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颤抖吧凡人们!_分卷阅读_91
喂喂喂,穿越的人不是他而是这位口口不离“兄台”的仁兄吧?这么多超前的词汇到底是要闹哪样啊?
“看看你自己,虽然有着比这群盲目跟风的家伙更完美的表情,但是兄台的细节真的做得不够好啊。”
“虽然剑神剑仙套装仅仅是一套白衣加上一把剑而已,但是随便去找白衣和剑就可以了吗?这肯定是不行的!兄台,你的衣服虽然是白衣,但是用的是什么料子呢?”
他也不知道,反正宫里做的不会坑自己就是了,而且这种关于衣料的分类问题,完全不是他会去学习或者考虑的问题好吧。反正穿着舒服不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吗?何必那么在意呢。
这位哥看着宫九一脸怔怔,十分失望地叹了口气:“兄台,要知道就是在这种问题上,才能真正区分一个剑神剑仙的追随者和一般的追风者啊!”
“你看我这身。”他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白衣,展开双臂转了个圈,“看出什么了吗?”
完全没有,不就是白衣吗?
看着宫九淡定的表情,对方叹息一声,“这就是你的弱点啊!”
不至于说得好像是他练武功出了茬子一样吧,这感觉和扫地僧度化萧远山和慕容博一样的。
“仔细看,我这身白衣,看起来普通,但是用的料子可是蜀古天丝!”
啊,听起来很牛逼的样子。
但是真的,没听说过。
宫九依旧淡定地看着对方。
“想想看,剑神乃是万梅山庄庄主,剑仙乃是白云城城主,这两位都是天生贵胄,怎么可能穿普通的衣服呢?我可是多方打听才得到了准确的消息,说剑神身上的衣料,就是这蜀古天丝,又在京城四处寻觅,方才找到一家店有着这样的衣料,定制而成,尊贵独享。”这人的表情十分陶醉,听得宫九默默流汗。天生贵胄这种话在这个时代拿来形容朱宏景才对吧?还有为了追星跑去弄同样的衣料这种事情居然也可以吗?太疯狂了。
“兄台,不如我带你去那家店?正宗的蜀古天丝,一件只要一百两!”
喂,喂喂!这个时代一两银子够普通的家庭生活几个月了都!一百两什么的太过分了吧?
“还有兄台!”那人猛地抽出自己的剑,“看我这把剑!”
“虽然达不到剑神和剑仙那样的绝世好剑的层次,但我这把剑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哥,哥,大哥,你在开什么玩笑!
宫九看着那把剑上面镶嵌的各种金银玉石,觉得自己一定是脱离了时代。难道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剑上面会有这些可怕的装饰吗?剑是凶器,根本不会有这些一看就是用来装饰的东西存在吧?
“剑神的剑,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剑仙的剑,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那人轻声叹道,“吾辈虽不能得天外陨铁海底寒钢制剑,却能尽力防止。我这一把剑,也是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这上面的金银之饰,正是为了增加剑的重量至七斤十三两而嵌!”
“若是兄台感兴趣,我能找到法子让当初为我打剑的大师也帮你打一把,不贵,仅仅只要两百两而已!”
“呵呵呵呵呵。”宫九干笑,“呵呵呵呵呵,谢谢了啊,但是我真不需要这些装备。我是平时就习惯穿白衣带剑而已,呵呵呵呵您继续去找不同寻常的剑神和剑仙的追随者吧我先走了啊咱们江湖不见!”说完立刻逃也似地蹿进了状元楼,只觉今天自己遇到了疯子。
“哎,兄台你别走啊!兄台不然我给你优惠一点两样加起来只要二百五?兄台?兄台!”那人叫着,却不见宫九回头。脸上的神色却变得平静而诡秘,勾勾嘴角,转身离开,一瞬之后就混入街道上那么多白衣人中间,分不清了。
你才二百五,你全家都是二百五!
宫九狠狠啐了一口,觉得自己真是倒霉。
八月十五,秣陵,紫金山。
这是如今江湖上流传的决战的时间和地点。
此时,知道最后决战会发生在紫禁之巅的人一只手就可以数的过来,而宫九就是其中一个。
坐在状元楼里,他所担心的是,当一大群人都做和西门吹雪叶孤城相似的打扮的时候,即使那两个人气质卓然,恐怕一时之间也难以在京城中找到这两个人了。但是在决战之前,这两个人在京城,就绝对是会引发大地震的。不能把他们两个的行踪把握下来,别说朱宏景自己不放心了,宫九还要担心蝴蝶效应的问题呢。
不过,倒是针对朱宏景的个人安全,宫九反复提醒他,已经让很多绝对忠诚的高手随时跟着朱宏景了,加上关于内奸的提醒,各种手段都预备下来,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了才是。
也许还应该准备一点毒药之类的东西?有备无患嘛。
作者有话要说:搞什么啊,不能评论就算了,为什么下午开始我没办法转发微博了呢?难道是被玩坏了?
