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剑三]明尊焚影_分卷阅读_2
沙盗大喜,“不远,不远,前面就有处绿洲,小人可以带您去!”
“告诉我往哪里走,”裴戎昭怎会不知道这人打的什么主意,肯定是想要靠带路换取活命的机会,更有可能会把他带到贼窝里,要是放在平时,他也就随他去了,但是现在他心情很不好,实在不想带一个人在身边,就算这个人乱给他指方向,他也不怕,对于一个明教弟子来说,在沙漠里生存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所以他真的懒得再废话了,刀尖往前再进一寸,冷冷道,“说。”
那沙盗倒也光棍,梗着脖子道:“您得答应放过我,我才能说。”
裴戎昭冷笑了两声,“好啊,我放过你。”
沙盗欣喜若狂地给他指了方向,下一刻就瞪大了眼睛,捂住了喉咙,“你、你不是说放过我吗?”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流了出来。
裴戎昭抬了抬眉毛,“老子骗你的不行吗?”说完转身走开,搜刮了一些沙盗身上的钱,牵过了一匹沙盗的马翻身骑上,朝着沙盗指的方向疾驰而去。
裴戎昭这辈子最讨厌两种人,一种就是沙盗,还有一种,是他的故乡歌朵兰大沙漠的塔克族人。
“歌朵兰”这个词在当地土语中的意思是“暴躁的恶魔”,这个沙漠昼夜温差极大,日间岩石之上可以烤熟生肉,夜间却可以滴水成冰。
在这个沙漠里,生活着跋汗族和塔克族两个民族。这两个民族的人都生活在沙漠地底四通八达的地窟中,如此广袤的地底下,只有一处较为充足的水源,裴戎昭出身的跋汗族便要常常与塔克族争夺水源,争夺不到水源的一族,只能四处寻找偶尔遇到的水洼,这么一点水源往往连一族现有人数都无法支撑,频频有人死去。两族为了争夺水源,历代相斗,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地底错综复杂的地貌使两族从来无法对对方斩草除根,所以只能一代接一代地继续斗下去。
跋汗族的男子从出生起,就要经受严酷的训练,所以裴戎昭从四岁起,就学会了杀人,那个时候他还不叫裴戎昭,而是叫做曼苏尔。
他的这个汉名,是他的养父取的。
自从跋汗族历代以来最优秀的战士夜之队的首脑卡卢比被族中某些人陷害离开族内之后过了几年,塔克族经过长久的韬光养晦,一举推翻了跋汗族的压制,夺回了被卡卢比少年时刚从他们手中抢走的水源,并且对跋汗族展开了追杀。
当时仅有七岁的曼苏尔和族人失散,竟然辗转逃到了地表,见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月光,遇到了行商的中原商队,被一位裴姓商人收养了,取名为裴戎昭。
三年之后,裴姓商人死于沙盗之手,随商队而行的裴戎昭被沙漠中的明教弟子捡到了。他那跋汗族特有的灰色的头发、红色的眼睛、过度苍白的肤色跟明教那位无形无影的超级杀手墨衫夜帝卡卢比简直如出一辙,明教弟子就把他带到了卡卢比的面前。
卡卢比离开歌朵兰沙漠十余年,再一次见到族人自然是高兴的,虽然他性格一向冷淡,但时常还会思念故乡,因此就把裴戎昭收下来让他做了自己的第三个弟子。
跋汗族人天生悍勇善战,作为师父的卡卢比又是个超级杀手,裴戎昭幼年又经历过那么多惨烈的往事,因此他长大以后,性格就变得很古怪,说他残忍好杀吧,倒也不是,他虽然杀的人多,但也不是毫无理由想杀就杀的,但是要说他温和无害吧,那就更不是了,他很爱打架,打起架来那股癫狂狠戾的劲,连他大师兄看了都忍不住要擦一把冷汗。平时性格也比较暴躁一点,他大师兄说了,“跟狼似的。”
李寻欢在雅满苏绿洲见到他的时候,心里也是这样觉得。
这是一个不大的绿洲小镇,这里只有一个小湖,几片小小的胡杨树林,一条小小的街道,十几间不算破烂的房子,大大小小的帐篷。
当时李寻欢正在小湖边唯一一家酒肆喝酒,就看到远远一骑疾驰而来,马上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色的外套,脸被外套的兜帽遮住了一大半,只露出一个线条很漂亮的下巴和薄薄的嘴唇。男人背后背着两柄无鞘的弯刀,刀尖比他的肩膀稍微高点,可以看得到刀背上黄金的锯齿镶边。他的腰上还缠着一条黄金的长链,右臂的臂甲和腕甲也是镶金的,腕甲上还有一颗很大的红宝石,简直可以说得上是珠光宝气了。
在这种地方,这样的装扮无疑是很引人注目的。在沙漠里这样的小镇往往是龙蛇混杂的,三教九流皆有,而会在这样的地方还在酒肆里喝酒的人当中,往往会掺杂着一些鸡鸣狗盗的人物。这些人看到满身珠光宝气的裴戎昭,自然会露出贪婪的神色。
这样的目光裴戎昭当然不会感觉不到,他根本没有减慢马速,反而双腿一夹马腹,手中一拽缰绳,那匹马扬起前蹄嘶鸣一声就加速朝着酒肆冲了过去。
与此同时,他背后的弯刀已经有一把拿到了手里。
说起来很长,其实这些都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等到酒肆里的人反应过来开始尖叫的时候,裴戎昭的马已经停在了距离一个明目张胆一脸贪婪地看着他的人只有不到三尺远的地方,他轻巧地跳下了马,在越过那个人的时候,刀光一闪,那人的脖子上慢慢地渗出了一道血线。他的力道掌握得极好,既不会弄出人命,也可以起到警告的效果。
那人面无人色地拉起自己身边的朋友,飞快地逃出了门。
裴戎昭这才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才一抬头,就看到一个文质彬彬样貌清俊书生打扮的男人正含笑看着他。那书生见他抬头还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就一脸尴尬地移开目光。他顿觉莫名其妙——这书生有毛病吧?干嘛一下子笑一下子又尴尬的?难道是看上了自己?
