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手记_分卷阅读_217
  嘟嘟简直不能更加招人喜欢。
  我们还要买薯片!
  “恭喜你!”方乐景躺在摇椅上,“我要礼物。”
  “没问题,我把杨希送给你!”沈嘟嘟简直慷慨。
  “啊?”方乐景被震了一下
  “因为我现在有钱了!”沈含霸气腾腾,“是一家之主,他不敢有意见!”腰板挺直说送就送,完全不需要理由。
  “你还是自己留着吧。”方乐景迅速拒绝。
  “为什么……啊!!!”沈含尖叫。
  方乐景差点把手机丢掉,“你见鬼了?”
  “救命啊!”沈嘟嘟继续惨叫,“乐乐救我!”
  方乐景:……
  “快……我……我……不……行……了……”沈含无比虚弱,双手死死握着床头。
  方乐景冷静道,“我可以假装没接到这个电话吗?”
  “不行!”沈嘟嘟怒抗议。
  “抱歉,含含要去洗澡了。”杨希拿过手机说了一句,然后把耳机从沈含耳朵里扯出来,掰开手指直接把人抱到了浴室。
  “我刚才什么都没说。”沈含蹲在角落里。
  杨希反手关上门。
  沈含抱住头。
  杨希慢条斯理脱衣服。
  “父皇,请带我回母星!”沈含向窗外含泪伸开双手。
  杨希把人丢进了浴缸。
  以下省略八千字。
  一个半小时之后,沈含裹着浴巾坐在床上,悲愤道,“我要向BOSS投诉你。”
  “嗯?”杨希帮他往胳膊上擦润肤露。
  “你居然这么对你的摇钱树。”沈含哑着嗓子咳嗽。
  杨希笑出声,把他抱进怀里,低头亲了亲,“明早八点去试造型,今晚早点休息。”
  沈嘟嘟双眼凄凉。
  泄完欲就开始考虑如何让自己赚钱,什么叫渣攻。
  我的命简直苦。
  “明早想吃什么?”杨希在他耳边问。
  “生煎和肉末豆花。”沈含道,“还要喝芒果汁。”
  “好。”杨希把他塞回被窝里,低头温柔亲亲额头,“晚安。”
  沈含哼唧了一下,然后把杨先生抱得更紧。
  怀里的人很快就呼呼睡了过去,杨希低头吻吻他的眼睛,又吻吻那微微张开的唇瓣,简直喜欢到心都发颤。
  沈含在梦里提前吃到了生煎,美到整个人都笑眯眯。
  而在另一边的剧组,方乐景自从多了两个保镖,就开始觉得有点囧囧有神。
  虽然他已经解释了无数遍,那场爆破戏导演从始至终就没打算让自己拍,所以对方也不能是冲着自己来,完全没必要这么夸张,但BOSS显然不打算接受这个理由。
  “你也是剧组的一份子。”严凯只用一句话就把方乐景堵了回去,“你要是出了事,对剧组同样打击惨重,怎么就确定对方不会下手?”
  方乐景:……
  “这件事上没有商量的余地。”严凯道,“况且他们不单是保护你,还有尹然和剧组其他人。”
  方乐景只好闭嘴。
  李伟被警方带走,最后交待是家里出了事急用钱,正好有人在网上联系到他,以金钱为诱饵让他暗中搞鬼,至于对方是谁则完全不知情,连打电话也是用变声器。
  “警方正在查转账账户,还有一些通话记录,目前没出结果。”冯褚打听完消息后转述给方乐景,“现在剧组也有不少人知道了这件事,以后会多加注意。”
  “那爆破戏呢?”方乐景问。
  “挪到了最后一场。”冯褚道,“怕影响大家的情绪。”
  方乐景点点头,“也是情理之中。”
  “我去帮岳导买点药,他的助理被王导接走了。”冯褚道,“你也早点休息。”
  等他出门之后,方乐景随手拿过手机,却发现已经关机,这才想起充电线昨天丢在了片场,时间太晚也不好去借,于是下楼想去附近的24小时便利店买一根,结果在穿过一片废弃道具的时候,却被路边一个人影吓了一跳。
  “刘艺?”方乐景借着昏黄路灯看他。
  对方脚边丢着几个啤酒罐,看上去有些晕乎。
  “这么冷的天,你怎么坐在水滩上。”方乐景伸手想拉他,却没堤防对方突然就疯了般扑上来。
  “喂!”方乐景本能闪开,“你喝醉了。”
  “凭什么。”刘艺醉眼朦胧看着他,“你都已经那么火了,为什么还要和我抢戏?”
  “我?”方乐景反应过来,“导演没打算让我拍,也没打算换了你。”
  “废话,我都听见了,你自己想拍。”刘艺随手从旁边捡起一块石头,摇摇晃晃上前。
  对方喝得烂醉,显然不是讲道理的时候,周围安安静静空无一人,方乐景心里悬起,右手紧紧握成拳。
  “谁不知道,你能红是因为你有背景,我们这样的就只能吃剩饭。”刘艺一步步走近他,双眼一片猩红,“老子回老家不干了,但是你也别想好过。”
  “谁!”方乐景看着后面叫了一声。
  刘艺本能回头看。
  方乐景瞬间扭住他的肩膀,顺势把人放倒在了地上。
  刘艺酒醒了大半,骂了句脏话翻身就踹了过来,方乐景原本想先把人制住,再用他的手机通知剧组,但显然低估了对方的武力值。
  刘艺压在他身上,挥拳就想揍下去,却被一个人铁钳般握住手腕,转身就看到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
  专业保镖的战斗力,真是不能更加爆表。
  “怎么了?”冯褚急匆匆跑过来,“我刚才接到艾森的电话。”
  “没事。”方乐景活动了一下手腕,“刘艺喝醉了,又对我有误会,所以有些矛盾。”
  艾森带着刘艺大步回了酒店,应该是去找岳笙。