“看看你自己,虽然有着比这群盲目跟风的家伙更完美的表情,但是兄台的细节真的做得不够好啊。”
“虽然剑神剑仙套装仅仅是一套白衣加上一把剑而已,但是随便去找白衣和剑就可以了吗?这肯定是不行的!兄台,你的衣服虽然是白衣,但是用的是什么料子呢?”
他也不知道,反正宫里做的不会坑自己就是了,而且这种关于衣料的分类问题,完全不是他会去学习或者考虑的问题好吧。反正穿着舒服不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吗?何必那么在意呢。
这位哥看着宫九一脸怔怔,十分失望地叹了口气:“兄台,要知道就是在这种问题上,才能真正区分一个剑神剑仙的追随者和一般的追风者啊!”
“你看我这身。”他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白衣,展开双臂转了个圈,“看出什么了吗?”
完全没有,不就是白衣吗?
看着宫九淡定的表情,对方叹息一声,“这就是你的弱点啊!”
不至于说得好像是他练武功出了茬子一样吧,这感觉和扫地僧度化萧远山和慕容博一样的。
“仔细看,我这身白衣,看起来普通,但是用的料子可是蜀古天丝!”
啊,听起来很牛逼的样子。
但是真的,没听说过。
宫九依旧淡定地看着对方。
“想想看,剑神乃是万梅山庄庄主,剑仙乃是白云城城主,这两位都是天生贵胄,怎么可能穿普通的衣服呢?我可是多方打听才得到了准确的消息,说剑神身上的衣料,就是这蜀古天丝,又在京城四处寻觅,方才找到一家店有着这样的衣料,定制而成,尊贵独享。”这人的表情十分陶醉,听得宫九默默流汗。天生贵胄这种话在这个时代拿来形容朱宏景才对吧?还有为了追星跑去弄同样的衣料这种事情居然也可以吗?太疯狂了。
“兄台,不如我带你去那家店?正宗的蜀古天丝,一件只要一百两!”
喂,喂喂!这个时代一两银子够普通的家庭生活几个月了都!一百两什么的太过分了吧?
“还有兄台!”那人猛地抽出自己的剑,“看我这把剑!”
“虽然达不到剑神和剑仙那样的绝世好剑的层次,但我这把剑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哥,哥,大哥,你在开什么玩笑!
宫九看着那把剑上面镶嵌的各种金银玉石,觉得自己一定是脱离了时代。难道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剑上面会有这些可怕的装饰吗?剑是凶器,根本不会有这些一看就是用来装饰的东西存在吧?
“剑神的剑,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剑仙的剑,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那人轻声叹道,“吾辈虽不能得天外陨铁海底寒钢制剑,却能尽力防止。我这一把剑,也是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这上面的金银之饰,正是为了增加剑的重量至七斤十三两而嵌!”
“若是兄台感兴趣,我能找到法子让当初为我打剑的大师也帮你打一把,不贵,仅仅只要两百两而已!”
“呵呵呵呵呵。”宫九干笑,“呵呵呵呵呵,谢谢了啊,但是我真不需要这些装备。我是平时就习惯穿白衣带剑而已,呵呵呵呵您继续去找不同寻常的剑神和剑仙的追随者吧我先走了啊咱们江湖不见!”说完立刻逃也似地蹿进了状元楼,只觉今天自己遇到了疯子。
“哎,兄台你别走啊!兄台不然我给你优惠一点两样加起来只要二百五?兄台?兄台!”那人叫着,却不见宫九回头。脸上的神色却变得平静而诡秘,勾勾嘴角,转身离开,一瞬之后就混入街道上那么多白衣人中间,分不清了。
你才二百五,你全家都是二百五!
宫九狠狠啐了一口,觉得自己真是倒霉。
八月十五,秣陵,紫金山。
这是如今江湖上流传的决战的时间和地点。
此时,知道最后决战会发生在紫禁之巅的人一只手就可以数的过来,而宫九就是其中一个。
坐在状元楼里,他所担心的是,当一大群人都做和西门吹雪叶孤城相似的打扮的时候,即使那两个人气质卓然,恐怕一时之间也难以在京城中找到这两个人了。但是在决战之前,这两个人在京城,就绝对是会引发大地震的。不能把他们两个的行踪把握下来,别说朱宏景自己不放心了,宫九还要担心蝴蝶效应的问题呢。
不过,倒是针对朱宏景的个人安全,宫九反复提醒他,已经让很多绝对忠诚的高手随时跟着朱宏景了,加上关于内奸的提醒,各种手段都预备下来,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了才是。
也许还应该准备一点毒药之类的东西?有备无患嘛。
作者有话要说:搞什么啊,不能评论就算了,为什么下午开始我没办法转发微博了呢?难道是被玩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