创造了更多机会。
  按照新世纪的看法,她们才上初中,考虑这些为时过早,可是这时候的人,多半是初中毕业就会开始看对象,十六七岁就结婚了,她前世也是十七岁就嫁了,还算是晚的,因为她找对象不容易。
  于彩凤现在对她颇有怨言,她是知道的,但心里还是有些难受,想想前世她俩因为没有认识上的分歧,一直亲密无间的样子,真正是恍如隔世。
  可是一想起于彩凤后来被折磨的毫无生气的样子,她就心疼起来。
  以前不熟的田小花反而是个利落性子,有啥说啥,不像于彩凤喜欢把事憋在心里,问也问不出来,她都是靠猜。
  好不容易混到放学,文秀英和田小花一起回了宿舍,拿起饭盒,去了食堂吃饭。
  她俩打好饭后,听到一阵甜甜的笑声,不用回头,文秀英都知道是于彩凤和严文宣,若知道现在的甜蜜笑意是用以后的无数眼泪和拳头换来的,你可还愿意要现在的这一丝温情?
  田小花哼了一声,抱不平道:“你看他们,真不害臊,两个人都快坐到一张凳子上去了。”
  “你会不会觉得心里酸酸的?涩涩的?”文秀英一本正经的看着田小花道。
  “我又没吃酸杏,酸什么酸,不过说真的,若有人对我这么温柔体贴,我也不想要脸了。”田小花吱吱一笑,笑的飞扬。
  文秀英有些羡慕起她们这颗年轻无畏的心来,谁又不是这样期盼的呢?
  “我看赵鹏性子也挺温和的,你试试看,说不定他也是个温柔体贴的人。”文秀英暗暗鼓励道,几十年过去了,这些同学后来怎样,人品怎样,她大都不记得了,但是赵鹏后来成为了某著名诗人,她在微信群里,听人提起过,应该还不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