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王爷回家住_分卷阅读_19
“……”应玦耸耸肩,“忠叔,你就先回去吧……”
他把还在研究车门的王爷塞入副驾驶,自己对忠叔缓缓一笑,转身向主驾驶走去,一猫腰钻进了车里。
看着车子驶远,忠叔索性不想那个人是谁了,既然是少爷交的朋友,就随他去吧!
他看了一眼应玦所住的楼房,觉得少爷搬出来真是自讨苦吃……不过年轻人嘛,锻炼锻炼也好,也好。思及此,忠叔欣慰的笑了。
过了一分钟,忠叔才想起来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自己是开着少爷的车过来的,如此这般,他把车开走了,自己怎么回家?!难道要坐公交回去?
忠叔的笑容僵在脸上,叹了一声,“哎,这个应玦啊!”
☆、第十八章
这边,应玦开着车奔上了国道,王爷一脸兴奋的看着极速后退的景色。
西安人常常说,“秦岭是我们的后花园”。
此话不假,秦岭位于西安市区以南,开车的话出了市区不到一个小时便可以到,此谓“后”;秦岭山中物种繁多,景色优美,既有“天下第一险”之称的华山,又有“积雪六月天”的太白山,此外还有若干国家级森林公园,此谓“花园”。
这不,车子一驶进环山公路,我们的王爷便被这自然雕琢为主,人工修饰为辅的美景吸引住了眼球。
“哇,这里的路竟然可以如此平坦……记得当年我和皇兄进山打猎的时候还没有如此宽阔的路,于是我们只能骑马,说起马,你知道什么马最好吗?是西域进贡的汗血宝马啊……”王爷触景生情,“诶,你知道汗血马的故事吗?”他正准备长篇大论。
“知道,不过我还知道一些你肯定不知道的事儿。”应玦有些好笑的打断了他,一个古人莫非能比现代人知道的还多?
“要不要我给你讲讲?”他自然知道王爷是知道的一部分的,只不过他想要说一些那人不知道的事情,不知道他会怎样。
“那你说来本王听听,说的要是都是本王知道的,哼哼,本王就……吻你。”果然,被打断的人有些小不服气,他抱起胳膊,听听那人能说出什么花样来。
“要是你不知道呢?”应玦手握着方向盘,反问道。
“要是我不知道……那就你吻我吧……”
“所以……无论怎样咱们是吻定了么?”
“聪明。好了,说吧!本王洗耳恭听。”
“好。这个汗血宝马,本名叫阿哈尔捷金马,属于热血马,产地为土库曼斯坦……”应玦缓缓道。
他后面说的应珏都明白,但是第一句的话……应珏确定他说的每个字都是中文,可是组合在一起怎么就听不懂呢!那个什么什么斯坦又是什么东西……
看到王爷略显迷茫的神情,应玦知道自己的目标达到了,不禁扬起嘴角。
王爷沉思良久。“好吧,本王愿赌服输,给你吻了!”
“等停了车再说……喂!不要在我开车的时候亲我啊魂淡!很危险的!!”
……
车子在“之”字形的环山路上行驶了好久,应玦放下窗户,风一下子就灌了进来。
不同于外面闷热的风,山里的风十分凉爽,吹得两人头发乱飞。
到了一处景点,应玦找了一个车位把车停下,“喂,要不要去看看?要么某人还会感慨我们苍生何其不幸呢。”
“甚好甚好。”王爷应着。随着应玦的脚步下了车。
两人顺着小路走下去,还未到河道,已经看到有一些游人在那里戏水,更有甚者带来了野餐的器具,在河道旁边支起了架子准备烧烤。
“玦玦,他们在干什?”王爷指着那些拿着烤架的人,“看起来貌似很有意思的样子。”
“你还记得我带你去吃过的烤肉么?”应玦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这是烤架的迷你版。”
“你的意思是……只要有了这个就可以自己烤东西吃?”王爷略有所思,若果真如此的话,在山上打只野味来尝尝鲜也是很好的。
“嗯……”应玦转头看见某王爷亮闪闪的目光,于是知道了他在想什么。“别想了,这里禁止打猎。”果然,那人的目光一下子暗淡了下来。“不过我们可以去旁边的农家乐买一些野味烤来吃。”
“真的?”王爷的兴趣又被提了起来,转而想到什么了又微微皱眉。
“嘿,又怎么了?”看着他多变的神情,应玦唇角微扬。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王爷摸了摸下巴,“可是咱们连最基本的工具都没有还说什么啊!”
