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汉[搞基]要从小抓起_分卷阅读_7
  第8章 有种死叫爽死。
  翌日。
  皇城热闹非凡,不过却是七大姑八大姨七嘴八舌说热闹起来的。
  “你们听说没有,左相的女儿薛小姐昨晚死了。”  一大婶神秘兮兮的拉着自己的几个好友说,现在大街小巷无不在讨论此事。
  “死了?咋死的勒!”  一位大娘好奇的问
  “她早该死了,不死留着祸害男人啊!”另一位则骂她活该。
  “嘘,小声点。”大婶警惕的看看四周继续说:“死在男人身上呗!据说她昨晚上叫了好多男人到自己房里,轮番宠爱,结果过于兴奋,猝死了。”说完嘿嘿一笑,对好友挤眉弄眼,你懂的。
  两位大娘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继而厌恶道:“这女人,可真不知害臊。”
  “就是。”
  “还有当时都已经是寅时了,薛小姐突然暴毙,男宠们都慌了。左相带着人冲进来,一干人连衣服都没穿好,衣服混在一起分不清只能随便拿块破布遮羞,站屋外看都能看见里面白花花的身体。那场景,男人看了都脸红。”大婶发挥这她的八卦精神。
  “哎呦哟你快别说了,我这把老脸都快红了。”其中一位大娘嫌弃的说
  “没想到你知道的还挺详细啊!”另一位大娘调侃的说,明显就是八卦团的得力助手。
  “那当然,我女儿就在她们府里打杂,好多下人都听见动静跑去看了。”  大婶似乎为此很自豪,不然她怎么会有这么多消息。
  “那下次你女儿回来了记得带她去看看大夫,年纪轻轻可别长针眼了。”刚刚嫌弃的大娘开口道。
  “自然自然。”大婶非常赞同的说,而后继续和自己的好友八卦其它事情去了。
  这件事就跟风吹的蒲公英一样,到处播种传播。
  有人说,薛思燕“那方面”精力旺盛,经常叫好几个男宠伺候,这次自认为能以一战十,结果玩过火了导致死亡;还有人说,她这是活该,既然那么喜欢男人,那就死在男人身下;更有人说,这是上天对她进行的惩罚。  总之七七八八,应有尽有。
  经过这件事,从薛府放出的男宠竟然有一百多个。虽说皇帝都有三宫六院,妃子无数,但如今的女皇真算上所有男妃的话,也不过如此。这薛思燕竟比女皇还会享受。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江尽潇也没想到她是这样一个死法,他只是吩咐了颜红把她解决了,至于怎么死他不管,结果一样就好。
  颜红也只是看薛思燕平时那么喜欢男人,才会派星琪去解决她。星琪她了解,自然知道她会让薛思燕怎么死。  爽死她,颜红觉得自己真仁慈。
  薛思燕其实只是中了一种春/药,这种春/药可不是简单的春/药能比的。这可是颜红独门研制的真正的‘欲~仙欲~死’,不到死不会停。
  之后颜红大概想了想,当时薛思燕离开销魂楼大概是在戌时至亥时,(差不多现代九点)。颜红安排下去大概在十点,以星琪办事的速度,半个小时就能完成,药性发作也需要半小时。也就是薛思燕刚刚午时(十一点)发作的,她是寅时(三点至五点)受不了暴毙而亡。相当于薛思燕和她的男宠大战了四五个小时才死的,颜红和小伙伴们都惊呆了。让你爽死你还真享受了不少。
  这么劲爆的消息,周明朗都是下午如花给他买好衣服送给他时才知道的,果然女人天性八卦。
  没想到昨天晚上还冲着自己瞎嚷嚷的人,今天却死了,还死的这么销魂。当时他还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力,一个女儿,十几个男人,场面那是相当的辣眼睛。
  不过那都是下午的事了,现在的周明朗什么都不知道,手中端着茶站住江尽潇门口抖着大腿。
  周明朗才不想进去,更别想他叫顾尘主子主人什么的。自己对着一个大男人叫主人~想想就瘆得慌。让老子伺候你,你就等着折寿吧!上辈子我爸都没被我这样伺候过。要是有瓶敌敌畏就好了,给你全倒茶里,喝死你。
  “I h□□e a cup of tea,I h□□e didiwei ,uh…welcome to beijing!”唱了英文不罢休还来了遍中午版的,
  “我有一杯茶,我有敌敌畏,啊~欢迎来到北京(毒死你)。”
  周明朗愣是在门外手舞足蹈了一会儿心满意足了才推开门走进去。
  而本应该在屋里的江尽潇却站在了屋外。从刚才他就看见一只小猫儿在他房间门口手舞足蹈胡言乱语净唱些他听不懂的歌,不过那两声‘啊~’还挺好听的。
  江尽潇的房间虽大,但陈设简单,软榻、衣柜、床,加上摆放的物件,一目了然。
  大概扫几眼周明朗就知道顾尘竟然不在,偷偷摸摸变成大摇大摆的走到软榻旁,把手里端的茶水放在软榻上的矮桌上。
  既然人不在,那大爷我可就走咯!
