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大厂青梅竹马 第11节
  蓝卫国回到家里面,敲了敲门有些腐烂的木头门,顺便喊道:“雪琴!”
  只喊了一声,周雪琴就听到,赶紧放下手中的活计,过来打开了门。
  这个声音她听了十几年,每次听到,她的心里面都觉得特别安心。
  还在上学的时候,旁人都喊她周雪琴,但是只有蓝卫国喊她雪琴,有时候还会喊她阿琴。
  她就觉得格外特殊和亲切。
  不过最开始让她心动的不是这个称呼,也不是因为两个人交换戒指,而是因为一次放学后,她被几个大年级学生拦住。
  蓝卫国出来学校以后看到这一幕,他不害怕对方人多,也不怕对方都比他个子大,把周雪琴护在自己身后,一个人对峙好几个人。
  那一刻她觉得世界突然就变亮了。
  虽然年纪小,但是她分得清什么叫喜欢爱慕,什么叫欣赏敬佩,什么叫同学友情。
  从那以后,她就对他心生欢喜。
  第21章 重回儿时故地
  打开门以后,蓝卫国露出久违的笑容。
  在外人面前,他现在是一个稳重帅气、年轻有为的军官,但是在周雪琴面前,他笑得还像个没心没肺的大男孩。
  “你回来了?”周雪琴感到有些以外,毕竟距离生孩子还有一个月呢,回来得有些早了。
  蓝卫国笑了笑:“嗯,总不能等着咱们孩子出生了以后才回来吧?”
  周雪琴笑了笑。
  两个人虽是新婚夫妻,但是却有种老夫老妻的气场,总感觉两个人已经在一起很多年了,感情深厚热烈。
  蓝卫国将包包放在凳子上,然后将周雪琴一下子抱了起来,接着又来了几个爱的魔力转圈圈。
  “好想你呀,雪琴,我早就想回来了。”蓝卫国没敢转太多,毕竟周雪琴眼下情况特殊,万一将孩子提前转出来就完了。
  “快点放我下来吧,别累到你了。”她知道他力气大,不过眼下自己胖了快一半了。
  蓝卫国将周雪琴放在地上,看到旁边放着一些婴儿穿的衣物,有些还是半成品,“这些都是你做的吗?”
  周雪琴:“嗯,这不从前天开始我就不用上班了,闲着也是闲着,所以就做了一些备用。”
  蓝卫国早就不想让周雪琴工作了,虽然待在宣传科没有那么辛苦,但是在办公室里面一坐一上午,那屁股也蹲疼了,肯定不及家里面自由,想吃吃,想睡睡。
  拿起周雪琴做的小衣服,蓝卫国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仔细地观察着。
  这些款式非常新颖,比供销社那些好看多了。
  而且针脚细密均匀,一看就是平时没少做缝缝补补的活。
  以前待在一块,他就知道她学习挺认真,成绩也不错,真不知道她针线活做得这么好。
  “这些衣服比百货大楼里的好看多了,如果拿出去卖肯定都能抢光,还能卖个高价钱。”蓝卫国道。
  周雪琴笑了笑,此时周雪琴肚子‘咕噜咕噜’地响了起来。
  怀孕的月份越大,吃得越多,而且很快就容易犯饿,可能跟肚子里面孩子吃得多有关系。
  “你饿了?我现在就去做饭,正好我从部队带回来一些牛肉,特别补身体。”蓝卫国从自己的行李包里面拿出一大坨牛肉来,洗洗手,去到厨房里面,切切炒炒,动作行云流水。
  部队是生产好男人的地方,除了让士兵们参加军事训练,学习军事理论以外,还会教给一些生活技能,比如内务和做饭。
  周雪琴发现蓝卫国回来以后的刀工比以前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都看不清刀影,但是菜却被切得整整齐齐,全都一样长,一样宽。
  等着吃完饭以后,蓝卫国就开始洗完涮锅,收拾家务。
  速度很快,动作极帅。
  拾掇完家里面,蓝卫国就对周雪琴说道:“我带着你出去逛逛吧,光待在家里面闷得慌。”
  不用猜,蓝卫国都知道周雪琴不上班的话,她可以天天待在家里面不出门,宅得很。
  因为他了解她,她从小的性格就这样,不爱与人交际。
  周雪琴本来不喜欢出门的,但是如果跟蓝卫国一起出去,那就例外了。
  “好。”
  将手中的阵线活放在线筐里面,顶针也从手上摘下,周雪琴换上一双平底鞋,跟着蓝卫国一起出去。
  小镇附近除了工厂就是家属区,也没有什么好玩的旅游景点,但是这四周山挺多的。
  饭后爬爬山挺不错,既可以消化食物,还可以锻炼身体。
  这四周的山,她小时候都爬过,还在这些山上挖过野菜,所以每一座山上的小路,她都很熟悉。
  蓝卫国更甭提了,他可是大院里头出了名的调皮鬼,在学校的时候,就经常上山掏鸟窝,有时候还抓蛇回来,拿走手里面耀武扬威,那些看到的人,都离他远远的,所以他比自己更熟。
  两个人来到一处山腰处,清风吹过,顿时让人感到神清气爽。
  “雪琴,你还记得这个特别的地方吗?”蓝卫国突然郑重其事地问道。
  周雪琴:“这块地方怎么了?有什么特别的吗?”