李寻欢其实并不是看上他,一开始只是觉得他身手不错有点欣赏,接着看到他抬起头,就被他的眼神惊了一下——那种充满侵略性的眼神让他想起了自己不久前在沙漠里遇到的一匹桀骜不驯的孤狼——所以忍不住就呆了一会儿,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很没礼貌地盯着别人发呆了挺久,因此才觉得尴尬的。
裴戎昭把刀放回了背后,不再注意那个莫名其妙的书生,点了一些酒菜一边吃一边默默地盘算起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开啦!今天是个宜破土的好日子,很适合开坑啊!怎么样姑娘们,这样的喵哥喜欢吗?喜欢的话就快点给我一个大大的亲亲!抱住你们么么哒!以后也要继续爱我哟~~~
PS:原著里说李寻欢出关十年,但是我一直没搞懂他去的那个关外到底是指一般“关外”指的雁门关外,还是东北三省的那个“关外”,后来觉得应该是东北三省的那个“关外”,可是我又想了想,他在关外十年,总不会一直呆在一个地方吧,按他的性格,应该蛮喜欢旅游的,所以干脆就让他先到雁门关外旅游一下,跟喵哥培养一下感情,然后再开始走剧情比较合适一点。
第一章 误会
其实裴戎昭现在看起来虽然很平静,但实际上他已经像个火药桶一样,只要一点就要爆了。
“告诉我往哪里走,”裴戎昭怎会不知道这人打的什么主意,肯定是想要靠带路换取活命的机会,更有可能会把他带到贼窝里,要是放在平时,他也就随他去了,但是现在他心情很不好,实在不想带一个人在身边,就算这个人乱给他指方向,他也不怕,对于一个明教弟子来说,在沙漠里生存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所以他真的懒得再废话了,刀尖往前再进一寸,冷冷道,“说。”
那沙盗倒也光棍,梗着脖子道:“您得答应放过我,我才能说。”
裴戎昭冷笑了两声,“好啊,我放过你。”
沙盗欣喜若狂地给他指了方向,下一刻就瞪大了眼睛,捂住了喉咙,“你、你不是说放过我吗?”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流了出来。
裴戎昭抬了抬眉毛,“老子骗你的不行吗?”说完转身走开,搜刮了一些沙盗身上的钱,牵过了一匹沙盗的马翻身骑上,朝着沙盗指的方向疾驰而去。
裴戎昭这辈子最讨厌两种人,一种就是沙盗,还有一种,是他的故乡歌朵兰大沙漠的塔克族人。
“歌朵兰”这个词在当地土语中的意思是“暴躁的恶魔”,这个沙漠昼夜温差极大,日间岩石之上可以烤熟生肉,夜间却可以滴水成冰。
在这个沙漠里,生活着跋汗族和塔克族两个民族。这两个民族的人都生活在沙漠地底四通八达的地窟中,如此广袤的地底下,只有一处较为充足的水源,裴戎昭出身的跋汗族便要常常与塔克族争夺水源,争夺不到水源的一族,只能四处寻找偶尔遇到的水洼,这么一点水源往往连一族现有人数都无法支撑,频频有人死去。两族为了争夺水源,历代相斗,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地底错综复杂的地貌使两族从来无法对对方斩草除根,所以只能一代接一代地继续斗下去。
跋汗族的男子从出生起,就要经受严酷的训练,所以裴戎昭从四岁起,就学会了杀人,那个时候他还不叫裴戎昭,而是叫做曼苏尔。
他的这个汉名,是他的养父取的。
自从跋汗族历代以来最优秀的战士夜之队的首脑卡卢比被族中某些人陷害离开族内之后过了几年,塔克族经过长久的韬光养晦,一举推翻了跋汗族的压制,夺回了被卡卢比少年时刚从他们手中抢走的水源,并且对跋汗族展开了追杀。
当时仅有七岁的曼苏尔和族人失散,竟然辗转逃到了地表,见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月光,遇到了行商的中原商队,被一位裴姓商人收养了,取名为裴戎昭。
三年之后,裴姓商人死于沙盗之手,随商队而行的裴戎昭被沙漠中的明教弟子捡到了。他那跋汗族特有的灰色的头发、红色的眼睛、过度苍白的肤色跟明教那位无形无影的超级杀手墨衫夜帝卡卢比简直如出一辙,明教弟子就把他带到了卡卢比的面前。
