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没人敢拦。
这些蚂蚁一样的人们,最是知道眉眼高低,谁能惹谁不能惹的。
只是民夫好糊弄,到了前头,那些叶明钦手下披甲持枪的士兵,却不好糊弄了,他们一只眼不往前,专往后,盯着后方不能作乱。
但他们需要民夫为他们运送箭矢和石头。
千金只往运送石头的队伍里一钻,缀在最后面,一把力加上去,前面沉默地抬着石头浑身流汗的壮劳力们肩上松了些,省些力气,也顾不上是为什么了。
就这样穿过警戒的精兵,上了长城。
让千金感到诧异的是,长城上呼喝声不绝于耳,流矢石头土块不要命地往外抛射,占据这人造的地利,打得城下散乱的敌人亡命逃窜。
敌人在惨叫中扔下满地的尸体。
局势一片大好。
这就很不对劲儿……
通常来说,叶明钦既然决定修长城,那么定然是为了防守,既然处于防守态势,这仗怎么会打得如此顺利?更何况千金从边城过来,那里的人畏红毛如虎,是她刚刚才亲眼见过的。
这很不对。
千金有心想要接近叶明钦大旗所在,看看他究竟什么个情况,终究他是大军主将,周围防守完备,很难靠近。
但远远看一眼,便知他就在此地无误。
难道他会想不到这么顺利的仗会是诱敌之计?
如果千金是他,在这里打了一场这么顺利的仗,早就提心吊胆往大后方驰援了。
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
“你说他是天道气运所钟之人,当是此世最强之将——”
千金不觉得叶明钦是个蠢货。
“难道他有意要输?”
第26章 锦衣卫,阿修罗
长城这里局势已定,千金自觉没有发挥的空间,便又回边城去。
回程路上,没有累赘的拖累,千金返程的速度比来时还要再快些。
边城的局势果然不好。
千金走时,街上虽乱,但都是着急要回家的那种慌乱,而不是……现在这样,趁乱劫掠。
城外厮杀,城内也在厮杀。
只刚到城门口,千金就看见有人成群结队,手持大刀,蒙面闯入街边铺子中,直奔金银财宝藏匿之处。
千金毫不犹豫,拔刀出鞘,雪亮的刀光斩出鲜红的血,尸体就倒在街边。
扒开蒙面的汗巾,千金看到黑色的头发。
红毛之所以被称作红毛,就是因为他们的头发是红色的。
千金一脚踢开尸体,继续往城中去。
城中街上,少不了趁着混乱想要火中取栗的人,这时候死个把人,过后根本没人顾得上调查真凶,只一口气推到红毛头上就是。
千金遇见,只提刀便杀。
很快手中长刀开始卷刃了。
“这么快又是十五个人。”系统一直为她计数。
千金抹了一把脸,将掉在眼皮上的血抹掉,这样一来确实是不会遮挡视线,但是晕开在脸上,又平添几分煞气。
千金说:“十五个人头,根本不够砍的,这刀还是不行。”
但这已经是她在这个世界中见过最好的刀。
她仔细将卷刃的长刀收入鞘中,悬挂在腰侧,保护起来,再不用它。
“接下来只能用手了。”千金很不高兴。
她真的,很讨厌,空手杀人。
千金在街上走着,又看见一丛火焰烧起来,黑漆漆的烟在傍晚时分的晚霞映照之下,分外显眼。
那个方向是……
青云客栈的方向。
青云客栈的掌柜是个有本事的,怎么会失火?这下是马失前蹄了?
千金心中好奇,便往青云客栈去,青云客栈的位置大略来讲是在边城中心,一路过去算不上远,但是却很难走。
因为城中人有钱。
越靠近青云客栈的地方,住户越有钱,而且相对于戒备森严的中军来讲,防备疏松极了,算是个容易啃的肥肉。
千金甚至能看到披甲的士兵,也蒙了脸,破开门户,大肆劫掠。
系统看了,十分诧异,说:“这就是叶明钦手下的兵?”
