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第三十章
西厌把情话说得变态又缱绻, 听得我这个正常人面红耳赤,内心又觉得有点爽。
他这么帅气,又这么年轻,目前相处不多, 不知道生活能力怎么样, 但体力一定很好。能背着我走四十多分钟呢。
新世界大门已经打开, 我得了这么一个机缘,又为什么要推开呢。我所顾虑的点是什么?
如果把他调教成我的老公, 不比正常男性更合适吗,可我能够掌控他么。
别看他现在乖乖的, 总说着能当我的狗, 这都是建立在他愿意的基础上, 如果他不愿意了,我可拿他没办法。
指尖被含进少年的唇齿间, 他的犬齿轻轻摩挲过我的指甲。这个行为在他装狗的时候经常有, 就是含着我的手撒娇,也不会用力去咬。
“阿姿,我哪里不够好吗?你一直犹豫。”
指尖一勾,不小心划过他湿软的舌尖,我从他嘴里把手拿出来,“不要用人的样子叼我的手。”
“可我觉得你喜欢,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我,我这么好。”
“……”
这份自信很好, 但他的确有这个本钱。
我确实有点喜欢他这个伏低姿态的样子, 我虽没有谈过恋爱, 但我觉得自己也是占有欲比较强悍的类型。
不然也不会在听到西厌说自己有主人时,感觉到不爽了。
“现在我问, 你回答,行不行?”把湿漉漉的手指用湿巾擦干净,我制止他癞皮狗一样的行为。
跪坐好的西厌扬起狗狗的单纯笑容,愉快道:“好。”
“西厌,先交代你所在的世界,再交代身份、工作、家庭和存款。”
对于我轻描淡写的查户口行为,西厌没有不愿意,相反,他很乐意提供自己的信息。
他所在的世界叫做水畔大陆,在那个世界生活着很多种族,包括小说里面常见的狼人、蜥蜴人、异形头、血族、僵尸、半人马、精灵、鱼人、史莱姆、亡灵族……
种类多达上百种,而且这些种族之间可以借助魔法来繁衍,没有生殖隔离,以至于种族越来越千奇百怪。
水畔大陆有高度文明,但是也有非常落后的农耕文明,他们是以城邦、族群为界。
每个城邦、族群都会派遣一个代表,然后组成联合中心城运转组织,用来平衡每个城邦之间的关系。
西厌出生在狼人族群,是个孤儿,从小就在福利院的安排下接受护卫训练。
对于族群里的孤儿,狼人首领是如此安排的,锤炼出他们的本领,然后送往各个需要狼人护卫的组织机构。
狼人族群的护卫在整个水畔大陆都是有名的,他们出了名的忠诚,所以很多权贵喜欢挑选狼人作为贴身护卫。
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保镖。
西厌比同龄人更出色,八岁时就被好几个老板看重。最终是西岭城邦最有名的商业大亨左德赛砸重金,与西厌签订了主仆契约。
除非左德赛放弃,否则狼仆永生永世都属于主人。
“这不就是签了卖身契吗。”听他讲到这里,我的语气不自觉地染上了一丝妒忌,这不比结婚证更有约束力?
“可是主人赏识我的能力,能为他效力,是我的荣幸。”
“……”好狗,真的好狗,在谈到左德赛的时候,西厌显得无比信服,比给我做狗的时候还要顺从。
我能分辨得出来,他对左德赛无条件服从,对于我,的确不是主仆认知。只是因为觉得我是伴侣,所以才迁就,就连装狗也是情趣。
只要左德赛出行,基本上都会有西厌陪伴,他成为了这位大亨的心腹忠仆,明里暗里给他做了不少事情。
不能搬到台面上的事情,西厌也会为左德赛处理好,只要对方下命令。
“既然你和你的主人关系这么密切,又是怎么穿越到这里了。”
“被埋伏了。”
在一次护送左德赛去参加联合城邦商业会议时,路上遇到竞争对手的围追堵截。为了确保主人的安全,西厌用自己做诱饵,将所有的危险都引开了。
在被追杀的过程中,西厌掉入到一个湖水中,被旋涡吸入。
醒来后就是在度假村远处的山林水潭中,他自己在山里躲藏了一两天,然后就摸索到了度假村外围,最后遇上了去团建的我。
最初对于西厌来说,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所以我当时将他寄送到前台,他也能和前台经理打好关系,毕竟他需要一个饭票。
真正触动他的地方在于,我对他说,给他一个家。
“阿姿,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人说要给我一个家,像你这么热烈地追求我,我好高兴。”
“……都说了,我不是追你。我就是普通地捡狗,谁能知道自己捡的是狼人。”
“我不管,你就是追我。”
“……”
看他这个样子,好像也不是喜欢我,仅仅是因为我说要给他家,所以他才黏上来。又好骗,又好傻的感觉。
用脚踩住他盘上来的尾巴,我推开他热情地拥抱,道:“只要能给你家,谁都能带你回去是吧。”
“可是,只有阿姿说给我家。”
“怎么,你的主人不是你的家吗?”