卡卢比离开歌朵兰沙漠十余年,再一次见到族人自然是高兴的,虽然他性格一向冷淡,但时常还会思念故乡,因此就把裴戎昭收下来让他做了自己的第三个弟子。
跋汗族人天生悍勇善战,作为师父的卡卢比又是个超级杀手,裴戎昭幼年又经历过那么多惨烈的往事,因此他长大以后,性格就变得很古怪,说他残忍好杀吧,倒也不是,他虽然杀的人多,但也不是毫无理由想杀就杀的,但是要说他温和无害吧,那就更不是了,他很爱打架,打起架来那股癫狂狠戾的劲,连他大师兄看了都忍不住要擦一把冷汗。平时性格也比较暴躁一点,他大师兄说了,“跟狼似的。”
李寻欢在雅满苏绿洲见到他的时候,心里也是这样觉得。
这是一个不大的绿洲小镇,这里只有一个小湖,几片小小的胡杨树林,一条小小的街道,十几间不算破烂的房子,大大小小的帐篷。
当时李寻欢正在小湖边唯一一家酒肆喝酒,就看到远远一骑疾驰而来,马上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色的外套,脸被外套的兜帽遮住了一大半,只露出一个线条很漂亮的下巴和薄薄的嘴唇。男人背后背着两柄无鞘的弯刀,刀尖比他的肩膀稍微高点,可以看得到刀背上黄金的锯齿镶边。他的腰上还缠着一条黄金的长链,右臂的臂甲和腕甲也是镶金的,腕甲上还有一颗很大的红宝石,简直可以说得上是珠光宝气了。
在这种地方,这样的装扮无疑是很引人注目的。在沙漠里这样的小镇往往是龙蛇混杂的,三教九流皆有,而会在这样的地方还在酒肆里喝酒的人当中,往往会掺杂着一些鸡鸣狗盗的人物。这些人看到满身珠光宝气的裴戎昭,自然会露出贪婪的神色。
这样的目光裴戎昭当然不会感觉不到,他根本没有减慢马速,反而双腿一夹马腹,手中一拽缰绳,那匹马扬起前蹄嘶鸣一声就加速朝着酒肆冲了过去。
与此同时,他背后的弯刀已经有一把拿到了手里。
说起来很长,其实这些都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等到酒肆里的人反应过来开始尖叫的时候,裴戎昭的马已经停在了距离一个明目张胆一脸贪婪地看着他的人只有不到三尺远的地方,他轻巧地跳下了马,在越过那个人的时候,刀光一闪,那人的脖子上慢慢地渗出了一道血线。他的力道掌握得极好,既不会弄出人命,也可以起到警告的效果。
那人面无人色地拉起自己身边的朋友,飞快地逃出了门。
裴戎昭这才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才一抬头,就看到一个文质彬彬样貌清俊书生打扮的男人正含笑看着他。那书生见他抬头还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就一脸尴尬地移开目光。他顿觉莫名其妙——这书生有毛病吧?干嘛一下子笑一下子又尴尬的?难道是看上了自己?
李寻欢其实并不是看上他,一开始只是觉得他身手不错有点欣赏,接着看到他抬起头,就被他的眼神惊了一下——那种充满侵略性的眼神让他想起了自己不久前在沙漠里遇到的一匹桀骜不驯的孤狼——所以忍不住就呆了一会儿,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很没礼貌地盯着别人发呆了挺久,因此才觉得尴尬的。
裴戎昭把刀放回了背后,不再注意那个莫名其妙的书生,点了一些酒菜一边吃一边默默地盘算起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开啦!今天是个宜破土的好日子,很适合开坑啊!怎么样姑娘们,这样的喵哥喜欢吗?喜欢的话就快点给我一个大大的亲亲!抱住你们么么哒!以后也要继续爱我哟~~~
PS:原著里说李寻欢出关十年,但是我一直没搞懂他去的那个关外到底是指一般“关外”指的雁门关外,还是东北三省的那个“关外”,后来觉得应该是东北三省的那个“关外”,可是我又想了想,他在关外十年,总不会一直呆在一个地方吧,按他的性格,应该蛮喜欢旅游的,所以干脆就让他先到雁门关外旅游一下,跟喵哥培养一下感情,然后再开始走剧情比较合适一点。
第一章 误会
其实裴戎昭现在看起来虽然很平静,但实际上他已经像个火药桶一样,只要一点就要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