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田园风光_分卷阅读_149
“这只个头好大。”他抓起的第一只田鸡,刚才叫得很响亮,没想到个头这么大。
“嗯。”沈君熙笑眯眯地看着他,点头赞叹,确实很大,一般田鸡的身量都很瘦。
“因为它叫得最大声。”宋景微颇得意地笑道,之前还很讨厌这些家伙呱呱地乱叫,现在却凝神倾听,看看哪里的青蛙叫得最大声。
“再抓几只咱们就回去的。”沈君熙看了看窄口大肚的箩筐里,已经有十只八只,足够他们吃两顿了。这些家伙不好养活,不能在家放太久。反正他们家里田垄这么近,以后吃完了再来抓也就是了。
宋景微刚刚抓上瘾,摇头道:“我再抓一会儿。”
青年把箩筐给他看看,无奈地比划道:“已经很多了,吃不了不好养活。”
“……”宋景微全神贯注地寻找着呢,闻言就道:“多的就送给老爷子吃,你去送。”
得,媳妇还不想回去了,青年没法子劝他,只好继续跟着他到处抓田鸡。这边田鸡实在是多,呱呱地叫个不听,怪不得会那么吵人。
宋景微一边抓一边说道:“这么多,我得抓到什么时候才能让它们闭嘴?”
青年在心里回答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你想太多了呀,怎么可能抓得完?”
这天晚上,俩人足足抓了有三十多只田鸡,把沈君熙带来的箩筐装得慢慢地,几乎装不下了,宋景微才开口说回去。
沈家夫妇俩都还没睡呢,听见小黑呜呜叫就知道准是他们回来了,于是出来看看,他们到底抓到了田鸡没有。
“咋样?好抓吗?”沈东明笑呵呵地出来问道。
“好抓,有一箩筐那么多。”宋景微说道,指指沈君熙提着的那个箩筐。
“哟,还真多。”沈东明吃惊道,然后便笑得合不拢嘴:“好好好,明个让你们娘杀来吃。”他得赶紧回去跟老媳妇说一声,真抓到了不少呢。
“好,也送一点给老爷子吃。”宋景微说道,马上让青年把田鸡分开放,找两个大点的箩筐,以免挤死了。
第二天早上,杨氏果真看见那么多田鸡,就笑道:“这俩孩子真是的,说抓就抓。”还真给抓了那么多,咋吃得完?于是她就开始琢磨着,好几种吃法。
给宝宝炖粥杀两三个,给他们清蒸来一盘,爆炒来一盘。
等宋景微他们醒了之后,洗漱完把宝宝抱出来准备等吃早饭。杨氏首先把宝宝的粥端过来让他们先喂着,她说道:“喏,今天给宝宝喂田鸡粥,看他喜不喜欢吃?”
宋景微便让沈君熙抱着笨笨,他端着粥碗,轻轻吹凉一勺子,给宝宝喂去。众人都看着宝宝的反应,结果宝宝咂咂嘴就吃完了,吃得真不错。
“看来好吃呀,哈哈,那就喂着。”杨氏说道:“娘去端早饭来,咱们也吃。”
沈东明也起床了,帮杨氏端上早饭,看见儿子和儿媳在喂宝宝,便问道:“宝宝吃的啥呀,也是吃田鸡吗?”
宋景微应道:“娘做的田鸡粥,宝宝爱吃……”啊呜喂一口,又吃完了。
“呵呵呵。”沈东明笑眯眯地过来围观,果真看见大孙子吃得好香,连忙说道:“这么爱吃,明个儿我给咱们笨笨抓去。”他也是会抓的,不会比儿子和儿媳抓得少。
“外面还有一筐呢,吃完了再说吧。”杨氏说道,摆好碗筷让大伙儿都吃饭了。
这时候笨笨也吃下去了一碗粥,沈君熙抱起他待了一会儿,便放到小木床上,让他自己玩耍。
“来,尝一尝,这个味道怎么样?”杨氏夹了一块爆炒的田鸡,放到丈夫的碗里说道。
众人都看着说沈东明,沈东明连忙放进嘴里吃着,很快就点头说道:“好吃,味道不错呀,熙哥儿快让你媳妇尝尝。”
“嗯。”沈君熙笑着给宋景微夹了一块,也是爆炒的,不知是否如他爹所言,这么好吃呢?
