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夜行之极道贱师_分卷阅读_38
常七依然笑眯眯地说:“学生谨记老师教诲!”
我们这厢对比赛成绩还不太满意,但其它人却已经跌破眼镜了,那季国的山羊胡子老师听说气得病了三天,因为他手里的弟子连前十都未入围。欧阳光曦也是一副对我刮目相看的模样,觉得我们伶仃国初次参赛就能有人入前三甲实属不易。轩辕不卓也远远对我伸了伸大拇指,然后又借这机会要我请他喝酒。
喝酒依然是在欧阳家的湖中小筑,却再也没有“醉生梦死”可以喝,欧阳光曦白了一眼涎得都快滴出口水的轩辕不卓说:“别讨了,那是我下山时九师叔赠的,仅此一坛。”
原来是“酒仙”酿的酒,难怪……
“我九师叔说这酒有一个神奇的后效,要我一定得在知己面前喝。只是我怎么竟没有感觉出什么奇怪之处?你们呢?”欧阳光曦望了望我们。
我一口酒差点喷了出来,原来这个邪恶的酒仙酿的是一坛会让欧阳小白同学酒后吐真言的“真言酒”,会让他喝了以后吐槽一整夜。而后来经过多次试验也证实了我这一推断:不管再喝欧阳家藏的任何酒,哪怕我们三人又喝到酩酊大醉,也再没出现过上次喝多了不停不停吐槽的事件。而我们家的这群小娃娃就紧张了,一到天黑就开始过来三催四请,要捉我回家,打死也不给我留宿在欧阳家。
而我们所住的客栈一楼的食客们,那群八卦的群众,对于我和欧阳公子成为朋友的事情几乎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
我是他们心目中贱人的典型,经过那次谣言风波以后,我就被他们民间群众贴上了“被妖怪爆过菊花的罪有应得的贱人”这个标签,我的爱好就是当街调戏良家少女,猥亵自家幼童学员,如果那个时代有儿童保护中心这样的组织,早已经去举报,然后把我关进大牢,帮二十三个小娃逃出魔掌。
而就是我这样的人,居然和名门望族、国之君子、全民偶像欧阳光曦扯上了关系,这如何不让人痛心疾首啊!简直就是白玉旁边一坨屎。
于是赵国群众茶余饭后互相见面时不再打招呼说吃饭了没,你去哪里去啊,而是说:“你知道吗?伶仃国那个贱老师昨天又去和欧阳公子喝酒了!”
“唉,真下作啊!”
“前些日子不是因为妖怪那个他的事被王召去调查了?后来又放了,估计是因为他是别国人,不敢问多了!”
“当时妖怪怎么不把他弄死算了,真是祸害遗千年!现在连带着人们也开始对欧阳公子指指点点,真是辱没欧阳世家的名声。”
“欧阳公子怎么会和这种无耻之徒交朋友!”
“所以让人想不通啊!”
“是不是想从他身上套出点妖怪的信息?好替自己的弟弟报仇,捉到那怪。”
“谁知道呢!”
“以前欧阳公子的二弟可是尊贵的王孙的伴读,可是与王孙贵族们为伍;现在这个当哥哥的却要和贩夫走卒称兄道弟,真是匪夷所思!”
“可不是,一个伶仃贱人,一个轩辕莽夫。”
我愤怒地一捏拳头,大声吐槽着:“奶奶的,他跟我们混迹在一起怎么了,总不至于有性命之忧!那个喜欢和王孙们混在一起的不是已经被害死了!”
当然我的吐槽他们是听不见的,隔了几条街了。但我却可以听见他们的风言风语,这就是千里耳的苦逼之处。
于是我决定有空了也要学习下如何过滤掉这些海量的垃圾信息,特别是我不想听到的关于我的副面信息。
我就不明白了:我这么帅,哪里贱了?
