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原来初吻真的是甜的。
  都亲完好一会儿了, 喻窈还沉浸在唇齿相依的甜蜜里, 目光呆滞, 下意识拨弄着自己的唇瓣。
  孙驭霄不经意瞥见她的反应,笑着挑眉:“你在干嘛?”
  对啊, 她在干嘛?
  喻窈动了动唇,“我”的口型维持了半天,找不到解释的理由, 脸红得像颗水蜜桃。
  抱也抱过了,亲也亲过了, 以后她就是他的人了。
  他对她志在必得,但是也得从长计议。
  有些话孙驭霄必须要对她说:“喻窈你记住, 如果有人剥夺你该有的权利, 一步也不能退。退让得到的安逸只是假象, 把自己交给别人控制才是最危险的。我很感谢你这么喜欢我,但我不希望你去求谁。你爸对他的亲生骨肉都狠得下心, 你的郑阿姨能帮得了你什么?她都五十岁左右的人了,还要为你的事跟你爸争吵, 这样好吗?”
  喻窈很痛苦:“那就只能忍痛割爱了吗?我不想因为乱七八糟的原因和你分手,我们在一起还不到十天啊。”
  孙驭霄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不用这么极端, 这样会很焦虑。可以把焦虑的时间拿去跟叔叔交差,然后该做什么做什么。”
  他轻轻敲了敲她的脑袋, “知不知道什么叫天高皇帝远?皇帝想伸手管, 手也没那么长。恋爱是不能不谈的, 学业也是不能不管的, 你要是因为这件事误了学业,账依然会算在我们头上。”
  他是根正苗红的五好青年,要不是喻恩正强势到霸道的程度,他也不会跟喻窈说这些。
  他希望喻窈能励精图治,走上人生巅峰,这点和喻恩正的想法是一致的。
  喻窈喜欢他说“我们”,这样显得他们同仇敌忾,说起话也口无遮拦了起来:“他真的好烦啊。刚才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郑阿姨说话也不管用,那大不了鱼死网破。要是他把你逼走了,我就退学,天天跟社会青年鬼混,抽烟喝酒打麻将,我气死他。”
  孙驭霄淡淡道:“你没气死他,就先气死我了。”
  喻窈闻言阴霾尽散,笑嘻嘻地蹭了蹭他:“那你生气吧,我去吃鱼了。”
  可算是哄好了。
  如果说她刚才是在强颜欢笑,那么现在就是真情实感地觉得快乐了。
  以前只有孙驭霄那几个发小对她好一点,而且因为他们跟孙驭霄的这层关系,也不好跟她太亲近。
  但今天出来的有聊得来的女孩子,喻窈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在人前笑得这么开心。
  分食的时候简直是大型秀恩爱现场。
  男生们有毒,比赛拿筷子剔鱼刺,看谁单位时间内挑出的刺最多,输了的喝酒。
  鱼肉当然是给女朋友吃。
  结果女孩子们纷纷护短,有的帮男朋友喝酒,有的给男朋友吃肉。
  满院的欢声笑语,沸反盈天。
  沉淀在天空边际的霞光被浮云搅散,迎来了黑夜,月亮的清辉和橘色的灯光混在一起,按每个人的轮廓拓出了瘦长的影子,树叶轻晃,沙沙作响。
  年轻人的推杯换盏,掺了十成的诚意。
  酒足饭饱仍未尽兴,他们玩起了狼人杀。
  喻窈很聪明,是人类的时候总能准确地揪出狼人,是狼人的时候藏得很深,表现得十分纯良,出言蛊惑性相当强,连孙驭霄都被她屠了好几次。
  但她大杀四方后不张扬,聪明得招人喜欢。
  孙驭霄的目光一直放在她脸上,其间她也偏过头看了他好多次,都跟他对个正着。
  微醺时看心上人,总是觉得她格外美,他弯着唇用大臂撞了她一下,喻窈问他“你干嘛”,他吐息火热地凑到她耳边:“你看我的眼睛,像不像魔镜?”
  喻窈:“?”
  孙驭霄八成是真醉了:“问我谁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喻窈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梗,真的笑了。
  这是什么土味情话?