“呵呵,原来是这个啊。来,和我回去吧~”说着,应玦拉着王爷的胳膊转身向车位走去。
“诶诶,没有就不要了,好不容易出来一次连水都没有碰到就走的话岂不是太可惜了?”被应玦拉着的王爷嚷嚷着。
“谁说没有?”应玦打开车的后备箱,扭头对吃惊的王爷淡淡一笑。
忠叔真是了解自己啊,每次要出来的时候野炊工具、帐篷什么的一应俱全,唯一遗憾就是没有足够的食物。也罢,在任意一个农家乐买一些就行了。
“看傻了?嘴巴合上,帮我搬东西。”应玦笑着摸上了王爷的下巴。
“……哦,好……”本王是被调戏了么?一定是被调戏了!思及此,王爷却挂上了一个幸福的笑容,愉快的帮应玦搬着那些东西搬了下去。
待两人把一切东西准备就绪后,又从附近的农家乐弄了些食材,烧烤烧得不亦乐乎。
两人吃饱后,王爷却无了上山的雅兴,原因是吃得太多。他看着应玦脱掉鞋子在水里猫腰不知道干什么,也挺享受。
只是……这情景……好熟悉的感觉。
原来是他……原来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竟然还是他……只是,我不见他……已经有好久了吧……
王爷想起原来和子期青山遍踏的时候,两人或林间比剑,或举杯共饮。自己和他曾经是相处的是那么坦诚自然,两人之间也曾那么的有默契。
要怪只怪自己那次喝醉酒之后直接去表明心意,结果被伤害至极。
他把还在研究车门的王爷塞入副驾驶,自己对忠叔缓缓一笑,转身向主驾驶走去,一猫腰钻进了车里。
看着车子驶远,忠叔索性不想那个人是谁了,既然是少爷交的朋友,就随他去吧!
他看了一眼应玦所住的楼房,觉得少爷搬出来真是自讨苦吃……不过年轻人嘛,锻炼锻炼也好,也好。思及此,忠叔欣慰的笑了。
过了一分钟,忠叔才想起来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自己是开着少爷的车过来的,如此这般,他把车开走了,自己怎么回家?!难道要坐公交回去?
忠叔的笑容僵在脸上,叹了一声,“哎,这个应玦啊!”
☆、第十八章
这边,应玦开着车奔上了国道,王爷一脸兴奋的看着极速后退的景色。
西安人常常说,“秦岭是我们的后花园”。
此话不假,秦岭位于西安市区以南,开车的话出了市区不到一个小时便可以到,此谓“后”;秦岭山中物种繁多,景色优美,既有“天下第一险”之称的华山,又有“积雪六月天”的太白山,此外还有若干国家级森林公园,此谓“花园”。
这不,车子一驶进环山公路,我们的王爷便被这自然雕琢为主,人工修饰为辅的美景吸引住了眼球。
“哇,这里的路竟然可以如此平坦……记得当年我和皇兄进山打猎的时候还没有如此宽阔的路,于是我们只能骑马,说起马,你知道什么马最好吗?是西域进贡的汗血宝马啊……”王爷触景生情,“诶,你知道汗血马的故事吗?”他正准备长篇大论。
“知道,不过我还知道一些你肯定不知道的事儿。”应玦有些好笑的打断了他,一个古人莫非能比现代人知道的还多?