  “哎呦!”冷不丁的一转身就撞到一个僵硬的胸膛。
  周明朗转身有多干净利落,他的鼻子就遭的有多惨。
  江尽潇也甚是无辜,他只是走到他身后,谁知道他会突然转过来啊!只是刚才那撞到他胸膛的感觉太过美妙,他既然有点舍不得他离开想再让他多撞几下。
  若是周明朗知道他现在的想法的话,绝对会骂一句撞你妹,他吃多了才会跑去撞墙。
  不过周明朗此时也是非常的操蛋了,倒在软榻上嗷嗷直叫,他感觉他鼻梁都被撞断了。
  江尽潇却觉此景甚是好看,因为疼痛,他秀气的眉头皱成一团,迷人的桃花眼的溢满水雾。因为穿的他的衣服显得他身材娇小,宽大的衣服露出他白嫩的皮肤和锁骨上诱人的红痣。
  见他着实痛的厉害,江尽潇于心不忍,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来二去,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纠结起来。
  其实并没有多痛,主要周明朗两辈子都是娇生惯养的主,平常受点小伤都会哇哇大叫的。
  等周明朗叫够了,愤怒的坐起来,用手指向罪魁祸首。视线也看过去,这一看,呆了。
  周明朗以为是顾尘,结果完全是另一张陌生的脸。
  周明朗吞了口唾沫,我的个乖乖,谁来告诉我这个快要帅我一脸鼻血的大叔是谁,那英气的剑眉,深邃的眼睛,刀削般坚毅的脸庞。高大伟岸的身材,怎么的也有一米八吧!绝对行走的荷尔蒙。龙元清现在很理智,绝不是之前沉迷于顾尘颜值干出傻事的弱智。不是因为这个人没有顾尘好看,反而这个人比顾尘还要英俊。顾尘相较这个人,还显得嫩了些。
  举个例子,当你还处于青春懵懂的年龄时,你可能会向往于年轻阳光充满活力的少年,他第一次看见顾尘,心里就认为他属于这种类型。但是当你长大后,你可能就会向往成熟稳重的男人,江尽潇就是这种类型。
  对于周明朗来说,顾尘是能勾起他年少轻狂的冲动,而江尽潇是能依靠一生的伴侣。不管怎样,周明朗现在所看的都只是两张脸。而他从江尽潇的外貌上可以理智的确定,这是他的菜,是他的口味。不要问他从没有接触和男人恋爱的他怎么知道?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受♂)的直觉。
  周明朗也没想到自己喜欢的类型原来是成熟的大叔型,不过自己两辈子的年龄加起来也不见得比他小。
  “你是谁?怎么在这里?顾尘呢?”周明朗一连串问了三个问题,是自己的菜又怎样?底细得搞清楚。从此可见,他的确是理智的。
  “怎么?一晚上不见,认不到我了?”江尽潇在周明朗看向他的一瞬间就收好所有情绪,现在脸上只剩面无表情。
  这声音听的周明朗差点把在自己手里的鼻梁捏碎,感觉自己憋了一口老血,哽在喉咙里,咽不下去,吐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