宋景微夹起那块貌似是田鸡的腿,迟疑地放进嘴里,最先倡导的是葱姜的香味,还有一种鲜甜的味道,锁定在汤汁里头。最后他才咬开肉质,尝到不错的口感,柔韧新鲜,又被杨氏炒得倍有滋味。
“咋样?”杨氏紧张道。
“好吃。”宋景微毫不吝啬地点头赞美。
“好吃就成,吃吃吃,多吃点。”杨氏笑眯眯地高兴道,身为家里掌勺的大厨,她最高兴就是听到好吃这俩字。
“好,您也多吃点。”宋景微又尝了清蒸的那道,虽然没有爆炒那么深刻的口感,却也别有一番风味,喜欢清淡的保准会喜欢。
这两样菜,若是能做给老爷子吃也很好。
吃完早饭之后,宋景微便让青年去送田鸡,顺便问道:“你娘那一手厨艺,你学了几分?”
沈君熙老实比划道:“五分。”他会做的菜色很好吃,没接触过的菜色不会做,拿手的不多。
“刚才那个田鸡,会做吗?”宋景微问,见青年迟疑地点了点头,他一拍手掌说道:“那就好,你给老爷子照样来两道吧,能行吗?”
这问法,青年可定说能行,他马上就去找杨氏,让母亲临场给他指点一下。
看到青年匆忙的背影,宋景微唇边溢出笑意。这种感觉是不一样的,他的属下或许也会因为他的决定而立马响应,但是和青年这种毫无条件的响应是不一样的。
“做田鸡?”杨氏疑惑了,儿子突然来问早上的两道田鸡怎么做,难道是为了他媳妇?这个好办,她笑眯眯道:“咋了,你想学会了做给你媳妇吃?”讨好媳妇嘛,那是应该的。
“嗯。”沈君熙对母亲笑笑,比划道:“先做给老爷子吃,手艺练好了再做给媳妇吃。”
“那行,你看着啊。”杨氏马上就给他教学起来。
青年在旁认真地看着,努力记下这些诀窍和歩奏。他确实是为了做给媳妇吃的,以后家里肯定是他掌勺,不可能是媳妇掌勺,对吧,他不会做菜也不行。
从母亲这里学了点之后,沈君熙拎着田鸡准备出了门。他走到门前,却看见宋景微已经站在门外了。他媳妇对他笑道:“走吧,早去早回。”
沈君熙微微把眼睛睁圆,有些吃惊地比划道:“你要去?”
