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敬余生_分卷阅读_17
  走这条路的人很少,余笙一路爬上去,竟然一个人都没有碰见。
  途中也没有路标,只有每隔个百米的时候,会有个铁质的牌子挂在树上,上面写着山地救援队的电话,提示遇到任何危险应及时拨打电话。
  余笙想着,爬景区的山就这点儿好处,不用太担心出事故。
  想当初她和人组队去翻越邬西山脉的时候,带了全套的装备,磨破了两双鞋,路上遇见各种事故,如果不是带队的队长是个有经验的老手,估计一行人都不见得能够全须全尾地回来。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一个跟着男朋友去爬山的妹子直接软在那里,打电话给家里让来接,闹着要分手,骂她男朋友是个疯子。
  户外运动,本身就充斥着风险,许多人想不明白爱探险的人为什么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余笙自己是很喜欢户外运动的,也跟过探险队去深山老林里,危险是有的,但有些人骨子里就流淌着不安分的血液,那种本能的驱使是很难自我熄灭的。
  她就是那种不肯安分的人,对未知和旅途有着本能的向往。
  宝妹起初还很兴奋,噌噌地往上窜,一抬蹄子能蹦三四个台阶,没一会儿就歇菜了,呼哧呼哧地喘着气,舌头都快耷拉到地上了。
  余笙牵着它,两个人走得异常艰难,本来以为爬到顶峰的时候,还要等些时候才能看到落日,最后爬上去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五点钟了,冬天这个时候,山顶已经很少人了,因为风很大,这里也没什么可看的,游客顶多看个景点,而山顶并没有值得参观的地方,大多数人爬到这里,拍张照,证明自己到过这里了,基本就离开了,不会过多停留。
  余笙背着相机和脚架爬了一路,中途又拽着不安分的宝妹,累得要命,汗把衣服都浸透了,她本来穿着羽绒服,此时脱了拿在手上,看着已经变成灰蓝色的天空,手圈在唇边,嚎了声,“嘿~”
  有回音,在山体间震荡,盘旋着又传回她的耳朵,这声音让人愉悦,宝妹也跟着她嚎叫,叫完扭头看着她讨要赞赏,余笙忍不住笑了,坐在旁边的石凳上,把宝妹抱在怀里,一人一狗,感受这难得的宁静。
  她现在站在一块人工修建出来的方形水泥平台上,是山顶的终点站,白天的时候有摆摊的小贩贩卖天价水果和水,不过这会儿已经不见了。
  再往前就是下山的路了,不过这里是山道的终点,却不是最高点,最高点在斜上方,那里是个陡峰,比这个水泥平台高个几十米的样子,上面是整座桑穆山的制高点,很少人上去,特别陡,即便上去了,也不好下来。
  余笙提前查过,对她来说爬上去不成问题,问题是不容易下来,所以她特意带了绳索过来,像玩悬崖速降那样,靠绳索下来。
  余笙目测了下高度,大约有十几层楼的高度,这个高度,难度不是很大,而且有人爬过的痕迹,她基本不用找攀爬点了。
  余笙把包脱下,坐在边儿上和宝妹一起吃了点儿东西,然后她拍了拍宝妹的头,“在这儿等一会儿,我上去看看,一会儿就下来。”说完把宝妹栓在了树上,“你乖乖的哈!”
  宝妹大概是累残了,乖巧地卧在了地上,余笙把衣服穿上,捞起相机挂在脖子里,搓了搓手,背着脚架和绳索往上爬。
  余笙用了将近二十分钟才爬到顶,峰顶很窄,凹凸不平的,荒草丛生,有一块很大的石头,余笙跳上去,上面刻着大大小小歪歪斜斜的XX到此一游,余笙无语了片刻,对国人这奇特的观景方式表示十分的不解。
  风从四面八方刮进来,那感觉特别酸爽,用一句话来说就是——透心凉,心飞扬!
  这个山峰把世界劈成两半,是个绝佳的观景点,从这里往东方看,是一望无际的海,海被晚霞染成了瑰丽的橘红色,能看见天边的海鸟,从橘红色的天幕间优雅飞过。转身往后看,是整个城市的俯瞰图,万家灯光渐次点亮,城市的霓虹闪烁变幻,像灯光下的宝石,璀璨得夺目。
  余笙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开始放置三脚架,然后把相机架上去,找角度。
  她拍下第一张照片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看效果,就听见一阵熟悉的呼哧呼哧声传来,扭头的时候,一头庞然大物狂奔着朝她扑了过来,余笙扎了个架势才避免被这头奔跑的德牧扑下山崖。
  WTF!