  蓝卫国:“这是咱们第一次成亲的地方。”
  第一次成亲?看着四处丛生的狗尾巴草,周雪琴立马想起来了。
  他是说两个人小时候学着电视里面结婚的场景。
  “想起来了,不过那时候咱们都小,就跟过家家似的。”周雪琴道。
  蓝卫国:“可是我当时很认真的。”
  周雪琴当然知道他很认真,因为她不小心看到了他铁盒子里面的秘密。
  第22章 一起看日落晚霞
  周雪琴笑着说道:“那时候咱们太小了,都不明白这样做的意义。”
  蓝卫国:“但是从那以后,我心里面就认定我要护你,无论任何情况,我都会奋不顾身。”
  听完蓝卫国的话,周雪琴算是明白了,小时候不懂儿女之情的只是自己,但是蓝卫国什么都懂,而且还照做了。
  看着他表面上大大咧咧,其实心思细腻,对待感情特别认真和执着,还非常专情,真是很难得的一个好男人。
  反观自己,上一世还抛弃这么好的男人,嫁给冯富贵,这么一比较,自己真的没有他对待感情认真。
  都说男生花心,永远喜欢年轻十八岁的女孩。
  周雪琴觉得这话不能代表全部男生,更不能一棍子打死全部的人,毕竟蓝卫国就不一样。
  在他的眼里,周雪琴就是他一辈子最爱的人,甭管别的女生再好看,他都不会为此动心,更不会做出对不起周雪琴的事情。
  “很幸运我从小有你这样一个人陪在身边,咱们长大了也能够在一起,我觉得自己现在很幸福。”周雪琴道。
  蓝卫国将手伸进裤兜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来,对周雪琴说道:“伸出手来。”
  周雪琴不知道蓝卫国想要做什么,只是照做,将胖乎乎的小手伸了出来。
  蓝卫国打开盒子,里面是顿时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
  周雪琴这才发现原来里面放的是两个龙凤金戒指。
  虽然黄金很土,但是眼下却是非常时髦的存在,不是一般人能够买得起。
  蓝卫国拿出其中一个凤凰戒指给周雪琴戴上,“现在终于给你戴上真正的戒指了,以后咱们生生世世不分开。”
  周雪琴抬起手来,观察了一番金戒指,上面凤凰的造型很别致,阳光照在上面,耀眼夺目。
  看了一会周雪琴冷不丁地问道:“这么厚的金戒指,应该花了很多钱吧?你地工资不是都给我了吗?从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语气里面掩饰不住的心疼,不过她知道他平时发了工资,除去给家里面买东西,就是把多余的钱寄回来,这么大两个金戒指,而且是她见过最厚重的,想必要花好大一笔钱呢,这个钱到底咋来的呢?
  蓝卫国宠溺地笑了笑,“这是用额外的奖金买的。”
  周雪琴想起来他之前立了军功,得到了奖励,还拿了大比武第一名呢。
  “这个戒指真好看,造型和寓意都不错,我很喜欢。”周雪琴笑着说道。
  蓝卫国:“既然喜欢,那你以后可以天天戴着它。”
  周雪琴:“这么大的金戒指,如果戴在手上,那太显眼了,还是低调点好,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应该收藏起来。”
  她们宣传科里的女同志手上好多都戴着金戒指,有时候还会一起比较探讨。
  周雪琴没有兴趣参与讨论这些问题,更不想让她们知道自己的比她们的都大。
  只要自己日子过得好,比旁的什么都强。
  两个人坐在石头上,吹着晚风,一起看着四周的风景。
  山还是那座山,树还是那些树,人也是当初的两个人。
  好像什么都没变,但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当初石头旁的小幼苗,现在已经长成了十多米高的大树。
  当初一小片狗尾巴草现在已经蔓延的半座山都是。
  当初还只是小学生的她们,现在都已经长大成人,还结成了夫妻。
  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蓝卫国很庆幸他们没有因为种种原因分开。
  因为他很清楚,世界上的像他和周雪琴一样,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人很多,但是能够最终在一起的却只有极少数。
  他是幸运的,虽然中间遇到了一些阻扰和诱惑,但是他的青梅没有被旁的男生拐走,而是选择待在他的身边。
  “待在这里吹吹风真不错,感觉心情疏朗了很多。”周雪琴这才明白蓝卫国的良苦用心,出来外面可比待在屋子里面憋着强多了。
  他知道自己宅,所以才会带自己出来散散心,她觉得心情变好了许多。
  蓝卫国:“如果你喜欢来这里,那我在家的时候就天天陪你到山上来,散散步,吹吹风。”
  周雪琴笑了笑,将头一歪靠在蓝卫国的肩膀上,蓝卫国则很自然地用胳膊揽住她,两个人紧紧地依偎着,一起看日落,一起欣赏美丽的晚霞
  忽然山上有扬鞭的声音,紧接着就是一个小孩子羊倌学羊的叫声唤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