“主人和家庭,那不是一回事。主人是个六十多的老绅士,我不可能和主人组建家庭。”
“可是你能为他献出生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讲到他的主人,就会有些阴阳怪气。
“这是护卫最基本的准则。一个合格的保镖就该这样的。”
不想和他谈论这个忠心问题了,反正也不是对我献出忠诚,还说什么可以做我的狗,好狗可不侍奉二主。
“西厌,你太年轻了,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上班,又很少接触女人,所以就被我一句话骗回来了。你就觉得自己非我不可,我最初也没有追求你的意思,我就是单纯捡一条狗而已,我俩之间都是误会。”
他眯起眼睛,看我这百般辩解的样子,伸手握上我的腰,“阿姿,你不要欺负我。”
只要他手掌一发力,我就会撑不住地被他压在沙发上,到底谁欺负谁。
我抬脚就踹他腹肌上,肌肉顶住我的脚掌,他不甘示弱地压上来,我的左腿弯折,重叠在自己的胸口。
“阿姿,你要对我负责的。”
“为什么啊,我是因为你是狗,才带你回家的,我俩又还没怎么样。”
“你想要怎么样?我满足你。”
“……”这混蛋小狼。
“我知道你只想捡狗,所以我才一直装狗,就怕你翻脸不认人。”
握着我的腰,轻松地将我抱上双腿,围拢成一个半包围姿势,西厌将下巴搁在我的肩窝。
感受着他的磨蹭,少年光滑的面庞在我颈侧蹭啊蹭。我像个抱枕那样,对于他这过分亲密的姿态也不反感,还觉得他挺粘人的。
哎,我真的吃这一套,可恶。
“西厌,如果当初是别的女人对你说给你一个家,你也会走的吧。”
“嗯。”
“……那你就不是非我不可。”
“可是你的假设没有意义,只有你对我说了。”
好像也是,都已经发生了,我还要去假设也挺没意思。
“那如果后面,你又遇到别的女人追求,你会离开我吧。”
“不会啊,我只认第一个。”
“……”酷酷的小狼崽是个死心眼。
西厌说私底下也有别的老板来挖他,想让他从左德赛的身边离开。
不管开出的条件多么丰厚,甚至可以销毁主仆契约,西厌还是坚持留在左德赛的身边。
这就是他作为狼人的忠诚,对主人,对伴侣都是这样。
这么讲,我还是占了个大便宜,因为我是第一个这么对他说的女人,所以他这辈子就认准我了。
这么好追,稍微有点可爱了。
听起来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到底我们不是一个种族,没资格对他的行为进行批判。
“阿姿做我的伴侣,我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我会做得很好的,我绝对比那个刘先生更好,也比狗咖里的狗更可爱。”
甜言蜜语就是让人心驰神荡,我也是个俗人,在这种糖衣炮弹下晕头转向。
贴着我的面颊摩挲,感受到我的态度有所软化,特别会察言观色的西厌就将嘴唇贴在我的耳廓。
顺着耳朵亲吻,然后从面颊转移到唇角,棉衣的拉链被剥开,我登时脑子清醒,隔着衣服抓住他的手。
“西厌,你不能利用自己的皮囊诱惑我。”
“你吃这一套,我为什么不用。”他理所当然地说着,又在我脖子上吮吸出一个吻痕。
“……”
母胎单身到现在,哪里能抗住这种攻势。拿出极大的定力,我伸出手拽过抱枕糊在他脸上。
“正经点,给我坐好。你现在用自己诱惑我只是一时的,想要长久,就不能只是这些。”
发现我态度很坚决,他就顺势下了沙发,双手乖乖地摆在膝盖上,就这么跪坐在沙发前,抬头望着我。
坐在沙发上,我呈现出一个领导者的姿态。
“西厌,你想和我结婚是吗?”
“嗯。”
“可是我不会和你去你的世界,有一点你要明白。想和我深入发展,你就必须留在我的世界。如果不能搞清楚这点,我不会和你开始,我是个成年人了,会考虑很多。”
我觉得我的心态足够强大了,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接受了捡来的狗是狼人的事实,并且还要和他搞对象。
西厌的脸上流露出震惊的神色,我扶额说道:“有那么惊讶吗,我肯定不会跟你去异世界啊。”
“为什么?”