第三十四章 乐与路
【第三十四章 乐与路】
品尝过世间最顶级的,就会变得挑剔。
例如现在听着“乐”试的选拔,如同嚼蜡。
来到这个世间,只听过两首曲子。
琴圣的死前绝奏——春曲。
欧阳光曦舞剑时的配乐,赵国的国乐大师赵师傅领衔演奏的——大风歌。
优美与壮阔,世间之大美。
已经体悟,从此天下无乐。
这次雏才会里的评审里有大风歌的指挥者,那个玄服的“赵师傅”。只见欧阳光曦对其言语与神情间甚是恭敬。
我原以为乐的比试应该很有意思,后来才发现自己错了。少儿类的比试先是测评基本功,由赵师傅弹奏一个新曲子,三遍之后,所有的学子上去用同一把琴演练出来。这考评的也不光是弹奏的基本功,还考验速记乐谱的能力。
而各国能够推选来参赛的也必是一方之神童,识谱和音乐的天赋必都是万里挑一,所以这一关也并未难倒太多人。但所有人都是有评分的,还是能分出优劣。
最开始上台的是赵国的两个孩子,一开始就技压全场,给了其它国的选手巨大压力,白未知紧张地一手汗,小手在我衣裳上蹭了无数回,我捏了捏他的小脸蛋,轻松地说:“又不是上刑场,要不要这么紧张啊!就当自己是去打酱油的好了。”
“还说呢,我都很久没有练琴了,老师你也不会教我!”白未知嘟着小嘴巴别过去不理我,大约在生气我这老师在琴艺上一点也帮不到他吧。
我但笑不语,又看了看常十,他却轻松地衔着一根细长的草,眼神游离,也不知道心神去了哪里,总之不在台上,或者说根本没把这些对手放在眼里。
在古琴方面我还真是帮不到他们什么,因为我压根本就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弹。但其实在活着时,我也练过乐器。所有豪门聚会的最后,总会由主人家的少爷小姐为大家演奏一曲钢琴曲来助兴,所以其实我也会弹的,只不过想到钢琴就会不由地内心一阵抽痛。
因为我的钢琴也是顾济舟教的,就像我的文学、数学、外语、礼仪、跳舞、骑马、防身术、钢琴,都是他教的。
初入常氏大宅,我只是一个惊慌不知所措的野孩子,刚刚从贫穷溽热的东南亚来到香港这个繁华都市,从那个肮脏下等的贫民窟突然来到天堂一样的城堡别墅,中间的震惊远远不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可以形容的。
“这是什么?”我指着那个暗红色的巨大桌子。
“这是钢琴。”顾老师微笑着,轻轻掀开钢琴的盖子,露出一长排黑白相间的琴键。
我慌乱着,手脚都不知道应该放在哪,于是求救地望着这个几乎是万能的完美家教。
和他站在一起,仿佛他是天之骄子,万众敬仰的神,而我只是一个捡牛粪的野孩子。
他仿佛永远是笑着,笑容清新如薄荷、如绿茶,绝不会甜得腻人,总是静静地散发着安全感。他伸出纤长的手指,捉住我黑黑的手指。那是一双下等孩子的手,有触目惊心的伤痕和永远无法消失的粗茧,指甲缝里黑色的污物哪怕是在这城堡呆了三个月还是没办法完全洗干净。一个天使的大手握着一个很丑的小手,让那小手按在琴键上,发出叮叮咚咚的美妙声音。
我紧张地缩回收,不敢再去按一下。这天籁之音会不会被我的小脏手给碰没了,内心下意识不敢去触碰一切美好的东西,当时十岁的我,又自卑又自闭,又敏感又古怪。
我们这厢对比赛成绩还不太满意,但其它人却已经跌破眼镜了,那季国的山羊胡子老师听说气得病了三天,因为他手里的弟子连前十都未入围。欧阳光曦也是一副对我刮目相看的模样,觉得我们伶仃国初次参赛就能有人入前三甲实属不易。轩辕不卓也远远对我伸了伸大拇指,然后又借这机会要我请他喝酒。
喝酒依然是在欧阳家的湖中小筑,却再也没有“醉生梦死”可以喝,欧阳光曦白了一眼涎得都快滴出口水的轩辕不卓说:“别讨了,那是我下山时九师叔赠的,仅此一坛。”
原来是“酒仙”酿的酒,难怪……
“我九师叔说这酒有一个神奇的后效,要我一定得在知己面前喝。只是我怎么竟没有感觉出什么奇怪之处?你们呢?”欧阳光曦望了望我们。
我一口酒差点喷了出来,原来这个邪恶的酒仙酿的是一坛会让欧阳小白同学酒后吐真言的“真言酒”,会让他喝了以后吐槽一整夜。而后来经过多次试验也证实了我这一推断:不管再喝欧阳家藏的任何酒,哪怕我们三人又喝到酩酊大醉,也再没出现过上次喝多了不停不停吐槽的事件。而我们家的这群小娃娃就紧张了,一到天黑就开始过来三催四请,要捉我回家,打死也不给我留宿在欧阳家。
而我们所住的客栈一楼的食客们,那群八卦的群众,对于我和欧阳公子成为朋友的事情几乎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
我是他们心目中贱人的典型,经过那次谣言风波以后,我就被他们民间群众贴上了“被妖怪爆过菊花的罪有应得的贱人”这个标签,我的爱好就是当街调戏良家少女,猥亵自家幼童学员,如果那个时代有儿童保护中心这样的组织,早已经去举报,然后把我关进大牢,帮二十三个小娃逃出魔掌。
而就是我这样的人,居然和名门望族、国之君子、全民偶像欧阳光曦扯上了关系,这如何不让人痛心疾首啊!简直就是白玉旁边一坨屎。
于是赵国群众茶余饭后互相见面时不再打招呼说吃饭了没,你去哪里去啊,而是说:“你知道吗?伶仃国那个贱老师昨天又去和欧阳公子喝酒了!”
“唉,真下作啊!”
