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水房里的灯大约是用了许多年了,散着昏黄的光,还围着一群飞蛾。
  毛珍红着眼睛点点头,低沉的嗯了一声,就自顾的洗漱了。
  江娜洗好袜子,等着毛珍结伴回宿舍,就听到林雯正在捣鼓录音机。
  要说林雯这个人也是怪,她好像天生就对江娜的东西特别感兴趣一样,江娜也不明白她是怎么一回事,仿佛有病一样。
  江娜有的东西,她好像执拗一般的也要拥有。
  二婶给江娜送的那个收录机,比一般的录音机多了一个收音机的功能,江娜特别喜欢在早上或者晚上开小声听一会英语频道。
  因为江娜的态度强硬,那个收录机最终没有给林雯,然而林雯现在拨弄的那个收录机,竟然是跟江娜的一模一样。
  她刚开始也像江娜一样,听听外语频道,听听英语磁带,毕竟她本身的外语就极差,这几天不晓得从哪弄了一盘磁带,听起了流行歌曲。
  “……爱意若是没有回响,世界与我有何干,原来仍然是你,叫我永不断自强,如晨光......”
  江娜压抑住十分的好奇,才没有往林雯的方向扭头。
  淡定的将东西摆放好,毛珍就披了外套,“江娜,走吧。”
  江娜也随手捞了一件外套,两人默默的走过走廊,楼梯,才来到了操场边。
  操场边有一群男同学在打球,看到两人走过,此起彼伏的响起了口哨声。
  毛珍是没有心情,江娜则回想着那句歌词,两人各有心事。
  本来江娜是准备向毛珍坦承下自己的事情,然后希望能勾出毛珍的只字片语,然后好去进一步的安抚她。
  但听了那首歌之后,她心绪一直难以平复,便也同样沉默的称了半斤瓜子,又拿了一块普通的洗衣皂,两人才一起准备穿过操场返回宿舍楼。
  这个时候上大学的,家庭条件都不错,不然早就读了中专毕业就去上班了。
  赵平之今年十九岁,他穿着汗衫眼看着那个圆脸的女孩眼看着就要走过去,下意识的丢了球,那球弹弹跳跳的正好停在两人的面前。
  他笑了,你看多巧,这球都知道给他创造机会。
  他朝着身旁不停吹口哨的同学得意的笑笑,就往前奔去。
  这是个绝佳的搭讪的机会。
  然后他跑了几步,就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圆脸的女孩子,将球半抛起,一脚踢了过去,那球就越过他的头顶,嗖的一声飞了过去。
  他呆住了,口哨声也停了,一群男同学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矮个子的女孩子,踢完球,拉着高个的女孩子,迅速的跑开了。
  他呆在原地楞了半天,许久嘴角微微的勾起,看着人都跑远了,才返回了球场。
  毛珍心砰砰砰的跳着,被江娜扯着一口气上了四楼,两人看着对方弯腰大口呼气,然后看着对方,爆笑起来。
  经历了这么一场事情,连跑丢的瓜子和肥皂都忘了,两人牵手走进410的门,相视一笑。
  因为这样一件小秘密,两人便成了好朋友。
  一起结伴洗漱,上课,去食堂,去图书馆。
  第三天,赵平之拎着手里的袋子,站在教室门前,一米八的个子,一身帅气的牛仔服,优秀的五官,含笑的唇角,无一不彰显着他的优越感。
  他一进班级,就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女生纷纷交头接耳,更有甚的羞红脸,这是谁啊,还拎着礼物呢?
  男生纷纷的起哄,哟,又是追女孩子的,就不知道追的是谁了?
  于是众目期盼之下,赵平之望着第一排那个低头看书的江娜,这是唯一的一个不抬头看热闹的女生。
  他背靠在讲台的讲桌,伸出手指敲了敲江娜的桌子。
  江娜抬头,他低头,两人的距离瞬间拉近,赵平之笑了,有意思。
  江娜却猛地后仰,躲他如同洪水猛兽一样。
  赵平之的笑僵在脸上,他原本以为可以看得到娇羞的表情,然而并没有。
  他将手里的袋子放在江娜的课桌上,“这位同学,那天晚上你忘记将东西拿走了,我特意来给你送来。”
  他这一番话说的极其暧昧,周围响起了一片唏嘘的声音。
  虽然大学里谈恋爱的比比皆是,但大都私下的,将事情挑到明面上来说的却是少之又少。
  江娜哪里听不出来他的意思,她不想与金叶洲之外的男生有任何的私交,自然就不喜欢这种暧昧的话语。
  飞快的道:“多谢同学了,我那天和毛珍遇到了一条狗,跑的太急了,将东西丢了,本以为找不到了,没想到同学的作风竟然如此高风亮节,同学你是那班的?我好给你写一封感谢信号召大家都向你学习拾金不昧啊。”
  本来一屋子酸溜溜的女生,听到这里恍然大悟,原来这人竟然是拾金不昧啊。
  第二十六章 那本书
  一时间他不上不下的尴尬了起来。
  这个时候,后面一个男声突兀的响起来:“平之,你这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啊!”
  人是社会动物,本来沉寂的气氛,被这吆喝声给点燃了。
  男生女生纷纷哄笑了起来:“对啊,得让广播员给赵平之广播广播啊。”
  “那不若让江同学写一封表扬信,我现在拿走也好炫耀炫耀?”
  四舍五入,表扬信,就算亲笔信,拿回去收藏也是一桩美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