  余笙直接懵逼,“宝妹?你怎么上来的!”她记得自己打了死结的。
  然后下一秒余笙就听见一个声音,“路易斯,过来!”余笙这才看见从入口处上来的姜博言,他穿着冲锋衣,发丝有些凌乱,此时拍了拍手,一边冲着路易斯招手,一边脸色不善地冲余笙发火,“你是疯了吗?再有不到半个小时天就会完全黑下来,你是没看见下面——岩陡危险,请勿攀爬的警示牌,还是觉得自己很厉害?你知道每年从这个山峰上掉下去多少人吗?”他带着路易斯走主道,本来路易斯都快歇菜了,可是最后一段的时候却像是打了鸡血,冲刺着往上窜,他也只能跟着加快速度,结果刚上来就看见往上的爬的身影,简直想上去把她揪下来,怎么胆子这么肥。
  余笙愣了足足有半分钟,才说了句,“那你还上来?大师兄你很有勇气啊!”在这里看见他,余笙到现在还有点反应不过来,跟做梦似的,她都有点儿怀疑是不是自己错觉了。
  她蹲下身,叫了声“路易斯”,对方立马又朝着她狂奔了过来,余笙揉着它的脑袋,“没白喂你吃肉!”余笙已经很久没见过路易斯了,没想到大家伙看见她还是这么热情,这还让人蛮有成就感的。
  姜博言真想把余笙一脚从这里踹下去,成天脑子里都在琢磨些什么,哪危险往哪去。
  “跟我下去!”姜博言缓步走了过来,他这会儿累得很,只能点了根烟来提神,结果刚走到余笙身边她就伸手抽了他的烟,扔在地上踩灭了,然后把烟蒂小心地收起来,用纸包着塞进口袋里,等下山的时候再扔进垃圾桶,她抬头教训他,“天干物燥,一不小心失火了责任你担得起吗?”
  说完才回他的话,“我要拍照,拍完我就下去。”她看着他,想说“关你屁事”,可是想了想还是没说出口,毕竟他口中那点扭曲的关心她还是能听出来的。
  “真是的,关心我你就直说啊!嘴巴这么毒,难怪你到现在还找不到女朋友。”余笙嘟囔了句,然后过去摆弄她的相机,她抬头看了看,这个时候,天是深沉的蓝色,像是上好的背景色,她连光都不用调,直接拍出来就是最好的效果,余笙有点儿兴奋,“你别理我,我马上就弄好了,弄好和你一起下去,这会儿你可以先想想一会儿怎么把路易斯搞下去。”真不知道那么陡的地方,它是怎么爬上来的,简直是神奇。
  姜博言的烟被她抽了之后,心口隐隐有些躁动,也不知道是烟没抽到的缘故,还是别的,她看着眼前的余笙,总觉得现在的余笙和平常不同,浑身仿佛带着光,有着近乎神圣的光环,那光环让他有一瞬间的恍惚。
  他没有打扰她,找了个角落坐下来,偷偷又摸了一支烟来抽,余笙在三百六十度旋转找角度拍照,路易斯在他脚边打转,风狂乱地吹着,远处霓虹闪烁着璀璨的光彩,这个世界在脚下匍匐,一片静寂。
  他愣了一支烟的时间,然后小心地把烟头踩灭了,用纸包着塞进了口袋。
  余笙忽然叫了他一声,“大师兄!”
  回头的时候,她正好按下快门,闪光灯刺得他眼睛眯了眯。
  余笙盯着相机看了眼,咧嘴笑了起来,“大师兄,你还真上镜!”她冲他竖了竖大拇指,“特别好看,洗出来我送给你一份。”
  姜博言难得没有讽刺她,“嗯”了声,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看着她,“可以下去了吗?”
  余笙点点头,指了指路易斯,“它怎么办?这边很危险啊!”
  姜博言没好气地“哼”了声,“你还知道危险?”
  这会儿已经很冷了,余笙搓着手凑近他,“你说说你,就不能好好讲话,说一句你担心我会死吧!”
  “我担心你个屁!”
  “那你上来干什么?”
  “吹风!”正说着,他就偏头打了喷嚏。
  余笙憋着笑“哦”了声。“您真有情调,这大冷天的,也不怕感冒。”
  姜博言瞪了她一眼,拿着绳索往树上绕了两圈,试了试坚固程度,然后扔了下去,他说:“我先下去试试绳子,路易斯不用管它,它自己能下去。”他伸手把她身上的相机和脚架接过来背在自己身上。
  余笙在上边给他打着灯,他踩着岩石缝往下走,身手还挺敏捷,落地的很快。
  路易斯看见他下去了,自己也窜着下去了,太陡了,它琢磨了好一会儿落脚点,倒是在余笙眼里,路易斯简直牛逼闪闪!忍不住冲路易斯吹了声口哨,说了什,“好样的!”
  余笙下去的时候,姜博言一直抬头给她打着灯,快要落地的时候,她滑了下,他皱了下眉,直接伸手接住了她,骂了她一身“笨!”
  天已经黑了,只有路边的矮灯发出微弱的光,余笙落进他怀里,看着他皱得能夹死一只蚊子的眉毛,忽然觉得姜博言就是那种嘴硬心软的人。
  因为这个发现,她觉得他都没那么讨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