“前些日子不是因为妖怪那个他的事被王召去调查了?后来又放了,估计是因为他是别国人,不敢问多了!”
“当时妖怪怎么不把他弄死算了,真是祸害遗千年!现在连带着人们也开始对欧阳公子指指点点,真是辱没欧阳世家的名声。”
“欧阳公子怎么会和这种无耻之徒交朋友!”
“所以让人想不通啊!”
“是不是想从他身上套出点妖怪的信息?好替自己的弟弟报仇,捉到那怪。”
“谁知道呢!”
“以前欧阳公子的二弟可是尊贵的王孙的伴读,可是与王孙贵族们为伍;现在这个当哥哥的却要和贩夫走卒称兄道弟,真是匪夷所思!”
“可不是,一个伶仃贱人,一个轩辕莽夫。”
我愤怒地一捏拳头,大声吐槽着:“奶奶的,他跟我们混迹在一起怎么了,总不至于有性命之忧!那个喜欢和王孙们混在一起的不是已经被害死了!”
当然我的吐槽他们是听不见的,隔了几条街了。但我却可以听见他们的风言风语,这就是千里耳的苦逼之处。
于是我决定有空了也要学习下如何过滤掉这些海量的垃圾信息,特别是我不想听到的关于我的副面信息。
我就不明白了:我这么帅,哪里贱了?
第三十四章 乐与路
【第三十四章 乐与路】
品尝过世间最顶级的,就会变得挑剔。
例如现在听着“乐”试的选拔,如同嚼蜡。
来到这个世间,只听过两首曲子。
琴圣的死前绝奏——春曲。
欧阳光曦舞剑时的配乐,赵国的国乐大师赵师傅领衔演奏的——大风歌。
优美与壮阔,世间之大美。
已经体悟,从此天下无乐。
这次雏才会里的评审里有大风歌的指挥者,那个玄服的“赵师傅”。只见欧阳光曦对其言语与神情间甚是恭敬。
我原以为乐的比试应该很有意思,后来才发现自己错了。少儿类的比试先是测评基本功,由赵师傅弹奏一个新曲子,三遍之后,所有的学子上去用同一把琴演练出来。这考评的也不光是弹奏的基本功,还考验速记乐谱的能力。
而各国能够推选来参赛的也必是一方之神童,识谱和音乐的天赋必都是万里挑一,所以这一关也并未难倒太多人。但所有人都是有评分的,还是能分出优劣。
最开始上台的是赵国的两个孩子,一开始就技压全场,给了其它国的选手巨大压力,白未知紧张地一手汗,小手在我衣裳上蹭了无数回,我捏了捏他的小脸蛋,轻松地说:“又不是上刑场,要不要这么紧张啊!就当自己是去打酱油的好了。”
“还说呢,我都很久没有练琴了,老师你也不会教我!”白未知嘟着小嘴巴别过去不理我,大约在生气我这老师在琴艺上一点也帮不到他吧。
我但笑不语,又看了看常十,他却轻松地衔着一根细长的草,眼神游离,也不知道心神去了哪里,总之不在台上,或者说根本没把这些对手放在眼里。
在古琴方面我还真是帮不到他们什么,因为我压根本就不知道这东西怎么弹。但其实在活着时,我也练过乐器。所有豪门聚会的最后,总会由主人家的少爷小姐为大家演奏一曲钢琴曲来助兴,所以其实我也会弹的,只不过想到钢琴就会不由地内心一阵抽痛。
因为我的钢琴也是顾济舟教的,就像我的文学、数学、外语、礼仪、跳舞、骑马、防身术、钢琴,都是他教的。
初入常氏大宅,我只是一个惊慌不知所措的野孩子,刚刚从贫穷溽热的东南亚来到香港这个繁华都市,从那个肮脏下等的贫民窟突然来到天堂一样的城堡别墅,中间的震惊远远不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可以形容的。
“这是什么?”我指着那个暗红色的巨大桌子。
“这是钢琴。”顾老师微笑着,轻轻掀开钢琴的盖子,露出一长排黑白相间的琴键。
我慌乱着,手脚都不知道应该放在哪,于是求救地望着这个几乎是万能的完美家教。
和他站在一起,仿佛他是天之骄子,万众敬仰的神,而我只是一个捡牛粪的野孩子。
他仿佛永远是笑着,笑容清新如薄荷、如绿茶,绝不会甜得腻人,总是静静地散发着安全感。他伸出纤长的手指,捉住我黑黑的手指。那是一双下等孩子的手,有触目惊心的伤痕和永远无法消失的粗茧,指甲缝里黑色的污物哪怕是在这城堡呆了三个月还是没办法完全洗干净。一个天使的大手握着一个很丑的小手,让那小手按在琴键上,发出叮叮咚咚的美妙声音。
我紧张地缩回收,不敢再去按一下。这天籁之音会不会被我的小脏手给碰没了,内心下意识不敢去触碰一切美好的东西,当时十岁的我,又自卑又自闭,又敏感又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