  孙驭霄笑容更甚,轻声呢喃:“是你啊。”
  今夜的风有点初秋的味道,特别是喝了酒以后,好像更冷了。
  打打闹闹,几个小时飞逝过去,等意识到时候不早,地铁和公交都停了。
  叫车的话,不□□全,互相送来送去也麻烦。厢房里床也有,洗浴用品也有,都是花了钱的,而且金额不算小,他们索性就在这里过夜了。
  正好四间厢房,两个人住一间,男生跟男生睡,女生跟女生睡,有个照应。
  有对这个安排不满意的男生,被女孩儿们群起攻之,骂怕了,举起双手,作投降状,连说了两声“得”。
  还有管女朋友作息的,也被她们批了一通。
  四个姑娘跑到一间房里,聊到深夜,凌晨三点才回自己的房间睡觉,有两个又是睡到中午才起床。
  喻窈正处在热恋期,只要跟孙驭霄在一起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精神得不得了。
  别说是睡三个小时,就算是通宵不睡才行。
  孙驭霄跟室友说了一声,拜托他们收拾一下残局,和喻窈先撤了。
  这下可以单独行动了。
  喻窈不想这么快回学校,两个人就在路边想有什么地方适合情侣去。
  快到国庆了,审片更加严格,这个档期没有什么高热度的电影。
  她是真想和他一起看电影,看完讨论剧情,而不是在电影院里摸黑搞事情。
  电影院pass。
  其他场馆和景点大多需要网上预订,现在订来不及了,总不好拿宝贵的时间去公园散步,和老人家抢地盘吧?
  那,去网吧打游戏?
  她不会啊……
  要他教的话,没烦死他,倒烦死正常打游戏的人了。
  喻窈在这儿冥思苦想,孙驭霄已经买来了豆浆油条,并把吸管递到了她嘴边。
  她心不在焉地接过来嘬了一口,嘀咕了一句“两个人干什么都好没意思”。
  孤军奋战的时候觉得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干的都是正事,习惯了就好,不会觉得枯燥,反而会感觉时间不够用,恨不得把二十四个小时掰成四十八个小时来用。
  后来跟着孙驭霄,她体会到了一群人构建的快乐,熟悉了喧嚷热闹,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样,会迎来扑面而来的、能令世界爆炸的聒噪。
  两个人的确不太够。
  没别的意思。
  可孙驭霄不这么想,只见他眼神一变,眼中写满了“你再说一遍,什么都好没意思?”。
  喻窈连忙改口:“只要是和你一起,干什么都充满了乐趣。”
  一听就是现编的假话,孙驭霄装作毫不在意,口是心非地说:“你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吧,我没事儿。”
  好委屈好可怜哦。
  喻窈作为一名资深学霸,真诚建议:“那不如,我陪你去上课吧。”
  刚才绞尽脑汁想了一堆可以去的地方白想了,最初说不想回学校,最后合计了半天还是决定回学校。
  陪他上课也没什么不好的,既能了解他的专业,又能宣示主权。
  其实高中的时候,第一学期的竞赛课她选的是生物,孙驭霄选的是数学,没想到造化弄人,现在反过来了。
  好像就是因为他们互蹭对方的课,喜欢上了彼此钻研的学科。
  孙驭霄听她这么说笑了,捏着她的鼻子摇了摇:“没睡醒吗?要是今天有课,我们还可能出现在这里吗?”
  只怕是昨天就匆匆赶回学校了,压根不会因为没时间观念而在外面过夜。
  睡眠不够脑子果然不大灵光,喻窈懊恼地闭了下眼,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自己一时犯下的蠢:“我只是表达一下我想去蹭你专业课的愿望。”
  孙驭霄还是笑着的,欣然答应:“好啊,回头把你课程表给我一份,我对一下时间,满足你。想蹭课还不容易?”
  给她一块豆腐让她一头撞死得了。
  “那我们现在去哪儿?”
  孙驭霄倒是真心觉得只要是跟她一起,干什么都可以:“就逛街吧。”
  孙驭霄说逛街那就是真逛街,认真的,不只是逛商场。
  他们穿过胡同,踏上一条开满餐馆的路,途经一所中学,一家三甲医院,过了两个天桥,这就走过三个地铁站了。
  翻山越岭,终于到了正儿八经的商业街,他开始一家店一家店地逛。
  书店、杂货店、甜品店……
  然后在化妆品店陪喻窈玩了一会儿指甲油,给她买了瓶洗面奶,听导购瞎忽悠,又买了面膜、卸妆水、cc,心血来潮拉着喻窈去隔壁专柜挑了支口红,说女孩子就是要漂漂亮亮的。
  到最后,喻窈走不动了,非鞋店和服饰店不进,进门就坐。
  孙驭霄看出来她累了,把她拽到星巴克养精蓄锐。
  喻窈真的快哭了,她要对逛街产生阴影了。
  她可能是极少数不喜欢逛街的女孩儿之一吧。
  除了跟孙驭霄吃了两顿正餐,她今天几乎没停过。
  夜幕降临,她拿出手机一看,走了快三万步了。
  回程之前孙驭霄非常体贴地在足浴中心门口问:“泡个脚?”
  喻窈万万没想到,她人生中第一次大保健,竟然是在男朋友的陪同下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