“要不要我给你讲讲?”他自然知道王爷是知道的一部分的,只不过他想要说一些那人不知道的事情,不知道他会怎样。
“那你说来本王听听,说的要是都是本王知道的,哼哼,本王就……吻你。”果然,被打断的人有些小不服气,他抱起胳膊,听听那人能说出什么花样来。
“要是你不知道呢?”应玦手握着方向盘,反问道。
“要是我不知道……那就你吻我吧……”
“所以……无论怎样咱们是吻定了么?”
“聪明。好了,说吧!本王洗耳恭听。”
“好。这个汗血宝马,本名叫阿哈尔捷金马,属于热血马,产地为土库曼斯坦……”应玦缓缓道。
他后面说的应珏都明白,但是第一句的话……应珏确定他说的每个字都是中文,可是组合在一起怎么就听不懂呢!那个什么什么斯坦又是什么东西……
看到王爷略显迷茫的神情,应玦知道自己的目标达到了,不禁扬起嘴角。
王爷沉思良久。“好吧,本王愿赌服输,给你吻了!”
“等停了车再说……喂!不要在我开车的时候亲我啊魂淡!很危险的!!”
……
车子在“之”字形的环山路上行驶了好久,应玦放下窗户,风一下子就灌了进来。
不同于外面闷热的风,山里的风十分凉爽,吹得两人头发乱飞。
到了一处景点,应玦找了一个车位把车停下,“喂,要不要去看看?要么某人还会感慨我们苍生何其不幸呢。”
“甚好甚好。”王爷应着。随着应玦的脚步下了车。
两人顺着小路走下去,还未到河道,已经看到有一些游人在那里戏水,更有甚者带来了野餐的器具,在河道旁边支起了架子准备烧烤。
“玦玦,他们在干什?”王爷指着那些拿着烤架的人,“看起来貌似很有意思的样子。”
“你还记得我带你去吃过的烤肉么?”应玦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这是烤架的迷你版。”
“你的意思是……只要有了这个就可以自己烤东西吃?”王爷略有所思,若果真如此的话,在山上打只野味来尝尝鲜也是很好的。
“嗯……”应玦转头看见某王爷亮闪闪的目光,于是知道了他在想什么。“别想了,这里禁止打猎。”果然,那人的目光一下子暗淡了下来。“不过我们可以去旁边的农家乐买一些野味烤来吃。”
“真的?”王爷的兴趣又被提了起来,转而想到什么了又微微皱眉。
“嘿,又怎么了?”看着他多变的神情,应玦唇角微扬。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王爷摸了摸下巴,“可是咱们连最基本的工具都没有还说什么啊!”
“呵呵,原来是这个啊。来,和我回去吧~”说着,应玦拉着王爷的胳膊转身向车位走去。
“诶诶,没有就不要了,好不容易出来一次连水都没有碰到就走的话岂不是太可惜了?”被应玦拉着的王爷嚷嚷着。
“谁说没有?”应玦打开车的后备箱,扭头对吃惊的王爷淡淡一笑。
忠叔真是了解自己啊,每次要出来的时候野炊工具、帐篷什么的一应俱全,唯一遗憾就是没有足够的食物。也罢,在任意一个农家乐买一些就行了。
“看傻了?嘴巴合上,帮我搬东西。”应玦笑着摸上了王爷的下巴。
“……哦,好……”本王是被调戏了么?一定是被调戏了!思及此,王爷却挂上了一个幸福的笑容,愉快的帮应玦搬着那些东西搬了下去。
待两人把一切东西准备就绪后,又从附近的农家乐弄了些食材,烧烤烧得不亦乐乎。
两人吃饱后,王爷却无了上山的雅兴,原因是吃得太多。他看着应玦脱掉鞋子在水里猫腰不知道干什么,也挺享受。
只是……这情景……好熟悉的感觉。
原来是他……原来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竟然还是他……只是,我不见他……已经有好久了吧……
王爷想起原来和子期青山遍踏的时候,两人或林间比剑,或举杯共饮。自己和他曾经是相处的是那么坦诚自然,两人之间也曾那么的有默契。
要怪只怪自己那次喝醉酒之后直接去表明心意,结果被伤害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