“已经不错了。”千金漠然说:“匪过如梳,兵过如篦,这些人最起码还知道蒙面,那就说明叶明钦还是会有所管束的。”
系统觉得叶明钦管理不善,在千金眼中却觉得这人确实是有几分水平。
打仗哪儿有不乱的,后方虽乱,前方不乱,中军不乱,就也足够了。
话虽这么说,千金却没准备放过他们,成队的士兵,披着铠甲,又善军阵,确实很不好对付,但依然不是千金的对手。
千金跟在这一小队士兵身后,一同进入铺子中。
片刻过后,她一个人出来,厌恶地甩掉满手的血腥,但是油腻腻的触感依然萦绕不绝。
她方才用手扣住一个人的脑袋,将他砸碎,为此手上沾了脑浆子和很多脏污。
那感觉真的很不好。
但是自从到这个世界之后,困在她心中的郁气,算是解了一些。
在杀人的时候,千金感到一股平静。
她一路走,一路杀,这边城陷入混乱,为她提供一个狩猎场,此时在街上游荡的,皆是她的猎物。
就这样杀回青云客栈。
千金走时,青云客栈是一个坚固的堡垒,掌柜张三荣信誓旦旦会保护客人平安无事。
这些蚂蚁一样的人们,最是知道眉眼高低,谁能惹谁不能惹的。
只是民夫好糊弄,到了前头,那些叶明钦手下披甲持枪的士兵,却不好糊弄了,他们一只眼不往前,专往后,盯着后方不能作乱。
但他们需要民夫为他们运送箭矢和石头。
千金只往运送石头的队伍里一钻,缀在最后面,一把力加上去,前面沉默地抬着石头浑身流汗的壮劳力们肩上松了些,省些力气,也顾不上是为什么了。
就这样穿过警戒的精兵,上了长城。
让千金感到诧异的是,长城上呼喝声不绝于耳,流矢石头土块不要命地往外抛射,占据这人造的地利,打得城下散乱的敌人亡命逃窜。
敌人在惨叫中扔下满地的尸体。
局势一片大好。
这就很不对劲儿……
通常来说,叶明钦既然决定修长城,那么定然是为了防守,既然处于防守态势,这仗怎么会打得如此顺利?更何况千金从边城过来,那里的人畏红毛如虎,是她刚刚才亲眼见过的。
这很不对。
千金有心想要接近叶明钦大旗所在,看看他究竟什么个情况,终究他是大军主将,周围防守完备,很难靠近。
但远远看一眼,便知他就在此地无误。
难道他会想不到这么顺利的仗会是诱敌之计?
如果千金是他,在这里打了一场这么顺利的仗,早就提心吊胆往大后方驰援了。
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
“你说他是天道气运所钟之人,当是此世最强之将——”
千金不觉得叶明钦是个蠢货。
“难道他有意要输?”
第26章 锦衣卫,阿修罗
长城这里局势已定,千金自觉没有发挥的空间,便又回边城去。
回程路上,没有累赘的拖累,千金返程的速度比来时还要再快些。
边城的局势果然不好。
千金走时,街上虽乱,但都是着急要回家的那种慌乱,而不是……现在这样,趁乱劫掠。
城外厮杀,城内也在厮杀。
只刚到城门口,千金就看见有人成群结队,手持大刀,蒙面闯入街边铺子中,直奔金银财宝藏匿之处。
千金毫不犹豫,拔刀出鞘,雪亮的刀光斩出鲜红的血,尸体就倒在街边。
扒开蒙面的汗巾,千金看到黑色的头发。
红毛之所以被称作红毛,就是因为他们的头发是红色的。
千金一脚踢开尸体,继续往城中去。
城中街上,少不了趁着混乱想要火中取栗的人,这时候死个把人,过后根本没人顾得上调查真凶,只一口气推到红毛头上就是。
千金遇见,只提刀便杀。
很快手中长刀开始卷刃了。
“这么快又是十五个人。”系统一直为她计数。
千金抹了一把脸,将掉在眼皮上的血抹掉,这样一来确实是不会遮挡视线,但是晕开在脸上,又平添几分煞气。
千金说:“十五个人头,根本不够砍的,这刀还是不行。”
但这已经是她在这个世界中见过最好的刀。
她仔细将卷刃的长刀收入鞘中,悬挂在腰侧,保护起来,再不用它。
“接下来只能用手了。”千金很不高兴。
她真的,很讨厌,空手杀人。
千金在街上走着,又看见一丛火焰烧起来,黑漆漆的烟在傍晚时分的晚霞映照之下,分外显眼。
那个方向是……
青云客栈的方向。
青云客栈的掌柜是个有本事的,怎么会失火?这下是马失前蹄了?
千金心中好奇,便往青云客栈去,青云客栈的位置大略来讲是在边城中心,一路过去算不上远,但是却很难走。
因为城中人有钱。
越靠近青云客栈的地方,住户越有钱,而且相对于戒备森严的中军来讲,防备疏松极了,算是个容易啃的肥肉。
千金甚至能看到披甲的士兵,也蒙了脸,破开门户,大肆劫掠。
系统看了,十分诧异,说:“这就是叶明钦手下的兵?”
“已经不错了。”千金漠然说:“匪过如梳,兵过如篦,这些人最起码还知道蒙面,那就说明叶明钦还是会有所管束的。”
系统觉得叶明钦管理不善,在千金眼中却觉得这人确实是有几分水平。
打仗哪儿有不乱的,后方虽乱,前方不乱,中军不乱,就也足够了。
话虽这么说,千金却没准备放过他们,成队的士兵,披着铠甲,又善军阵,确实很不好对付,但依然不是千金的对手。
千金跟在这一小队士兵身后,一同进入铺子中。
片刻过后,她一个人出来,厌恶地甩掉满手的血腥,但是油腻腻的触感依然萦绕不绝。
她方才用手扣住一个人的脑袋,将他砸碎,为此手上沾了脑浆子和很多脏污。
那感觉真的很不好。
但是自从到这个世界之后,困在她心中的郁气,算是解了一些。
在杀人的时候,千金感到一股平静。
她一路走,一路杀,这边城陷入混乱,为她提供一个狩猎场,此时在街上游荡的,皆是她的猎物。
就这样杀回青云客栈。
千金走时,青云客栈是一个坚固的堡垒,掌柜张三荣信誓旦旦会保护客人平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