“第一,我的父母在这里。我跟你走,这比远嫁还可怕啊,我家只有我一个女儿。第二,我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世界,不想为了你去重新适应。”
西厌把情话说得变态又缱绻, 听得我这个正常人面红耳赤,内心又觉得有点爽。
他这么帅气,又这么年轻,目前相处不多, 不知道生活能力怎么样, 但体力一定很好。能背着我走四十多分钟呢。
新世界大门已经打开, 我得了这么一个机缘,又为什么要推开呢。我所顾虑的点是什么?
如果把他调教成我的老公, 不比正常男性更合适吗,可我能够掌控他么。
别看他现在乖乖的, 总说着能当我的狗, 这都是建立在他愿意的基础上, 如果他不愿意了,我可拿他没办法。
指尖被含进少年的唇齿间, 他的犬齿轻轻摩挲过我的指甲。这个行为在他装狗的时候经常有, 就是含着我的手撒娇,也不会用力去咬。
“阿姿,我哪里不够好吗?你一直犹豫。”
指尖一勾,不小心划过他湿软的舌尖,我从他嘴里把手拿出来,“不要用人的样子叼我的手。”
“可我觉得你喜欢,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我,我这么好。”
“……”
这份自信很好, 但他的确有这个本钱。
我确实有点喜欢他这个伏低姿态的样子, 我虽没有谈过恋爱, 但我觉得自己也是占有欲比较强悍的类型。
不然也不会在听到西厌说自己有主人时,感觉到不爽了。
“现在我问, 你回答,行不行?”把湿漉漉的手指用湿巾擦干净,我制止他癞皮狗一样的行为。
跪坐好的西厌扬起狗狗的单纯笑容,愉快道:“好。”
“西厌,先交代你所在的世界,再交代身份、工作、家庭和存款。”
对于我轻描淡写的查户口行为,西厌没有不愿意,相反,他很乐意提供自己的信息。
他所在的世界叫做水畔大陆,在那个世界生活着很多种族,包括小说里面常见的狼人、蜥蜴人、异形头、血族、僵尸、半人马、精灵、鱼人、史莱姆、亡灵族……
种类多达上百种,而且这些种族之间可以借助魔法来繁衍,没有生殖隔离,以至于种族越来越千奇百怪。
水畔大陆有高度文明,但是也有非常落后的农耕文明,他们是以城邦、族群为界。
每个城邦、族群都会派遣一个代表,然后组成联合中心城运转组织,用来平衡每个城邦之间的关系。
西厌出生在狼人族群,是个孤儿,从小就在福利院的安排下接受护卫训练。
对于族群里的孤儿,狼人首领是如此安排的,锤炼出他们的本领,然后送往各个需要狼人护卫的组织机构。
狼人族群的护卫在整个水畔大陆都是有名的,他们出了名的忠诚,所以很多权贵喜欢挑选狼人作为贴身护卫。
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保镖。
西厌比同龄人更出色,八岁时就被好几个老板看重。最终是西岭城邦最有名的商业大亨左德赛砸重金,与西厌签订了主仆契约。
除非左德赛放弃,否则狼仆永生永世都属于主人。
“这不就是签了卖身契吗。”听他讲到这里,我的语气不自觉地染上了一丝妒忌,这不比结婚证更有约束力?
“可是主人赏识我的能力,能为他效力,是我的荣幸。”
“……”好狗,真的好狗,在谈到左德赛的时候,西厌显得无比信服,比给我做狗的时候还要顺从。
我能分辨得出来,他对左德赛无条件服从,对于我,的确不是主仆认知。只是因为觉得我是伴侣,所以才迁就,就连装狗也是情趣。
只要左德赛出行,基本上都会有西厌陪伴,他成为了这位大亨的心腹忠仆,明里暗里给他做了不少事情。
不能搬到台面上的事情,西厌也会为左德赛处理好,只要对方下命令。
“既然你和你的主人关系这么密切,又是怎么穿越到这里了。”
“被埋伏了。”
在一次护送左德赛去参加联合城邦商业会议时,路上遇到竞争对手的围追堵截。为了确保主人的安全,西厌用自己做诱饵,将所有的危险都引开了。
在被追杀的过程中,西厌掉入到一个湖水中,被旋涡吸入。
醒来后就是在度假村远处的山林水潭中,他自己在山里躲藏了一两天,然后就摸索到了度假村外围,最后遇上了去团建的我。
最初对于西厌来说,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所以我当时将他寄送到前台,他也能和前台经理打好关系,毕竟他需要一个饭票。
真正触动他的地方在于,我对他说,给他一个家。
“阿姿,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人说要给我一个家,像你这么热烈地追求我,我好高兴。”
“……都说了,我不是追你。我就是普通地捡狗,谁能知道自己捡的是狼人。”
“我不管,你就是追我。”
“……”
看他这个样子,好像也不是喜欢我,仅仅是因为我说要给他家,所以他才黏上来。又好骗,又好傻的感觉。
用脚踩住他盘上来的尾巴,我推开他热情地拥抱,道:“只要能给你家,谁都能带你回去是吧。”
“可是,只有阿姿说给我家。”
“怎么,你的主人不是你的家吗?”