“我想去看看老爷子,怎么了?”宋景微自顾自地迈开脚步,回头对青年催促道:“快走,时间不早了。”
青年愣了一会儿,然后绽开笑颜,他快步地跟上媳妇的脚步,和那人肩并肩地走在一起。其实他希望这样的,无论去干什么,媳妇肯与他同行,那就是天大的福分。
他父亲曾经说过,若要辨识两口子感情好不好,看他们是不是经常一块儿走,就知道了。若总是妻子快步走在前面,那便是妻子不喜欢她男人。若总是男人快步走在前面不等妻子,那便是男人不喜欢他女人。
沈君熙回忆了一下,他和宋景微走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平行的时候多,没有谁落下谁不管的现象。
小凉山那边原家老爷子的住宅,自从大孙子原清随离开了,家里冷冷清清,老人家每天没甚事干。今天突然两个小辈上门,他高兴地合不拢嘴,连忙让进来坐坐。他就是怕二人只是来送东西,放下东西就又走了,因为之前有几次都是这样的,而且来的总是沈君熙一个人。
“今天怎么二个都来了?”原缙云高兴中带着疑惑。
“嗯。”沈君熙笑眯眯地看着他,点头赞叹,确实很大,一般田鸡的身量都很瘦。
“因为它叫得最大声。”宋景微颇得意地笑道,之前还很讨厌这些家伙呱呱地乱叫,现在却凝神倾听,看看哪里的青蛙叫得最大声。
“再抓几只咱们就回去的。”沈君熙看了看窄口大肚的箩筐里,已经有十只八只,足够他们吃两顿了。这些家伙不好养活,不能在家放太久。反正他们家里田垄这么近,以后吃完了再来抓也就是了。
宋景微刚刚抓上瘾,摇头道:“我再抓一会儿。”
青年把箩筐给他看看,无奈地比划道:“已经很多了,吃不了不好养活。”
“……”宋景微全神贯注地寻找着呢,闻言就道:“多的就送给老爷子吃,你去送。”
得,媳妇还不想回去了,青年没法子劝他,只好继续跟着他到处抓田鸡。这边田鸡实在是多,呱呱地叫个不听,怪不得会那么吵人。
宋景微一边抓一边说道:“这么多,我得抓到什么时候才能让它们闭嘴?”
青年在心里回答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你想太多了呀,怎么可能抓得完?”
这天晚上,俩人足足抓了有三十多只田鸡,把沈君熙带来的箩筐装得慢慢地,几乎装不下了,宋景微才开口说回去。
沈家夫妇俩都还没睡呢,听见小黑呜呜叫就知道准是他们回来了,于是出来看看,他们到底抓到了田鸡没有。
“咋样?好抓吗?”沈东明笑呵呵地出来问道。
“好抓,有一箩筐那么多。”宋景微说道,指指沈君熙提着的那个箩筐。
“哟,还真多。”沈东明吃惊道,然后便笑得合不拢嘴:“好好好,明个让你们娘杀来吃。”他得赶紧回去跟老媳妇说一声,真抓到了不少呢。
“好,也送一点给老爷子吃。”宋景微说道,马上让青年把田鸡分开放,找两个大点的箩筐,以免挤死了。
第二天早上,杨氏果真看见那么多田鸡,就笑道:“这俩孩子真是的,说抓就抓。”还真给抓了那么多,咋吃得完?于是她就开始琢磨着,好几种吃法。
给宝宝炖粥杀两三个,给他们清蒸来一盘,爆炒来一盘。
等宋景微他们醒了之后,洗漱完把宝宝抱出来准备等吃早饭。杨氏首先把宝宝的粥端过来让他们先喂着,她说道:“喏,今天给宝宝喂田鸡粥,看他喜不喜欢吃?”
宋景微便让沈君熙抱着笨笨,他端着粥碗,轻轻吹凉一勺子,给宝宝喂去。众人都看着宝宝的反应,结果宝宝咂咂嘴就吃完了,吃得真不错。
“看来好吃呀,哈哈,那就喂着。”杨氏说道:“娘去端早饭来,咱们也吃。”
沈东明也起床了,帮杨氏端上早饭,看见儿子和儿媳在喂宝宝,便问道:“宝宝吃的啥呀,也是吃田鸡吗?”
宋景微应道:“娘做的田鸡粥,宝宝爱吃……”啊呜喂一口,又吃完了。
“呵呵呵。”沈东明笑眯眯地过来围观,果真看见大孙子吃得好香,连忙说道:“这么爱吃,明个儿我给咱们笨笨抓去。”他也是会抓的,不会比儿子和儿媳抓得少。
“外面还有一筐呢,吃完了再说吧。”杨氏说道,摆好碗筷让大伙儿都吃饭了。
这时候笨笨也吃下去了一碗粥,沈君熙抱起他待了一会儿,便放到小木床上,让他自己玩耍。
“来,尝一尝,这个味道怎么样?”杨氏夹了一块爆炒的田鸡,放到丈夫的碗里说道。
众人都看着说沈东明,沈东明连忙放进嘴里吃着,很快就点头说道:“好吃,味道不错呀,熙哥儿快让你媳妇尝尝。”
“嗯。”沈君熙笑着给宋景微夹了一块,也是爆炒的,不知是否如他爹所言,这么好吃呢?
宋景微夹起那块貌似是田鸡的腿,迟疑地放进嘴里,最先倡导的是葱姜的香味,还有一种鲜甜的味道,锁定在汤汁里头。最后他才咬开肉质,尝到不错的口感,柔韧新鲜,又被杨氏炒得倍有滋味。
“咋样?”杨氏紧张道。
“好吃。”宋景微毫不吝啬地点头赞美。
“好吃就成,吃吃吃,多吃点。”杨氏笑眯眯地高兴道,身为家里掌勺的大厨,她最高兴就是听到好吃这俩字。
“好,您也多吃点。”宋景微又尝了清蒸的那道,虽然没有爆炒那么深刻的口感,却也别有一番风味,喜欢清淡的保准会喜欢。
这两样菜,若是能做给老爷子吃也很好。
吃完早饭之后,宋景微便让青年去送田鸡,顺便问道:“你娘那一手厨艺,你学了几分?”
沈君熙老实比划道:“五分。”他会做的菜色很好吃,没接触过的菜色不会做,拿手的不多。
“刚才那个田鸡,会做吗?”宋景微问,见青年迟疑地点了点头,他一拍手掌说道:“那就好,你给老爷子照样来两道吧,能行吗?”
这问法,青年可定说能行,他马上就去找杨氏,让母亲临场给他指点一下。
看到青年匆忙的背影,宋景微唇边溢出笑意。这种感觉是不一样的,他的属下或许也会因为他的决定而立马响应,但是和青年这种毫无条件的响应是不一样的。
“做田鸡?”杨氏疑惑了,儿子突然来问早上的两道田鸡怎么做,难道是为了他媳妇?这个好办,她笑眯眯道:“咋了,你想学会了做给你媳妇吃?”讨好媳妇嘛,那是应该的。
“嗯。”沈君熙对母亲笑笑,比划道:“先做给老爷子吃,手艺练好了再做给媳妇吃。”
“那行,你看着啊。”杨氏马上就给他教学起来。
青年在旁认真地看着,努力记下这些诀窍和歩奏。他确实是为了做给媳妇吃的,以后家里肯定是他掌勺,不可能是媳妇掌勺,对吧,他不会做菜也不行。
从母亲这里学了点之后,沈君熙拎着田鸡准备出了门。他走到门前,却看见宋景微已经站在门外了。他媳妇对他笑道:“走吧,早去早回。”
沈君熙微微把眼睛睁圆,有些吃惊地比划道:“你要去?”
“我想去看看老爷子,怎么了?”宋景微自顾自地迈开脚步,回头对青年催促道:“快走,时间不早了。”
青年愣了一会儿,然后绽开笑颜,他快步地跟上媳妇的脚步,和那人肩并肩地走在一起。其实他希望这样的,无论去干什么,媳妇肯与他同行,那就是天大的福分。
他父亲曾经说过,若要辨识两口子感情好不好,看他们是不是经常一块儿走,就知道了。若总是妻子快步走在前面,那便是妻子不喜欢她男人。若总是男人快步走在前面不等妻子,那便是男人不喜欢他女人。
沈君熙回忆了一下,他和宋景微走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平行的时候多,没有谁落下谁不管的现象。
小凉山那边原家老爷子的住宅,自从大孙子原清随离开了,家里冷冷清清,老人家每天没甚事干。今天突然两个小辈上门,他高兴地合不拢嘴,连忙让进来坐坐。他就是怕二人只是来送东西,放下东西就又走了,因为之前有几次都是这样的,而且来的总是沈君熙一个人。
“今天怎么二个都来了?”原缙云高兴中带着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