“主人和家庭,那不是一回事。主人是个六十多的老绅士,我不可能和主人组建家庭。”
“可是你能为他献出生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讲到他的主人,就会有些阴阳怪气。
“这是护卫最基本的准则。一个合格的保镖就该这样的。”
不想和他谈论这个忠心问题了,反正也不是对我献出忠诚,还说什么可以做我的狗,好狗可不侍奉二主。
“西厌,你太年轻了,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上班,又很少接触女人,所以就被我一句话骗回来了。你就觉得自己非我不可,我最初也没有追求你的意思,我就是单纯捡一条狗而已,我俩之间都是误会。”
他眯起眼睛,看我这百般辩解的样子,伸手握上我的腰,“阿姿,你不要欺负我。”
只要他手掌一发力,我就会撑不住地被他压在沙发上,到底谁欺负谁。
我抬脚就踹他腹肌上,肌肉顶住我的脚掌,他不甘示弱地压上来,我的左腿弯折,重叠在自己的胸口。
“阿姿,你要对我负责的。”
“为什么啊,我是因为你是狗,才带你回家的,我俩又还没怎么样。”
“你想要怎么样?我满足你。”
“……”这混蛋小狼。
“我知道你只想捡狗,所以我才一直装狗,就怕你翻脸不认人。”
握着我的腰,轻松地将我抱上双腿,围拢成一个半包围姿势,西厌将下巴搁在我的肩窝。
感受着他的磨蹭,少年光滑的面庞在我颈侧蹭啊蹭。我像个抱枕那样,对于他这过分亲密的姿态也不反感,还觉得他挺粘人的。
哎,我真的吃这一套,可恶。
“西厌,如果当初是别的女人对你说给你一个家,你也会走的吧。”
“嗯。”
“……那你就不是非我不可。”
“可是你的假设没有意义,只有你对我说了。”
好像也是,都已经发生了,我还要去假设也挺没意思。
“那如果后面,你又遇到别的女人追求,你会离开我吧。”
“不会啊,我只认第一个。”
“……”酷酷的小狼崽是个死心眼。
西厌说私底下也有别的老板来挖他,想让他从左德赛的身边离开。
不管开出的条件多么丰厚,甚至可以销毁主仆契约,西厌还是坚持留在左德赛的身边。
这就是他作为狼人的忠诚,对主人,对伴侣都是这样。
这么讲,我还是占了个大便宜,因为我是第一个这么对他说的女人,所以他这辈子就认准我了。
这么好追,稍微有点可爱了。
听起来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到底我们不是一个种族,没资格对他的行为进行批判。
“阿姿做我的伴侣,我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我会做得很好的,我绝对比那个刘先生更好,也比狗咖里的狗更可爱。”
甜言蜜语就是让人心驰神荡,我也是个俗人,在这种糖衣炮弹下晕头转向。
贴着我的面颊摩挲,感受到我的态度有所软化,特别会察言观色的西厌就将嘴唇贴在我的耳廓。
顺着耳朵亲吻,然后从面颊转移到唇角,棉衣的拉链被剥开,我登时脑子清醒,隔着衣服抓住他的手。
“西厌,你不能利用自己的皮囊诱惑我。”
“你吃这一套,我为什么不用。”他理所当然地说着,又在我脖子上吮吸出一个吻痕。
“……”
母胎单身到现在,哪里能抗住这种攻势。拿出极大的定力,我伸出手拽过抱枕糊在他脸上。
“正经点,给我坐好。你现在用自己诱惑我只是一时的,想要长久,就不能只是这些。”
发现我态度很坚决,他就顺势下了沙发,双手乖乖地摆在膝盖上,就这么跪坐在沙发前,抬头望着我。
坐在沙发上,我呈现出一个领导者的姿态。
“西厌,你想和我结婚是吗?”
“嗯。”
“可是我不会和你去你的世界,有一点你要明白。想和我深入发展,你就必须留在我的世界。如果不能搞清楚这点,我不会和你开始,我是个成年人了,会考虑很多。”
我觉得我的心态足够强大了,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接受了捡来的狗是狼人的事实,并且还要和他搞对象。
西厌的脸上流露出震惊的神色,我扶额说道:“有那么惊讶吗,我肯定不会跟你去异世界啊。”
“为什么?”
“第一,我的父母在这里。我跟你走,这比远嫁还可怕啊,我家只有我一个女儿。第二,我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世界,不想为了你去重新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